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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跨性别语境下不宜说“激素替代治疗”,可表述为“激素肯定法”|性别梦
目前,在中文环境下,关于跨性别人群的激素使用一般表述为“激素替代治疗”。
我们认为,在跨性别语境中使用这一表述不够妥当。
一是,在中文环境里,“激素替代治疗”更多地指向关于更年期女性的医学治疗方法,容易使人产生误解。
二是,该词所使用的“治疗”一词,仍不免带有将跨性别病理化之嫌。
我们认为,在跨性别语境中使用“激素肯定法”的表述更为合理。
这里的“肯定”,体现了对于存在激素使用需求的跨性别人士的支持。
相比于类似词语,“肯定”一词大概更为合适。
例如,若使用“承认”或“确认”,均不免带有把关色彩,难认妥帖。
在具体语境中,我们可以说某人“采用激素肯定法”等等。
此外,我们还可以视情况简化表述为“使用激素”或“激素使用”等等。
说明
① “激素肯定法”之表述由我机构专栏作者王裔初提出,原执行主任冯卓凡写作了此理由书。
② 并非所有跨性别者皆有激素使用需求。
③ 类似地,我们也推荐使用“性别肯定手术”的表述。
Gender Dr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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