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个大家可能会混淆的点
之前的文章写了公司授予权益类工具-股票期权如何通俗易懂地理解授予股票期权的处理?接地气版解释!的处理方式,核心处理原则就三点:
(1)授予日不做账;
(2)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当期服务成本=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数*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当期年限权重),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老股东对新股东的让利);
(3) 可行权时类比发行股票,只不过是有价格有折扣的发股。
有老铁问了,那直接现金结算的比如给现金增值权怎么处理呢?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现金增值权是什么?
和股票期权类似,唯一的区别就是股票期权行权时给股份,现金股票增值权行权时给现金。
仍然是给一个承诺的权利:
如果达到业绩目标,那X年后就可以获得一笔报酬,这笔报酬=(X年后股价-授予日股价)*授权数。
举个例子吧,假如某公司授予了高管10万份现金股票增值权,并且约定了5年要达成的业绩目标,当下股价50元,如果5年后,目标顺利达成,然后公司的股价涨到了100元,则公司要给高管500万现金((100-50)*10=500万)
其实处理的大思路是一样的,只是细节中略有差异:
(1)授予日不做账;
(2)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当期服务成本=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数*权益工具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当期年限权重),同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3)可行权时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聪明的老铁一定发现了不同:
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等待期是以“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的,是个固定数;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等待期是以“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计量的,每年都会变化。
为什么不同?发现金不也是给股价增幅对应的现金吗?怎么一个不变,一个要变呢?
因为授予股票期权本质上是一锤子买卖,而现金股票增值权不是。
公司将股票期权授予高管时,其实可以理解为这个股权已经是高管的了,只是因为要达成一些业绩条件,所以不能立马过户给高管,需要高管在等待期完成对应的指标才可以。
那对企业来说,为购买高管的服务所付出的代价就是授予日给予的优惠,至于以后的等待期、可行权日股价怎么变化,和企业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就像二手房买卖,当买家交好定金、签好协议后,这个房子可以理解为基本就是买家的了,成交价格也已经固定了,有可能因为买家或者卖家的特殊原因,房子要5年后再过户,但哪怕5年后房价翻了一倍,和卖家一点关系都没有,卖家还是得以合同约定的那个价格出售,否则就是违约。
权益结算,讲究的就是一个买定离手。会计上也只认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现金结算就不一样了。
公司和高管约定的是以支付日(X年后)的股价和授予日股价的差额来交付现金,这个现金就是所谓的股票增值额。
和权益工具交付固定数量的股份不同,现金结算下公司最后要支付多少现金跟股价波动是息息相关的,今年底股价涨了好多,那就得多支付一点现金,明年底股价又跌了一下,那就少支付一点现金。
正是因为现金结算下公司要承担的负债是实时变化的,所以要每年根据最新的股价波动调整负债金额。
各位老铁看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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