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声 | 论文明社会史
以下文章来源于人文共和 ,作者雅典娜的猫头鹰
《论文明社会史》书影
亚当·弗格森 著;康子兴 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21年
《论文明社会史》描述了社会演化的过程。如果说社会演化通过法律和有序政府带来了安全的自由,那么它也带来了邪恶,具有动摇这一成就之基础的危险。在此过程中,许多美丽、富有价值的事物,比如原初技艺粗野的活力,便不可修复地丧失了。社会的进步并不意味着幸福的增加,弗格森同意赫尔德的观点,认为每个时代都有其重心。
Destruction from The Course of Empire
Thomas Cole , ca.1836
译者前言:商业共和国的命运
第一部分 人性的普遍特征
第一节 与自然状态相关的问题
第二节 自我保存的原则
第三节 论人类联合的原则
第四节 论战争和冲突的原则
第五节 论智力
第六节 论道德情感
第七节 论幸福
第八节 论幸福(续)
第九节 论民族的幸福
第十节 论民族的幸福(续)
第二部分 论粗野民族的历史
第一节 从古代流传下来的关于这个主题的信息
第二节 论财产权建立以前的粗野民族
第三节 打上财产和利益印记的粗野民族
第三部分 政策与艺术的历史
第一节 论气候与环境的影响
第二节 臣属的历史
第三节 论总体的民族目标,兼论与之相关的建制与风俗
第四节 论人日与财富
第五节 论民族防御与征服
第六节 论政治自由
第七节 论技艺的历史
第八节 论文学史
第四部分 源自文治与商业技艺进步的结果
第一节 论技艺与职业的分化
第二节 因技艺和职业分化而产生的臣属
第三节 论文雅和商业民族的风俗
第四节 论文雅和商业民族的风俗(续)
第五部分 论诸民族的衰落
第一节 论假设的民族显赫地位,以及人类事务的兴衰变迁
第二节 论民族精神的暂时效果和松弛
第三节 论与文雅民族相伴相生的民族精神之松弛
第四节 论与文雅民族相伴相生的民族精神之松弛(续)
第五节 论民族的浪费
第六部分 论腐败和政治奴役
第一节 腐败总论
第二节 论奢侈
第三节 论与文雅民族有关的腐败
第四节 论与文雅民族有关的腐败(续)
第五节 论趋向政治奴役的腐败
第六节 论专制主义的发展和终结
文 / 康子兴
在波考克笔下,亚当·弗格森(Adam Ferguson)是一位“共和之子”。他生活在欧洲的“大转型”时代,道出了欧洲政治传统在变局中遭遇的冲击和新的探索。这一变局就是封建的瓦解与商业社会的兴起。弗格森承接了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共和主义传统,却又面临着快速变动的社会现实、不断涌动的商业浪潮、技艺的进步与分化。《论文明社会史》(以下简称《论史》)的主题呈现为:“政治人”价值与“经济人”时间的冲突与和解。弗格森的论述充满了矛盾与张力:德性与腐败、野蛮与文明、政治与商业、民族与命运彼此交织,展现出对人类自然与历史的理解。
波考克认为,《论史》是资本主义时代早期的“马基雅维里时刻”。在某种意义上,弗格森与马基雅维里处在类似的境地,他在新的语境下延续了马基雅维里的问题与努力。
亚当·弗格森 (Adam Ferguson,1723-1816)
以马基雅维里为代表的公民人文主义者为现代西方带来了极为重要的“问题”,它甚至构成了现代西方政治思想的基本范式和框架,从而奠定了现代政治思想的基础。在文艺复兴运动中,公民人文主义者力图复兴古典共和主义理想,令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描述的政治人天性得到实现。然而,此时的欧洲社会被“基督教时间框架”打上了深刻的烙印,否认任何世俗完满之可能。一边是追求人之完满与自足的古典政治理想,另一边是否定世俗完满的时间意识,这两者之间存在着难以弥合的张力。这便是马基雅维里们着力应对的问题:共和政体在不断出现、理性无从知晓的事件之流中,试图维持道德和政治的稳定,而这些事件则被认为对一切稳定的世俗体系有着实质的破坏作用。
波考克赋予“马基雅维里时刻”两重含义:首先,它指上述“问题”出现的历史时刻,这也是它最直接的含义;其次,它指一个概念化的“时刻”,表示上述问题本身及其代表的思维模式和理论框架。波考克更多地是在第二层含义上使用这个概念。所以,“马基雅维里时刻”代表了一个漫长的政治传统,它从15世纪一直延续到18世纪。在此期间,“文明社会”(civil society)展露出足够充分的变化,使“问题”变得更为具体、丰满,更有历史感。在克服问题的不断努力中,共和理想也获得了自身的演化和发育。在这样的理论视野中,弗格森及其《论史》便显得特别重要。透过它,我们能够探察欧洲政治传统的辩证运动,探察现代政治思想的生成及其基本模式;与此同时,我们也能够感受商业时代的精神与问题、“政治人”可能遭遇的腐败与挑战。
在这一历史时期,英格兰逐渐取代荷兰,成为风头最劲的商业国家;苏格兰实现了与英格兰的“议会联合”,经济上迅速、彻底英格兰化,曾经的高地蛮族走向文雅和“专业化”,被分工与商业原则改变、重塑。此时的苏格兰最能感受到野蛮与文明之间的张力,也尤其能感受到历史的流动性,及其对传统与制度的破坏力量。苏格兰人对历史与变化的强烈感受必然在其学术思想中展现。波考克特别强调苏格兰哲人为克服变易兴亡做出的努力,将其表述为德性对腐败的对抗。这一思想框架具有典型的马基雅维里风格,但它仍有其特殊性,例如商业取代命运成为腐败之源。于是,德性与腐败之对抗便转化为德性与商业的对抗。虽然德性与商业间的张力是苏格兰启蒙的共同主题,但波考克指出,弗格森的《论史》大概是“最具马基雅维里风格的著作”。
《马基雅维里时刻》一书英文版书影
在波考克笔下,弗格森最生动、最用力地论述了商业和经济逻辑对政治人价值的败坏。商业技艺必然产生分化与差异,从而削弱共同体的公共纽带,带来政治体内在的腐败。当商业原则最终催生职业军队时,腐败便发展到一个关键节点,公民与政体的自由必将受到威胁,甚至堕入最深重的专制和压迫。弗格森由此揭橥商业共和国内生的基础性矛盾:商业与技艺的发展是“文明社会史”的基础动力和自然轨迹;人在国家的积极生活中超越自我,实现人性的完满与自由则是其自然目的。前者必然带来分化与分裂,后者则必然要求联合与统一——两者的对抗与平衡主宰着商业共和国的命运。
波考克提醒我们注意孟德斯鸠与苏格兰诸哲之间的内在关联,认为他们分享着共同的问题。孟德斯鸠对不列颠的经典分析尤其强化了彼此间的关系。实际上,弗格森毫未隐藏自己对孟德斯鸠的推崇:
当我回想起孟德斯鸠庭长写下的内容时,我要不无伤感地说,我为何要探讨人类事务呢。但我也受到思想和情感的激励。我将用一种更能被普通人所理解的方式来表达,因为我就居于一个普通人的水平。如果必须为从民族普遍历史得出的结论铺平道路,通过论述那些各类政府可以据之得到合宜安排的标题,读者或许应该参考这位深刻的政治学家和温和的道德学者关于此主题所作的论述。在他的著作中,我们不仅能够发现我为了条理清晰从他那引用的原创性观点,还可能找到许多观察的源头。我自以为这些观察乃出于我的创新,从而在许多地方反复评述却未引用其作者。
弗格森坦陈孟德斯鸠对他的深刻影响,或许在某种程度上,他将孟德斯鸠奉为自己的“精神之父”。他对孟德斯鸠心怀感激,因为孟德斯鸠启发了他的思考;但与此同时又心怀感伤,因为自己不过是在为孟德斯鸠做注脚,未曾超越他所开辟的主题与框架——甚至,即便他自信有些观察出自其发明,但源头仍在孟德斯鸠那里。在《论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鸠颇为自豪地宣称,他对商业的讨论正是其致力于揭露的新事物。因此,他对商业共和国英国的分析便具有非凡的意义。实际上,他也给予英国特别的关注,认为其“政制的直接目的就是政治自由”,并用两个长篇章节来论述其政制与风俗。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构建了一个庞大的理论体系。如果我们将其“英国忧思”视为一扇理论之窗,那么,透过这个窗口,我们也能洞见他与弗格森之间的传承。
孟德斯鸠肖像
孟德斯鸠认为,英国的政治自由源于君主、贵族与人民三个阶层之间,以及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之间的平衡。在英国,法官并不为某一特定阶层或特定职业所专有,而是选自人民团体(the body of people)。法官虽是固定的官职,却并非固定的官吏,因此就仿佛“看不见(invisible)、不存在了”。人民畏惧作为法官的官职,却不畏惧官吏。人人畏惧的司法权便隐藏在人民当中,显得极为特殊。所以,就其可见的形式而言,英国政制更多地表现为立法权与行政权之间的平衡。“这就是英格兰的基本政制:立法机关由两部分组成,它们通过相互的反对彼此钳制,二者全都受行政权的约束,行政权又受立法权的约束。”
揭示出英国政制结构性的权力平衡后,孟德斯鸠立即强调,我们绝不能静止地理解这一平衡。“这三种权力形式应当处在静止或无为状态(rest or inaction)。但是,事物的必然运动逼使它们前进(move),因此它们就不得不在协调中运动起来了。”在应对具体事务时,由于行政权必然面对纷繁变化的事务,它自然长于行动;立法权必须周期性地唤醒自身,针对具体状态做出决定,才能实现彼此的节制与平衡。所以,政制内在平衡是运动中的平衡,甚至这种平衡本身就在“运动”中实现,也将会在运动中走向毁灭与消亡。
当孟德斯鸠向读者强调英国政体必须面对的“运动”(move)以及自身的“运动”时,他显然在暗示:静态的权力结构并非政治自由的真实基础,也绝非英国政治法的精神。因此,以自由为目的的政制不能通过理性设计实现。意大利共和国虽然“三权分立”,“没有专制君主的外观”,却有着专制君主的实质。他也反讽哈林顿研究“自由政制”的努力,认为他实在“误认了自由的真面目”。那么,政治自由的基础何在?如果不是静止的权力形式造就了英国的自由,那么它又源于何处呢?
塔西佗的《日耳曼人的风俗》似乎给他以启发。“试读塔西佗的伟大著作《日耳曼人的风俗》,就会发现,英国人是从日耳曼人那里吸取了他们政治体制的观念的。这种优良的制度是在森林中被发现的。”塔西佗的《日耳曼人的风俗》大约写成于公元98年,他笔下的日耳曼人与孟德斯鸠笔下的英国人相隔了将近18个世纪。此间沧海桑田,法律及社会结构均已大变。我们如何能用远祖的习俗来解释当下的政制?况且,英国人只不过从日耳曼人那里吸取了一个“观念”。观念与现实制度之间的距离亦难以计数。关于英国政制之源,孟德斯鸠的解释极其含混;他指出了一个方向,却欲言又止。
“森林”更多地具有象征意味,代表着人类的自然状态(《论法的精神》第1章)。孟德斯鸠似乎在暗示,古日耳曼人的习俗与英国人的习俗之间具有某种相似性,或者说,商业共和国具有类似于“森林”的自然性。我们当然不能简单地认为,日耳曼人的习俗一直沿袭下来,毫无变化。事实上,日耳曼人征服欧洲后,不列颠与欧陆一度陷入专制统治之下。孟德斯鸠并未忽视英国这段不自由的“前史”。在论述英国的风俗时,他强调了英国绝对主义的政府形式与自由基础之间的区分。绝对主义政府的形式便是那“前史”的遗产。“这个国家从前曾受专制权力的统治,所以在许多场合就可能保留着专制的体制。因此,我们常常在自由政治的基础上看到了极权政治的形式。”
《论法的精神》第一版第一卷,1748
孟德斯鸠告诉我们,英国的政府形式承袭自专制统治时代,并未经历实质变革。亦即,其自由的基础并不在政府形式,而在其风俗。英国由专制走向自由的关键在于风俗的革命。可风俗意义上的“革命”是如何发生的?它如何摧毁了专制的基础,又如何为自由奠基?
孟德斯鸠所谓的“风俗”代表着一个民族的情感状态,是一种“不成文法”,甚至是一切立法的基础。按照孟德斯鸠的论述,在英国的政府形式下,正是风俗层面的运动才实现了实质的平衡。立法和行政是两种可见的权力。英国人民出于对它们的偏爱,形成两个彼此对抗的派别。它们彼此仇恨,并因仇恨而相互牵制。人们受着“反复无常的妄念和幻想的驱使”,时常改变派系,从而维持两派间的动态平衡。然而,其基础是激情的自由状态:“憎恨、羡慕、嫉妒、对发财致富出人头地的热望,都被广泛地表现了出来。”
这个国家的情感状态表达出商业社会的风俗。岛国的地理条件、优良的气候与土壤使之得享和平与富裕,乐于从事贸易而非战争与征服。贸易与商业技艺是“天赐的礼物”。所以,商业培育的风俗、商业对社会的塑造便有自然的根基。这或许是孟德斯鸠将不列颠风俗与远古森林中日耳曼风俗加以类比的原因。此外,孟德斯鸠对这个商业共和国的一处评论尤其值得重视。他注意到,商业习性使人民轻视贵族的荣耀与军事职业,并视军人的服役为国家累赘。这既反映出商业对贵族精神的削弱,也揭示了贵族衰落的缘由。
英国由专制走向自由,其中关键的一环便是:君主找到了用提高人民地位去贬抑贵族的方法。当孟德斯鸠将商业与对贵族的贬抑联系起来时,我们就不难理解其弦外之音。商业正是推动英国风俗更化、社会变革,塑造政制平衡与自由的动力。然而,我们亦不能忽视孟德斯鸠从此社会运动中洞见到的隐忧,不应忽视他在评述英国时表现出的踌躇不安。他看到,商业摧毁贵族精神,使人们重视实利,也使人们陷入恐惧,为激情所左右;甚至使国人为了财富,不惜进入奴隶制国家。腐败与专制的种子已经埋藏在这诸多倾向中了。所以,如果我们对商业不加防范,任其推进社会运动进一步发展,那么既有的平衡与自由将不免受到破坏,享有“极端自由”的国家亦将陷入“极端奴役”。“所以这个国家出现了极端奴役的时候,便是在贵族受到贬抑而人民开始感到自己的权力的时候。”因此,在论述英国的政治自由后,他不免感慨:“人世间的一切事物都有一个终结,我们所谈的这个国家也终于有朝一日会失去自由,也会陷于灭亡。”所以,与其说孟德斯鸠用这两个长篇章节向英国献媚,阐述其对现代理想政制的思考,不如说他在表达对英国以及对商业时代的忧思。
Friedrich Tüshaus: Die Schlacht zwischen Germanen und Römern am Rhein, 1876
在18世纪,商业与贸易是汹涌而来的浪涛,也是欧洲国家必须要迎接的命运。思索英国是理解与把握历史命运的最好方式:从这个商业共和国身上,我们能看到商业构建秩序的力量,也能洞见其腐败与危机。所以,波考克认为,孟德斯鸠发现并反思了商业的普遍力量,从而将“马基雅维里时刻”转为为共和国与商业之间的对抗:
从一种居中的视角,我们可以看到,商业与技艺有益于社会融洽,甚至有益于自由与德性,就像它有可能在欲望与理性之间建立起积极的关系一样;但是根本的不相容性依然存在。商业取代了命运;共和国无法永远控制它自身的历史,或抵抗它自身的腐败;特殊与普遍仍然在交战。
法尼亚·奥兹-萨尔兹伯格(Fania Oz-Salzberger)为剑桥版《论史》写作了一篇导言。在这篇序言里,他强调:“《论史》的终结部分聚焦于古罗马,但其心中却想着现代不列颠。”也就是说,弗格森在著述《论史》时,英国之命运与未来一直萦绕心头,构成这部著作极为重要的关切对象。如果我们没有忘记弗格森对孟德斯鸠的评论,那么它必然会提醒我们注意英国与商业之间的辩证关系。
弗格森也像孟德斯鸠一样,充分认识到商业对于欧洲近代史的积极意义,认为它在某种程度上促成了英国的政治智慧与政治自由:
我们发现,除了在一些单独的情形中,商业和政治技艺一起进步。这些技艺在欧洲彼此缠绕,以至于我们不能决定何者在时间序列上占先;或者,它们彼此的行为(act)和回应行为(react)产生了相互影响,我们也不能决定何者从相互影响中获得了最大的利益。我们注意到,在某些民族里,商业精神旨在保卫其利益之安全,将其道路导向了政治智慧。一个民族若占有财富,并因其财产而变得嫉妒,它便已经形成并执行了解放计划。在新近获取的重要地位支持下,它仍然更深入地扩大其主张,并对君主运用的特权产生争议。但是,如果我们仍然期待,当今时代对财富的占有会结出据说在上一世纪诞生的果实,那将会空等一场。财富如今大量聚集,它若伴随着节俭与独立之感受,可能令财产拥有者获得对自己力量的信心,并准备摒弃压迫。钱袋若不是向个人花费、虚荣放纵敞开,而是用以支持党派的利益,满足党派更高的激情,使富裕公民令那些假装在进行统治的人感到敬畏。但是,在腐败时期,同等或更大的财富并不会产生相同的效果。
很明显,英国正是一个这样的商业国家。商业与财富的发展使平民阶层获得了独立,使之感受到自身的力量。为了保卫自身利益之安全,他们与特权阶层积极对抗,令其感到敬畏,最终形成阶层与权力的平衡。在这段特定的历史中,商业精神催生了政治技艺与政治自由;但是,后者实乃无意之结果,并非公共精神之产物。富裕公民为了保卫自身利益、出于嫉妒才与特权等级抗争。贵族则为了满足奢华享受和一己私欲,不惜放弃权力基础。亚当·斯密在《国富论》第3卷对此有细致论述,此间充满反讽与吊诡:在“无形之手”的作用下,贵族(地主)的愚、商人的贪合力塑造了政治自由。这种政治技艺更像是出于偶然的平衡,是一种历史的“狡黠”罢了。当然,这偶然造就的平衡也是平衡,其中并非毫无理性与法则可言。可是,我们若不去思索“无形之手”背后的理性,获得对权力平衡、政治自由的理解与自我意识,一味地将共和国托付于商业技艺,那么统治阶层的愚蠢和商人之贪婪将会把国家推向何方?其结果自是不言而喻。弗格森因此才要告诫国人:“如果我们仍然期待,当今时代对财富的占有会结出据说在上一世纪诞生的果实,那将会空等一场。”
Entrance to the Grand Canal and the Church of La Salute
by Giovanni Antonio Canal (Canaletto), via Wikimedia Commons
通过对“文明社会”之自然史,以及欧洲政治史的反思,弗格森认识到:18世纪欧洲以及英国的政治制度是历经漫长演化的结果,也是阶层与权力分化以及彼此制衡的结果。他从此“对抗下的平衡”中体认到政治技艺的核心要素,以及政治体生命与活力的基础性原则。“对抗下的平衡”在本质上是一种“联合之内的冲突与战争”:任何独立阶层或权力都无法完全压制他者,也不能离开他者,从而彼此依赖、彼此制约;政治体既能因此维持联合统一,不会走向分裂,又能维持诸阶层、派系内部的公共精神,以及国家整体的自由精神。
当然,对弗格森而言,理想的政治状态是由多重“对抗平衡”构成的体系。当他谈及欧洲国家的政治制度时,我们不应该把每一个国家彼此割裂开来,而应看到它们相互间的“对抗平衡”。甚至,国家间的“对抗平衡”是国内诸派系、阶层、权力间“对抗平衡”之前提。国家拥有难以制服又不可征服的外部敌人时,民族仇恨能使公民同仇敌忾,激发政治体之活力、团结;“赋予心灵最富活力的行为和最伟大的胜利”;使公民超越对自我利益之关切,彻底成为高贵的政治人,获得“无我”的共和德性。因此,在希腊世界“最辉煌幸福的时期”,城邦同盟之间彼此分裂对抗,其间贤人辈出,斯巴达与雅典各领风骚,成为政治立法典范;18世纪欧洲列强间的权力均势(balance of power)亦创造出“幸福的政策体系”(the happy system of policy)。
实际上,在国家与世界之外,“对抗平衡”还有一更深刻的层面,即诸人性倾向之间的对立平衡。弗格森批判社会契约论者的自然状态假说,拒绝将人性简化为单一的“自私”或“同情”原则。在他看来,自然与历史具有内在统一性,文明社会即为人类的自然状态。因此,社会中展现的贪婪、友爱、战争皆为人性倾向之体现。人性表现为具有内在紧张的社会性。弗格森归纳出三大人性原则:自我保存、结伴或联合、战争与冲突。人类因自我保存而发展出财产以及商业贸易,塑造了经济世界。人生而具有一种结伴联合的热望,并因而超越自我利益,从中产生勇毅的品格、对祖国的忠诚、对亲人与朋友的爱,以及社会内最紧密的团结。战争与对敌人的仇恨也能激发起人心灵中的火焰,不顾一己私利,甚至牺牲性命,投身于国家民族的召唤。然而,“战争与冲突原则”表现为部落、派系、民族之间的斗争,既构成对联合的限制,也以社会联合为前提。联合与战争的原则是一种极为本真的类宗教性情感。它们两者都能令人超越自我,造就公共精神,与“自保”原则对抗。
人的积极生活与幸福有赖三者的内在平衡,神意与人性目的也在此平衡中得到展现:
正是在这里,他发现他的箭矢飞得比苍鹰更为迅捷,他的武器比雄狮的爪、野猪的牙伤害得更深。激发其勇气,使其心灵充溢着超越自然力量赋予之自信的并不单是附近的支持感,亦非其部族意见中对身份地位的热衷。憎恨或依恋的强烈情感(vehement passions of animosity or attachment)是胸中最早的努力;在它们的影响下,目标之外的每一个考虑都遭到遗忘;危险和困难只会引起更多依恋或相互憎恶。
可以说,这三重“对抗平衡”由内而外、彼此衔接、互相影响——政治技艺与智慧就在于维持三重“对抗平衡”(个人、民族与世界),培育德性、积极生活与“幸福的政策体系”。相反,如果不能理解“平衡中的对抗”对于德性、风尚、民族活力之意义,试图消灭或放弃其中的一个或多个维度,民族将走向腐败、怠惰,陷入专制、奴役,最终走向衰亡。所以,当雅典与斯巴达联合起来试图称霸希腊世界的时候,它们就“为彼此准备好羁轭”。当罗马过度追求财富、疆域和人口,它便在征服中走向专制和奴役。英国因商业与贸易称雄,获得政治自由与邻邦的敬畏;但是,成就其力量与荣耀的原因均不在商业,而在其公共精神,在君主、贵族与平民之间的制衡,在其对邻国的警觉。倘若政治家与国民为财富和虚荣所遮蔽,放弃武德,一味追逐贸易与利益,共和国将走向何方?
一个国家在寻求黄金和贵金属当中忽视了财富的内在源泉,变得因生活必需品而依赖邻国;另一个则意图改良其内在资源,增加其商业……我们将使国家只考虑资产的增长,好像一个商人公司;国家集会考虑其损益,也像他们那样将他们的保护托付给他们自己并不拥有的力量。
弗格森每每提及罗马,都会令读者想到王道盛世下的英国。罗马在不断的开疆拓土中走向腐败和灭亡,经历了命运的反转,也为英国提供了镜鉴。世人仰慕罗马帝国,视之为民族伟大、辉煌的模型,但其伟大“却有害于人类的德性与幸福”。财富与商业扩张就像罗马的疆土征服,国家倘若沉湎于此,将产生有害的虚荣与败坏。商业繁荣不等于政治活力,商业共和国之命运所系不在商业而在共和,不在经济而在政治。
Chairing the Member, from The Humours of an Election series
William Hogarth, ca.1755
英国与欧洲历经漫长的历史,方才获得可贵的繁荣、平衡与自由。在此关键时刻,对历史的反思变得尤为重要。我们既要破除政治意见中的种种迷障、虚荣,也要洞晓民族幸福的真实基础:
在民族繁荣中,因为商业技艺的结果,诸多环境都会导致专制主义的建立。在这些环境之中,虽然具有如此确定的目标,却没有一个曾达致这一终点,即领土的永远扩张。在每个国家,成员的自由依赖于内在各部分间的平衡与协调。在人类中间,任何此类自由的存在都依赖于诸民族的平衡。在征服的进程中,臣服者声称失去了他们的自由;但从人类历史来看,征服或被征服在效果上显得是相同的。
“的确,人的制度很可能有其终点与起点;但是它们的延续并不固定在任何有限的时期。如果不是因为成员的邪恶,没有一个民族会遭受内在的衰朽。”我们不能将民族托付给商业与命运的想象,而应交付给国民之德性。█
本文节选自《论文明社会史》,亚当·弗格森著,康子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21年。
编辑丨胡嘉奇
校对丨杨 勇
审核丨张 喆
专题 | 合辑:弗格森的道德哲学与社会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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