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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头,要不要抓?这是一道题。

刘远举 常识和洞见 2024-06-23
大家好,写写铁头的事吧。
没人来问我,就是自己有了点想法。我一般不加粉丝的交流,以后争取改正,拉群大家交流。

一,

首先,我赞同铁头的做法。

或许,有熟悉我的粉丝觉得奇怪。我解释一下,我判断的框架是稳定的,基于历史、事实,而不是锚定在某些人身上,一直唱反调。

说个题外话,这些年有人爱说:“公知如何如何,把我逼得反转了”。我就奇怪了,你的三观难道取决于某个人,而不是事实和人类文明中那些珍贵的睿见?

回到正题,我为什么支持铁头。先谈历史。
靖国神社,依据日本政教分离的原则,属于一个独立的神庙。但它的问题在于,供奉了甲级战犯。

作为宗教自由,庙里供奉什么是信仰自由。虽然日本的确有“死者消除一切罪孽”的传统观念,不像中国秦桧要跪千年。但其实移除一直是一个可选项,都在讨论,而现实是,现在那些甲级战犯还在。而且,更重要的,很多人以政府官员的身份去参拜。

这当然要反对。每一个中国家庭往上溯,祖辈都有过日本人铁蹄之下的恐惧。

中国韩国反对,日本国内一些人也反对,美国也表示担心。另外,亲民、爱好和平的明仁天皇,就一直拒绝参拜靖国神社。这个事实很强烈,表明参拜不对。起码,中国人应该反对。

既然有日本人以官方身份去参拜,那么,作为一个抗议的目标,有中国人去涂油漆,我觉得没问题。当然,撒尿太低级了,但也不是不可以接受。

当然,反对参拜靖国神社,和现在中日友好、合作,可以并行不悖。前不久才举行了第九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媒体公开报道“开启了三国经贸合作的新征程”。

这也是政府的态度,一边反对参拜,一边谈经贸、谈合作、谈文化交流。而不是像很多人那样,什么都可以联想到日本,然后不分青红皂白,跳着脚的干中国人。

二,

这也是我赞同铁头,最重要的一个原因:他没伤害中国人。

现在的爱国,到此为止,除了铁头,都是砸中国人,打中国人,骂中国人,举报中国人。铁头,第一次,爱国但没有干中国人。第一次!这不能说开了好头,起码但愿能结束中国人干中国人的风气。

铁头提升了爱国的档次。他去一趟,机票住宿也起码要花几千。而不是像有些人那样,看到扇子、瓶盖就牵强附会到日本军旗;看到小姑娘穿和服,就要给人家扒下来;一个举报电话,让政府搭起来的文化台全部浪费。这些一毛钱不花的所谓爱国,不是爱国。

可能很多人正在觉得,铁头成功了,改天又上街去找几个中国人的麻烦。不过,大家再面对借爱国装疯的人,就可以大喝一声:“有本事你去靖国神社撒尿啊?”
我赞同铁头,还有一个原因是:他也没伤害日本人。

三,

铁头说要干一件大事,他也肯定触犯了日本法律。

其实,他做的这些事,在很多国家,就是一件小事。烧个国旗、给人身上抹个鸡蛋、油漆喷一些文字,都是小事。日本也是这样,所以,他没那么危险。

铁头他是懂的。但很多人不懂。

日本是法治国家,有相应的法律。日本有政教分离原则,宗教也在法律之下。而且,日本的民族主义并不重,不是天天叫嚣着要打战的国家,不会有群情激愤。

一个日本青年在电视上说:“一个让人民为国去死的国家,就让它灭亡好了”。

日本的顶级IP《银河英雄传说》中有这样的话,“如果国家一定需要有巨大的牺牲才能存活下去的话,那么,这个国家还是马上灭亡的好,谁还会在乎它呢?”
其中的主角杨威利也说过:“国家兴亡,在此一战,但比起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来,这些倒算不得什么,各位尽力而为就行了。”

这话放在中国网文中,早就被举报了,但日本国民不会有什么大的反应。

这不是推测。2001年8月14日,中国人冯锦华,在靖国神社门前的狛犬底座上用油漆喷写了“该死”两字。冯被捕后,被日本法院以“损坏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3年执行。实际上,就是放了。

所以,这一次铁头即便被抓住,判个缓刑,不过是耽误几天。可能还有日本人支持他,给他送行,说他是英雄。
铁头是懂的,但很多人不懂。
但日本警察没抓住他,反而带来个难题。

四,

铁头回国,很多人去迎接。球抛到中国了。

为什么说球抛到中国。因为中国的刑法。

《中国刑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第十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这就是说,如果铁头在日本已经被抓,被判了缓刑,回国就啥事没有了。但没有,那么,根据上面两条,按照属人管辖,适用我国刑法。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按照中国法律,铁头犯的是寻衅滋事,最高刑超过三年,就属于可以追究。

那么到底该不该追究呢?可以参考外交部的说法。有记者问到这个问题,外交部发言人先是批判了日本对于靖国神社的态度。接下来说“同时我也希望再次提醒在外国的中国公民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理性的表达诉求。”外交部也认为铁头违反了当地法律。

现在证据确凿,铁头自己也承认,题目摆出来了。只要是“爱国”,就能超越法律吗?这是中国法治的一道考题。

其实不难回答。那就是有依法办事,按照法律的程序来。
最坏不过是缓刑,毕竟日本也是缓刑。或者,辩护律师做无罪辩护成功。再或者,不起诉,把理由讲明。但我觉得最可能的是,装作看不到,不了了之,那就是拒绝回答。
那么,题目就会变成:比较中国法律和日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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