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2022年第10期要目
目 录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以依法能动履职为诉源治理贡献检察力量
王旭光
落实中央《意见》
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示范窗口的能动创建
——以浙江杭州检察工作为观察视角
叶伟忠
实务研究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适用
刘宪权 王 哲
“地方院检察长不同意检委会多数人意见”问题研究
张 杰
专 访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阐释与落实
——专访北京师范大学未成年人检察研究中心主任宋英辉
常 锋 郑志恒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新解
慎刑思想:从传统诉讼到现代司法的传承
张建伟
疑案精解
非法获取交易接口程序后开发并运营证券交易软件的行为如何定性
喻海松 江 溯 夏 涛
专家点评:关于这种新型互联网犯罪的司法规制
刘仁文
权威解读
与时俱进加强网络时代人格权刑事保护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十四批指导性案例解读
苗生明 罗庆东 纪丙学
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的
优化与运用研究专题
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完善及应用
申国军
“案-件比”对检察办案质效影响的实证评估
林喜芬 葛建军等
重罪案件“案-件比”的优化路径
李前国等
关注·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
跟进监督典型案例
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跟进监督典型案例解析
吕洪涛 易小斌 孙森森
基于行政公益诉讼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
孔祥稳
案例评析
收买借记卡“四件套”行为性质之辨
黄国盛 林莉莉
观点撷要
“非羁码”监控措施的探索与创新
胡雨晴 罗 澜
积极推动政治建设与检察履职“三融合三强化”
王伟林
以系统观指导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刘少谷
正当防卫的认定应引入“社会之法”
陈 易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以依法能动履职为诉源治理贡献检察力量
摘 要: 深入开展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在诉源治理中,检察机关担负重要法治职责,作为直接参与者、监督保障者和法治意识引领者,通过依法办案、监督,在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和关口把控三个环节发挥重要作用。检察机关应准确把握自身职能定位,持续厉行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探索参与基层治理新模式,在融入国家治理中依法能动履职,为诉源治理贡献检察力量。
关键词:诉源治理 检察机关 依法能动履职 国家治理
作者简介:王旭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落实中央《意见》
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示范窗口的能动创建
——以浙江杭州检察工作为观察视角
摘 要:高质量发展具有综合性、复杂性,检察机关应深刻领悟其时代内涵,从自身定位出发解构发展路径,深入探索法治协同共生、能力内外兼修和精准回应现实的发展模式,强化能动履职,精准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实践面向。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浙江省杭州市检察机关努力扛起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检察担当、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杭州担当,深入打造以服务大局为统领、以示范标杆为经纬、以数字变革为驱动的发展模式,倾力构筑高质量发展的示范窗口。
关键词:高质量发展 依法能动履职 法治现代化 示范窗口
作者简介:叶伟忠,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实务研究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适用
摘 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帮助行为正犯化的典型立法例,帮助行为量刑规则说不具有合理性。刑法设立该罪所规制的帮助行为绝大部分都不属于中立帮助行为。行为人确实知道被帮助人将实施相关网络犯罪而提供帮助时,即因其主观上的非法目的而失去了中立性。对从事中立性质工作的业务人员所提供帮助行为的定性,应从严把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应当知道”的认定标准;对经常或专门从事为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黑灰产业中有关人员行为的定性,应放宽对“应当知道”的认定标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成立不影响行为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
关键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帮助行为正犯化 明知 犯罪竞合
作者简介:刘宪权,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哲,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网络时代的社会治理与刑法体系的理论创新》(20&ZD199)的阶段性成果。
“地方院检察长不同意检委会多数人意见”问题研究
摘 要: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32条,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时,地方各级检察院的检察长不同意本院检察委员会多数人意见的,可以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决定。该条规定体现了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决策原则和检察长负责制,以及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检察一体的关系定位。实践中,应当准确理解“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多数人意见”等的具体涵义,明确“检察长不同意检察委员会多数人意见”规定的适用逻辑,注意把握“程序不能倒流”等基本要求,推进具体问题解决,促进检察委员会提升议事办案决策质效。
关键词:检察委员会 民主集中制 领导关系 检察长负责制 程序不能倒流
作者简介:张 杰,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法学博士。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新解
慎刑思想:从传统诉讼到现代司法的传承
摘 要:我国先秦时期已经产生慎刑思想,要求司法官对刑事案件抱有高度谨慎态度,防止刑罚的滥用。这一思想对后世具有深远影响。慎刑思想在新中国刑事司法中的突出表现为“少捕少杀”刑事政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制度、死刑核准权统一执行、诉讼程序中的防错纠错机制等。近年来,检察机关的一系列司法举措和改革措施含有慎刑思想的精神实质,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始终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推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都反映了我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慎刑思想从传统到现代司法的传承。
关键词:慎刑思想 逮捕条件 死刑复核 少捕慎诉慎押 检察机关
作者简介:张建伟,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的优化与运用研究专题
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完善及应用
摘 要:检察机关研制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确立了强化质量第一、效率效果并重的案件质量评价导向,在引导各地检察机关注重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果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引领评价作用。作为检察业务考核评价的重要方式,要坚持用联系的、发展的、整体的观点适用评价指标,正确处理核心指标与其他指标、案件质量评价与检察人员考核之间的关系,发挥各项指标的组合评价功能和指标通报值的调节功能,引领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案件质量 评价指标 科学运用 业绩考评
作者简介:申国军,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一级高级检察官。
“案-件比”对检察办案质效影响的实证评估
摘 要:2020年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后,各类型案件“案-件比”不同程度优化,“件”的分布从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等逐渐向检察机关建议延期审理集中,“件”数高的罪名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向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集中。“案-件比”评价指标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但其对检察引导侦查取证和自行补充侦查程序的推动效应尚不明显。鉴于人均办案量、案件类型和案件难易程度对“案-件比”的客观影响,未来应以人均办案量作为调控“案-件比”合理区间的依据,根据案件类型、案件难易程度确立差异化的评价标准,并对“件”的设计进行优化。
关键词: “案-件比” 办案质效 优化路径
作者简介:课题组组长为林喜芬,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葛建军,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课题组成员为周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肖友广,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海清,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梁春程,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原业务主任;曹俊梅,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本文系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以“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为核心的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研究》(GJ2021D07)的阶段性成果。
关注·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跟进监督典型案例
基于行政公益诉讼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
摘 要: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是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明确列举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类型,其涉及复杂的专业判断与公共治理问题,具有一定特殊性。检察机关提起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应考虑诉讼对公共治理结构的影响,妥善作出诉讼选择,与管制法形成更加良好的关联和互动;应落实好“持续跟进监督”理念,建立行之有效的跟进监督机制,保障案件办理质效。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下,行政公益诉讼还应注重以个案办理促进整体性治理格局的构建和形成。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 食品药品安全 持续跟进监督 合作治理
作者简介:孔祥稳,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
本文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新时代国家治理与法治建设研究》(19LLFXB036)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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