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省官宣!支持两所地方高校进“双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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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教育厅发布《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
规划提到:
推进各类高校特色发展,支持浙江大学打造世界一流大学,支持西湖大学开展新型省部共建,建设世界一流新型研究型大学,支持中国美术学院、宁波大学等加快世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创建国内一流大学,引领辐射带动浙江高等教育水平整体提升。
实施“垒尖峰”行动,引进集聚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重点引育一批顶尖人才及团队,探索设立“杰出人才工作室”,5年全职引进培育10名以上院士。实施“强青蓝”行动,实施“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和“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加快青年人才培养。完成50个高水平创新团队、200名创新领军人才、400名高层次拔尖人才、600名青年优秀人才建设和培养任务,延请院士“一对一”培养100名青年英才。
图片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为全面提升浙江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竞争力,大力实施教育现代化战略和高等教育强省战略,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浙江教育现代化2035行动纲要》《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省高等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十三五”以来,浙江深入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以内涵发展为重点,着力补齐突出短板,高等教育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高校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得到显著提升,是全国高等教育发展最快的省区之一。2020年,浙江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2.4%,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规模达到114.9万人,研究生在校生规模达到11万人,较“十二五”期末分别增长了15.9%和73.2%。新型研究型大学西湖大学成功创建,发展势头良好。3所高校20个学科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75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前1%。高校高层次人才数量比“十二五”期末翻了一番。高校主持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三大奖32项,占全省总数的78%。共设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8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54个,18所高校在18个国家设立了22所“丝路学院”。“十三五”期间共向社会输送了152.6万余名毕业生,其中85%以上留在浙江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在实现国家战略目标中的地位与作用更为突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浙江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时期,是浙江实施教育现代化战略和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的攻坚期。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浙江高等教育任重道远,与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需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对照,浙江高等教育发展水平与浙江在全国的经济文化地位,与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要求,与浙江人民对优质高等教育的需求还不匹配。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建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学科专业布局需要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产教融合需要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原始创新需要更加重视,标志性成果需要进一步培育;高校办学活力需要进一步激发和释放,实现发展的动能转换需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有待提高。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扩充优质高等教育教学资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高校创新服务能力,激发高校办学活力,全力提升高等教育核心竞争力、综合实力和影响力,着力打造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贡献更多的浙江实践、浙江样本,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育人为本,质量为上。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持续推进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将价值引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有机结合,加快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
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深度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引导高等教育优质资源向大都市区中心城市和大湾区核心区集聚。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研究生教育。
创新驱动,服务需求。促进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把高校人才优势、科技优势、创新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竞争优势,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分类管理,强化特色。完善评价体系和资源配置机制,统筹推进各类型各层次高等教育协调发展,引导和激励高校科学合理定位,扬特色、创一流。
数字赋能,深化改革。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深化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高等教育数字化改革,激发高校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实现高等教育整体智治,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形成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高等教育发展格局,高等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加突出,科研创新、成果转化能力显著增强,高等教育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居全国前列。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不断优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有效扩充,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完善,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持续提升,基本满足浙江省现代化建设发展需要。高层次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人才队伍质量进一步提升。高校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和优化,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明显提高。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0%以上,12所左右高校进入全国一流行列,60个左右的学科进入全国前10%,部分学科(领域、方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500个专业入选全国一流专业建设点,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形成,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省。到2035年,高等教育整体实力和水平跻身全国第一方阵,全面建成高等教育强省。
“十四五”高等教育发展主要指标
维度 | 主要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事业规模 | 在校生(万人) | 114.9 | 124 |
其中:研究生(万人) | 11 | 17 | |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62.4 | 70以上 | |
条件支撑 | 本科高校专任教师中博士学位比例(%) | 51 | 60 |
本科高校专任教师海外留学访学6个月及以上比例(%) | 36.5 | 40 | |
社会服务 | 高校师均项目经费(万元) | 15.9 | 18 |
其中:师均企事业委托经费(万元) | 7 | 8 | |
开放合作 | 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学历留学生比例(%) | 1.6 | 2.5 |
引进国内外著名高校在浙办学数量(所) | 10 | 15 | |
发展质量 | 进入全国前10%的一级学科(个) | 44 | 60 |
高水平大学数量(所) | 9 | 12 | |
其中:达到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标准的高校(所) | 3 | 4 | |
中国大学教育地区竞争力进入全国名次(名) | 8 | 6 |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举措
(一)实施“发展能级提升工程”,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
1.构建高水平大学建设生态体系。不断完善高校空间布局,统筹高等教育入学需求和资源配置,支持高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发展能级。优化资源配置,引导高等教育优质资源向大都市区中心城市和大湾区核心区重点聚集。大力实施国内外名校“筑巢引凤”工程,多渠道多形式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来浙开展合作办学。支持省重点建设高校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合作,持续提升办学水平。加快推进中法航空大学等中外合作办学高校建设。推进资源整合和合作帮扶,培育发展顶尖大学和顶尖学科,推动建设一批新型特色学院。稳妥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因校施策,全面融入地方发展。支持优质高校拓展办学空间,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资源整合。
2.推进各类高校特色发展。引导和促进高校合理定位、高质量发展,在不同类型、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支持浙江大学打造世界一流大学,支持西湖大学开展新型省部共建,建设世界一流新型研究型大学,支持中国美术学院、宁波大学等加快世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创建国内一流大学,引领辐射带动浙江高等教育水平整体提升。支持一批特色鲜明的高校创建国内特色高水平大学。支持一批行业特色院校加快发展,为行业持续发展提供精准服务。加强应用型高校建设,支持一批应用型高校走在全国前列。加快高水平师范教育,加大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建设力度。
专项1:“筑巢引凤”工程 争取引进一批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来浙开展合作办学,多渠道多形式超常规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 |
(二)实施“培根铸魂提升工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持不懈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着力构建高水平思政育人体系。组织修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实践》等省编德育教材,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实践”“课说浙江”等选修课。充分发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的优势,组织高校广大社科理论工作者,深入研究“八八战略”重要思想,结合浙江省“重要窗口”“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新实践,努力形成一批有重大影响的研究成果。重点扶持11所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争创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探索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三全育人”模式。强化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加强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深度契合,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浙江精神”,培育传承良好校风教风学风。推动思政理论课改革创新,加强思政理论课建设,强化思政理论课教师队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师生国防观念。
专项2:立德树人工程 组织实施思政课教师“1151”培养计划,设立100个思政名师工作室,培养10名左右领军人物、50名左右拔尖教师、100名左右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进网络育人,建设好全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和省级“易班”发展平台,重点培育20个省级示范性智慧思政大数据平台和100个网络名师工作室。推行实践育人,重点建设11个省级“新时代思政研学基地”,建设思政实践教学基地。推进心理育人,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重点扶持20所标准化建设示范高校,推动95%以上的高校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设立20个高校医联体试点单位。 |
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课程育人作用,坚持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融为一体,紧紧抓住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战场”、课堂教学“主渠道”,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着力构建符合人才成长规律、体现时代要求、彰显浙江特色的课程思政体系,提升广大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完善协同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体制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教务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联动、院系落实推进、自身特色鲜明的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格局。
专项3:课程思政建设工程 选树15所省级课程思政建设示范校和60个课程思政基层教学组织,推出300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10个高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设立500项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遴选20个课程思政案例库。 |
加强教材建设。落实《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教材目录制度。严格落实高校党委教材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依托高水平大学建立省级高教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分类扶持建设一批专业化、特色化的省级研究基地。坚持培养和培训并举,加快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品德优、学风正的编审队伍,组建教材审核专家库。采取编选结合方式,推进高校按规定使用马工程教材,重点组织编写德育统编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和新形态教材,重点围绕“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领域,集中力量编写一批适应国家和省发展战略需求的新教材。加强对外汉语教材建设,支持优秀教材走出去,扩大国际影响力,用教材向世界讲述中国故事、浙江故事,传播中国文化、浙江文化。
专项4:教材建设计划 遴选推广100种(册)左右浙派精品教材;培养培训70名左右水平较高的编审专家;组建10个左右省级教材编写团队;成立省级教材审核专家库,推动各校组建专家库;建立省级教材研究中心,分类扶持建设10个左右省级教材研究基地。 |
(三)实施“培养质量提升工程”,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1.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全面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建设,构建适应数字时代的高水平本科人才培养体系。紧密对接浙江重大产业行业发展需求,深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深化产教融合,积极协同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多方力量,建立健全协同育人机制。围绕浙江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实施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设置10个左右青年英才培养基地,创新拔尖学生培养机制,培养一批勇攀科学高峰、推动科学文化发展的优秀拔尖人才。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在科教协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资源配置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打造一批校企合作实训实习基地、产教融合集团(联盟)等产教融合育人平台。大力推动现代产业学院、未来技术学院建设。
加强课程建设,提高课程质量。以课程建设为核心,推动课堂教学革命。重视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重构,优化公共课、学科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比例结构;加强一流课程建设,推动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和课堂教学改革,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智能+教育”,推进人工智能背景下的高校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提升教师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加快推动全省高校研究生和本科生教育优质课程资源开放共享,完善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制度。对接国家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打造一批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线下、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专项5:“互联网+教育”实施计划 推进高校智慧校园建设。在高校日常教学和管理中广泛应用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5G等数字技术,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省级“互联网+教学”示范性高校、数字化改革试点高校,持续实施“互联网+教学”省级教改案例、省级示范课项目。 专项6:高水平本科人才培养项目 立项600项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100个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推进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和未来技术学院建设,分批立项50个左右建设基础好、产教融合深入的省级重点产业学院建设点;围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遴选建设100个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100个省级大学生重点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专项7:高水平本科课程建设计划 探索高校课程动态调整和退出制度,逐步形成以国家级和省级优质课程为引领、校级优质课程为支撑的高质量课程体系结构。高校获批国家级优质课程的比例位居全国前列。围绕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建设6000门具有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一流课程。 |
2.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坚持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目标,紧密对接高层次人才需求,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在继续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强化研究生课程的系统性、前沿性和特色化,推进课程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加强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质量管理,重视科研育人和学术规范教育。
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特点,分类制定招生选拔、培养方案、学位授予标准和评价机制,完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分类培养;推广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新昌实践”模式,积极探索科教协同、产教融合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建设一批科教、产教融合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深入实施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积极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进一步扩大教育类研究生培养规模。
专项8: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深化产教融合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建设一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提升培养基地建设水平和成效;实施高水平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行动计划,依托浙江大学等高校分片分区域开展“导师学校”和导师培训工作,强化导师岗位管理和育人职责,评选一批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加强研究生教育改革和教学研究,在省教学成果奖中单独设立研究生教学成果奖;依托省学科评议组、专业学位教指委等推进研究生培养质量分类评价体系建设,形成规范、有效的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机制,评选一批优秀案例。 |
3.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高校创业学院建设,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把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强化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创新创业兼职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教学,以各级各类学科竞赛、科研训练、创新创业大赛等项目为载体,增强大学生“敢创会创”的精神和能力。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服务,引导大学生重点围绕浙江省的优势特色产业开展自主创业,落实好大学生创业的各项支持政策,大学生创业率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完善政府、企业、学校在大学生就业、实习等环节的合作与支持机制,推进学生高质量就业。拓展就业新渠道,构建适应新动能发展、新就业形态的工作机制,支持毕业生到新业态就业,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国家重点单位和国际组织实习任职。
专项9: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程 推进省级示范性创业学院内涵建设。推进优质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建设一批创新创业教育优质在线开放课程、“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加强创业导师管理,实施高校创业导师提升工程,培育创业导师1000名。出台鼓励政策,进一步引导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等实践项目,力争实现全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参与全覆盖。 |
4.完善人才选拔机制。深化和完善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强基计划”引领下的高校招生计划、培养体系、管理方式的系统改革,加快推进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推动本科高校形成招生计划、人才培养和就业联动机制。加快推进研究生考试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推动中外联合研究生招生,扩大高校学术团队招生自主权,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
专项10:基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 实施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设置10个左右青年英才培养基地,探索“强基计划”引领下的高校招生计划、培养体系、管理方式、评价标准、质量保障的系统改革,形成示范经验。 |
(四)实施“优势特色提升工程”,建设高水平学科专业体系
完善学科专业建设体系,推动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按照优势学科登峰、薄弱学科提质、新兴学科发展、交叉学科凸起的思路,实施学科登峰工程,优化整合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省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加强登峰学科、优势特色学科、省一流学科(A类)和省一流学科(B类)建设。
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围绕国家战略发展需求和浙江省“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建设需要,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布局,持续加强基础学科专业建设,超前部署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急需的学科专业,重点打造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等交叉学科专业,探索建立交叉学科发展特区;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为导向,积极升级传统专业,按需筹建新兴专业,引导高校调减办学条件不足、重复率高、就业率低、不符合学校发展定位的学科专业。
持续完善和实施学科、专业、学位点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学科专业增设和退出机制,形成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建设格局。强化学科专业集群建设,完善学科专业集群建设机制,大力培育特色优势学科专业群。进一步引导高校突出专业建设特色和优势,加强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专业,打造专业建设高地。鼓励高校对标国际建设本科专业,持续推进各类专业认证评估工作。
专项11:学科登峰工程 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国际学术前沿,遵循学科发展规律,着力凝练学科方向,强化特色,扩大优势,打造新的学科高峰,鼓励不同类型高校的学科在不同领域和方向建成一流,不断提升学科国际影响力和全省高等教育整体实力。在高校重点建设10个左右登峰学科、25个左右优势特色学科和一批省一流学科(A类)和省一流学科(B类)。 专项12:优势特色专业建设计划 加强国家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的高水平特色优势专业群和优势特色专业。采取更加有效举措组织工科、商科、医学、师范等专业参加专业认证/评估,争取到2025年,原则上有认证机会的专业都应通过认证。 |
(五)实施“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1.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坚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融通发展。支持高校充分发挥学科、人才、科研三位一体优势,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构筑基础科研高地。完善高校基础研究项目长期培育和保障机制,培养和稳定一批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团队,营造敢于原始创新的环境和文化,鼓励大胆假设、认真求证,围绕物质科学、生命科学、脑与认知、量子科学、合成生物学、空间科学、海洋科学等开展探索,推动产出原创性、标志性成果,支撑重大技术创新突破和产业转型提升,解决一批面向国家和浙江省重大需求的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进一步强化高校的源头创新地位。
2.推进前沿技术研究。坚持“四个面向”,强化前瞻布局和主动谋划,鼓励和支持高校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加强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协同攻关。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以高校学科方向聚焦和特色凝练为目标,以解决产业链中“卡脖子”关键技术和短板领域为突破口,发挥浙江三大科创高地创新优势,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为牵引,力争取得一批填补空白、引领未来的科技成果,提升学科显现度。
3.推动交叉融合研究。增强交叉融合意识,建立学科高水平交叉融合的奖励机制,鼓励各学校、各学科打破壁垒,开展以重大科技命题为纽带的协同创新,探索科学研究的新概念、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支持开展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研究,加强数字化改革理论体系研究,着力推动多学科交叉融合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新举措、新模式。
4.强化创新平台建设。坚持用系统观念构筑有组织的科研创新体系,坚持成果导向、项目驱动、平台赋能、学科集成的理念,努力构筑国家和区域战略科技力量,抢占未来科技发展的制高点。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积极参与国家实验室体系建设,谋划构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科学装置,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打造引领性、高能级新型研发机构。围绕浙江省重大发展战略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三大科创高地建设,支持高校牵头或积极参与省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平台建设。全面评估现有“2011”协同创新中心、高校新型智库等平台建设绩效,滚动建设一批高水平科研平台,产出一批有影响力的原创成果。创新“揭榜挂帅”机制,组织全省高校科技工作者集中力量打“攻坚战”,努力提升高校创新服务能力。
5.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全面实施社会服务深耕工程,优化科技创新链条,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提升科技创新服务效能。突出转化应用导向,打造知识产权管理与技术转移专业人才队伍,提升专利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对接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需求,深化“互联网+”科技服务,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制机制,完善技术产权交易、知识产权交易机制,促进科技成果与资本有效对接。探索建立跨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打造一批实体化运行的新型高能级成果转化载体。与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合作,设立一批省级高校师生创新服务示范基地,鼓励有条件的联盟基于市场机制开展实体化运作。
专项13:科研平台优化工程 聚焦浙江省优势主导产业,发挥高校科研优势,科学定位浙江省高教系统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方向、功能作用,形成高教系统科技创新平台体系与国家和省直各部门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有机衔接、相互支撑的发展布局。全面评估相关平台建设绩效,滚动建设一批新型科研平台。 专项14:社会服务深耕工程 支持和鼓励高校内设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培育一支职业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和工程应用研究队伍,设立市场化运营的独立实体成果转化运营机构。鼓励高校深化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构建科研、产业和资本三方深度融合的新型研发机构。高校师均项目经费达到18万元,其中:师均企事业委托经费达到8万元。 |
6.打造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高地。遵循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律,鼓励知识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充分激发高校师生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和科研的积极性,担起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职责。继续遴选一批高校重大哲学社会科学攻关计划项目,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原创性研究,推动高校立足中国大地,充分利用浙江“三个地”政治优势和阳明学、唐诗之路、永嘉学派等浙江历史文化资源,深度挖掘浙江特色的文科基础性特色性项目研究,鼓励特色精品成果建设,着力形成浙江特色学派。推动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和重点智库培育建设,建设一批在国际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校智库。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精品资源库建设。
专项15: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建设一批“文科领军人才”团队和“文科杰出青年学者”团队;设立“哲学社会科学精品文库”,培育100部精品著作;培育一批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搭建功能完善、资源共享的文科综合信息平台。遴选一批高校重大哲学社会科学攻关计划项目。 |
(六)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打造高水平教师队伍
1.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教师自我约束、强化信用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教师地位,树立优秀教师典型,探索建立教师荣誉制度。高校要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事业总体发展规划,摆在教师培养考核首位,并贯穿于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新进教师入职培训、研究生导师上岗培训、班主任岗前培训、骨干教师高级研修、中层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青年骨干理论培训等各类教职工、干部的培训活动,将师德师风建设列为培训或研修的必修专题,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设一批师德涵养基地,探索建立教师从教行为负面清单制度和违规处理结果记录制度,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
2.全面提升师资水平。把人才引育作为高校“一把手”工程,增强人才引育对优势特色学科发展的支撑度和匹配性。实施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垒尖峰”“筑高原”和“强青蓝”三大系列行动,整体提升高校教师队伍素质。“垒尖峰”行动着力打造顶尖人才领衔、规模结构优化的创新团队。大力引进院士等顶尖人才,支持高校积极争取“鲲鹏计划”,支持省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面向全球遴选学术校长、学术院长,探索设立“杰出人才工作室”,加大从优秀博士后队伍中选拔教师力度。“筑高原”行动着力夯实培养基础,织密人才密度。以评价考核为驱动,加强政策引导,提升教师队伍博士学位比例。深化实施“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重点支持与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八大万亿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新经济新业态、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相关的人员公派出国访学。“强青蓝”行动着力做强未来人才“潜力股”、打造“蓄水池”。鼓励高校设立“海外引才大使”,大力引进海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学术英才,提高从世界排名前100名高校引入人才的比重。加强高校教师培养培训,发挥浙江大学领头雁效应,实施省内教师结对工程,引领省属高校教师素质与学术水平提升。发挥长三角教育协作优势,开展长三角高水平大学合作培养计划,选拔有潜力的年轻人才赴上海、江苏、安徽的高校和学科进行培养。
专项16: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计划 实施“垒尖峰”行动,引进集聚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重点引育一批顶尖人才及团队,探索设立“杰出人才工作室”,5年全职引进培育10名以上院士。实施“筑高原”行动,加强与国内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合作,以高水平学科为重点,选派浙江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访学,整体提升浙江省高校教师队伍素质,每年选送200名高校教师出国访学研修。实施“强青蓝”行动,实施“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和“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加快青年人才培养。完成50个高水平创新团队、200名创新领军人才、400名高层次拔尖人才、600名青年优秀人才建设和培养任务,延请院士“一对一”培养100名青年英才。 |
(七)实施“对外影响力提升工程”,扩大高等教育交流合作
1.推动人才培养国际化。不断拓展和优化开放办学布局,鼓励高校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开展合作办学,努力培养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探索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监控体系、支撑保障体系以及学生思政教育新模式。持续拓展师生互派、学分互认等合作渠道,培养拔尖创新人才、非通用语种人才、国际组织人才、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搭建国际平台,助推海外优秀人才引进,完善互兼互派的共享机制。鼓励社会力量联合高校开展境外办学。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实施的教育质量评估和专业认证项目。充分发挥国际化特色高校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参与国际高等教育竞争能力。
2.推进中外人文交流。积极应对后疫情时代人文交流新挑战,深化“一带一路”国家的合作,推进“一带一路”研究院、“海外丝路学院”和浙江大学“一带一路”国际医学院建设;拓展中国(宁波)—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平台等载体的辐射范围,加强国别研究和区域研究;通过主办国际会议、学术研讨,促进师生友好往来,开展国际科研合作等渠道,加快与深化教育对外开放,提升学校国际影响力。积极开展后疫情时代的国际中文教育,积极推进孔子学院高质量建设。
3.打响“留学浙江”品牌。加强对外宣传推介,严把来华留学生入口关,完善学业标准,优化留学生的学历结构、国别结构,逐步提高学历留学生占比;成立浙江省高等学校国际学生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发挥专家组对高等学校国际学生教育教学的指导、研究和咨询作用。加强外语授课来华留学品牌课程建设,提高教师外语授课能力。推进来华留学质量认证,根据质量认证结果、来华留学生数量、结构等情况,调整省政府奖学金的发放。推进中外学生趋同化管理和服务,搭建留学生创新创业平台。
专项17:留学生质量提升工程 制定质量规范和质量标准,构建以质量为导向的来华留学教学体系,坚持趋同化、社会化、制度化、人性化、信息化管理,落实高校办学主体责任,公安部门、外事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协力合作,联管共建,确保留学生教育健康发展。建设100门外语授课来华留学品牌课程,建设10个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 |
4.深度融入区域合作。深化区域高等教育协作与共享,支持高校积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区域重点战略,积极探索跨区域教育创新试验,推动高教资源共享合作机制创新,建立健全高水平、高质量的一体化合作制度。依托长三角研究型大学联盟等多种平台,在学科建设、科技创新、师资培训交流、教研共同体等重点领域共同发力。深入完善一体化发展年度会商与交流机制,加快研制一体化的教育标准和评估标准,协同开展区域内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建立优质教育资源信息化共享平台。
(八)实施“办学活力提升工程”,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1.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加强高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破除制约高等教育强省建设的制度性障碍。创新高等教育评价体系,优化各类资源配置模式,加强绩效管理,持续加大高校财政拨款体制、人事管理制度等关键环节的改革力度。鼓励多种形式的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探索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新模式。
2.深化学校办学体制改革。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与高校事业发展指标挂钩的绩效工资水平动态调整机制,改进高校内部分配机制,激发广大教职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全面推行“学科特区”建设,在绩效工资分配、人才引进、经费使用等资源配置方面,赋予省登峰学科和优势特色学科更大自主权。推进学校开放办学,增强学校获取社会资源的能力。
3.深化评价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持续深化院校、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评价制度改革,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分类服务、分类投入、分类评价。继续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浙江省高等教育质量进行评估监测。引导高校完善自我评估工作机制,以绩效提升为目标,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提高高等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
4.推进依法治教战略。完善高校章程落实机制。建立健全系统完备、层次合理、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高等教育法规体系,形成政府依法行政、高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评价、支持和监督教育发展的法治实施与监督机制。促进高等教育地方立法和高等教育改革决策相衔接,引领推动高等教育决策体制现代化。
5.充分发挥数字化改革的牵引撬动作用。统筹推进高等教育数字化改革,构建系统配套、远期和近期相衔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高等教育数字化改革工作体系,提升高等教育服务水平。加快推进高等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新基建,以技术重塑学习,推进“互联网+教学”改革,健全高校“互联网+教育”大平台。鼓励高校聚焦突破卡脖子的信息化软件和研发平台,加大研发突破和应用推广,奠定核心科研信息化能力。提高信息资源和硬件设施利用率,建立高效的高等教育发展动态监测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高等教育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高校党委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作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提升组织力和凝聚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指导高校党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清廉教育、清廉学校建设,打造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在教育领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的投入积极性,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途径参与举办高等教育。落实教育捐赠优惠政策和财政配比支持办法,积极鼓励社会、校友捐资助学。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投入机制,建立“绩效换资源”机制,突出扶优扶强扶特导向,兼顾公平,引导高校持续提升办学水平。进一步增强高校财务自主权和统筹安排经费的能力,充分激发高校争创一流、办出特色的动力和活力。优化高校经常性经费投入机制,建立生均财政拨款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经常性经费拨款占教育经费财政投入比重。优化教育投入分担机制,合理确定政府、社会、受教育者个人之间的分担比例。
(三)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加强高等教育质量文化建设。进一步健全高等教育督导评估和质量评估制度,探索基于常态化数据采集的“智慧督导”方式,建成覆盖全面、机构健全、队伍专业、程序规范、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现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培养质量评估,建立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合格评估、审核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学位点合格评估、毕业论文抽检为主要形式,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的评估体系。
(四)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进一步创新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校园安全管理,推进等级平安校园建设,强化师生安全教育,加强治安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等关键领域管理,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建立健全校园应急预警制度,制定完善校园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全面提升学校应急处置能力。统筹好安全和发展的关系,构建完善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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