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共同富裕与防范金融风险——基于均衡金融体系视角 | 经济
导 读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等重要论述。在三大攻坚战的主要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的基础上,推进共同富裕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成为我国重要的工作主题。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基础,金融体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金融体系的均衡化势必对共同富裕与金融稳定产生深远影响。
推进共同富裕与防范金融风险
——基于均衡金融体系视角
作者:方 意 杨 勇 唐琦蕊
摘 要
三大攻坚战主要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后,推进共同富裕与防范金融风险成为新时期的重要议题。本文以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作为防范金融风险的落脚点,从同一中介目标对共同富裕与系统性金融风险进行研究。文章阐述了我国在推进共同富裕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工作现状以及面临的挑战,从金融体系(包含金融发展、金融结构两个层面)与共同富裕、系统性金融风险之间的互动关系,研究均衡的金融体系对推进共同富裕与防范金融风险的促进作用。研究发现:一方面,均衡的金融体系有助于中小企业推动共同富裕的功能发挥,促进国民收入分配平等化;另一方面,均衡的金融体系还能够避免银行业垄断、资产泡沫化等现象的发生,降低金融体系的风险水平。可见,完善直接融资市场、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以及促进利率市场化等举措,能够促进金融体系均衡化,进而有效推进共同富裕和防范金融风险。
关键词 :共同富裕 系统性金融风险 金融发展 金融结构 均衡金融体系
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提出,“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体现在多个层面,其中一个重要层面在于“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可见,在取得脱贫攻坚战成果的基础上,接续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以达到共同富裕成为我国未来的重要工作主题。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在宏观杠杆率逐步提升、金融主体之间的关联性不断增强的基础上,系统性金融风险逐步成为我国防范金融风险的工作重点。为此,在党的重要经济金融会议中,多次提出“加强金融、地方债务风险防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压实各方责任,防止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等内容。由此可见,在成功化解系列重大风险的背景下,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仍然是我国未来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的工作主题。
作为精准脱贫和防范金融风险工作的延续,党中央多次在重要会议上对共同富裕与防范系统性风险两项工作做出重大部署。作为重要的研究主题,国内学者对共同富裕与系统性风险的研究不胜枚举。然而,不可忽略的是,现有研究往往将两个主题孤立开来,借助不同的政策措施分别推动相应的工作进程。鉴于共同富裕与系统性风险背后作用路径众多,探究是否存在某一共同的中介目标(该目标的实现对于推进共同富裕与防范系统性风险都有促进作用),对于推进新时期两项工作和减轻政策制定压力是很有价值的。基于此,本文发现均衡的金融体系既有利于共同富裕的推进,又有利于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从同一中介目标出发研究新时期两项工作的共同影响机制,是本文对现有文献的重要补充。
1953年,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提出了“共同富裕”的概念,标志着“共同富裕”一词正式出现在党的文件中,自此党带领人民不断向着共同富裕前进。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系统性风险一词多次出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等重要会议上。目前而言,尽管我国在两项工作方面已经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与预期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在推进共同富裕与防范系统性风险的进程中,应当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一)共同富裕的概念与工作现状
新时代背景下,共同富裕的内涵包含两个层面。首先,共同富裕对国民富裕程度有一定要求。受制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共同富裕难以实现的深层次原因依旧是物质生产的不平衡和不充分,重点建设对象依旧在经济领域[1]。其次,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即共同富裕要求成果共享。基于共同富裕的两点内涵,下面结合我国实际来阐述共同富裕的工作现状。
作为国民财富的代表,我国经济增长前景良好,但整体规模仍需提升。加入WTO之后,我国经济增长速度较快,创造了20年增长八倍多的奇迹。2020年,我国经济增长为2.3%,成为全球排名前20国家中实现正增长的三个国家之一。但不容忽略的是,人均指标才是衡量共同富裕水平的重要标准。2020年我国人均GDP在全球排名较低,位居第63位。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提出,“2035年中国人均GDP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若将人均GDP前20至前40的国家视为中等发达国家[2],2021年之后,我国人均GDP名义年增长率需达到10%左右,即实际增长率达到7%~8%,才能在2035年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3]。可见,大力发展经济以提升国民富裕程度,仍是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任务。
作为共享属性的重要体现,我国的收入分配状况不容乐观。在个人财富层面,从传统的基尼系数来看,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1-2015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均值为0.471。2015-2020年,这一数值下降为0.466,仍然高于国际警戒线0.4。在家庭财富层面,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19年中国城镇居民家庭资产负债情况调查》,我国前10%的富裕阶层占有了社会总财富的47.5%,而占据全国总人口的60%的低收入人群仅占不到20%的财富。在区域差异方面,根据地方统计局数据,2020年北京市人均GDP达到16.42万元,约为同期甘肃人均GDP的4.6倍。从收入分配现状来看,受限于经济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我国个人、家庭和地区层面的收入分配状况不容乐观,共同富裕共享层面的实现仍需较长的时间。
(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概念与防范现状
系统性金融风险包含三大要素:冲击、放大机制和负外部性。冲击是系统性风险的“导火索”,可能来源于金融部门的内部或外部;放大机制可将初始冲击放大数倍,主要包括杠杆机制和关联机制两大类;负外部性则是系统性风险结果的外在表现,例如大量机构破产等[4]。其中,冲击与放大机制是系统性金融风险发生的条件,负外部性为风险事件的结果。可见,控制金融体系面临的负向冲击与放大机制是防范系统性风险的有效途径。鉴于系统性风险事件的破坏性,我国始终将防范系统性风险视为维护金融稳定的一部分。
近年来,得益于对系统性风险的正确认识,我国及时有效地处理了一系列风险事件,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例如:我国成功处置了若干不法金融集团;在充分考量现实条件、客观约束以及各金融机构风险类型的条件下,成功处置包商银行、恒丰银行、锦州银行三家银行的风险,顺利推进三家银行改革重组;积极推进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清退金融市场上无牌照互联网资管机构、支付机构、股权众筹平台、网络互助平台等机构。尽管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取得的成绩斐然,但是建立常态化金融风险处置机制,才能更好地实现金融体系的长治久安。
三均衡的金融体系:有利于推进共同富裕与防范金融风险
金融体系是一个庞大的概念,包括金融工具、市场主体和交易方式等要素。从宏观角度来看,金融发展与金融结构是刻画金融体系的两个重要的层面。其中,金融发展是指通过减少管制、推进市场化,带来金融进步的一个过程[5],从时间维度上刻画了金融体系的变化。金融结构则体现了金融体系中各种金融要素的组合和运作状态,从空间维度反映了金融体系的构成。金融结构具有多种表现形态,本文选择银行机构占全部金融机构总资产的份额这一指标来代表一国的金融结构。
结合推进共同富裕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来看,首先,金融发展与两项工作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较低的金融发展程度——金融抑制[6],会给金融体系带来消极影响,阻碍共同富裕的推进与系统性风险的防范。需要注意的是,一味地去管制化与市场化,以致金融过度发展脱离实体经济,乃至出现过度金融化,同样会阻碍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其次,在金融结构层面,当前我国属于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探究以银行业为主体的金融体系与共同富裕、系统性风险之间的互动关系,对于新时期两项工作的推进具有一定的现实与理论意义[7]。可见,从金融体系的时间和空间两个层面出发,把握金融发展程度以及银行机构的占比对于新时期两项工作的互动关系至关重要。
(一)均衡的金融体系与推进共同富裕
1.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与共同富裕
2021年8月,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在系统阐述“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时强调,要“增强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强化行业发展的协调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这意味着,在新的发展时期,大力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是赋能“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具体来看,首先,中小企业是解决居民就业、提高居民财富的中坚力量。根据《2021年中国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报告》,2021年,中小企业提供了超过75%的城镇就业机会,缴纳了超过50%的国家税款。其次,中小企业提供了我国70%以上的技术创新,为生产方式根本性变革提供了重要支撑,为解决居民财富困境的做出了重要贡献。纵观各类企业主体,我国新上市科技产品主要由小型创业公司提供,部分大企业的创新也是收购小企业的结果[8]。可见,中小企业是推进共同富裕的“排头兵”,通过金融制度安排增加金融体系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以实现其高质量发展,是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
2.金融发展与共同富裕
结合中小企业来看,作为金融发展的早期阶段,金融抑制会降低中小企业的资金可获得性,进而阻碍共同富裕的实现。首先,金融抑制下的金融机构形式单一,银行业垄断特征明显。银行业垄断会产生以下效应:第一,扭曲货币政策的信贷渠道,扩大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之间的融资能力差距[9];第二,挤出企业的股权融资渠道。上述效应会加剧中小企业的融资限制。其次,金融抑制带来的企业融资不足,会诱发非正规金融的发展。由于不受中央银行的管理,非正规金融市场利率催生的“隐形成本”,会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10]。最后,金融抑制往往伴随着利率管制,以致出现信贷配给的现象。在信贷配给的借贷市场中,中小企业会由于无法满足非利率贷款条件,被迫退出银行信贷市场。
过度金融化指金融发展超过了适度区间,严重脱离了实体经济。过度金融化同样不利于共同富裕的推进。具体来看,过度金融化会促使一国的经济活动重心转向金融,出现脱实向虚的现象,进而对共同富裕产生消极作用。首先,脱实向虚下的金融行业会对资金形成聚拢效应,减少对企业的资金投入,进而削弱企业的创新投入,不利于中小企业的高质量发展[11]。其次,脱实向虚会使资金在投机性的非生产领域内循环,抑制实体经济的资本积累与发展[12],进而减弱居民财富积累效率。最后,脱实向虚能够增加企业的会计操作空间,为上市企业掩盖主营业务经营不佳提供了便利性,增加了企业股价崩盘给实体经济造成恶劣影响的可能性[13]。
过度金融化阻碍共同富裕表现为,过度金融化会造成国民财富过度集中于金融部门,这样会产生两类不利的分配效应:第一,金融从业者的工资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第二,富裕阶层与金融市场联系密切,更易从金融市场变化中获益。上述两种分配效应都会加剧不平等,其中后者表现为富裕阶层可以进入信托、基金等投资领域,并借助高门槛投资领域投资人员专业性较强、信息充分等优势,提升财富积累效率。可见,适度的金融发展能够减少不平等,但金融抑制和金融过度发展都可能扩大不平等。
3.金融结构与共同富裕
本部分以金融结构为视角,进一步讨论金融体系与共同富裕之间的关系,研究以银行为基础的金融结构如何作用于共同富裕。
首先,当一个金融体系设立太多的银行机构,信贷准入门槛会成为限制中小企业获取金融服务,阻碍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原因。具体来看,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体系对于中小企业的包容性较差,中小企业存在无法提供高质量抵押品等缺陷,使其较难成为银行的信贷客户。若一国金融体系中有较多的银行机构,势必对中小企业产生较大的金融排斥。其次,直接融资具有削弱收入不平等、增加实体部门资本回报率等作用[14],银行业信贷市场对直接融资的挤出效应,会加剧收入不平等。
上述理论说明,银行部门在金融体系中占比过高不利于共同富裕的实现。值得一提的是,对于金融结构的讨论,除了银行部门与非银行部门的实力对比层面外,银行部门的内部结构也值得关注。在现实生活中,大型企业与大型银行之间有较深的互利关系,而中小企业的发展则更依赖于中小银行。因此,发展中小金融机构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
(二)均衡的金融体系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1.金融发展与系统性风险
前面提到,金融抑制带来的银行业垄断与利率管制等后果会阻碍共同富裕的推进,实际上,上述后果同样不利于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具体来看,首先,银行的垄断地位会使银行在利率谈判中获得不对称优势,进而提升企业还款成本,迫使借款企业投资高风险项目导致银行信贷质量恶化,进而提升银行机构的风险承担和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压力[15]。其次,金融抑制下的利率管制政策,会形成管制贷款利率与市场化利率两种利率体系并存的局面。银行借贷与非正规金融之间的竞争关系会削弱信贷政策的作用,使信贷资金从低风险向高风险部门转移,进而提升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水平[16]。
下面从系统性风险的两个要素——冲击与关联性,阐述过度金融化与系统性风险之间的关系。
首先,过度金融化会催生多个冲击源头。第一,过度金融化会催生资产泡沫。过度金融化带来的金融管制的放松,会引发金融活动证券化、衍生化和过度投机行为,进而催生大量的资产泡沫。资产泡沫破裂给经济主体带来的巨大亏损,会引发严重的系统性风险事件。以银行机构为例:过度金融化促使银行金融资产价格上涨,使银行机构的经营杠杆下降,资产负债表能力得到提升[17]。资产负债表能力提升会带动资产的购买,促使金融资产价格的进一步上涨,如此形成资产购买与资产价格上涨之间的正向循环,资产泡沫愈来愈大(见图1)。第二,过度金融化下较为宽松的监管环境,为金融机构提供了过度创新的机会,也为金融风险埋下了种子。例如,为了摆脱表内活动的监管约束,银行可以通过金融创新发展影子银行等业务。利用影子银行通道,银行可能将资金投向高风险或者产能过剩行业和领域。由于银行不必为该类业务进行拨备,必然伴随着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积聚[18]。
▲图1 社会智库治理支持创新优化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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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过度金融化会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的关联性。过度金融化伴随着监管放松,金融机构可以较为轻松地通过相互持股、相互拆借等方式,建立与其他机构之间的关联性。例如,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了贷款便利,会通过直接注资持股、资管计划等渠道持有银行的股份(见图2)。当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多家银行股份时,会提升被持股银行之间的关联性,为风险提供了扩散渠道。可见,过度金融化一方面增加了风险源,另一方面加强了风险扩散的放大机制,导致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水平上升。
▲图2 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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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结构与系统性风险
金融结构也是影响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方面,下面对金融结构如何影响银行体系的系统性风险水平进行分析。
首先,得益于对借款人的事前筛选以及事后的投资监测,银行机构具有一定的信息优势。然而,银行可能借助信息优势加大对借款人的利润索取,从而增加借款人的冒险动机,恶化银行信贷质量,最终提升银行体系的系统性风险水平。
其次,银行信贷的顺周期性是系统性风险上升的重要原因之一。具体来看,在经济过热阶段,抵押品资产价格的上涨会降低银行放贷标准,进而增加银行的不良贷款数额,从而引发金融风险。在经济危机阶段,银行反而会收缩信贷投放,加剧实体经济资金紧张的局面,使经济状况进一步恶化[19]。
最后,以银行为基础的金融结构,还易通过流动性风险渠道,提升银行体系的系统性风险水平。本文通过构建银行网络模型来论证此观点,其中,银行体系遭受的损失包括直接关联损失和间接关联损失,银行遭受的间接关联损失与其资产流动性相关联。银行网络模型的具体构建过程参考方意的研究[20]。下面为主要实证过程及结果。
(1)资产流动性折价系数校准
银行部门的规模过大之所以会增加系统性风险,关键原因在于:非银行部门作为资产市场上的买方,若其实力过小,会无法完全收购银行部门抛售的资产,导致银行资产流动性变差。为了刻画银行资产流动性变动,本文进行资产流动性折价参数校准:
图3展示了以2008年为基期[22],2008-2020年银行部门与非银行部门之间的实力对比。具体来看,2008-2012年的银行部门实力逐年增加,随后下降。综合数量角度和价格角度来看,2011年银行部门相对于非银行部门的实力最高,随后逐年下降。可以看出,在样本后期,我国银行实力过大的问题正在逐年改善。
▲图3 银行部门与非银行部门实力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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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系统性风险的度量
本文以各家银行的不良贷款作为初始冲击,选取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作为样本银行。数据频率为年频,样本跨度为2007-2020年,来源于Wind数据库。
图4展示了银行体系的系统性风险水平。其中校准的系统性风险水平、未校准的系统性风险水平分别为,进行流动性折价参数校准和不进行流动性折价参数校准的情况下,银行体系的系统性风险水平。可以发现,2008至2013年,校准的系统性风险基本高于未校准的系统性风险,随后两者之间关系发生转变。主要的原因在于,2013年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缓慢,银行部门借助传统优势,扩大自身规模,对非银行部门形成了规模优势。2013年后,资本市场的发展使银行部门一家独大的局面不复存在,银行部门的相对规模逐渐下降。可以看出,银行部门实力较大会增加银行体系的系统性风险水平。
▲图4 各年份系统性风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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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发展带来的金融体系进步,能够完善金融市场功能,提升资金配置效率,进而降低金融风险。但是也要避免过犹不及,过度金融化同样不利于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同时,壮大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合理化金融结构,能够增加银行资产的稳定力量并减少信贷顺周期性带来的风险效应,进而减小金融体系的脆弱性。
作为脱贫工作与防范金融风险工作的延续,推进共同富裕和防范系统性风险成为我国新时代重要的工作主题。现有研究多将共同富裕和系统性风险分开,忽略了通过同一中介目标同时推进两项工作的可能。本文研究发现金融体系均衡化对于推进共同富裕和防控系统性风险两者均具有促进作用,弥补了当前研究的空白。在上述前提下,可将金融体系视为核心变量,致力推动金融体系均衡化,从而避免两项工作各自为政,在减轻政策制定压力的同时提升政策效率。
在共同富裕方面,均衡的金融体系有助于形成适度的金融发展。适度的金融发展一方面能够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促进中小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以进一步提升其在居民就业、国民收入与技术创新方面的贡献;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国民财富集中于金融部门,改善收入分配不平等。此外,均衡的金融体系可以形成合理的金融结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并充分发挥直接融资在缩小居民收入差距方面的作用。
在系统性风险方面,均衡的金融体系能够避免银行业垄断、利率双轨制和资产泡沫等现象的发生,还能通过削弱银行信贷的风险效应、稳定银行资产价格等机制将系统性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达到防范金融风险的目的。
可见,均衡的金融体系有助于推动共同富裕与防范金融风险,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在均衡金融体系的金融发展层面,政策制定部门应当:第一,发挥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作用,减少金融抑制。完善直接融资市场,推进资本市场要素市场化。直接融资市场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效的融资渠道,激励中小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还可以减小银行业垄断程度,控制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水平。同时,促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使贷款利率更好反应资金的供求情况。利率市场化一方面可以降低民间借贷利率与正规金融利率之间的利差,减缓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另一方面可以降低利率管制带来的系统性风险水平。第二,在推动金融市场发展的同时,需要警惕过度金融化。一方面,需要对金融市场的自由化和证券化进行限制,遏制金融机构催生资产泡沫的行为和脱实向虚的现象;另一方面,加大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防止企业过度金融化。避免金融体系过度金融化,既可以增加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推动共同富裕进程,又可以减少资产泡沫和监管套利等现象的发生,在防止系统性风险积聚的同时,降低金融体系的整体风险水平。
其次,在金融结构层面,我国形成了过度依赖银行体系的金融结构,对新时期两项工作的推进产生了一定的消极作用。为此,我国应当提升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在我国融资市场中的地位,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完成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例”等要求。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完善,一方面可以避免金融体系中由于主要由银行融资而可能存在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排斥,发挥直接融资市场对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通过降低银行信贷占融资市场的比例,进而削弱信贷顺周期效应等途径,有效降低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水平,达到防范金融风险的目的。
注释:
[1]杨文圣、李旭东:《共有、共建、共享:共同富裕的本质内涵》,《西安交通大学学报》,2022年第1期。
[2]李实:《充分认识实现共同富裕的长期性》,《治理研究》,2022年第3期。
[3]李实:《共同富裕的目标和实现路径选择》,《经济研究》,2021年第11期。
[4]方意、王晏如、黄丽灵等:《宏观审慎与货币政策双支柱框架研究——基于系统性风险视角》,《金融研究》,2019年第12期。
[5]张晓晶:《金融发展与共同富裕:一个研究框架》,《经济学动态》,2021年第12期。
[6]金融发展过于落后,政府通过一系列金融政策和金融工具对金融市场进行过多的干预,致使金融体系发展滞后的现象。
[7]本文以银行机构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实力对比来刻画金融体系的金融结构。
[8]董志勇、李成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态势与路径选择》,《改革》,2021年第10期。
[9]孙大超、王博:《银行业垄断是导致货币政策抑制中小企业的原因吗》,《金融研究》,2014年第6期。
[10]潘彬、金雯雯:《货币政策对民间借贷利率的作用机制与实施效果》,《经济研究》,2017年第8期。
[11]孙红燕、管莉莉:《金融“脱实向虚”的技术创新效应研究——基于金融资金流向视角》,《金融监管研究》,2021年第11期。
[12]陈享光、黄泽清:《金融化、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发展——兼论“脱实向虚”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20年第5期。
[13]彭俞超、倪骁然、沈吉:《企业“脱实向虚”与金融市场稳定——基于股价崩盘风险的视角》,《经济研究》,2018年第10期。
[14]杨俊、王佳:《金融结构与收入不平等:渠道和证据——基于中国省际非平稳异质面板数据的研究》,《金融研究》,2012年第1期。
[15]Boyd, J.H. and De Nicolo, G., The theory of Bank Risk Taking and Competition Revisited, Journal of Finance, 2005, 60(3): 1329-1343.
[16]杨坤、曹晖、孙宁华:《非正规金融、利率双轨制与信贷政策效果——基于新凯恩斯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模型的分析》,《管理世界》,2015年第5期。
[17]资产负债表能力提升,是指在外在监管的约束下,银行的负债水平受到限制。当银行由于资产收益而提升权益水平后,银行经营杠杆下降,银行可以通过增加负债来增加资产购买,表现为资产负债表能力提升。
[18]周上尧、王胜:《中国影子银行的成因、结构及系统性风险》,《经济研究》,2021年第7期。
[19]张庆君、张港燕:《银行金融科技运用会降低信贷顺周期性吗》,《金融经济学研究》,2021年第5期。
[20][21]方意:《前瞻性与逆周期性的系统性风险指标构建》,《经济研究》,2021年第9期。
[22]将2008年实力对比参数w1与w2设置为1,其他年份的对比参数依据银行与非银行部门实力相对2008年的变化计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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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金融文本大数据与银行业系统性风险:指标构建、应用与评估整合”(项目编号:7217314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金融周期视角下的中国银行业系统性风险防范与化解研究”(项目编号:71973162)。
作者简介
方 意,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教授;杨 勇,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唐琦蕊,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
本文原载于《学习与实践》202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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