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德鲁 · 莫拉维斯克(Andrew Moravcsik)
全球化是世界政治的一般趋势。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国家都被内嵌到一个既包含国内又涉及跨国的社会中,这种社会激励其成员参与跨国经济和社会及文化交流活动。在这个社会里,个人和团体的需求通过国内代表机构对“国家偏好”下定义——根本性、实质性的社会目的界定了身处国际事务中的国家的根本利益。为了激发冲突、合作或任何其他成本高昂的政治外交政策行动,国家必须拥有足够强烈的国家偏好。若没有这些超越国界的社会关切,国家将根本没有参与世界政治的理性激励因素,而只会将自身的资源用于自给自足的孤立存在。国家内嵌的这种同时涉及国内和跨国两个层面的社会背景随着时空的变换也大有不同。全球化导致社会需求和国家偏好的不同,这是世界政治中国家行为产生的根本原因。这是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中心观点。自由主义理论的三种特定变体由国家偏好的具体类型、其变化及其对国家行为的影响所界定。观念自由主义(ideational)理论将国家行为与对文化、政治和社会经济秩序理想形式的认知联系起来。商业自由主义理论,包括“内生政策理论”的诸多变体,强调经济上的相互依存。共和自由主义理论重视国内代表机构、精英和领导层动态关系,以及行政与立法关系的作用。康德、亚当·斯密、约翰·密尔、约翰·霍布森、伍德罗·威尔逊和约翰·凯恩斯等有先见之明的自由主义者最早提出了这些理论的设想,这些比他们所强调的独立变量(民主化、工业化、民族主义和福利)广为流传要早得多。自由主义关注社会决定国家偏好的变化,这将自由主义理论与其他理论传统区分开来,如现实主义(强调强制性权力资源)、制度主义(关注信息)和最不理性的路径(关注合适的目的——手段关系的信念模式)。[70]例如,在解释战争模式上,自由主义者并没有强调国家之间权力的不平衡、不完整信息条件下讨价还价的失败或特别不理性的信念,但是强调彼此冲突的国家偏好来源于互相敌视的民族主义或政治意识形态、对可占用的经济资源的争夺或对无代表的政治选区的剥削。对于自由主义者来说,战争发生的一个必要条件是这些因素导致一个或多个“侵略者”国家拥有极端的“修正主义”偏好,而其他国家不愿意屈从。类似地,在解释贸易保护主义时,自由主义者关注的不是霸权转移、次优国际制度和对经济理论的错误信念,而是经济激励、利益集团和与市场自由化相反的分配联盟。相比现实主义、制度主义或建构主义等理论范式,自由主义理论是一种与众不同的范式,至少在经验性方面具有同等地位,而在某些方面的分析更为根本。本章将介绍自由主义理论三大核心理论假定,详细阐述自由主义理论的三种变体,并分析了一些更为广泛的影响。自由主义理论最重要的优势,可能就在于为国家工具主义行为的共享多因果模型奠定了理论基础——从而使该学科超越单因果的范式之争(Lake and Powell1999勾勒出类似的观点)。一、自由主义理论的核心假定
来自国内和跨国社会压力的国家偏好对国家行为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这是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根本前提。这一前提可以通过三个核心假定予以重申。全球化造成社会个人和团体在国际事务上产生了差异化的需求。“自上而下”或者说多元化的政治视角是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基础。在不受政治影响的情况下,功能上存在差异的个人和团体确定物质和观念目标,其后通过政治手段实现这些目标。[71]社会行为体偏向某些经济、社会、文化和国内政治安排,而非其他的安排,尤其是经济生产和交换的结构、社会关系、文化习俗或国内政治统治的结构等。在世界政治的研究中,社会利益的关键来源是全球化,这意味着从事跨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活动的机会和激励因素在不断变化,从而改变了实现国内目标的前景。假设没有全球化,如国家这样的社会行为体就没有关注世界政治的理性动机。这些动机可能是对荣誉或掠夺的追求(如亚历山大大帝时代),也可能是为了维护跨国生产、移民和文化话语的复杂网络(更多是在我们的时代)。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最根本的理论任务是确定经济、社会和文化全球化所带来的变化及其对社会行为体的影响,以及它们对国家提出的彼此冲突的各种要求。我们可以做一番简单的分析:首先假设跨国社会交流产生的总体收益越大,参与这种交流的需求就越大。在实现这些目标的过程中,可以假定个人在一般情况下是厌恶风险的。也就是说,他们一方面维护自己现有的投资机会,另一方面对追求新收益的过程中所带来的成本和风险持更为谨慎的态度。这些都有利于和平共处,催生倾向于维持现状的政策。由于这一出发点,批评人士(不仅仅是现实主义者)经常讽刺自由主义者怀有一种乌托邦式的信念,认为社会行为体之间会自动实现利益的和谐。实际上,正如自由主义哲学家和社会科学家身上体现出来的那样,自由主义理论存在的前提恰恰相反。社会需求是一个变量,随着技术、地理和文化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与自由“乌托邦主义”关联的、和谐的利益模式不过是一种理想的终点。在几乎所有的社会情形下,物质资源、权威价值观和社会的权力操控会对国内和国际分配产生影响,也几乎无可避免地创造赢家和输家。此外,尽管一般人可能会厌恶风险,但是特定的个人或许愿意为潜在的巨大利益冒高昂的冲突风险。因此,任何自由主义理论必须列明更加具体的条件,说明与其他社会相比,某个社会中社会行为体的利益汇集的特定模式。广义上,在管理全球化过程中,彼此冲突的社会需求往往与三个因素有关。第一,国家、政治和社会身份的核心信念存在自相矛盾或不可调和的差异会激化冲突,而互补的信念则有利于和谐与合作。第二,由于社会行为体愿意承担成本或风险、为自身牟利,易于被侵吞或垄断的资源往往会加剧冲突。第三,国内社会或政治影响中的巨大不平等可能导致某些群体逃脱高昂的冲突或寻租行为成本,即便其结果对整个社会造成效率低下。我们将在下一节详细讨论这些一般趋势,并将其与自由主义理论的三大主要流派联系起来。国家代表着一部分国内个人和社会团体的需求,他们依据自身利益诉求定义“国家偏好”并协助管理全球化进程。为了分析国际政治,国家的一个基本特征可以说就是其拥有一系列基本偏好:潜在实质性结果之间的排序或可能由国际政治互动所形成的“世界状态”。在世界政治中,国家发挥有益作用,代表个人实现特定目标;而个人的行为是无法有效地达成这些目标。国际上,自由国家是一个有目的的行为体;在国内,国家是一个代表性机构,不断被各种社会利益联盟所争夺、建构和重构。国家构成了一条重要的“传送带”,通过它将个人和群体的偏好和社会权力转化为对外政策。在自由主义的国内政治观念中,国家在管理全球化上的偏好反映了社会需求的变化,也相应地反映了国内社会和国际社会的结构变化。因此,从社会偏好中发现国家偏好是自由主义理论的核心理论使命。国家偏好是对外政策行为的终极目标,与“战略”截然不同。战略一般包括国家在日常国际政治中采用、推崇或接受的、具体的政策目标、谈判主张、体制安排、战术立场和军事或外交原则。从理性选择理论到建构主义,分析人士如今意识到这种区分是缜密的国际政治分析的必要先决条件。例如,当一个政府增加军费开支、公开宣称有意与敌人发生正面冲突时,就有必要做出区分:究竟是对世界状态的偏好出现了调整(例如这场冲突本质上是由致力于领土扩张的新兴统治精英挑起的),还是固定偏好下的战略发生了变化(比方说处于“安全困境”中的两个国家针对彼此的军事扩张)。即便是对主权、国防和开放市场等显然是“根本性的”政治战略的支持,也因与“世界状态”相关的国家偏好的根本形式而存在巨大差异。现代国家很少是斯巴达式国家。大多数国家在安全或主权问题上做出妥协,以求达到其他目的,或仅仅是为了省钱。现代国家也不寻求建立理想的自由市场,而是在经济目标中采取复杂和多样的折中手段。至于这种结果的影响有多大,只需看看德国在国际关系大格局中的演进就可以知道了:从追求好战的国家主义、法西斯统治和肆意掠夺生存空间的希特勒,到战后联邦德国达成社会妥协,以此支撑国家统一、资本主义民主和扩大出口(Katzenstein 1987),就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上面这个例子突出了在自由主义观念下,国内代表性机构本质上是选择性的。代表性制度是决定国家想要什么,并因此决定做什么的关键因素(还有社会需求本身的基本性质)。没有一个政府依靠的是普遍或不偏不倚的政治代表性。在一个理想的极端情况下,代表性制度可能平等地赋予每个人平等的权利。在另一种极端情况下,它可能仅仅将权力赋予理想典型的波尔波特或斯大林。在这两种极端之间,存在各种各样体现代表性的做法,每种做法赋予某些要求以特权。有权势的个人和团体可能完全“身处”国家之外,官僚客户(bureaucratic clients)和官员则“位居”国家之内,或者位于两者的结合体内(如军事工业复合体)。代表性制度可以根据或强或弱的理性条件被集中、协调或分解,根据对待风险和责任态度的不同而被社会化,并辅以直接代表的不同替代品(Achen 1995; Grant and Keohane 2005)。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拥有先于战略的偏好这一假定存在一个条件。当然,从长期来看,更难将偏好视作是先于战略的。国家的根本偏好会根据战略情势做出调整。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当一位征服者灭绝了一个语言群体,建立了一种新的政治秩序或重塑了国内的经济,目标国家的偏好在后续的迭代中是不同的。同样,经济合作协议的结果也经常彻底地改变了经济结构,而且经常以自我强化的方式改变,鼓励朝着相似的方向前进。事实上,个人参与国际政治往往就是要诱导这样的反馈。然而,对作为有益行为的国际政治进行任何有意义的分析,至少要求我们在任何既定的迭代中区分“先于战略的”偏好[类似于经济学的分析风格(tastes)]和战略考量的差别。即使在解释长期的动态变化中,分析者经常忽略不断演变的外部因素引起的变化与政策反馈引起的变化的差异,这不利于他们做出准确的分析。政策相互依存是连接国家偏好与国家行为之间的理论关键。政策相互依存是指偏好的分配和互动。也就是说,追求国家偏好在多大程度上必然对其他国家带来成本和收益,这独立于国家选择达成偏好所采取的具体战略手段所带来的“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s)。自由主义者认为,相互依存的偏好模式是影响国家行为最根本的结构之一。在现代生活中,政策外部性仍然很低,单边政策对于大多数国家仍然是最优选择,因此主权国家仍然有动力维持原状,各国在低冲突和低政治化的状态下共存。如果政策一致(policy alignment)能够互利互益,并能够降低分配影响,那么国际政策协调或融合就有了动力。净收益越少,分配冲突就越多,一个国家占主导的社会群体为了实现其利益必然将成本施加于其他国家占主导的社会群体,那么就越有可能出现国家间的紧张局势和冲突。如果动机混杂,不仅政策协调将会产生高收益,而且单方的背叛行为也会产生高收益,那么就会存在强烈的激励社会合作的预先承诺,以限制欺骗行为。协调、保障、囚徒困境和劝说都具有明显的动力,各方的精确成本、收益和风险也同样如此(Oye 1986)。当然,这些战略激励受到权力、信息、信念和其他非自由主义变量的影响,尽管如此,这些激励因素更为经常地、根本地受到跨国之间相互依存结构本身的影响,也就是受到基本国家目标兼容程度的影响。通过描绘国家偏好之间的相对强度或“非对称的相互依存关系”,自由主义强调了国家间权力这一独具特色的概念(Keohane and Nye1977)。有鉴于此,国家耗尽资源或在谈判中妥协的意愿与偏好有关,而与(现实主义认为的)一系列独立的“政治”权力资源无关(Baldwin1979)。事实上,很少有国家愿意为追求某个外交政策目标,而押上自己整个经济或军事实力。全面战争很少出现,而和平也很少是迦太基式的。相比现实主义观点,制约因素往往是“决心”或“偏好程度”,阿尔伯特·赫希曼(Albert Hirschman)等人一起提出了这个观点,也更为根本地与通常意义上的纳什的议价理论相一致(Hirschman 1945; Raiffa 1982)。即便在最不可能的情形中,如果为了维护政治独立和主权完整而使用军事手段,“对所涉及问题的偏好……可以弥补能力上的劣势”。例如,在布尔战争、希特勒对莱茵兰的重新军事化,以及越南和阿富汗战争中,国家偏好的相对强度可以说是朝着对弱势一方更有利的方向塑造了结果(Mack 1975; Morrow 1988, 83—84)。这些例子意味着,如果理解正确的话,自由主义对权力政治的看法似乎合理地解释了国际合作和共存,以及包括战争在内的、在世界政治研究占据中心位置的各种系统性现象。二、自由主义的理论变体
上文简要勾勒出的自由主义三大核心假定,与制度主义、现实主义或其他任何广义的范式假定类似,不免相对单薄或脱离具体内容。对偏好变化而非自主能力、信念或信息的关注,的确排除了大多数的现实主义、制度主义和非理性的理论。但是,仅有这些是不足以确定一组定义明确的理论或猜想。事实就应该是这样的。相反,一种范式应该明确定义一个理论领域,问题在于是否会出现一个内在连贯、内容丰富和重点突出的研究项目。尽管对管理全球化进程中的国家偏好分析可能在理论上极为丰富,但正如许多学者认为的那样,可行的自由主义理论已经在实践中被证明是聚焦的,在实证上也是富有成果的。这些变体已经出现在最近的理论化过程中,它们分别强调身份、利益和制度。1. 身份和合法的社会秩序
一系列核心的国内社会身份是国家偏好的来源之一。按照自由主义的理解,社会身份规定了谁属于社会及其被赋予的责任。自由主义者对这些身份的最终起源并没有明确的立场,它们或许是起源于历史传统或通过有意识的集体或国家行为建构;对身份是否“最终”反映了观念或物质因素这一问题,自由主义者也没有表明态度,只是身份不被认为是短期国家间互动的内生因素(如果不算建构主义者的猜想,国际关系理论家“一直以来”在偏好的最终来源这个问题上没有什么比较优势)。但是,自由主义者一直认为身份对国家偏好至关重要,这是自威廉·格莱斯顿(William Gladstone)、密尔、朱塞佩·马志尼(Giuseppe Mazzini)、威尔逊和凯恩斯等人延续的传统。需要更多的研究来分辨精确的因果机制。自由主义者侧重于从三个维度关注合法的国内秩序,即国家认同、政治意识形态和社会经济秩序。第一类社会身份涉及对政治意义上“国家”的合理范围和在此范围内公民权分配的信念。自由主义者认为,尽管政治认同和现有国家边界的基本模式之间存在不一致,但是国家间冲突的可能性提高了。如果政治认同和现有国家边界一致,那么和平共处就更有可能。如果认同不断变化,那么可能会有更多复杂的安排。这两点已经为现实所证实。从19世纪中叶的民族主义起义到20世纪下半叶的民族解放斗争,围绕民族自治的呼声和反对声是战争和干涉的最常见原因:欧洲协调(Concert of Europe)和神圣同盟(Holy Alliance)下的反民族主义干涉、一战前的巴尔干冲突以及冷战,以及今日的民族冲突都是例证(Van Evera 1990;Holsti 1991)。中美冲突情景分析(scenario planning)的焦点几乎完全集中在台湾,这也绝非偶然。在台湾问题上,边界和民族认同(以及政治意识形态)存在着竞争性的诉求(Christensen 2001)。近来,很多关于内战的文献越来越多侧重社会认同、政治机制和国家的政治经济上的冲突(Walter 1997; Fortna 2004; Kaufman 2006)。讽刺的是,在当今这个边界固定的时代,内战可能会蔓延和外溢,而非通过继承或调整来解决(Atzili 2006—2007)。第二种相关的社会身份关注根本的政治意识形态。如果政治合法性或意识形态的主张直接冲突,并且一个地区实现合法的政治秩序被认为威胁到在其他地区实现合法的政治秩序,那么冲突就更有可能爆发。不论是在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战争、19世纪的欧洲协调、第二次世界大战和冷战或者是当前的后冷战时代,大国国内体制意识形态的差异性似乎已经成为国际冲突的关键性决定因素(Gaddis 1997; Haas 2005; 2007)。有人认为,相互认可对方的意识形态构成“民主和平”(democratic peace),这种观点存在着相似的机理(Doyle 1986; Owen 1994)。而在最近,现代社会中的一些人士以更具世界性的视角看待政治权利,将政治认同扩大到民族国家之外。可以肯定的是,越来越多的中立的社会运动出现,它们旨在捍卫人权,关注在国外生活的同一宗教或同一民族的人。如果这些目标与外国政府的目标产生冲突,则易引发国际冲突(Keck and Sikkink 1998)。关于这一问题来源、国家在此条件下的应对,以及这些问题如何增强显现度的近期文献,反映了自由主义的核心理论关切。第三种重要的社会认同形式涉及合法的国内社会经济的管制和再分配的性质。遵循波兰尼和凯恩斯的传统,约翰·鲁杰(John Ruggie)提醒我们,在提供作为公共物品的管制时,合法的社会妥协限制了市场。这些社会妥协,无论是国内的还是跨国的,为移民、社会福利、税收、宗教自由、家庭、健康与安全、环境和消费者保护、文化推广等众多问题的国家偏好的变化及其行为奠定了基础(Ruggie 1982)。最新的环境政策和许多其他领域的研究表明,围绕监管问题出现了类似于“浸会教徒——私酒贩卖商”之间的联盟,将经济上自利的生产商群体与关注监管结果的群体结合起来(Ruggie 1995; Vogel 1995)。2. 商业自由主义:经济资产和跨境交易
第二种与对外政策相关的社会需求来源于跨国市场激励的模式;这一自由主义传统可追溯至斯密、理查德·科布登(Richard Cobden)和约翰·布莱特(John Bright)。这一观点具有广泛的功能主义特色;国内和全球经济结构的变化改变了跨国经济活动的成本和收益,向国内政府施242压,要么加快,要么抑制这类经济活动。商业自由主义并没有预测经济激励将自动产生普遍的自由贸易与和平,而是侧重于总体激励与分配影响之间的相互关系。当代贸易自由化产生的国内分配转移是总体福利收益的许多倍(Rodrik 1992)。失利一方比得利一方往往更容易被确认和组织。自由主义预测,保护的一大来源是无竞争力、非多元和垄断行业或生产要素。他们带来的压力导致与自由放任政策的系统性偏离——这一趋势已经为斯密所察觉,他曾就重商主义发表了一通著名的抱怨:“整个重商体系的策划人……一定是生产者,因为他们自己的利益得到那么周到的照顾。”商业自由主义就对外经济政策冲突的分析方法与现实主义(强调安全外部性和相对权力)、制度主义(对最优国家间集体行为的信息和制度限制)和建构主义(对“自由贸易”的信念)都不同。广泛的研究支持以下的观点:在有力的竞争、广泛的行业内贸易或中间商品贸易,以及大量的外商投资情况下,自由贸易最有可能出现;低资产特性将自由贸易的净收益内化,为强大行为体的所得,并减少了净失利方对自由化的影响(Milner 1988; Alt and Gilligan 1994; Keohane and Milner 1996)。类似的观点也可以用于分析主权债务(Stasavage 2007)、汇率政策(Frieden 1991)、农业贸易政策(Gawande and Hoekman 2006)、欧洲一体化(Moravcsik 1998)、外商直接投资(Elkins, Guzman, and Simmons 2006)、税收政策(Swank 2006)和移民政策等问题。经济上的相互依存对安全事务的影响随着市场激励的变化而变化。战争带来的附带损害会破坏经济活动,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出发点。经济活动越脆弱、范围越广,那么成本也就越大。一种更为复杂的成本——收益计算方式将考虑战争的潜在经济成本和收益。人类的大部分历史已经证明,如果自然资源的垄断、制裁、奴役和掠夺以及其他由国家权力支持的胁迫性攫取成为精英阶层财富累积的低廉有效的方式,我们应该认为跨国经济活动和战争之间是正相关的关系。相反,如果在复杂成熟的跨国市场内开展私人贸易和投资是一种不太昂贵的财富累积的手段,并且这种方式无法通过低廉有效的方式被他人盗用(令人吃惊的是现代国际投资和生产网络也的确如此),那么经济机会的扩大将利于促进和平。加上民主的扩张和民族主义冲突相对减弱,当今时代与一战前明显不同。众所周知,高度依存仍然无法阻止一战的爆发(Van Evera 1990; Brooks 2007; Kirshner 2007)。我们在当前西方与中国的关系中可以看到一个十分清晰的策略,即通过鼓励贸易缓慢地推动社会偏好向和平方向发展。埃里克·加兹克(Eric Gartzke 2000)最近认为,“民主和平”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从缺乏发动战争的经济动因和其他方面的动机来解释。但是,即便是发达经济体也会出现政府采用胁迫手段保护国际市场的情形。这些情形可能形式多样,例如,19世纪的帝国以及美国企业为维护与盟国的贸易施压要求加入一战(Fordham 2007)。3. 共和自由主义:代表和寻租
与国际政治相关的根本性社会偏好的最后一种来源是国内政治代表的制度结构。尽管观念和商业自由主义理论分别强调与全球化相关联的基本社会认同和利益的具体模式,但是共和自由主义理论强调国内制度和实践是如何累积这些压力并将其转化为国家政策。共和自由主义的关键变量可追溯至康德、威尔逊等人的理论,这一变量就是国内政治代表的本质,有助于决定哪些人的社会偏好主导了国家政策(Russett 1993)。一种简单的后果就是,政策往往偏向于各种代议制青睐的执政联盟或强大的国内群体。这些群体可以是行政管理者(统治者、军队或官僚机构),也可以是“掌控”国家的社会群体。成本和风险都被转嫁到他人身上。当具有异常偏好的特定群体能够在不为整个社会提供收益的情况下制定政策时,结果可能是无效和次优的政策。鉴于(如我们之前假设)社会上大多数的个人和群体往往倾向于厌恶风险,被代表群体的范围越广,他们就越不可能支持滥用政策工具,如战争和闭关自守(autarky),因为这将会给整个社会带来巨大的净成本或净风险。共和自由主义理论有助于解释“民主和平”、现代帝国主义、国际贸易和货币合作等各种现象。鉴于一场大规模战争会给社会施加净成本这一可能假设,那么最著名的共和自由主义观点涉及“民主和平”也就不令人惊讶了。有学者将“民主和平”定义为“与国际关系的实证法最接近的东西”,既适用于部落社会,也适用于现代社会(Levy 1988, 668)。从自由主义视角来看,“民主和平”的理论兴趣不在于民主更加透明(对信息的主张)、民主政治权力更大(现实主义的主张)或合理行为的规范(建构主义的主张),而是世界各个民主国家的鲜明偏好。当然,这并不是说,国内广泛的代表就一定产生国际合作。具体而言,不同国家的精英偏好可能比大众偏好更加趋同。此外,代表的偏见程度,而非民主本身,是理论的关键要点。在某些情况下,特定的治理精英可能以一种不太有偏见的方式来代表长期的社会偏好。例如,在某些民主化政权中,这些精英可能会抑制民族主义情绪;或通常在制定贸易政策时,排除强大的局外人特殊利益。“民主和平”理论的对立面是共和自由主义的战争理论。该理论强调承受风险的领导者和寻租的联盟(Van Evera 1999; Goemans 2000)。大量的历史证据表明,挑起现代大国战争的侵略者要么是极度愿意承受风险的个人,或自己有能力逃避战争代价的个人,或两者兼有之。杰克·斯奈德(Jack Snyder)通过将无代表(unrepresentative)和互投赞成票(log-rolling)联盟所致的极端结果相联系,重新厘清了霍布森对帝国主义的经典左派自由主义分析,认为军方、无竞争力的外国投资者和贸易商、好战的政治精英以及其他受益于帝国主义的人更能影响政策制定(Snyder 1991)。与霍布森的分析一致,局部民主带来的高度非典型后果,加上快速工业化的中断和政治社会化的不完整,意味着如果正在民主化进程中的国家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可能容易发生战争(Mansfield and Snyder 1995; Snyder 2000)。这一论断就解释了詹姆斯·费伦(James Fearon)所提出的一个悖论,即为何理性国家宁愿步入战争也不愿选择协商。对于理性行为体之间爆发战争或其他代价高昂的冲突,不仅相异偏好强度必须强烈到足以促使它们接受极端高昂的代价,行为体也必须在追求目标过程中愿意接受风险。与“民主和平”论相似的理论存在于政治经济学中。我们已经看到,贸易保护、货币不稳定和行业补贴等明显可能破坏大众普遍福利的非自由商业政策,反映了强势的国内群体带来的压力。这种强势一部分来源于代表机构内部产生的偏见,如选举体系中金钱的力量,政治独立性机构(insulated institutions)是否缺失[如美国的“快速通道”(fast track)条款]和选举机构的性质(如比例代表制或多数制)(Haggard 1988;Ehrlich 2007)。三、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更广泛的影响
在考察了自由主义理论的核心假定及其三个具体的变体,我们现在将目光转移到该理论的三大影响:独特的经验预测、其作为系统分析的地位和对多元理论融合的开放性。1. 自由主义理论的独特预测
我们已经看到,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预测了战争、和平、贸易自由化和贸易保护以及其他世界政治中的重要现象,这些预测挑战了传统的论述。而针对其他国际关系范式很少提出合理解释的其他广泛的政治现象,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也做出了自己的预测。有一个现象就是不同议题、区域或霸权主义秩序的对外政策,其实质内容发生了变异。为何我们在观察贸易和金融、人权和环境政策等不同类别议题的合作和冲突时,或在相同的议题领域内,或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会发现不同偏好、水平和形式?例如,有些地区容易发生战争,而有些地区成为实际上的“安全共同体”,为何存在这样的差异?为何霸权国家和强权国家似乎对维护全球秩序有不同的方案?从自由主义视角来看,自由主义关注具体议题和具体国家的社会偏好,这些实质的差异有各种一目了然的解释。人们可以很容易理解,在意识形态、经济和政府体系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的美国、英国、纳粹德国和苏联,会在二战后制订出差异如此巨大的计划。人们也可以理解,为何美国更多关注朝鲜或伊拉克十分有限甚至是几乎不存在的核武库,却对英国、以色列和法国强大得多的核力量并不在意。人们可以解释,为何支撑“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内嵌自由主义”妥协与“金本位”安排的条件完全不同,为何霸权结构相似的欧盟和经济互助委员会(Council for Mutual Economic Assistance)其实是不同的,或者为何经合组织(OECD)国家的农业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和开放的工业贸易政策如此大相径庭。这些差异仍将对当今全球政治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将偏好视为外生的理论,如现实主义、制度主义以及受建构主义影响的理念和思想,面对国家之间冲突和合作的目标和目的,难以解释我们观察到的实质的和地域性的极端变化。相对权力、议题密度、交易成本或战略文化等抽象的政治力量对这一问题也鲜有洞察。另一个与上述相关的现象是世界政治本质的长期历史变化。肯尼思·沃尔兹、罗伯特·吉尔平、约翰·米尔斯海默和保罗·肯尼迪等经典现实主义学者,预测大国之间的兴衰周期不会发生改变,国际秩序的实质内容或形式也不会有什么影响。与此相反,在经济、政治现代化及国家行为等长期的经济、政治和社会转型之中(Ikenberry 2000),自由主义塑造了一种直接因果链。过去五百年间,全球经济发展一直以来都与更多的人均财富、民主化和教育体系紧密相关,这三者加强了新的集体身份认同,为跨境经济交易提供了更多的激励因素(Huntington 1991)。在现代,国际秩序的原则已经与王朝合法性脱钩,越来越多地与自由主义理论所单独强调的民族自决、社会公民身份、经济繁荣和民主合法性等因素联系起来。这就在发达工业民主国家中造成了一种结果,即国家间政治越来越依赖于对和平变革、国内法治、稳定的国际组织和密集的社会互动的可靠预期。自由主义理论认为,由和平的、相互依赖的和符合规范的国家组成的大型且不断扩张的集团,已经成为这种国家间政治的先决条件。卡尔·多伊奇将这一条件称为“多元安全共同体”,基欧汉和奈视之为“复合依赖”,伊肯伯里将其看作“自我束缚”(self-binding)。以当前欧洲为例,不像一个世纪以前导致一战爆发,当前的西方大国间在南斯拉夫问题上并没爆发那么严重的冲突。对于自由主义者来说,民主和商业的扩张和民族自决的影响解释了为何民主政府之间的地缘风险下降,现代欧洲也没有形成相互竞争的联盟。这也是令现实主义者感到困惑的地方(Van Evera 1990)。总之,近几十年来,全球范围内战事保持在历史低位,与上述这些趋势有关。2. 作为系统理论的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理论的另一个根本影响是其作为“系统”理论的地位。对于有些学者来说,本质上“国家的诉求决定了国家的行为”这一自由主义的核心观点可能看起来是基本常识,甚至是陈词滥调了。然而,在过去半个世纪,以现实主义和制度主义以及非理性理论为代表的主流国际关系理论,其定位恰好与这一观点完全相反。在其战后对现实主义的经典重新定义中,汉斯·摩根索明确指出了他对“政治自主性”的坚持,并表示这种坚持赋予现实主义“独特的智识和道德态度”,并与“两种流行的谬误:对动机的关注和对意识形态偏好的关注”形成了鲜明的反差。沃尔兹几乎照搬了摩根索的话,“新现实主义确立了国际政治的自主性,因此才能让理论成为可能”(Waltz 1979, 29,另65—66, 79, 90, 108—112, 196—198, 271)。将国家偏好的变化视为一个根本原因,理论学家为何对此经常持怀疑态度,其基本原因在于这种观点看起来是乌托邦式的。它似乎意味着国家可以随心所欲,不受其他国家的限制。相反,现实主义者一直以讲究实际为豪,他们联系实例证明国家被迫追求与其潜在的愿望大为不同的目标。现实主义者坚称对外政策会带来讽刺性的后果:要求过高,反难成功(Waltz 1979, 60—67, 93—99)。作为对摩根索和马克斯·韦伯观点的回应,沃尔兹总结认为,国家的偏好必须是不重要的。“行为体获得的结果很少与其愿望一致”,因此考察愿望“并不能合乎逻辑地获得任何有效的一般化结论”,这是沃尔兹经常引用的结构化和系统理论的观点(Waltz 1979, 29)。尽管基欧汉原本乐于接受以偏好为基础的理论,他的霸权稳定理论和制度主义体制理论早期被称为“修正的结构现实主义”,也依赖于一种相似的区别:“尽管存在共同利益,但是合作经常失败……显然,合作并非仅仅与利益相关。”(Keohane 1984, 6, 12)正如罗伯特·鲍威尔(Robert Powell)所言,这些方法“缺少一种超越结果的偏好理论”(1994,318)。这些现实主义者提出的批判完全误解了以偏好为基础的自由主义理论,这种理论实际上并非是乌托邦式的,正因为根据沃尔兹主义者的观点,它是“系统的”。自由主义理论并没有暗示国家可以随心所欲或者忽略其他国家的行为。正如能力、信息或信念的分配一样,国家偏好的分配本身不受任何国家的控制,是国家体系的一个特征(用沃尔兹的术语就是国家特征的分配)。每个国家都希望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尽管每个国家都被迫在其他国家偏好的限制之下实现自己的目的。由此,自由主义理论与沃尔兹对系统理论的理解是一致的,这解释了国家间关系背景下的国家行为。即便不从沃尔兹主义的视角来看,自由主义理论也是系统的和非乌托邦式的。国家偏好并非单独起源于国内环境,也来源于既是国内又是国际的跨国社会。自由主义者认为,对外政策是管理全球化进程的政策——管理各个社会之间互动的结果。这种互动的或系统的特质无处不在。例如,通过在国际市场的背景下定位其国内经济资产,商业自由主义对国内集团的利益做出了解释。观念自由主义通过确定国内团体价值观在国际市场中的位置对其关注做出了解释。自由主义并不会在国内层次分析和跨国层次分析之间划出一条明显的界限。将国家偏好理论等同于国内或第二意象(second-image)理论化的批评不仅被误导了,而是在概念上就混淆了对国际关系理论的理解。谁视“层次分析”为应当摈弃的误导性概念,自由主义就与谁站在一起。3. 自由主义和多因融合(Multicausal Synthesis)
我们已经看到,自由主义假定仅仅根据国家偏好的变化就已经给出了强有力的单因解释。但是,复杂的国家间行为很少是由单一因素所塑造的。强制能力、信息、对合理手段的信念以及其他因素也会发挥作用。为了分析这些情形,不同理论形式之间的理论融合是有必要的。自由主义最吸引人之处恐怕是在于它提出了一种简单而在概念上自洽的理论结合的方式,而不是带有偏见且不自洽的理论融合方式。在这种理论融合中,必须优先国家偏好的分析和解释。这也就是说,必须首先运用自由主义理论对国家偏好的变化进行解释,在此之前不得试图利用和评估诸如强制权力资源、信息或战略文化等战略因素的作用。这并非是“自由主义”独有的观点;这只是在程序上与现实主义、制度主义、自由主义乃至众多建构主义的变体所共有的工具(软理性)行为假定相一致。因为偏好塑造了国家所参与的博弈的性质和强度,由此也就帮助决定了何种系统理论是合适的,以及应当如何确定这种理论。政治科学家对偏好分析优先于战略行为的思维一点也不感到惊讶。罗伯特·达尔关于政治影响的经典著作揭示了一个根本教训:除非我们首先知道“B原本想要做什么”(即偏好),否则我们无法确定“在A的影响下B做什么”(即权力)(Dahl 1969; Baldwin 1989, 4; Coleman 1990, 132—135)。例如,除非国家偏好已经形成并存在国家间的重大利益冲突,同时获取边际收益而配备的能力具有成本效应,否则运用现实主义理论去解释国家行为是不恰当的。类似地,除非国家有足够的兴趣解决具体的国家间集体行为问题,否则制度主义关于次优先级合作的解释是不合适的。若没有充分控制以偏好为基础的解释,那我们很容易混淆。正如肯尼迪·奥耶(Kenneth Oye)指出,“当你看到冲突,在对为何无法达成互利感到困惑之前,要先考虑到僵局,也就是说互利并不存在”(1986,6)。因此,国家行为应该从多因角度构建——作为有限的社会选择的多阶段进程,国家偏好的变化首先出现。但是,在塑造过程中,国家应当如有关国家——社会关系自由主义理论所解释的那样首先定义偏好,随后才进入辩论、讨价还价或为具体协定斗争,最后才进入现实主义和制度主义(以及自由主义)关于战略互动(strategic interaction)的理论所提出的制度性解决方案。当然,这并不是说自由主义理论更为强大或有更充分的解释力。这只不过是一种随情形不同而变化的经验判断(确实,采用标准化的融合程序将会有助于我们达成并累积这种经验结果。更多内容请参阅Moravcsik 1997)。我们越来越意识到现实主义者和制度主义者回到基欧汉所说的“退路位置”(fall-back position),国家利益配置中的外生变体决定了结果可能产生的范围,能力和制度在这一范围内被用于解释具体的国家行为,所谓的“新古典现实主义”就是最佳的例子(Keohane 1986,183)。但是,从方法论上来说,我们必须将偏好作为战略分析的基础,对其进行一般理论化并做出解释,而不是想当然。实践胜于理论:我们需要多一些务实的理论融合,少一些教条的理论融合,优先分析将不同国家偏好内生化的理论。这种在多级解释中优先分析以偏好为基础的国家行为理论的观点,扭转了当代国际关系理论学家中近乎普遍的观点——“自由主义只有作为一种受限的解释性理论才是讲得通的”(参阅Waltz 1979; Keohane 1990, 192; Matthew and Zacher 1995)。在这种常见误解之下,分析人士先检验一种现实主义理论,然后才转向偏好理论(经常错误使用“国内”和“第二意象”)解释异常现象,这种方法论上的程序不仅在概念上不自洽(因为不符合理性),在经验中也存在偏见(因为任意忽略了可能与自由主义理论相符的结果;更详细的内容参阅Moravcsik 1997)。直到今日,在这一细分学科中仍然可以发现现实主义对自由主义错误批评的智识影响。我们已经看到,国际关系中最有活力的中程理论的发展,许多明显是自由主义的,尽管国际关系的范式语言并没有体现这一点。本部分的大多数内容被称为“现实主义”的(尽管与该范式任何合理定义的核心前提冲突)、“国内的”(尽管这一术语并没有表达出任何理论内涵和多少经验工作)或“建构主义”的(尽管这个标签描述的是本体论,而不是理论)。自20世纪50年代,即现实主义者摆出攻击法律主义者(今日的新自由制度主义者)和理想主义者(今日的建构主义者)的姿态(Legroand Moravcsik 1999),国际关系“大”辩论的广大范畴几乎未发生任何变化。这也难怪,今日如此之多的学者集体回避了这些标签。但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若没有自己公认的范式,强调内嵌社会的国家偏好变化的理论仍然被排斥在理论探讨的范围之外,在检验比较理论时被忽略,最重要的是,在多因融合中不被重视。
本文选编自《牛津国际关系手册》,注释从略,题目为编者所拟。特别推荐购买此书阅读。该选文只做推荐作者相关研究的书目参考,不得用于商业用途,版权归原出版机构所有。任何商业运营公众号如转载此篇,请务必向原出版机构申请许可!
信息资本主义利维坦的诞生及其未来|艾米·卡普钦斯基
----------------------------------混乱时代 阅读常识
长按二维码关注!
👇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