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 合辑:弗格森的道德哲学与社会理论
亚当·弗格森是十八世纪苏格兰启蒙的思想领袖之一,他在《道德与政治科学原理》及《论文明社会史》等著作中系统阐释了他的道德哲学与社会理论。弗格森是人文主义者和道德主义者,严密关注着商业文明的本质。《论文明社会史》是社会学文学中的经典。在这部作品中,弗格森描述了社会演化的过程。“文明社会史”是人类的“自然历史”;亦即,人类自然本性的历史,也是一个对人类由“野蛮”向“文雅”状态演进的研究。弗格森把他的书称为一篇关于文明社会史的论文。“文明社会”可能意味着最广泛意义上的文明,一种与粗野或野蛮社会相对的“文雅”(polished)及“雅致”(refined)社会状态。在更加技术性的意义上,“文明社会”也可以意指国家。关于社会进步,弗格森的描述与斯密、米拉(Millar)的描述之间存在重要的差异:这些差异很有趣,因为它们源自根本不同的哲学。弗格森对风俗腐败问题的处理是原创性的,因为它与社会由野蛮至文明的进步观念联系在一起。弗格森赋予马基雅维里式道德主义与德性问题,赋予其充盈与亏损一个新的维度;结果,《文明社会史》标示了一个观念史中的十字路口,它的一只胳膊指着马基雅维里的方向,另一只指向异化的论题,以及黑格尔和马克思早期作品中的人文主义。
就我们所面对的社会境况而言,弗格森对道德与商业社会的思考颇有启发性。因此,围绕“弗格森的道德哲学与社会理论”,我们精心选择了一组文章,希望能对弗格森的学说做一总览性的介绍。这一组文章皆为“导论”:第一篇是弗格森自己为《道德与政治科学原理》写的导言,后面三篇皆为不同版本的《论文明社会史》之导言。
邓肯·福布斯曾重新编辑亚当·弗格森的《论文明社会史》,由爱丁堡大学出版社在1966年出版。福布斯为此书写作了一篇导论,较为系统地阐述了弗格森的社会科学、道德与政治思想,也讨论了他在思想史中的地位及其独特性。
剑桥大学出版社也在1995年出版了《论文明社会史》,并邀请以色列海法大学的法尼亚·奥兹—萨尔兹伯格教授写作导言。在这篇导言中,法尼亚·奥兹—萨尔兹伯格教授强调了弗格森思想中的苏格兰背景。她认为,苏格兰是《论文明社会史》隐秘的见识与紧迫性之源头,但它并非《论文明社会史》的主题。这本书处理了整个欧洲的启蒙思想家都予以关注的问题:政治社会的本性、反映了气候与地理多样性的民族差异、进步与衰落的模式、政府类型,以及“私人”与“公共人”之间的张力。《论文明社会史》探究了诸社会物质与道德的进步。它很明显从苏格兰的情况中得到启发,但并不依赖苏格兰的情形。
商务印书馆在2021年底推出了《论文明社会史》的中文译本。《商业共和国的命运》便是译者为此新版本写作的导言。在这篇导言中,康子兴强调了弗格森的政治视野,强调了弗格森对英国人的劝诫。他认为,弗格森每每提及罗马,都会令读者想到王道盛世下的英国。罗马在不断的开疆拓土中走向腐败和灭亡,经历了命运的反转,也为英国提供了镜鉴。
另外,康子兴老师还在专题文章之外选取了弗格森《道德与政治科学原理》一书的部分章节。同该书的导论、《论文明社会史》剑桥版导论一样,这篇文章也是由康子兴老师本人翻译,并首发于本公众号。
编辑 丨杨 勇
审核 丨陈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