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前,在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出现了一例罕见的判决。一所小学的两位校长被判刑,罪名是玩忽职守罪——他们收到家长举报,得知有一位男教师性侵学生,却隐瞒不报,导致侵害继续发生,最终有9位学生受害。这是历史上第一次,教育工作者因为漠视未成年人受害而被起诉。起诉的原因,是2020年5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这份文件规定,学校、医院、儿童福利机构、宾馆等机构的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受到侵害,必须向公安机关报案,不报告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受到处罚。2020年秋天,强制报告制度被写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上升为国家法律。写入法律就意味着,对一部分人来说,得知有孩子被伤害,报告不再是一个道德选择,而是一项法定义务,一种必须承担的责任。到今天,这项制度已经实施了近两年,两年里有很多事情发生——全国共收到超过1600次报告。这意味着当目睹孩子受害后,有1600多人选择报警,他们中有医生、老师,也有酒吧员工、出租车司机。我们想知道这项制度的起源,谁推动了它的建立;因它而发现的1600多起案件,背后又有什么故事。为此,我们去到了各地的检察机关。在杭州萧山,我们见到了几位检察官,多年前是他们,因一起案件受到震动,建立起这个制度的雏形。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我们见到了决策者,了解到这项制度诞生的背景、推向全国的历程。我们也和最基层的县检察官聊天,他们讲述案件中人的遭遇与情感。我们发现,这项制度保护的,往往不是那些来自温暖、健全家庭里的孩子,而是那些缺少关爱、照护和陪伴的儿童,那些在不完整家庭长大的儿童,那些生活在社会褶皱地带的孩子。堆积如山的起诉书和判决书,记录的对伤害的惩罚,同时在保护的,也是我们的孩子的生活。文|林松果编辑|姚璐图|视觉中国(特殊标注除外)终于有了一位警觉的医生一切都要从那个深夜的电话说起。2017年7月31日,凌晨两点,杭州萧山区110热线,接到了一个来自医院的报警电话,报警人是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的一位女医生。她说,自己在急诊中收治了一位特殊病人,觉得不对劲,希望警察能过来看看。她的病人,是一位13岁的女孩,到医院时下体已经撕裂,流着血。陪女孩来的是一位中年男子,自称是她父亲。医生处理完伤口,问孩子的伤是怎么造成的,男子说可能是不小心撞伤的。这个回答太荒谬。医生起了疑心,继续问女孩多大年纪、在哪个学校读书,男子支支吾吾,回答得模棱两可。医生觉得不对劲,拿起值班室电话,拨了110。随后赶到的警察,在男子的住处看到,卧室的床单、被套、地板以及男子的袜子、女孩的睡裙上都是血迹。之后的物证鉴定证明,房间里的一杯饮料被投放了安眠药。很明显——这是一起性侵案件。案情一点点廓清,负责该案公诉的萧山区检察官张功的感受是,能发现这个案子,真的很险。男子是女孩的邻居,对女孩的侵害已超过一年、发生过多次,但始终没人察觉——女孩是典型的留守儿童,父母在广东务工多年,从出生起,她就跟奶奶和大伯一家一起生活。一年多前,女孩在小区认识了这位中年男子,他看着人不错,有妻子、女儿,对女孩也很好,会带她去游乐园,给零花钱、陪她玩游戏。时间久了,家人也放心让她在男子家过夜。她遭遇的一切,家人都毫不知情。甚至最后案发,靠的也是一种偶然的运气。男子带女孩去了三家医院,前两家是规模较小的民营医院,医生看女孩的伤很严重,没有做手术的条件,都没有接收,建议转院。女孩受伤部位的特殊性,没有引起他们的警觉。直到最后,他们到了这家浙江顶尖的儿科医院,偶然遇上这样一位女医生,警惕、有正义感且勇敢,案件才浮出水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萧山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有过一次讨论。检察官张功是这个案子的承办人,他说,这个案件,如果不是这位医生,真的很难发现,女孩被性侵还不知道会持续多久。「这个医生真的很有警觉性,有责任感和正义感,我们要不要表扬她?」和他对话的,是当时萧山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的主任章蕾,她也认为这个案件很特别,未成年人被性侵的案件,基本是由家长报警,医生报警很少见。「我们能不能建立一种制度,让医生碰见这种情况都报案?」检察官们苦这类案件久矣。2022年1月,我在萧山检察院见到了张功,他戴黑框眼镜,穿蓝色制服,很清瘦,脸窄窄的,今年是他从事检察工作的第11年。张功讲起,遇到这个案件时,他刚成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专职检察官,正是一个好时机。一方面,当时检察系统正在改革。2011年,张功刚入职时,检察机关就开始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小组,专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只不过,当时他还要兼办其他案件,比如环境污染、非吸和集资诈骗。不久后,检察系统意识到,办理未成年人案件需要更专业的队伍。到2015年末,最高检单独设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各省、市、区同样如此。从此,有了一群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检察官,大家可以腾出手来,精益求精,专注于这一件事。从情感上来说也是如此。做检察官十多年,张功对未成年人案件的情感更特殊。他认为,和办成年人的案件不同,未成年人有其特殊性,他们更脆弱,需要保护和矫正、关切和疏导,他们的命运还可以被改变。在那个时刻,检察官们有了更多空间和自由,可以好好想想,自己可以做些什么。接下来的一个疑问就是,还有多少未成年人被侵害的案件,没有被发现、没有进入司法程序。它们在哪里?未成年人被侵害,很大比例都是被性侵,这种案件太隐蔽,被侵害的孩子因为年幼、处于弱势地位,不知、不愿或者不敢报警,有的也不愿告诉亲人,甚至有时,侵害他们的人就是亲人。用张功的话说,这些案件往往「潜伏在冰层以下」,很难被及时发现。而性侵案件一旦报案不及时,证据就会消失。进入公检法程序的案件,或许只是冰山一角。这种情况之下,女医生的报案,就像在乱麻中的一个线头,提醒了张功和他的同事们,当孩子无力报警、家长又不知详情的时候,还有社会力量的存在。他们可以是医生、老师,也可以是所有公民。2018年年初,一个周末,张功加班,开始写一份名为「强制报告制度」的方案。当时能找到的法律依据很少,他想到,《执业医师法》有规定,医生发现患者涉嫌伤害或非正常死亡,应该报告。比如有一些医生遇到刀伤时,会选择报案。「那么遇到其他侵害情形,是不是也可以报案?」他又想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任何公民对任何犯罪,都有报案的权利和义务。这是一项原则性的要求。起草方案的另一个难点是,他必须清晰地列出需要报案的具体情形,大家才会知道什么时候该报案。他穷尽了十多种常见的情形:未成年人自杀、自残、生殖器受损、怀孕、流产、疑似遭受暴力、工伤、交通事故、坠楼、溺水、中毒,等等,这基本涵盖了未成年人可能遭受的侵害。这些具体的情况,是清晰的指导。在当时,这是国内从未有过的探索,他没有想得太大而全,想的是主要从医疗机构着手,这是最容易发现侵害的地方。在2018年4月,萧山区检察院与卫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意见规定,遇到上述那些情形时,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报案。这一规定的出现,如投石入湖,激起涟漪。检察系统内许多人都认为,它是如此及时有效。三个月后,杭州市检察院与卫健委开始在全市推广这项制度。很快,它的影响扩大到全国,各地陆续出台了类似的规定,报告的行业也从医院扩大到了学校和福利院……2019年春天,湖北省成为了第一个在全省推广强制报告制度的省份。女医生深夜的一个电话,牵出了一个案件,最终形成一项制度,开始与广大未成年人的命运相关。第一份检察建议,以及我们怎么看待儿童从一个检察官的书桌,到成为一条法律,强制报告制度只走了两年。2018年4月,萧山区开始试行强制报告制度,在同时,最高检就开始了对它的研究。经过广泛的调研、讨论、征求专家意见,一稿又一稿,2020年5月,最高检联合国家监察委员会、公安部、教育部等九部门正式出台了这项制度,推向全国。事情进展得如此迅速、顺利,出乎很多人意料。2021年冬天,我见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李峰副厅长。第九检察厅,是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部门。李峰提到,强制报告制度背后,有一个更大的背景——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过一份「一号检察建议」。「一号检察建议」分量极重。「一号」意味着「第一次」。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成立以来第一次向国家部委发出检察建议书,它建议的对象,是教育部。这背后同样有一个惨痛的案例。2011年到2012年,在北方某省某县城的一个小学,一位男班主任齐某,利用午休、晚自习及宿舍查寝等机会,在办公室、教室和澡堂,对7位女童进行了多次强奸和猥亵。这起案件在判决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分歧——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齐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该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时,以部分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该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后,判处齐某无期徒刑。齐某不服,提出上诉,最后,该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处齐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该省检察院认为,这个案件的终审判决量刑畸轻,提请最高检抗诉。所谓「抗诉」,是检察院最强有力的法律监督手段——当检察院认为已生效的法院判决,确有错误、必须纠正时,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法院必须再审,重新作出判决。李峰告诉《人物》,最高检提出抗诉,是非常严肃、慎重的一项工作,必须经过最高检内部的最高业务决策机构——检察委员会讨论通过。但这个案件性质太恶劣,不但检察委员会高票同意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张军,还列席了最高法的审判委员会,申明了抗诉意见。他当时说,齐某利用教师身份,对多名幼女实施多次强奸、猥亵,有的还发生在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必须严惩。最终,最高法采纳了最高检的抗诉意见,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对齐某判处无期徒刑。李峰说,最高检内部复盘这个案件时,检察官们认为,这个案件暴露出很多问题,也很典型——发生在校园内的性侵案件,往往持续时间长,侵犯对象多,危害也大;这类案件往往发生在乡村小学,孩子们自我保护意识弱,家长又常常不在身边,很难及时发现。还有,为什么教师队伍会出现这种问题?为什么男老师晚上可以进入女生宿舍?「家长们会认为,学校是最安全的,孩子在学校他们放心。但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正因为这起案件,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了一份《检察建议书》,建议教育部加强校园管理,建立严密的制度,杜绝校内性侵案件再发生。最高检检察长张军,亲自打电话给时任教育部部长陈宝生,讨论了这份建议。「一号检察建议」代表了对未成年人的关切,而刚刚独立不久的未成年人检察队伍,也开始有了一块更为松动的土壤,各地的检察院,可以做更多的探索,防止伤害发生。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两个很好的、之后被广泛采纳的制度,一个是入职查询制度,教职员工在入职前要查询其犯罪记录;另一个,就是来自杭州萧山的强制报告制度,它被寄予厚望,大家希望借由它,可以打捞出更多不可见的黑暗。宋英辉是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十多年前,他曾在最高检挂职,2015年,他与多位专家联名给当时的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写信,建议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设立独立机构。他还参与了最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工作,是我国少年司法领域最资深的专家之一。他告诉《人物》,这些制度的变化背后,也是整个社会、整个司法体系的儿童观,从传统逐渐走向现代的过程。所谓「现代儿童观」,发源于西方现代社会。人们认为童年是人生的重要阶段,儿童应该与成人一样,享受基本的人权和尊严,但同时,儿童在身体、情绪等方面更弱小,因此社会必须确定两个观念,一是「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二是「国家亲权」——在儿童、家庭和国家三者的关系上,儿童的成长和健康,与国家命运密切相关,国家和父母一样,都对儿童负有责任。甚至有一些国家认为,虐待儿童并非单纯的民事侵权行为,而是与吸毒类似的严重的社会危害因素。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都认为未成年人的问题是家事。比如父母打骂孩子,很正常,别人看到了也不会说什么。在我国,大的思潮变化,发生在2010年到2015年前后,那几年,接连发生了一系列极端案件——2012年11月,贵州毕节五个儿童在垃圾箱中取暖,窒息而死;2015年6月,同样是毕节,四名留守儿童集体喝农药自杀;2013年在南京,一位吸毒母亲外出后,两个女儿在家中饿死;2015年,南京的一位养母虐待自己收养的6岁男童,照片被传上网后,全国哗然……宋英辉说,当时这一系列案件让很多人认识到,在国家转型期,巨变发生的时候,孩子在遭遇什么。「社会正在急剧变化,原来大家都在家里,城里大家守着单位,农村大家守着村,相对比较稳定。现在大量的人脱离单位,尤其是农民工进城,出现了大量的监护缺位,监护不当,父母不知道怎么管教孩子,出现了暴力,甚至是打死孩子。这些事情冲击着人们的底线,就感觉非常不可思议,怎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我们应该怎么去帮助?大家开始思考这些问题。」在这个过程中,现代儿童观在我国逐渐成为主流——儿童是国家和社会最重要的财富,父母要管,国家也要管。就像英国作家伊恩·麦克尤恩在他的小说《儿童法案》里借女法官之口说出的语言:「在法令中规定孩童的需求高于父母的需求,这是文明进步的重大标志。」但国家是一个抽象概念,具体来说,就是职能部门、司法机关、成人社会。儿童遇到危险、儿童的监护缺失,社会必须在场。但这一切的基础是——我们能够发现他们正置身危险。这是从最宽阔的角度来理解,强制报告制度在此时出现的背景。郓城,一个县城的微观视角之后的两年,最重要便是,如何将这样一个制度落到真实世界。截至2021年4月,中国大陆一共有2843个县级区划,包括1301个县、997个市辖区、394个县级市。它们是巨大机体的神经末梢,是真正触达到每个个体的触须。一项制度如何被执行者理解,如何被每一名医生和教师接受,它们最关键。我们联系了全国上报强制报告案件最多的省份——山东,山东省检察院向我们推荐了菏泽市下辖的一个县城,郓城县。在郓城县检察院,专职的未成年人检察官有两位,张晓航和汤静,她们都生于1990年,是两位年轻的母亲。她们是那一类会迅速让人产生信赖感的检察官,看起来亲和但刚直,不仅有司法人员的使命感,还有女性的同理心。她们讲起,如何从一个个惨痛的案件中,认识到医生、教师以及所有公民的报告有多么重要。第一个案件,发生在强制报告制度出台前。在一个偏远农村,一位单亲父亲,囚禁了两个亲生女儿,施以性侵、虐待和打骂,在这个封闭的家庭里,侵害持续了整整4年。最后案发,是因为大女儿找到时机从家里逃了出来,被村民通知了女孩的亲戚,亲戚报了警。长期遭受性侵和虐待,给两个女孩造成了不可逆的影响。两人都有轻度的精神发育迟缓,还有创伤后应激障碍。她们的表达能力不足,交流是艰难的,办案过程中,几乎有两个星期,张晓航都是陪她们呆在桌子底下,缓慢地、一句话一句话地问。后来,这位父亲因为强奸罪、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八个月,撤销其监护权。但案件之惨烈、持续时间之久,用张晓航的话来说,是「匪夷所思」,一些问题无法忽视:村里人为什么不报告?如果邻居是害怕,那么村委会的干部为何不报告?至于与妇女儿童利益直接相关的村妇联,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办理这种案件是痛苦的,因为你会看到,当对儿童的侵害发生在家庭内部,被人漠视、无人报告,会造成多么可怕的伤害。所以当2020年5月,强制报告制度开始在全国推行的时候,两位女检察官是很欢迎的。它提供了一种解决的可能——看到未成年人被侵害,报告不再是一种选择,而是责任、是义务,该报告却没有报告,是要受罚的。之后的一起案件,也让她们更加明白,这个制度的推广是必要的。那是2020年9月,每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后,检察系统都会组织检察官们进校园,给学生们上一堂法治课。那年的法治课,她们特意挑了一个偏远地区的乡镇中学,在课上重点讲了强制报告制度。那节课刚讲完,有一位班主任找她们要演讲稿,但又不只是为这事儿,她神色踌躇,说有个事不知道该怎么说:她在学生的QQ群看到了三段不雅视频,认出了视频里的女孩是她班里的学生,12岁。但这位老师犹豫的是,这似乎是自愿发生性关系,这种事要不要管?当然要管,两个检察官找到那个女孩的时候发现,她已经受到了很大影响——因为视频四处传播,她不再去上学;家长不知道她遭遇了什么;因为没有收到她的求助,班主任也没有意识到事情有多严重。司法介入后,与她发生性关系的17岁男生以强奸罪被判刑,同时,检察官帮女孩办了转学,通过司法救助程序,给了她家一些经济补助。伤害已经发生,但至少还没有到最糟,女孩开始在新环境里生活,没有放弃学业。后来,张晓航对郓城县的所有村妇联主席做过一次培训,讲强制报告制度——不管多么偏远,多么难以到达,有村庄的地方就有妇联主席,她们或许是最容易动员的力量。她学过心理学,当时设计了一个游戏:蒙住她们的眼睛,绑住她们的腿和手,堵住耳朵和嘴巴,遮蔽所有发声和求救的渠道,「让你感觉到孤立无援,你想走,你想跑,你想跳,你会发现都不行」。她说,强制报告作为一个制度,讲一千遍可能都没用,只能是让她自己知道疼,这个疼是怎么样的,不要忘了这种疼。在这个县城里,这个制度还获得了一些她们意料之外的回响。当地的一个酒吧里,有个18岁的男服务生,曾经参加过郓城县的一次普法活动,因此知道了强制报告制度。2021年夏天,一天夜里,他在酒吧上班,听到三个男子在商量,稍后要将一个女孩带到某家宾馆性侵。凌晨2点,他下了班,和三个朋友赶到这家宾馆,发现性侵真的发生了,马上报了警。4个月之后,他又一次报案。这次是他听到朋友说起,朋友的朋友被一位「派出所协警」带到宾馆房间,检查是否藏毒、吸毒,他听完觉得不太对劲——这不符合警察出警的程序,赶到那家宾馆,发现这位「协警」对受害人有猥亵行为,且无法出示警官证,他立刻报警,最后发现,那位「协警」果然是冒充的。作为检察官,要针对案件跟证人做复核,第二次遇见这个男生时,张晓航和汤静都有些震惊——一个人能两次遇见这样的事,并且坚持报告,已经很少见;而且这个年轻人早早辍学,一直在外流浪、游荡,在夜场工作,就算如此,还能保持这样的敏感和同情,他有一颗很好的心。从0到1600,报告是怎样出现的在郓城这样一个县城,我们会看到检察官的切身之痛,看到普通人偶然迸发的善意的火花。但在更广阔的范围,强制报告制度被普遍接纳,还需要时间。即使在发源地萧山,强制报告制度最初的推广也不完全顺利。杭州市检察院在部分小学做过一次调研,发现有80%的老师认为,报告上级部门或者报警会扩大事态,不利于孩子成长。而医生更多担心被打击报复,对去派出所做笔录有心理压力,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是一种普遍的心理。青岛市检察院的检察官韩千告诉《人物》,2020年5月到2021年3月,强制报告制度出台后整整9个月,青岛地区报告的案件数是0。当时韩千觉得很奇怪——这个制度很好,每年未成年人受侵害的案件也很多,但为什么没人愿意报告?他们做了一个调查问卷表,发给医院和学校,收回问卷568份,发现很多人说不知道该向哪儿报告,不知道哪些情形应该报告,还有36%的人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医生在前线接诊,觉得会有(医患纠纷)隐患」。在青岛平度,一位检察官去了很多学校,跟老师们交谈,他发现跟医生相比,老师的顾虑会更多——医生和病人是陌生人,一面之缘,报告了也就完了。而老师报告学生的情况,不仅可能得罪施害者,还有可能得罪受害者(有时他们未必愿意此事被知晓),师生之后怎么相处?比起报告,有一些老师更希望的是,侵害不要发生在学校里。那之后,青岛市检察院做了普法视频,在全市6条地铁站、几十条公交线路上的十万个车载屏幕上播放,播了整整30天,每天8次。不管在市中心的地铁,还是在偏远郊区的沿海公交,都看得到。更好的操作思路,可能是抓住某些口子,重点击破。比如未成年人被性侵后,如果受伤或怀孕,必然会去就医,那么医院妇产科就是一个可以掐住的口子。在东部某城市,检察官们就是从医院入手,给所有的医生培训,讲哪些情形需要报告,怎么报告。为了减少医生的顾虑,医生可以报告医院的医务科,由他们来报警;报告如果引发了纠纷,报告人可以免责;同时,医生不及时报告,责任自担。接受培训的医生,主要来自妇产科、妇科、产科、儿科、生殖健康科、急诊科等所有可能与未成年人有接触的科室。在培训中,多位医生都提出了一个困惑:如何确定性关系中未成年人的意愿?如果双方都说自愿,要不要报告?检察官的回答是——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未满14周岁,不管她是否自愿,都必须报告;年满14周岁了,原则上也要报告,是否自愿,应该由公安机关来核实。当所有的顾虑都被理顺,医生们的报告出现了。从2020年5月至今,这座城市的一个区就接到了14起报告,其中11起来自医院,且全都是未成年少女怀孕后,到医院产检或进行流产手术,一旦看到她们的年龄小于18岁,医生就会立刻报告。2022年1月,我在这座城市见到了一家妇幼保健院的副院长,她一头短短的卷发,是个和蔼的人。她讲到多年来,医院碰到过不少案例,都是少女被性侵后怀孕,去医院流产,父母想要查出嫌疑人是谁,向医院申请保留胎儿的胚胎组织去做DNA鉴定。因此她认为,强制报告制度确实会帮助到一些人。但在另一些情况下,法律能做的有限——有一天,医院妇产科接诊了一个13岁的女孩,怀了孕,想把孩子生下来。这种情况很少见,年龄这么小的女孩怀孕,一般都会选择打掉。医生看她不够14岁,马上报了警。当时,女孩是被男朋友的妈妈领过来的,医院没给她建档,让她带着自己母亲来。结果没多久,她真的把自己妈妈带过去了,妈妈甚至也同意她生孩子。那个女孩13岁,退了学,已经和17岁、同样退了学的男友同居,稀里糊涂怀了孕,就决心建立一个家庭。因为她怀孕时未满14岁,男友已涉嫌犯罪。案件进入检察院环节时,她已经生下孩子,是抱着孩子去做的笔录。承办这起案件的检察官,曾办理过另外10余起少女被性侵案件。有时候,她是在城中村的日租房、酒吧和KTV找到她们,震惊于她们如此随意地处置自己的身体和人生。但当见到她们的父母时,发现一切皆有源头——她们或是来自离异家庭,由单亲抚养,或是留守儿童,由亲戚抚养。父母的爱、管教和陪伴都不多,「他们的教育理念很有问题,往往是两个极端,要么是非打即骂,要么觉得自己孩子做什么都是对的。」孩子的问题,最终是家庭的问题。大人们如何生活,孩子们就怎样长大。我们的孩子,在薄弱地带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整个采访中,我们没有与受害的孩子见面。他们的面目是模糊的,但在某些时刻,那种刺痛感是清晰的。曹县的检察官带我们去了一处办案场地,他们称它为「一站式询问中心」。所谓一站式询问,指的是当孩子遭到侵害后,为了将伤害降低到最低,原则上,司法机关最好只询问孩子一次。一次把案件细节问清楚,全程记录在案,之后就不要再找他们,再造成二次伤害。这一次询问,公安和检察院都参与,之后办案,这些材料二者都可使用。这个小小的询问中心,不难看到检察官们的善意。它设在一家医院的一层,入口避开了大楼正门,而是从侧边开了一个小门——为了防止孩子被熟人撞见。里面的几间房布置得很温馨,卸去了司法的威严感。在安抚区,有带平板电脑的米黄色大沙发,有给孩子缓解压力的沙盘,墙边架子上,摆着各种乐高、恐龙、奥特曼和布娃娃。在询问区,怕孩子面对镜头恐惧,他们立起了几树假竹子,把小小的摄像机绑在竹叶中间。但同时也有一些细节提醒我们,来到这里的孩子经历过什么。询问中心最深处是一间检查室,里面空荡荡,只有一张病床——医生会在这里检查孩子受的伤。架子上穿着衣服的人形玩偶,还有一个作用,就是让孩子指认,当时发生了什么,如果是性侵害,是怎么发生的,事情到了哪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