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现金发工资,个税被查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5143L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中山税稽 罚 〔2023〕 3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违法事实: (一)你单位使用现金发放员工工资,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应扣未扣、应收未收个人所得税19,208.46元的行为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9,604.23元。
罚款金额(万元): 0.960423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1-19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稽查局
往期文章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