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适用低税率
纳税人识别号 450221340287036
纳税人名称 柳州市***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柳市税三稽 罚 〔2023〕 4 号
案件名称 柳州市***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处罚类别 其他违法
处罚事由
(一)增值税
1.2018年
通过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收取销售款隐匿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经查实,你单位2018年通过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收取销售款437934.00元(含税)未申报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一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第九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六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一条的规定,你单位应确定销售收入408645.54元(不含税),应补计提销项税额合计29288.46元。
2.2019年
(1)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款隐匿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经查实,你单位2019年通过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收取销售款2287199.00元(含税)未申报纳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第九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应确定销售收入2094216.76元(不含税),应补计提销项税额合计192982.24元。
(2)错误适用税率
经查实,你单位2019年12月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取得的不含税收入合1611367.93元,你单位按照“物流辅助服务*装卸搬运”6%的税率申报纳税,申报销项税额合计96682.07元,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一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第九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税乎网注:官方信息不完整】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十二条第三款
处罚结果
(一)你单位通过在账上不列少列收入、错误适用低税率的方式,造成少缴2018年1月到至2022年4月的增值税1221826.28元、少缴2018年-2021年城市维护建设税61091.32元、少缴2021年企业所得税149663.0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缴少缴的税款1432580.65元,并处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716290.38元。
(二)你单位通过在账上不列少列收入、错误适用低税率的方式骗取2022年4月所属期的增值税留抵税额112803.4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追缴其骗取的2022年4月所属期的增值税留抵税额112803.40元,并处骗取税款一倍的罚款,罚款112803.40元。
以上罚款829093.78元。
处罚生效期 2023-02-16 处罚截止期 2023-03-03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