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快讯丨德国将批准关于自动驾驶车辆的法律草案(附全文下载)
2021年5月28日,德国联邦参议院宣布批准关于自动驾驶车辆法律框架的法律草案。草案已提交联邦总统签署,在通过后续流程之后将正式生效。
德国希望在数字转型中迅速实施创新,以使德国继续保持自动驾驶的国际领导者地位。自动驾驶不仅可以提高交通安全和效率,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还可以加强社会包容性,使得行动不便的人也能够使用车辆。因此,草案为自动驾驶车辆的使用建立法律确定性,对于将自动驾驶车辆投入成熟的道路使用将发挥重要作用。
草案对《道路交通法》和《强制保险法》进行了修订,将允许带有4级自主驾驶系统的车辆,在没有司机的情况下,在公共道路交通的特定区域内运行。立法框架所考虑的情况包括:从A点到B点的班车服务、每天走特殊路线(如上班)的巴士、Hub2Hub货运服务、人员或货物的第一或者最后一公里运输(如:从机场或者港口到配送中心)、在非高峰时段提供相应需求的服务等。
在网络安全方面,草案也做出相关规定:
一是车辆需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和检测,一旦发现机动车或其电子或电气结构有任何篡改,特别是在发生未经授权进入机动车无线电链路的情况下,应立即通知联邦汽车运输局和州法律规定的主管部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二是规定了技术监督的概念,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车辆必须在任何时候接受技术监督局的检查。技术监督员需保持和车辆保有者的联系,记录和处理自动驾驶的情况,确保机动车处于最低风险状态;
三是车辆识别号、位置数据、自动驾驶功能的使用次数和时间、激活和停用情况、释放替代性驾驶动作的次数和时间、包括软件状态在内的系统监测数据、环境和天气条件、网络参数、已激活和听筒的被动和主动的安全系统的名称及其状态的数据、车辆在纵向和横向的加速度等数据,都将被存储保留,以有效监测适航性和安全性。联邦汽车运输局有权使用所收集的数据,以服务于公共利益为目的,向学院和大学、非大学研究机构提供,用于与交通相关的数字化、自动化和网络领域的科学研究。涉及隐私的数据将遵循相应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有关数据如不用于既定目的,应立即删除,最迟在有关机动车停止运营后三年内予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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