建设创新型中国,亟需要“专利流氓”团队
2007年年底,在我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第三人海尔公司的专利行政诉讼终审胜诉恢复专利权有效后,面对几十家使用了我方法发明的手机厂商,我再次马不停蹄的四处奔波索要应该属于我的专利许可费。
除当时销量较大的天宇、波导、金立等手机厂商给了些专利费外,其他的众多手机厂商都是抱以无所谓的态度。
尽管当时有媒体和社会舆论支持、尽管北京深圳广州有三家律师事务所同我签订了风险代理合同,但直到最后都没有一家律所提起专利诉讼,我自己同恒基伟业打的专利官司名义上赢了,可直到今天也没有执行到一分钱,反赔了交通费、诉讼费以及大量的时间。
2008年,我入职酷派宇龙任专利工程师近两个月的时间,非但未能获得许可收益,反丢掉了手机开机功能引导设置这项重要专利,最后依靠国产品牌把手机防盗功能做的更完善的希望破灭,不得不把手机自动报失防盗专利卖给了三星公司。
如果当时在国内有职业“专利流氓”团队,我单枪匹马唐吉坷德似的境遇极可能会完全不同,我的专利或不至于卖给外资公司,我研究并推广的无贼手机或能够更早实现。然而,可惜的是在中国我一直都没有找到真正的“专利流氓”团体。
何谓“专利流氓”?百度百科的定义是:专利流氓是指那些本身并不制造专利产品或者提供专利服务,而是从其他公司、研究机构或个人发明者手上购买专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然后专门通过发动专利侵权诉讼赚取巨额利润的专业公司或团体。
根据上述定义,真实的“专利流氓”实际上是专利侠客,是帮助发明者对侵权企业实施诉讼权并获取收益的正义机构。
然而,在中国至今没有真正的“专利流氓”,是因为根本没有“专利流氓”的法制生存空间。不仅如此,《高额惩罚性赔款与司法公正才是原创发明的驱动力》这篇文章昨天也被失踪,且连底稿在后台里都找不到。
如何突破?我#解文武#所写的《投百万赚上亿,当欧美专利侠客或是最好风投》这篇文章间接提供了一种创新思路:就是若能有一种机构,筛选有广泛市场应用前景但无力申请国外专利的发明,帮发明者筹集国外专利申请费并联络国外Intellectual Ventures(高智发明)、Interdigital、Acacai等“专利流氓”先在国外获得理想收益,推高专利价值再转向国内帮发明者争取权益。
如果同一项中国人的发明能够在所述机构和国外“专利流氓”的帮助下获得高额回报,那么必然会促进该发明在国内的同族专利也能够获得理想收入,这样便会极大促进国人技术创新的热情,彻底改变国内优质专利发明得不到应有回报的病态现状。
以上设想一旦成功,则上述机构即可学习国外专利侠客在国内帮助更多发明者陆续发动专利侵权高额赔偿诉讼,持续让更多发明者获得合理回报,刺激国内众多发明人的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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