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贸法通平台企业咨询常见问题(三十二)

贸法通 2023-02-15

贸法通平台持续整理法律咨询的常见问题,供企业参考。第三十一期常见问题解答,请点击 此处


01. 我企业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请问在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注册商标应该如何操作?

平台答复:您好,提问已收悉。根据描述,建议如下:

一、 马来西亚商标注册(一)马来西亚商标注册制度概述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MyIPO)负责马来西亚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与审查,主要流程为:申请——受理——实质审查——公告——核准发证。马来西亚商标注册申请被受理后,经实质审查通过后进入公告期。公告日起2个月为异议期,任何利益相关人可提出异议。公告期内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可获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马来西亚商标一般自申请到注册如果顺利约需9-12个月,此外还可以申请加速审查。加速审查可在首次提交申请后4个月内提出,除了递交常规表格外,还需提交法定声明(Statutory Declaration),说明申请加速审查理由,并缴纳加速审查费1260马币(约合人民币2076元)。如果商标申请不顺利则可能需要10-24个月,如中途遇到异议或驳回,时间将会延长。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此外,商标注册后连续3年未在当地实际使用的,任何人可申请撤销(有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除外)。(二)马来西亚商标注册流程及注意事项1. 马来西亚商标注册的资料(1) 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及地址;(2) 商品或服务项目;(3) 商标注册申请书;(4) 商标图样;(5)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6) 代理授权委托书:海外公司或海外投资者申请商标须委托当地律师或商标代理机构并签署委托书;(7) 商标使用宣誓书公证。2. 马来西亚商标注册的流程(1) 马来西亚商标查询:在提交马来西亚商标申请前,需先进行相同或者类似商标查询;(2) 提交申请:提交马来西亚商标申请后,应当及时支付申请费。(3) 商标审查: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在向MyIPO提交商标申请并分配申请号后,会在四个月内进入形式审查,如果所有文件是无误的,然后会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审查员会检索申请注册商标与在先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或是否符合可注册商标要求,如果有违商标法的规定或者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则会被驳回,审查委员会向申请人发出接受通知。(4) 商标公告:商标注册申请被核准后,便会在商标周刊上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其中异议期为2个月;(5) 核准发证:商标注册申请在公告期内没有人异议,则该商标注册申请被核准后,便会把该商标的详细资料记入注册记录册,并向申请人发出注册证明书。3. 马来西亚商标办理时效(1) 商标受理回执时间:7天;(2) 商标证下达平均时间:12-18个月;(3) 公告期:3个月;(4) 有效期:10年;4. 马来西亚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1) 外国公司在马注册商标:当商标申请人是外国公司时,须指定一名当地商标代理人或律师在马来西亚进行商标注册。(2) 实质审查中的绝对理由:马来西亚商标注册申请需要经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阶段,在实质审查阶段会对绝对理由进行审查,拒绝注册的绝对理由有:- 不符合商标定义,缺乏显著性;- 惯用的标志构成的商标;- 任何标志如纯粹由形状构成,对相当可能会产生混淆的商标和其他法中明文禁止使用的商标;- 具有欺骗性(包括错误的指示商品来源、质量数量等); 二、 印度尼西亚商标注册(一)印度尼西亚商标注册制度概述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局(DGIP)负责印度尼西亚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与审查,主要流程为:申请→受理→公告→实质审查→核准发证。印度尼西亚商标注册申请被受理后,审查员会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安排公告。公告之日起2个月为异议期,任何利益相关人都可以在公告期内对被公告商标提出异议。公告期内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将进入实质审查。实质审查通过的,将获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实质审查不能通过的,将会下发临时驳回通知(Notice of Preliminary Refusal),申请人需在收到该通知的1个月内向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局提交驳回答复。若驳回答复未被接受,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局将下发最终驳回通知(Notice of Final Rejection),申请人可以在收到最终驳回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上诉委员会提交上诉。目前,印度尼西亚商标注册通常需要18-24个月。如中途遇到异议或驳回,时间将会延长,往往可能会耗时3-4年。与马来西亚类似,印度尼西亚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提前一年可办理,无宽展期,过期未续展将不可恢复。印度尼西亚商标注册后连续3年不使用,可以被第三方申请撤销。(二)印度尼西亚商标注册流程介绍1. 商标注册申请流程简介(1) 申请人资格按印尼商标法规定,在印尼没有居住地或营业场所的申请人,需要通过印尼当地商标代理人向印尼商标总局提交申请。1个商标在多个类别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可分别进行商标注册申请。(2) 提交注册申请所需文件如果申请人委托我所承办印尼商标注册申请,所需申请文件为:- 申请人英文名称及英文地址;- 授权委托书原件(不需要公证及使馆认证);- 清晰的商标标样;- 指定商标注册申请类别及指定商品或服务的名称(3) 申请事项的修改或补正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后,审查员对商标注册要素是否具备核准注册条件进行审查。若发现商标注册申请欠缺注册要素,审查员将向申请人下发商标补正通知(以下简称:补正);申请人需要从送达日起2个月内对补正进行答复,若申请人不进行补正答复,该商标注册申请将被印尼官方取消,申请人缴纳的所有官方申请费及代理费不予退回。(4) 注册申请的公告商标注册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情况,审查员将于认可日后的10日内在商标总局发行的商标公告期刊或专用媒体上对商标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并将公告日期记录在总局的商标簿中。公告记载的事项为申请人名称、地址、商标、指定商品或服务名称、申请日、优先权日等信息。(5) 商标申请的注册周期商标在公告期(即3个月)内未被第三人提出异议,该商标注册申请进入下发注册证阶段,总局于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向申请人或代理人下发纸质商标注册证。总的来说,商标从提交申请经书审、实审后到成功获准注册,需要9-24个月不等。2. 印尼商标审查原则在商标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将从以下2方面对商标进行充分审查,即一是商标是否是可以注册的标识;二是商标是否是应该予以驳回的标识。另外,印尼商标法也规定了实质审查完成的审限为9个月内。(1) 若标识满足以下要件将被认定为不能核准注册商标:- 标识是非善意的申请人提交的注册申请;- 标识违反现行法规、宗教规范、公序良俗;- 标识不具有识别性;- 标识为公共财产;- 标识是指定商品或服务的说明或关联事项。(2) 若标识满足以下要件将被审查员驳回:- 在同种商品或服务上,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的重要构成要素或整体要素完全相同的标识;- 在同种商品或服务上,与他人持有的著名商标的重要构成要素或整体要素完全相同的标识;- 在同种商品或服务上,与他人持有的著名地理标识的重要构成要素或整体要素完全相同的标识;- 由著名人物的名称,照片或他人拥有的法人名称构成的标识或近似的标识,但得到权利人书面同意的除外;- 与国家或政府机构使用的署名、印章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但得到权利人书面同意的除外。3. 注意事项:印度尼西亚商标名称查询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有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有鉴于此,搜查及收集资料是必要的前提步骤,有助于避免与他人的商标有相似之嫌。申请商标注册前,申请人可考虑对申请商标进行检索,看是否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已经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申请/注册。通常情况下7-10个工作日可以得到查询结果。印度尼西亚商标查询分两种,一种为免费初步检索,一种为出具正式查询报告的收费查询。建议企业做出具报告的正式检索规避近似,以免费时费力。印度尼西亚商标查询网站参考链接:https://branddb.wipo.int/branddb/id/en/ 三、对咨询企业建议马来西亚作为WIPO《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尼斯协定)的成员国适用尼斯分类(Nice Classification)。通俗来说,尼斯协定建立了用于商标和服务商标注册的商品和服务分类,共有45大类,其中第1大类至第34大类为商品类商标,第35大类至45大类为服务类商标。印度尼西亚虽不是尼斯协议的签署国,但据WIPO称,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总局(DGIP)将该协议视为其管理过程以及商标注册过程中商品或服务分类的主要准则。咨询企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可能属于第38类通信(Telecommunications)类[1],同时建议企业委托当地商标代理人或专业律师代理在马或在印商标注册具体事宜。马来西亚MyIPO商标申请官网链接:https://www.myipo.gov.my/en/apply-for-trade-marks/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总局(DGIP)官网链接:https://www.dgip.go.id/

注:

[1]来源:

WIPO:https://www.wipo.int/export/sites/www/classifications/nice/en/pdf/8_list_class_order.pdf

马来:https://www.myipo.gov.my/wp-content/uploads/2016/09/TMCLASS_1-45_web.pdf

印尼:https://www.jpo.go.jp/e/system/laws/gaikoku/document/index/indonesia-e_syouhin_service.pdf

免责声明:本次专家咨询意见系中国贸促会贸法通平台海外常年法律顾问专家团队意见,仅供各企业参考,如遇类似情况请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02. 我公司拟出口A国的品牌到B国,是否需要A国品牌授权?

平台答复:您好,提问已收悉。根据描述,建议如下:

商品从A国出口到B国,应关注该商品在A国出口报关和在B国进口清关时是否存在侵权问题。对于注册商标,一般都应当取得注册商标持有人的授权,若取得的是注册商标持有人在A国或B国的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应核实A国代理商是否有权出具出口授权或B国代理商是否有权出具进口授权。另外,注册商标具有地域属性,该注册商标在A国受保护,但在B国可能已经被抢注,导致在B国清关时出现侵权。以我国出口为例:无品牌,按普通货物正常出口无需授权;有品牌,在海关知识产权系统查询该品牌是否有备案,如有备案,则按报关方式提供所需授权;无品牌、无备案的可以不需要品牌方的授权,但是需要提供正规购买的凭证,即能证明产品来源合法性的材料。免责声明:本次专家咨询意见系中国贸促会贸法通平台值班团队意见,仅供各企业参考。如遇类似情况请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境内企业在外贸投资中如遇到任何法律问题,请拨打贸法通免费服务热线400-8899-460进行咨询。

贸法通平台已正式开通日韩蒙俄等七语种咨询热线,欢迎境外企业致电咨询。

英语咨询热线+86-10-82217946日语咨询热线+86-10-82217949韩语咨询热线+86-10-82217950蒙语咨询热线+86-10-82217967俄语咨询热线+86-10-82217969缅甸语咨询热线+86-10-82217943老挝语咨询热线+86-10-82217944

更多资讯

1、法律查明 | 工信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最新政策!

2、经贸实务 | 海关价格审定与价格核查

3、经贸预警 | 每日预警快报第651期

4、专家观点 | ESG视角下的中国企业劳动用工问题探讨

5、热点分析 | 2021年欧盟委员会贸易救济措施年度报告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