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深度丨再遭审查危机,曼城还能安然无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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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发于懂球帝,作者Equalizer,已得到作者授权转载。
在“赢得”体育仲裁法庭(CAS)与欧足联诉讼的两年多后,昔日的阴影再一次笼罩在曼彻斯特那一半原本蓝色的天空上。2月6日,英超联盟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表示认为蓝月亮自2009-10赛季以来数次违反规定,并将依照相关规定交由一个三人的独立委员会进行进一步审理。
曼城方面的回应和面对欧足联审查时如出一辙,依然是硬扛到底,希望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
曾“逆转”欧足联的蓝月亮,面对更熟悉自己的英超联盟,还能不能安然渡过危机?
曼城再次“渡劫”
曼城何“罪”之有?
在声明的原文中,英超官方详细列举了违规涉及的赛季、条款,并将涉及问题归为5个类别:
第一,在2009-10赛季至2017-18赛季间,曼城未能以最大诚信原则披露准确财务信息,真实且公允地反映俱乐部的财务状况,尤其是包括赞助商收入在内的营收,关联方以及经营成本等。
第二,在2009-10赛季至2012-13赛季间,曼城未能完整披露与教练的相关合同的全部细节;在2010-11赛季至2015赛季间,曼城未能完整披露与球员相关合同的全部细节。
第三,在2013-14赛季至2017-18赛季间,曼城未能遵守欧足联的规定,其中包括欧足联俱乐部许可与《财政公平法案(FFP)》。
第四,在2015-16赛季至2017-18赛季间,曼城未能遵循对于盈利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要求。
第五,在2018年12月至今,曼城未能以最大诚信原则提供相关文件以协助、帮助英超方面进行调查。
联系曼城此前与欧足联的仲裁案,以及《明镜周刊》的爆料,我们不难将这些内容与这几个问题一一对应:
声明中的第一点对应的应该是曼城在曼苏尔酋长入主后至欧足联宣布重启调查后之间。在这段时间里,曼城存在着一系列违反欧足联FFP的问题。这也是此前曼城与欧足联之间仲裁的核心问题。
声明中的第二点对应的应该是曼城教练、球员合同问题。这期间最著名,也是在最近被媒体广泛提及的便是蓝月亮前主帅曼奇尼的“阴阳合同”。
有证据表明这位冠军主帅曾经在与曼城签下执教合同的同时,以顾问的身份与阿布扎比半岛俱乐部签下了一份合同,薪水甚至比主帅的基础工资还要高。亦有证据表明,曼城曾利用赞助商额外设立夺冠奖金的方式提高球员薪水,还曾违规向未成年球员的父母提供报酬。
曼乔执教蓝月时曾在半岛队领薪
声明中的第三点对应的应该是在FFP正式生效的赛季至欧足联重审案件之间的时间段。与第一点颇为类似,可以想见,作为英超联盟的成员俱乐部,违反欧足联的规定也会受到来自联赛方面的调查及处罚。
声明中的第四点对应的应该是曼城在欧足联达成《和解协议》后与欧足联重启调查之间出现的问题。在《明镜周刊》去年的爆料中,曼城在与欧足联签下《和解协议》后仍然存在超出公允价值的注资及赞助商代为支付的行为,例如他们曾在2015年9月的邮件往来中特别提到了阿提哈德直接注资和间接注资的数目。
声明中的第五点对应的应该是自欧足联重启调查以来,曼城未能履行应尽义务完整披露相关信息的问题。《明镜周刊》的爆料内容是欧足联和英超联盟未曾了解的,而在重启调查后,曼城或许存在没有向英超联盟及时申报的情况。
面对审查,曼城高层一向态度傲慢
旧事重提,有何不同?
根据英超手册中的规定以及天空体育,The Athletic等媒体的报道,曼城可能受到的最严重的处罚是被驱逐出英超乃至整个英格兰联赛系统。
英超方面实施的惩处力度可能从最低的谴责,到最高的无限期驱逐。
这是一个跨度相当大的处罚范围,由于具体问题时常是复杂的,英超方面没有在手册中提到具体的违规行为将对应怎样的处罚,只是提到临时独立委员会所能行使的权力和处理力度。
那么这里不妨回顾一下在CAS上,曼城与欧足联的案件结果是怎样的。
彼时曼城被处罚的理由是未完全配合欧足联旗下的独立机构俱乐部财政控制机构(CFCB)的调查办公室进行相关调查。换句话说,曼城的提交的财务信息与实际情况存在有出入的可能性,这是蓝月亮不配合调查工作造成的。
但一方面,由于5年的时间限制,部分问题最终无法追究;另一方面,黑客取得的邮件信息未能与其他证据形成一个足够有说服力的证据链,因此欧足联方面无法对曼城施以最严厉的惩罚——处罚的力度越大,所需要的证据也需要相应更具备说服力。
两年半前CAS裁决曼城胜诉
既然提到了邮件,相信各位无论是在2020年的那次仲裁,还是这一次事件后都会看到有这样一种声音:黑客取证是非法的,这种非法手段无法作为证据使用。
这种声音是完全错误的。实际上,泄密邮件的内容是可采纳的证据。那么这一次呢?
根据英国政府于2016年开始实施的《调查权力法案(Investigatory Powers Act)》中的说法,黑客获得的邮件内容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所以案件相关的邮件内容依旧可以作为英超联盟使用的证据。
危机的开端来自泄密邮件
对于英超联盟来说,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证据链的构建。正如前面提到的,惩处力度越大,相应地,对应的证据说服力也要越大。
在CAS的裁决过程中,作为证据的泄密邮件只能表明曼城曾有可能参与某事件,或者对某事件有邮件中提到的安排的可能性。但是,可能发生并不意味必然发生,因此最终CAS仲裁团认定曼城只是提交了有误差、不完整的财务信息,这也是欧足联最终未能对曼城施以严厉处罚的原因之一。
与欧足联相比,英超联盟所对于俱乐部的管辖力度是不同的,他们对俱乐部监管的权力更大,范围更广。比如说,在俱乐部完成球员转会的过程中,英超联盟也会收到相关的注册文件,甚至还会参与其中,告知俱乐部对应的转会有可能需要怎样的补充文件。
英超现任当家人理查德-马斯特斯
对于曼城来说,不利的地方主要在于,他们在CAS的仲裁中暴露了太多秘密。在裁决书中,仲裁团不但采纳了泄密邮件作为证据,还获得了未经删改的邮件内容,从而确定了泄密邮件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没有问题。
另一个与CAS仲裁时不同的是,由于没有欧足联CFCB设立的5年追溯期限制,曼城在2014年5月15日前的全部操作也在英超联盟的审查范围内。这意味着英超联盟仍然可以审查曼城在被曼苏尔酋长收购之初最具违规嫌疑的一个时间段,即2009-10赛季至2013-14赛季。
《明镜周刊》所发表的一部分存在违规赞助嫌疑的证据就在这一段时间里,而且还提到了一些不在欧足联管辖范围内的问题,比如违规的青训支出、曼奇尼的阴阳合同等,而这也可能是英超联盟对曼城发难的出发点。
早期的资金投入是曼城崛起的根本
过往判例
根据英超联盟的声明,曼城存在多达115项违规嫌疑,这肯定是现代足球历史上违规次数最多的案件。因此我们无法找到任何一个与之高度相似的案例。
不过英超联盟也曾经对违反规定的俱乐部进行处罚。我们上文提到了曼城存在违反转会条例和FFP的嫌疑:
——由于在引进阿列杭德罗-法乌林的过程中存在2项违规行为,女王公园巡游者在2011年曾经因此被罚款;
——在违反FFP的问题上,莱斯特城和伯恩茅斯分别在2013-14和2014-15这两个先后升上英超的赛季受到了罚款的处罚,原因都是在升级赛季里超出了规定允许的亏损数目。
曾创造QPR转会纪录的法乌林
在这几个案例中,最终处罚的金额要低于原本的数字,惩处力度显然逊于标准,不难看出英超联盟在执行规定的过程中更多带着引导俱乐部走向正轨的目的,并没有刻意重罚。
英超联盟自身设有独立调查委员会和仲裁机制,这不意味着在发生纠纷时,俱乐部就无法诉诸法律。比如说2020年9月,纽卡在收购案被英超联盟拒绝后就曾表示将向英超联盟发起两项诉讼,此举最终促成了相对公开透明化的仲裁流程。
即便从常识出发,上诉权是法定权利,曼城无法针对英超处罚上诉的说法完全是无稽之谈。
一波三折的纽卡收购案
前景推断
个人认为,考虑到曼城一直以来寻求无罪辩护的态度,他们这一次的处境不容乐观,但不至于被逐出联赛系统。
第一,与此前的仲裁相比,这一次曼城需要面对的老问题更多,即从被收购开始以来所有的存在超出公允价值的关联方交易,间接注资嫌疑的行为。
如果依照此前仲裁的逻辑,曼城的司法团队依旧有机会对此进行辩护,并可能取得与上次仲裁类似的结果。但隐患在于英超联盟所掌握、构建起的证据链究竟达到了怎样的程度。
关联方阿提哈德航空赞助曼城多年
第二,曼城将会遇到新的问题,比如违规签约青训球员和主帅阴阳合同。
尽管隐性支出是老问题,违规行为本身的性质就不符合英超联盟的要求。引申来看,参考切尔西曾经因违规引进青训球员而遭遇的转会禁令,曼城未来甚至还有可能遭遇国际足联的发难。
对于曼城的司法团队而言,这些有隐性支出嫌疑的行为或许依旧可以依照上一次仲裁的经验做辩护,只是与青训球员相关的有违规嫌疑的操作,有可能会导致英超联盟与国际足联等机构联合进行调查。
曼城2013年引进迪亚斯时涉嫌违规
第三,泄密邮件内容的真实性在CAS仲裁中得到了曼城方面的认可,这对于曼城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在上一次仲裁结束后,英超联盟就直接拥有了曼城未以最大诚意原则合作,未披露准确信息等处罚理由。而在此基础上,曼城在英国国内的一系列隐形注资操作很可能存在着问题。
比如说泄密邮件中的附件曾展示了早期曼城销售球员肖像权的链条,当时就有审计人员表示无法理解涉及这一链条的一家英国公司的牟利模式。由于这一次完全是英国国内的调查,一旦问题上升到新的高度,这肯定将不利于曼城。
揭露财务造假的泄密邮件之一
不过相信曼城应该对此有过准备,他们可能会继续通过巧合论及不了解对方经营模式为由进行辩护。可一旦英超方面开始沿着泄密邮件中提到的利益相关方进行追溯调查,特别是有机会通过与政府部门合作调查那些位于英国的利益相关方,那么曼城的麻烦有可能会更大。
对于曼城而言,泄密邮件的内容是绝对不适合公开的。更重要的问题是,115项违规的处罚即便最后无法全部成立,倘若是多项集中后统一处罚,那么情况也就没有那么简单了。独立委员会是否会有“从量变到质变”的考量也就颇为关键了。
要知道,曼城在上一次仲裁中能够成功脱险的关键在于追诉时效性以及证据链不具备说服力。而在没有设立追溯期限制的情况下,在研究了仲裁报告后,英超联盟想必将着力点放在了证据链的逻辑和说服力上。英超联盟更像是要打一场“有准备之仗”。
英超这次有备而来
不知最近意大利足协因财务“注水”对尤文图斯做出的15分扣分处罚,是否对英超有启示意义。同样是联赛明星球队,同样是因财政而非场内竞技违规,同样在过去包揽了众多联赛冠军头衔。这样的结果一定不会是曼联、利物浦球迷想看到的。
在这个基础上,个人认为大幅度扣分是最有可能发生的事情。考虑到曼城违规行为从竞技层面上多为间接影响,以及其英超商业开发的影响力,直接逐出联赛体系是一个过于严厉的处罚。
如果真的要从个人不愿谈及过多的“政治角力”来谈,欧超联赛也在虎视眈眈。在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后,欧超联赛很可能以反垄断为出发点,酝酿新一轮的计划。而在这种情况下,将曼城逐出英超简直像一种“资敌”行为。
欧超的威胁依然没有消散
“土豪”的末日?
至少到目前为止,切尔西和纽卡斯尔联这两家更换了老板的俱乐部,还没有出现任何这方面的问题。
在伯利入主切尔西后,蓝军在刚刚过去的冬季转会窗口大肆操作,颇有一副不计成本、无视FFP的姿态。但从专业角度而言,切尔西的高支出并不一定意味着超出FFP的限度。
而作为90年代在英超时代早期颇具号召力的老牌俱乐部,纽卡的影响力已然不复当年,俱乐部的收入自然也无法与豪门相比。与曼苏尔酋长入主之初相比,纽卡在转会市场和商业谈判中表现得更低调、务实。
这既有曼城的经验之谈,亦与FFP制度日趋完善下难以寻找规则的漏洞及灰色地带有关。同时,在与英超联盟进行谈判时,沙特方面也做出各方面的妥协,亦有渴望维护良好形象的态度。或许是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纽卡如今仍然保持着精打细算的状态。
编者按
最近很多朋友通过各种渠道表达了对此事的强烈兴趣,之所以一直没有动笔,是因为本次调查的缘由大多依然来自《明镜周刊》爆料的邮件内容,此前已做过专题内容。
全世界都知道曼城在崛起的过程中做了什么,问题的关键在于,英超能否找到比欧足联当时更完整的证据链。目前看英超的确在很多方面拥有优势,蓝月亮的“金装律师”团队要面临比上次更严峻的考验。
英超敢于对自己联盟最大的明星之一痛下杀手,让人感到意外。有一种说法是,自去年特雷茜-克劳奇领导的足球治理球迷审查活动公布结论以来,英超感受到了来自潜在“足球独立监管机构”的压力,想向所有利益相关者证明,英超自己是可以管好自己的。
感谢Equalizer老师详尽的文字分析,驳斥了一些网络上流传的错误信息,优质的内容需要更多支持,在劣币驱逐良币的时代我们需要更多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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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橘乐 CFA, CPA
原文链接:
https://www.dongqiudi.com/articles/32630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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