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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的数据要素实践探索和经验启示

涂群 张茜茜 交大评论
2024-09-16

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数据纳入生产要素,尤其是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20条”)后,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步伐明显提速。浙江、上海、北京、广东、深圳、福建、四川、贵州、海南、山东、湖南等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不断制定完善数据相关法律制度,创新公共数据授权经营方式,建立数据交易市场,组建地方数据运营平台,探索数据资产化路径,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已初步取得积极成效。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方面,浙江、广东、深圳、上海、江苏、山东、河北、重庆、黑龙江、四川、北京等地采取了《公共数据管理条例》立法,其他地方以战略规划、指导意见、行动计划等不同的政策法规形式,对数据产权、加工生产、流通交易、监管治理、数据安全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探索实践;在公共数据授权经营方面,各地方根据自身特点,已探索出集中统一授权、分领域专区授权、分地域分散授权等不同授权经营方式;在数据运营平台方面,有些地方先行探索建立了省域内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许多地方成立了国资背景的数据集团,全面负责当地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要素产业投融资、数据资产运营管理等;在数据交易流通方面,各地方一方面积极组建数据交易所,另一方面鼓励数据商和平台企业开展数据交易,已初步形成政府主导的数据交易所与企业主导的数据交易平台相辅相成、相互补充、场内场外相结合的数据交易流通体系;在公共数据开放方面,许多地方在公共数据分类分级基础上,对一般数据继续加大免费开放力度,另有一些地方则有意宽泛化数据分级,将更多数据划分到重要数据或核心数据内,减小公共数据开放规模;在数据资产化方面,贵阳、杭州、北京、深圳、西安、广西等地方已实现了数据资产质押融资贷款、无质押数据资产增信贷款额度、基于数据资产价值应用的融资贷款、数字资产保险、数据信托、数据知识产权的证券化、数据资产作价入股等数据资产化的突破;在开展试点示范方面,重庆、河南、广东、贵州、广西等地被国务院办公厅列为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国家标准试点地区,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深圳等8个地方被确定为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工作的试点省市,其中,北京、浙江、江苏、山东、福建、深圳等6个地方已启动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

各地方在数据要素市场化方面的探索实践,特别是各地在授权运营方式、数据资产化、数据资本化、数据定价、数据交易流通、数据安全监管等方面的一些特色做法,对国家层面的数据要素基础制度的制定施行、进一步加大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建立和完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NDI)、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探索价值和借鉴意义。《交大评论》将分15期刊出系列评论文章,研究分析浙江、上海、北京、深圳、广东、福建、四川、贵州、海南、山东、湖南、安徽、重庆、天津、湖北等地方在数据要素市场化方面的主要做法、各地实践探索的特点、以及对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化的借鉴和启示。

系列文章分别为:

1.浙江的数据要素探索做法和特点启示

2.上海的数据要素探索做法和特点启示

3.北京的数据要素探索做法和特点启示

4.深圳的数据要素探索做法和特点启示

5.广东的数据要素探索做法和特点启示

6.福建的数据要素探索做法和特点启示

7.四川的数据要素探索做法和特点启示

8.贵州的数据要素探索做法和特点启示

9.海南的数据要素探索做法和特点启示

10.山东的数据要素探索做法和特点启示

11.湖南的数据要素探索做法和特点启示

12.安徽的数据要素探索实践和特点启示

13.重庆的数据要素探索实践和特点启示

14.天津的数据要素探索实践和特点启示

15.湖北的数据要素探索实践和特点启示

本期为系列评论文章之十四《天津的数据要素探索实践和特点启示》,主要介绍天津在数据要素市场化方面的五种做法,取得的五方面经验,以及对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化的五点启示。

一、天津数据要素探索的五种做法

1.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天津在数据要素探索实践中,陆续出台了《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天津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3年)》《天津市大数据发展规划(2019—2022年)》《天津市加快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天津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制定《天津市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天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规范》,发布实施《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总体框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数据交换技术规范》《政务信息资源核心元数据》等地方标准,形成了战略性、全局性、系统性的制度体系,聚焦数据质量评价、分类分级、共享开放、交易流通、安全保障等关键环节制定实施一系列法律法规,形成了“条例—规划—标准—行动方案”层级分明、体系完善的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

《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于2018年12月14日经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包括总则、政务数据、社会数据、开发应用、保障措施、数据安全、法律责任、附则等8章共57条。《条例》有五方面突出亮点:一是建立市区两级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和开放平台。市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通过共享平台和开放平台汇聚、存储、共享、开放政务数据。区人民政府可以建设本级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和开放平台,并分别接入市共享平台和开放平台。新建跨部门、跨系统或者跨层级共享的业务信息系统,应当通过共享平台实施数据共享,不得新建孤立的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二是政务数据实行目录管理。市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统筹确认政务数据目录,形成全市政务数据目录和共享目录、开放目录,并建立目录更新机制。市级政务部门和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务数据目录组织信息采集工作,并向市共享平台开放政务数据系统接口或者数据库,实时接入市共享平台;三是明确了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和市场化利用方式。政务数据共享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和不予共享三种类型。政务数据开放分为无条件开放、有条件开放和不予开放三种类型。可以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等方式,开展政务数据市场化开发应用。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政务数据创新产品和技术,发挥数据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四是鼓励社会数据开发、汇聚和利用。社会数据包括公共服务数据和社会服务数据。公共服务数据指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组织,以及从事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机构依法收集、存储的相关数据。社会服务数据指从事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法采集、管理和使用的数据。鼓励公共服务数据和社会服务数据向市和区政务数据平台汇聚。经处理无法识别特定数据提供者且不能复原的,可以交易、交换或者以其他方式开发利用。五是明确了数据开发应用的6个领域。包括推动数据在商用、民用、政用三个方面,制造业、农业、军民融合、民生、经济监测、社会治理六大领域深度应用,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服务改善民生、完善社会治理。六是提出数据开发应用的7项保障措施。包括专项基金、基础设施、人才、土地、用电、产学研合作、数据交易市场等。

《天津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3年)》于2019年5月27日由中共天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包括总体要求、行动目标、智能化基础设施、智能型先导和支柱产业、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公共服务数字化变革、“港城”“产城”数字化融合、区域协同与国际交流、保障措施等9部分共27条。《行动方案》有六方面突出亮点:一是提出了数字经济6方面发展目标。包括智能化基础设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智能型先导和支柱产业规模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产业数字化转型成为全国示范、数字化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数字经济开放发展优势基本形成、数字经济现代市场体系初步建成等;二是提出从3方面建设智能化基础设施。包括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布局前瞻性试验基础设施、发掘数据资源要素潜力等。其中,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包括光纤网络,窄带物联网,机器类通信 (eMTC)网络,无线传感器网络(WSN),行业云及大数据平台,IPv6,5G,铁路、公路、航运、电力、建筑等城市基础设施。前瞻性试验基础设施包括智能网联汽车、北斗卫星导航、量子通信城域网等。数据资源要素包括政务数据目录、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三是提出从4方面发展智能型先导和支柱产业。包括智能科技、智能型先导产业、智能型支柱产业、智能型特色产业等。智能科技包括容器、微内核、超融合等新型虚拟化技术,语音图像识别、生物特征识别、自然语言理解、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关键技术,共识算法、非对称加密、容错机制、分布式存储等区块链核心技术。智能型先导产业基础软件和核心云基础设备,大数据关键技术,核心芯片、人工智能软件及算法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高并发、高吞吐、低延迟、高可靠性的区块链解决方案。智能型支柱产业包括基础软件产品体系,高端芯片核心技术,数字内容产业链、价值链和生态系统,网络安全产业等。智能型特色产业包括安全可靠技术产品体系、开源技术产业生态、安全可靠系统应用、第三方机构搭建综合服务保障平台;四是提出从5方面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包括加大智能制造推进力度、推动工业互联网建设与应用推广、加快交通文旅数字化转型、培育壮大新模式新业态、深化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等;五是提出从6方面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化。包括打造智慧政务、推进智慧医疗、推行智慧教育、营造智慧保障、实施智慧治理等;六是提出从2方面推动 “港城”、“产城”智慧融合发展。包括建设智慧港口和营建智慧园区。七是提出从3方面深化区域协同与国际交流合作。包括构筑京津冀数字经济发展新格局、提升数字经济 “走出去”水平、强化数字经济 “引进来”力度。

《天津市智慧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于2021年12月28日由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规划》有四方面突出亮点:一是提出“数字天津153”总体架构。“1”即一条主线:建设高水平“数字天津”,打造全国智慧低碳的新型智慧城市标杆。“5”即五大任务体系:一是“数通全域,夯实智能互联新基建”,夯实新型基础设施,搭建共性支撑平台,为全市智慧化建设赋能;二是“数惠京畿,塑造生活服务新模式”,推进城市智能化运行,打造精细化城市治理体系;三是“数治津城,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提供高水平的政务服务、生活服务,打造普惠舒适的人居环境和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四是“数燃经济,激活城市发展新动能”,提高主导产业智能化水平,推进数字经济建设,推动天津经济转型发展;五是“数铸发展,打造创新示范策源地”,打造天津特色化试点示范、信息技术应用场景和数据要素市场,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本市智能化水平。“3”即三大支撑体系,分别是建设运营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为智慧天津建设全方位保驾护航。二是提出5大任务体系共20项子任务。在“数通全域,夯实智能互联新基建”任务中,部署了推动新型基建物联智能、促进数字资源融合联动、强化数字平台服务支撑、构建“城市大脑”智慧中枢等4项子任务;在“数惠京畿,塑造生活服务新模式”任务中,部署了深化政务服务迭代升级、创新教育教学数字模式、构建医疗卫健数治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便利均等、打造未来社区美好生活、推动数字乡村全面振兴等6项子任务。在“数治津城,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任务中,部署了提升城市治理智慧水平、布局应急管理协同格局、推进交通运行绿色高效、保障城市环境生态宜居等4项子任务。在“数燃经济,激活城市发展新动能”任务中,部署了加速数字产业创新发展、推进产业经济智能升级、优化产业创新生态环境等3项子任务。在“数铸发展,打造创新示范策源地”任务中,部署了推进智慧试点示范突破、创新应用场景多元融合、规范数据要素市场运作等4项子任务。三是部署了53项具体工作。“数通全域,夯实智能互联新基建”任务中,推动新型基建物联智能子任务,包括高质量推进城市网络建设、提升政务云服务能力、推动感知体系建设等3项工作;促进数字资源融合联动子任务,包括强化数据整合汇聚、完善算力支撑体系2项子任务; 强化数字平台服务支撑子任务包括推动共性技术服务支撑平台建设、加强业务协同服务支撑平台建设2项工作;构建“城市大脑”智慧中枢子任务,包括打造“城市大脑”、构建可持续运营模式2项工作。“数惠京畿,塑造生活服务新模式”任务中,深化政务服务迭代升级子任务,包括推进政务服务场景化新体验、加快推动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强化京津冀政务服务协同等3项工作;创新教育教学数字模式子任务,包括构建智慧化现代教育体系、推进智慧教育场景化建设、推进智慧校园示范建设等3项工作。构建医疗卫健数治体系子任务,包括开展医疗健康大数据治理、提升智能健康服务水平2项工作;促进社会保障便利均等子任务,包括推动“智慧人社”平台建设、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行”2项任务;打造未来社区美好生活子任务,包括开展未来社区试点示范工程、创新智慧养老服务模式2项任务;推动数字乡村全面振兴子任务,包括创新乡村社会治理、深化信息服务惠民利民2项工作。“数治津城,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任务中,提升城市治理智慧水平子任务,包括优化城市智慧治理体系、夯实基层社会治理能力2项工作;布局应急管理协同格局子任务,包括构建数字化应急管理体系、丰富智慧应急应用场景2项子任务;推进交通运行绿色高效子任务,包括构建智慧化交通管理体系、提升智慧出行服务水平2项工作;保障城市环境生态宜居子任务,包括推动科技赋能生态建设、推动智慧水务纵深发展、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推动智慧能源创新发展、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等5项工作。“数燃经济,激活城市发展新动能”任务中,加速数字产业创新发展子任务,包括加快信创产业发展、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加快物联网产业发展、加快区块链产业发展等4项工作;推进产业经济智能升级子任务,包括全面发展智能制造、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加快发展数字文旅产业等3项工作;优化产业创新生态环境子任务,包括完善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完善企业研发创新体系、完善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等3项工作。“数铸发展,打造创新示范策源地”任务中,推进智慧试点示范突破子任务,包括打造智能化北方国际航运枢纽、推进智慧城区试点示范、推进智慧园区试点示范等3项工作;创新应用场景多元融合子任务,包括推进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推进“区块链+”应用场景建设、推进大数据应用场景建设等3项工作;规范数据要素市场运作子任务,包括建立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扩大数据要素配置范围、推进数据要素市场体制机制建设等3项工作。四是建立了强有力的统筹协调组织。围绕智慧城市建设五大重点任务,组建数字基础、数字生活、数字社会、数字经济、创新示范五个工作组,建立日常工作联络及信息通报制度。数字基础工作组由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牵头。数字生活工作组由市委网信办、市政务服务办牵头。数字社会工作组由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牵头。数字经济工作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创新示范工作组由市委网信办牵头。

《天津市加快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于2021年8月19日由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包括“总体要求”、“培育创新引领的数字经济、壮大高质量发展新引擎”、“营建智慧便捷的数字社会,构筑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新图景”、“建设智能高效的数字政府,提升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治理新能力”、“打造“城市大脑”,构建支撑各行业各领域数字化发展新底座”、“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城市数字化发展新基石”、“强化数字科技攻关,提升城市基础创新能级”、“培育数据要素市场,释放数据要素潜在新价值”、“营造良好数字生态,打造安全亲清发展新环境”、“保障措施”等10部分共32条。《行动方案》有十方面突出亮点:一是提出数字化发展的9个方向。包括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一体化社会治理、城市大脑、新型基础设施、数字科技、数据要素市场、数字生态等;二是明确了发展数字经济的3项任务。第一,释放“津产发”平台产业数据价值、建设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数据中心。第二,培育数字产业化发展新动能,包括实施“铸魂”工程,实施“芯火”工程,发展新兴数字产业,布局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机器人等重量级未来产业。第三,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包括发展新智造、新贸易、新服务、新农业等;三是明确了数字社会发展的3项任务。包括发展普惠共享的数字公共服务、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构筑美好数字生活新场景;四是确定了数字政府建设的4项任务。深化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强化政务信息系统统建共用、打造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五是确定了一体化社会治理的2项任务。包括数据辅助决策向数据驱动决策的升级、加快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两网合一;六是确定了建设城市大脑的4项任务。包括“城市大脑”前端综合应用平台、“城市大脑”中枢系统、城市运行态势“数字驾驶舱”、三级“城市大脑”运行中心等;七是确定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3项任务。包括建设智能泛在的数据感知传输网络、布局算力基础设施、完善融合基础设施等;八是确定了数字科技建设的3项任务。包括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搭建科技创新实施平台、强化优质创新主体培育等;九是明确了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2项任务。包括完善数据要素市场规则、构建社会数据市场化运营机制。十是明确了营造数据生态的三项任务。包括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优化数字营销环境、强化区域与国际合作交流。

《天津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管理暂行办法》于2024年1月30日由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这是2024年1月19日天津市数据局挂牌成立以来发布的第一份文件。《办法》有四方面突出亮点:一是明确了公共数据运营思路和实践路径。围绕解决“如何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和“如何保障数据安全”两大核心问题,提出了“场景牵引、试点先行、市区联动、权责清晰”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思路,确定了“授权运营程序及要求”“数据管理和利用”“安全管理”“考核评估”等实践路径;二是从3个维度确保公共数据运营过程中的数据安全。第一是严把准入关口。选择安全防护能力强、数据基础好的区和行业开展试点。第二是严格数据使用标准。采取必要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公共数据在“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前提下,坚持最小必要原则供给数据,按照无法还原原始数据的标准开发利用数据。第三是强化安全监管。要求试点建设单位建立全生命周期数据安全合规监管机制,在操作记录追踪、数据传输溯源、数据导出管制等重点环节压实运营机构安全责任,保障运营数据安全;三是成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工作专班。市人民政府成立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工作专班,负责遴选具备条件的行政区和行业作为试点探索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分批次有序启动授权运营试点建设;四是加大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力度。在公共数据供给方面,加强公共数据汇聚治理,扩大数量、提升质量、拓展类型,推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在公共数据应用方面,开展“数据要素×”典型案例征集,激励社会各界共同挖掘打造一批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典型应用场景,培育一批数据商,提升数据服务发展的能力。

2.超前部署数据基础设施

天津通过建设数据感知传输网络、布局算力基础设施、完善融合基础设施、完善全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业务协同服务支撑平台等方面,超前部署和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在数据感知传输网络建设方面,已实现千兆5G和千兆光网“双千兆”网络建设部署,大力实施5G应用示范推广工程,前瞻布局量子通信、卫星互联网等未来网络设施,正在构建人工智能物联网(AIoT)体系。在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依托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滨海—中关村科技园产业优势,构建超算资源算力供给体系。统筹规划超大新型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构建集算力、算法、数据、应用资源协同于一体的数据中心体系,参与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京津冀枢纽节点。打造新型智能化计算设施,建设超大规模人工智能计算与赋能平台。在数据量大、时延要求高的应用场景集中区域部署集网络、存储、计算于一体的边缘计算中心。在融合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深化数字技术技术在城市基础设施中的融合应用,推进前端智能感知终端在城市场景的深度覆盖。建立一体化新型智能交通指挥平台。构建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智慧生态环境平台。建设智慧港口,深化5G技术在大型装卸设备远程操控、港口自动驾驶等方面应用示范。建设天津市能源大数据中心,构建滨海能源互联网综合示范区。在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开放平台方面,完善天津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与开放平台,与国家部委专属垂直管理系统全面对接。整合城市多维实体数据,建立统一的数据编码体系,打通线上线下统筹管理和服务渠道。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方面,推动全市统一的公共安全视频云平台、大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平台、区块链平台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社会治理、政务服务、产业赋能等各类场景的应用开发提供公共能力支撑。在业务协同服务支撑平台建设方面,聚焦社会治理、城市管理、民生服务等领域不同业务的共性需求,整合身份认证平台和电子证照平台,优化提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全市统一的各类业务协同服务平台。

3.探索数据市场运营机制

天津市大胆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将按照数据流动主体将数据流通分为“部门间”数据共享、“政企间”数据开放、“企企间”数据融通等三种不同形式,探索数据要素在政府和企业等不同主体之间从连接到协同、使用到复用、叠加到聚合、汇聚到融合的顺畅流通和应用升级,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协同优化、复用增效、聚合增值、融合创新的乘数效应,并积极鼓励各种技术型、服务型、应用型数商发展,形成涵盖数据产权界定、价格评估、流转交易、担保保险等业务的综合服务体系,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和运营开展了积极探索和尝试。“部门间”数据共享方面,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7月30日印发了《天津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和《天津市政务云管理办法》,提出按照统一平台、应上尽上的原则统筹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开放,推动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政企间”数据开放方面,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20年7月21日发布了《天津市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市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依照资源提供单位开放目录,通过开放平台汇聚、存储、开放公共数据资源,向社会无偿提供服务。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应通过主动开放、有条件开放和不予开放等三种方式向社会开放公共数据,极大方便了企业和社会公众获取公共数据。“企企间”数据融通方面,天津市大胆创新数据交易商业模式,吸引国内技术领先数商与国资平台共同组建成立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建立起“政府监管、国资入股、市场化运营”的独特模式,鼓励数据交易服务机构与各类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合作,形成涵盖数据产权界定、价格评估、流转交易、担保保险等业务的综合服务体系,并探索建设金融公共数据开放专区,授权推动金融公共数据应用,已取得明显成效。

4.成立规范数据交易机构

2018年12月14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明确提出“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培育数据交易市场,规范交易行为,鼓励、支持通过数据交易等方式依法开发利用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鼓励产业链各环节市场主体进行数据交换和交易,促进数据资源流通。鼓励和引导数据交易当事人在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服务机构进行数据交易,促进大数据的开发应用”。2019年9月,国务院《关于支持天津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支持中新天津生态城建立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综合开展大数据交易试点”。2021年12月2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在发布的《天津市智慧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推动成立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培育规范的数据交易平台,探索多种形式的数据交易模式,扶持一批特色鲜明的创新型企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据企业集群,形成立足天津、面向京津冀的数据要素交易流通市场。”2021年11月3日,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在中新天津生态城正式成立。

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旨在建立立足天津、服务京津冀和北方地区、辐射全国的市场化主导的数据交易服务机构,搭建数据供需双方互联沟通的桥梁,以创新培育大数据业务场景驱动数据交易业务,形成全国领先的跨行业、跨区域的“数据汇津”流通交易生态系统,集聚大数据相关产业,建设具有天津特色的数字经济产业标杆。北方数据交易中心按照“政府监管、国资入股、市场化运营”的模式,依托天津信创产业优势及智慧城市建设基础,面向京津冀和北方地区打造天津数字经济发展新引擎、北方数据要素交易先行者、全国数据汇津集散主枢纽、国际数据跨境流通示范区。目前正在开展数据交易相关基础工作:一是要夯实数据安全交易流程,完善数据交易标准和制度;二是围绕数据知识服务的交易模式,联合生态合作伙伴,形成生产、运营、交易到消费应用的闭环,吸引已有数据资源供应商和行业客户入驻。三是探索公共数据试点运营模式,为智慧城市提供端到端的数据运营和交易服务。2023年,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交易额超突破2亿元,完成全国首笔应对欧盟“碳关税”的数据产品线下交易,开展天津市首笔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探索数据价值释放的天津路径。

5.大力推进数字天津建设

天津市针对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滞后于生产生活方式数字化转型、制度供给滞后于应用技术创新、数字化转型的核心技术尚未突破等三大问题,全面推进数字天津建设,以此牵引数据要素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的市场化配置。主要采取了五方面措施:一是场景牵引、数据赋能。天津聚焦基层治理需求,建成了社会治理“一张表”系统,首批推动市级部门、公共服务机构等46类数据汇聚、治理、比对,下沉赋能至社区村居,形成了“数据汇聚治理、基层依权使用、报表按需生成、多方共享利用”的工作模式,减轻了基层数据采集负担,提升了基层治理精准化水平,实现了场景应用和数据供给的双向牵引与赋能;二是打造智能中枢,构建数字底座。天津通过统一建设城市智能中枢、统筹布局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打造天津市智能中枢和数字底座。通过建立统一标准、统一台账、统筹实施的“一盘棋”推进机制,推进低成本、低功耗、高可靠的前端感知终端覆盖,推进城市基础感知数据的融合关联和共享。通过布设传感器和摄像头,实时采集、分析、预警桥梁安全和运营状况,自动分析研判桥梁结构状态和承载能力,提升桥梁安全问题发现、定位、处置的及时性,为桥梁养管和出行安全提供数字化保障,统筹建设城市智慧道桥养管服务平台。通过汇聚、分析网约车订单、车辆与驾驶人员许可等数据,形成疑似非法网约车黑名单和惯常下客地点,为交通执法提供支撑,开展国家“互联网+监管”多级联动应用试点,目前,平台已累计判断疑似非法网约车12.9万余辆,涉及人员10.9万余名,助力天津网约车订单合规率增幅排名位居全国前列。三是挖掘公共数据,破解“数字鸿沟”。天津的“津治通”平台,构建起全市基层治理领域统一登录门户和统一移动端应用程序,接入各部门各区基层治理类应用,相关工作人员可通过“津治通”统一入口登录,依权访问市、区两级各项应用,实现全市基层治理领域信息系统的集成化和便捷化。依托智能手机、智能平板、智能柜员机等各类智能终端,公共服务可实现无处不在、随时可用,以适老化改造等方式破解“数字鸿沟”。围绕独居老年人居家养老场景,运用人工智能、物联感知技术与城市公共数据充分融合,搭建数据分析关爱体系,汇集独居老年人日常用电、用水、用气等数据,通过建模分析、监测使用量突变情况,及时发布预警。社区网格员能通过“津治通” 平台接收预警,第一时间与老人或家属联系,提供主动关怀、健康管理、应急保障等服务。四是加大技术开源和联合创新。天津正积极建设数字技术开源社区,创新数字技术攻关机制,积极支持下一代信息通信、网联云控自动驾驶、人机智能交互等新技术在城市数字化转型中先试先用、规模化落地。天津智能交通联合研发中心,就是通过“揭榜挂帅”组建的创新联合体,其采用物联网、大数据技术构建了自主知识产权的系统架构,成功研发了港口智慧调度服务平台—通过分析港区货车到港数据和作业数据,平台即时制定科学的作业计划和调度策略,实现了港口物流流程实时监控和辅助决策,优化了车辆运行效率,提升了码头作业运转效率,为智慧港口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数字化支撑。

二、天津数据要素探索的五条经验

1.注重基础制度落地实施

天津的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有三个鲜明特性:一是体系完整。天津的数据要素基础制度既有法律层面的条例,也有顶层的规划,还有落地层面的行动方案和管理办法等,形成了“条例—规划—行动方案”层级分明、体系完善的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聚焦应用。天津的数据要素基础制度数量并不多,但多数都聚焦于数据应用,如从最顶层《条例》,到中间层的《规划》,一直到各种《标准》《行动方案》和《管理办法》,基本上都是面向应用制定的;三是注重可操作性。天津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的最大亮点就是注重可操作性。天津市在加强对数据这种新型数据要素的理论研究基础上,更注重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因此,指导实践的法规方法在制度构成中占了绝大多数,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在各种规划制度中尽可能更加详尽,特别是出台了大量直接指导实践的办法和行动计划,对近三年的数据要素探索实践做了详尽计划安排。天津市数据局挂牌成立仅10天左右发布的第一份文件——《天津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更是一个指导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操作实践的政策文件,不仅提出了“场景牵引、试点先行、市区联动、权责清晰”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思路,确定了“授权运营程序及要求”“数据管理和利用”“安全管理”“考核评估”等实践路径,而且还在市政府层面上成立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工作专班,遴选具备条件的行政区和行业作为试点探索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分批次有序启动授权运营试点建设,并且开展“数据要素×”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激励社会各界共同挖掘打造一批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典型应用场景,培育一批数据商,提升数据服务发展的能力。

2.数据基础设施超前领先

天津通过建设数据感知传输网络、布局算力基础设施、完善融合基础设施、提升全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业务协同服务支撑平台等方面,超前部署和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其中,在数据感知传输网络、算力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实现超前部署,5G覆盖率、光纤覆盖率全国领先,信息通信服务能力全国领跑;“东数西算”工程步伐加快,实施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示范工程,中国电信京津冀智能算力中心已投产近3万机架,天津人工智能计算中心算力扩容至200P。而在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业务协同服务支撑平台等支撑数据要素配置的数据基础设施方面,布局全市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等基础设施,建成全市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打造天津“城市大脑”智能中枢,构建城市数字化发展坚实底座。天津(西青)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开放测试道路实现全域启用,助力车辆智能技术加速创新,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3.数据市场运营成效明显

天津市从“部门间”数据共享、“政企间”数据开放、“企企间”数据融通等三个维度,采取不同政策措施和实施策略,大力推动数据资源,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有力促进了政务数据的“五跨”协同共享。天津市通过出台《天津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和《天津市政务云管理办法》,建立起了政务数据资源的统筹管理和信息基础设施,初步实现了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和管理服务。已有49个市级政务部门通过电子政务网接入市级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梳理完成政务信息资源1436类,上线数据总量达10.27亿条;二是数据要素价值持续释放,创新应用多点开花。政务数据归集质量和数量持续提升,为370余个应用场景提供数据支撑。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2023年交易额超2亿元,完成全国首笔应对欧盟“碳关税”的数据产品线下交易,开展天津市首笔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探索数据价值释放的天津路径;三是数据要‍素在多领域多场景实现价值释放。数据要素已在政务服务、城市治理、民生保障、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如数字社会综合应用平台“津心办”,提供市级政务办事事项1080余项,便民服务事项470余项,实现便民惠企“一网通办”。社会治理综合应用平台“津治通”实现16个区、281个街道(乡镇)级战区、5922个社区(村)级战区和全科网格全面贯通,形成社会治理“一网统管”。155项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首批发布208个“京津冀+雄安”自助服务事项,实现异地服务本地办理。建成全国唯一“互联网+监管”系统多级联动应用试点。深化政企数据融合,打造养老保险状态核验、社会求助人员数量查询等数据应用试点,有效提升云账户等数字经济企业风控水平。积极发展数字健康,全市开设互联网医院212家。以社保卡为载体打造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就医购药等方面实现一卡通用。持续优化融畅APP、“津民家”智慧社区生活服务平台等功能,加快构建智慧便捷的数字化服务体系。

4.探索技术引领交易模式

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是一个立足天津、服务京津冀和北方地区、辐射全国的市场化主导的数据交易服务机构。由爱数集团所属上海爱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生态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其中爱数集团持股82%,天津生态城持股18%,建立起“政府监管、国资入股、市场化运营”的独特模式。

爱数集团于2003年在长沙起步,2006年上海爱数成立,2023年爱数集团正式成立,形成以上海、长沙为双总部,覆盖天津、重庆、成都、德国汉堡等子公司和运营中心的集团体系架构,并以爱数技术研究院为主体与复旦大学、天津大学共建多个认知智能实验室,目前全球员工超过1700人。20多年来,爱数已形成从数据保护到数据管理再到全域数据能力,其AnyBackup、AnyShare、AnyRobot、AnyDATA、AnyFabric,覆盖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机器数据、知识图谱数据,形成混合云时代分级保护及数据服务平台、智能内容管理平台、基于机器数据的场景化运维平台、基于领域知识网络的认知智能框架、智能的数据资产管理平台、数据即服务等不同类型数据产品服务,广泛应用于金融、高端制造、运营商、政府、医疗、教育等数十个行业,业务遍及40多个国家与地区,合作伙伴超过千家,获得27000+客户认可,并与华为、微软、阿里云、SAP等头部伙伴深度合作,共建数据能力生态,已服务金融客户超过500家,覆盖全国超过90%省市地区的政务云建设,世界500强企业超过百家。

爱数集团于2019年起实施大数据基础设施战略、认知智能战略和平台+生态战略,基于领域认知智能技术打造全域数据的大数据基础设施,实现对结构化、非结构化、机器数据的整合和治理,围绕三大数据服务平台构建基础设施生态、行业生态、应用生态和服务商生态,探索在云基础设施和应用之间构建大数据基础设施。2021年11月3日,爱数集团和天津生态城共同投资组建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2023年,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交易额超突破2亿元,完成全国首笔应对欧盟“碳关税”的数据产品线下交易,开展天津市首笔企业数据资产“入表”。

5.数字天津带动作用明显

天津市通过全面推进数字天津建设,带动数据要素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的市场化配置。一是促进政务数据归集质量和数量持续提升。天津建成了社会治理“一张表”系统,为370余个应用场景提供数据支撑,首批推动市级部门、公共服务机构等46类数据汇聚、治理、比对,实现了场景应用和数据供给的双向牵引与赋能天津市数据要素价值持续释放,创新应用多点开花;二是实现数据要素在多领域多场景价值释放。天津积极推动数据要素在政务服务、城市治理、民生保障、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等多领域应用。“津心办”平台提供市级政务办事事项1080余项,便民服务事项470余项,实现便民惠企“一网通办”。“津治通”实现16个区、281个街道(乡镇)级战区、5922个社区(村)级战区和全科网格全面贯通,形成社会治理“一网统管”。三是推动数据基础设施超前部署实施。天津通过统一建设城市智能中枢、统筹布局信息基础设施,打造天津市智能中枢和数据底座。通过推进低成本、低功耗、高可靠的前端感知终端覆盖,推进城市基础感知数据的融合关联和共享。通过布设传感器和摄像头,实时采集、分析、预警桥梁安全和运营状况,统筹建设城市智慧道桥养管服务平台。通过实施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示范工程,推动中国电信京津冀智能算力中心、天津人工智能计算中心算力扩容建设等重大工程,统筹推进5G、IPv6、数据中心、算力中心、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三、天津数据要素探索的五点启示

1.应加强数据基础制度落地实施

天津的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不仅有政策理论层面的顶层设计,如《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天津市大数据发展规划(2019—2022年)》等,更有实施操作层面的办法方案,如《天津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3年)》《天津市加快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天津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天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规范》,发布实施《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总体框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数据交换技术规范》《政务信息资源核心元数据》等,特别是聚焦应用、可操作性、指导实践的数据要素制度在占了绝大多数,不仅保证了政策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而且也体现了数据要素这种新型关键要素资源的探索性和实践性。

2022年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二十条”),明确提出建立数据产权制度、数据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数据要素治理制度等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全国各地方各部门都积极行动,制定出台了大量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但从总体来看,大多数数据要素制度仅限于顶层设计,并且在国家层面上没有解决的关键问题,地方法律法规制度也没有解决,没有做出探索实践安排,有流于形式之嫌。应充分借鉴天津市数据要素基础制度相关经验,将顶层设计与应用操作结合起来,并以面向应用,面向可操作性为主,在探索实践中不断提炼完善制度体系,再用来源于实践的制度去指导实践,形成与各地具体实践紧密结合的、操作性强的数据要素基础制度。

2.应尽快建设国家数据基础设施

天津通过建设数据感知传输网络、布局算力基础设施、完善融合基础设施、提升全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业务协同服务支撑平台等方面,超前部署和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其中,数据感知传输网络、算力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是信息化阶段、数字化阶段的信息基础设施和数字基础设施的优化升级,而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业务协同服务支撑平台等,则是数据要素化发展新阶段数据基础设施的雏形。

当前,全球经济社会已步入数据要素化发展新阶段,过去30多年支撑信息化时代和数字化时代的网络基础设施和数字基础设施,将升级和变迁成为数据要素化新时代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NDI)。国家数据基础设施(NDI)由行业数据空间基础设施和区域数据枢纽基础设施连通形成的国家数据空间基础设施,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组成的传统基础设施,以及数据安全基础设施三部分组成。一方面,国家应尽快整合建设行业数据空间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区域数据枢纽基础设施、互连形成国家数据空间基础设施,创新建设适应数据要素化新时代的国家数据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另一方面,国家应继续适度超前部署网络基础设施、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基础设施、持续加强提升完善融合基础设施,继续保持我国在网络、算力、融合等传统数据基础设施的全球领先优势;此外,国家应同步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基础设施,构建国家数据基础设施监测预警、态势感知、信息通报、应急处置的安全运行平台和指挥体系。

3.应探索数据要素市场运营机制

天津市通过统筹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促进政府部门间政务数据共享;通过开放平台汇聚、存储、开放公共数据资源,推进政府和公共机构向社会和企业开放更多公共数据;通过创新独特的数据交易服务商业模式,鼓励数据中介机构发展,建立形成涵盖数据产权界定、价格评估、流转交易、担保保险等业务的综合服务体系,推进企业与企业间、企业与政府间数据的融合创新,在部门间数据共享、政企间数据开放和企企间数据融通等方面探索形成了独特的市场化运营机制。

目前,数据要素特别是公共数据供不出、流不动、用不好、信不过已成为全球性难题。各国政府虽然在公共数据免费开放方式采取了很多措施、开展了许多尝试,但囿于大多数公共数据都涉敏涉密而无法直接公开,如果通过技术手段对公共数据进行脱敏脱密,财政资金又不能保障足够的技术投入,结果造成对外开放的公共数据都是质量较差、价值较低甚至没有价值的数据,而大量数据质量高、潜在价值大的公共数据长期沉睡在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却无法利用。天津市尝试探索以市场化方式,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政企间”数据开放和“企企间”数据融通等,值得全国各地学习借鉴。特别是在当前我国已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开放20多年,效果依然不太理想的情况下,应大力鼓励采用授权运营、收费许可等市场化运营方式,用市场化手段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开发利用公共数据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更大规模、更高质量的公共数据,以更快速度流通起来,将公共数据的价值潜能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

4.应发展技术资源数据交易机构

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是由技术型数商—爱数集团和地方国企天津生态城共同投资组建而成,其中爱数集团持股82%,天津生态城持股18%,建立起“政府监管、国资入股、市场化运营”的独特模式。与其他省市的数据交易机构相比,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技术型数商主导。爱数集团拥有从数据保护到数据管理再到全域数据能力,以及AnyBackup、AnyShare、AnyRobot、AnyDATA、AnyFabric等全系列数据产品,覆盖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机器数据、知识图谱数据,形成混合云时代分级保护及数据服务平台、智能内容管理平台、基于机器数据的场景化运维平台、基于领域知识网络的认知智能框架、智能的数据资产管理平台、数据即服务等不同类型数据产品服务,二是拥有大量数据资源。爱数集团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广泛应用于金融、高端制造、运营商、政府、医疗、教育等数十个行业,业务遍及40多个国家与地区,合作伙伴超过千家,获得27000+客户认可,并与华为、微软、阿里云、SAP等头部伙伴深度合作,共建数据能力生态,已服务金融客户超过500家,覆盖全国超过90%省市地区的政务云建设,世界500强企业超过百家,已积累了海量的数据资源。三是国资入股。天津生态城作为国资平台参与大数据交易中心建设运营,一方面有助于确保交易中心的基础性和公益性方向,又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交易中心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从全球数据交易模式发展趋势来看,集中式撮合数据交易已日渐式微,而数据经纪商和数据中介商等数据交易成为主流模式,数据经纪商和数据中介商,如美国的Acxiom、CoreLogic、Datalogix、eBureau、Factual等数据经纪商都普遍拥有独特的数据技术和海量的数据资源。爱数集团作为我国技术领先的技术型数据应用商,不仅拥有独特的数据系列技术和产品,而且在20多年持续服务全球用户的过程中积累了海量的数据资源,有实力、有基础发展成为适应全球数据交易发展趋势的技术资源型数据经纪交易平台,走出一条具有天津特色的场内与场外交易相结合的路线。目前,全国各地已有73家数据交易机构,但大多数处于无数挂牌、交易清淡的状态,发展步履维艰。应充分借鉴天津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的思路和模式,增强交易机构的技术能力和数据积累能力,顺应全球数据交易模式发展趋势,及早转型发展成为技术资源型数据经纪交易平台。

5.应围绕数字城市带动要素发展

经济社会数字化全面转型既是数据要素理论与实践探索的最终目的,同时也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提供了探索尝试的巨大舞台。天津市牢牢牵住全面推进数字天津建设这个牛鼻子,推动数据要素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的市场化配置,不仅极大促进了政务数据归集质量和数量持续提升,推动了数据要素在多领域多场景价值释放,而且推进了数据基础设施超前部署实施,实现了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与数字天津建设间的良性循环。

无论是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还是数据产业及数商发展、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不同途径、不同方式的数据要素市场化探索,其最终落脚点都是为了促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高质量发展。天津市紧紧围绕数字天津建设,开展社会治理应用、打造智能中枢和数字底座、破解“数字鸿沟”、创新数据技术攻关机制等做法和经验,值得在全国其他城市广泛推广。在国家层面,应借鉴天津经验,锚定数字中国建设这个终极目标,依次开展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据产业及数商发展、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数据要素配置探索实践。在地方各省市层面,应学习天津的做法,把数字省域、数字城市作为数据要素化的最终目标,系统推动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并不断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数字资源开发、数据应用场景、数据基础设施、数据产业和数商等方面的问题,在具体实践探索中建立起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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