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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一个苏格兰人的一生1727年的一天,一名中年男子在苏格兰法夫郡斯特拉森德利庄园边上的小路中匆匆地行进着。每遇到一个经过的路人,他都会上前询问有没有看到自己年仅四岁的小外甥从此路过。在走过了几英里后,一位绅士模样的人告诉这位男子,自己刚刚看到一群吉普赛人,其中一名女子抱着的一个小男孩和他描述的小外甥长得很像。男子谢过绅士,加快速度沿着他指示的方向追去。又经过几英里,男子终于在莱斯利森林的边上追上了这群吉普赛人,而自己的小外甥果然被一名吉普赛女人抱在怀中。见此情形,他又喜又急,赶忙大喝一声,要求这些吉普赛人放下孩子。虽然这时的吉普赛人在人数上占优,如果动起手来,那位男子未必会占到便宜,但他们毕竟是卑微的流浪者,而且在苏格兰的土地上拐骗了本地的孩子本来就心中有愧,因此听到背后有人大喊,就赶紧扔下了孩子,纷纷作鸟兽散了。于是,那位可怜的舅舅终于在跋涉了十多英里后成功地找回了自己的外甥。在上面这个故事中,那位被吉普赛人拐走的男孩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可以想象,如果当时他的舅舅没有在路上遇到那位绅士,或者在追上了吉普赛人后,那群流浪汉还是依靠人多势众带走了小斯密,那么多年以后,这个世界上或许会多一位用塔罗牌算命的专家,而经济学这门学科的“父亲”可能就要换成了别人。(注:关于斯密被吉普赛人拐走这件事,不同文献中记录的时间差别很大,区间在1725年到1727年之间。本文中采用了约翰·雷《斯密传》中对此事的记录。这部作品被认为是关于亚当·斯密记录的权威之作,斯密被拐一事最早也出自于此。)1723年6月5日,斯密出生在苏格兰法夫郡的小镇柯卡尔迪。关于他的父亲,人们所知的信息并不多,只知道他也叫亚当·斯密,曾当过苏格兰的军官和柯卡尔迪本地的海关官员;他的母亲玛格丽特·道格拉斯则是斯特拉森德利庄园的大地主约翰·道格拉斯的女儿。在斯密出生之前,老斯密就意外去世了,因此自幼他就由母亲独自抚养长大。这导致了他和母亲的感情非常深,以至于终生未婚,一辈子都和母亲一起生活。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地处海边的柯卡尔迪是一个非常宜居的地方,但对于斯密来说,情况却并非如此。他自幼就体弱多病,出生不久后就患上了此后困扰他终生的腹绞痛,还曾经在一岁多时感染了疟疾。柯卡尔迪湿润的环境很不适合他的成长。考虑到这点,他的母亲带他回到了娘家斯特拉森德利庄园。乡下的环境非常有利于休养身体,除了四岁时那场有惊无险的拐骗,小斯密平静地度过了自己人生的最初几年。稍稍长大之后,斯密又随着母亲从乡下返回了柯卡尔迪,并在那儿开始了自己的学业。斯密在学习方面是有天分的,无论是古典文学还是数学,他都能很好地掌握。除了学习书本上的知识外,斯密也开始通过耳濡目染接触当时的社会和经济状况。虽然柯卡尔迪当时的人口不足两千,但这个港口小镇的经济却很发达。在镇上来来往往的人中,不仅有煤矿工人、制盐工人、海关官员,还有来自各国的商人。通过和这些人的交往,斯密对经济的运作有了最为初步的认识。值得一提的是,这座小镇上还有两座制针工厂,据说当时的小斯密经常去那儿看工人们干活。或许,后来《国富论》开篇那个最为经典的制针案例最初的灵感就来自于此。1737年,十四岁的斯密离开了柯卡尔迪,前往格拉斯哥大学学习。在格拉斯哥,斯密用三年时间学习了希腊语、拉丁文、数学,以及伦理学等课程。更为重要的是,他在那里遇到了对他影响深远的哈奇森教授,并修习了他主讲的课程。哈奇森是十八世纪苏格兰启蒙运动的奠基人,被誉为苏格兰哲学之父。除了在哲学领域的贡献外,他在推进苏格兰本土教育方面也发挥了非常大的影响。正是在他的推动之下,格拉斯哥大学才率先放弃了用拉丁语教学的传统,改为用苏格兰本地语言教学。当时,神学思想是欧洲大学讲授的重点,这一点在哈奇森的课堂上也不例外。不过,作为新时代的哲人,哈奇森对上帝和圣经都有独到的观点。在他看来,上帝是完全为了人类的福祉的,因此人们对于上帝的认识绝不能出于某种神秘主义的信仰,而应该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角度去进行理解。很显然,他的这一观点对斯密产生了很大影响,在他后来撰写《国富论》等经济著作时,“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都是一个重要的切入角度——当然,由于斯密的影响,这一功利主义的思维也影响到了后来的经济学家。除此之外,哈奇森在道德、财产权等问题上的观点也对斯密产生了很大影响。这一点,我们很容易从斯密后来的著作,例如《道德情操论》和《法理学讲义》当中看出来。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也正是在哈奇森教授的牵线之下,斯密结识了当时刚刚崭露头角的休谟,后者成为了斯密一生的挚友。1740年,斯密完成了在格拉斯哥的学业,并成功获得了斯内尔奖学金,继续进入牛津大学巴利奥尔学院深造。当斯密这位“小镇青年”骑着马第一次离开苏格兰,前往学校报到时,他深深地被沿途的风光震撼了。当时,斯密的家乡苏格兰的经济还比较落后,而英格兰地区已经有了十分发达的农业和工商业,建立起了繁华的市镇。当然,相比于这些,更为直接的一个反差是,当时在苏格兰很少能见到的大块牛排却可以在学校食堂轻易吃到。或许,正是这些直观的对比,促使后来的斯密花费了大量时间去探索国富国穷的奥秘。客观地说,斯密去牛津的时机并不好。虽然当时的新哲学已经开始在英伦三岛传播,但牛津却依然是教会和旧势力的据点,对新思想非常排斥。不仅如此,当时的教授们在教学上也非常敷衍。斯密对这一切很不满。后来,他曾经在《国富论》中专门对此进行了“吐槽”,说那些教授甚至都懒得在表面上装一下教师的形象。幸运的是,虽然当时牛津的教授质量堪忧,但它作为知名学府,拥有的书籍和资料却是非常丰富的。这为斯密扩大阅读量提供了绝好的机会。或许正是因为阅读量的增加,所以斯密逐渐将自己研究的兴趣从最初的数学转向了人文和社会领域——如果没有这种转变,那么斯密就更可能是被作为一名数学家,而非经济学家被人们铭记。1746年,斯密离开了牛津,回到了家乡。牛津的档案表明,在他离开后的很长时间,他的名字依然在牛津的名册上。这表明,斯密的这次离开,原本可能只是一次短暂的回乡之旅。但在此之后,他再也没有以学生的身份回到牛津。历史学家认为,斯密的这一举动其实是出于对职业选择的考虑。因为如果他继续在牛津呆下去,那么在学成之后,他就必须担任圣职,但这对于已经经历过启蒙思想洗礼的他来说,显然是不能接受的。从这个角度看,斯密的这次不告而别其实是以实际行动对保守势力的一次反抗。回乡之后,出于谋生的需要,斯密首先进入了爱丁堡大学任教。在那儿,他的主业是讲授英国文学。为此,他还专门编写了一份讲义,但遗憾的是,在他去世后,这份讲义根据他的遗嘱被烧毁了。除了文学之外,斯密也开始关注一些经济问题。例如,他开始就自由贸易问题发表一些观点,并和休谟等人通信讨论。当然,在这个时期,他的主要观点依然没有跳出哈奇森的框架。1750年,斯密接到母校格拉斯哥大学的邀请,出任该校的逻辑学教授,不久之后,又被转聘为道德哲学教授。在课堂上,斯密将道德哲学课程分为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自然神学,主要从宗教角度讲授人应该遵守的各种原则;第二部分是伦理学;第三部分是正义问题;第四部分则是与政治、经济相关的问题。后来,斯密将课程的第二部分写成了《道德情操论》,并于1759年出版,而课程的第四部分中的很多内容则体现在了《国富论》中。在斯密四十岁那年,时任英国财政大臣的汤申德邀请他担任巴克勒公爵(汤申德的二婚妻子与她前夫生下的儿子)的随行私人家庭教师,到欧洲游学。对于斯密而言,这份工作非常诱人——一来,这可以让他增长很多见识;二来,汤申德开出的报酬为每年300英镑,比大学教授的工资高出很多。因此,斯密很快就辞掉了教授的职位,开始陪着巴克勒公爵游历欧洲。在这段时期内,斯密不仅饱览了欧陆风光,近距离观察了欧洲大陆的经济发展状况,还和很多名人,如哲人伏尔泰、当时的法国财长杜尔哥,以及重农学派的创始人魁奈进行了会晤。这一切,都为他后来撰写《国富论》奠定了重要的基础。遗憾的是,两年多后(即1766年),巴克勒公爵的一位挚友不幸去世,他为了奔丧,不得不结束了游学。而作为他的私人教师,斯密也跟着返回了英国。在伦敦做了短暂停留(主要是为了《道德情操论》的再版工作)后,斯密就回到了他阔别已久的家乡柯卡尔迪,回到了他最爱的母亲的身边。在那儿,他重新整理多年的思绪,开始了《国富论》的写作。大约在1770年前后,斯密就已经基本完成了这部著作的内容,但他并不急于将其出版,而是一直对其进行修改、润色。直到1773年,斯密完成了《国富论》初稿。他带着书稿前往伦敦,准备出版事宜。由于多年的劳累,当时斯密的身体非常糟糕。他甚至将好友休谟指定为了遗嘱执行人,以防万一有个意外,可以有人帮他出版这部著作。幸运的是,在休整了一段时间后,他的身体逐渐恢复,并得以重新处理为出版而进行的各种修订工作。值得一提的是,在完成最后修订的这段时间内,一位名叫富兰克林的北美来客提供了很多的帮助。而几年之后,这位美国人被人们誉为了美国的国父之一。经过了多年的努力,在1776年,《国富论》终于顺利出版。虽然这并不是一部轻松易懂的作品,但市场对其反响却非常好。不到半年时间,最初印刷的那批书就已经售罄。但就在斯密为新书的成功而兴奋时,远方却传来了休谟——那位他曾经想托付身后事的朋友逝世的噩耗。休谟的死对斯密打击很大,在参加完这位好友的葬礼后,心力交瘁的他就回到了家乡柯卡尔迪,并在那儿住了很长时间。1778年,斯密被任命为了苏格兰海关专员和苏格兰盐税专员。这两个职务加在一起,年薪高达600英镑,这在当时绝对是一笔巨款,差不多是英国当时人均收入的15倍。后来斯密曾经向人们自夸说:“我现在活得像一个王子”,这话并不是谦虚。说起斯密获得这两个职位的原因,其实还是和《国富论》相关。当时的首相兼财政大臣诺斯勋爵读了该书后非常欣赏。因此从某种意义上看,这两个职务其实是一位读者送给自己推崇的作者的私人礼物。在接受了海关的职位后,斯密把家搬到了爱丁堡。在那里,他度过了一段平静的时光。此间,他还接受了母校格拉斯哥的邀请,担任了该校的名誉校长。1784年,和他感情最深的母亲去世。在此沉重打击之下,斯密身体每况愈下。为了不留下遗憾,他加紧了写作。在随后几年中,他完成了对《道德情操论》的修改,并基本完成了一本批判孟德斯鸠的哲学著作。1790年7月,操劳日久的斯密感到大限将至,就叫来几位好友,叮嘱他们在自己死后烧掉自己没有完成的著作。尽管他的朋友们再三劝他放弃这一想法,但在临去世前几天,斯密还是执拗地要求他们在自己面前烧毁了这些珍贵的书稿。7月17日,这位苏格兰人永远闭上了眼睛。探索国富国穷的奥秘纵观斯密的一生的67年,除了4岁那年的绑架事件,他并没有留下什么惊心动魄的故事。但在他去世之后的233年,围绕他的争议和讨论却延绵不断,一直持续到了今天。大多数经济学者乐于将亚当·斯密奉为“经济学之父”,但也有不少经济学家坚决否认这一点,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创造性毁灭”的提出者约瑟夫·熊彼特。熊彼特在其巨著《经济分析史》中指出,早在斯密之前,坎蒂隆、杜尔哥、魁奈等人就已经提出了和斯密类似的思想,只是由于种种原因,他们并没有时间把这些思想整理成《国富论》那样的大部头。除此之外,熊彼特还暗示,由于斯密在游历欧洲期间和杜尔哥、魁奈等人都有过深入交流,因此这些思想有可能是他们传给斯密的。对于这一点,我认为熊彼特其实是故意隐瞒了不少事实。其实,对于斯密的经济思想来源问题,在熊彼特之前已经有思想史家进行过考证。比如,杜格尔德·斯图尔特就通过对斯密在格拉斯哥期间的学生的访谈,了解到斯密大约在1752年左右就形成了《国富论》的主要思想,并在课堂上对他们进行过讲授。在这个时候,坎蒂隆的遗作《商业性质概论》还没被整理出版,杜尔哥、魁奈等人的重要著作也没完成,而斯密也没有和这些人有直接交流,因此其思想不可能来自于他们。这些事实,对于熟谙思想史的熊彼特来说,应该不会不知道,因此他对于斯密的质疑,或许更多出自于大陆派学者对英国学者的本能反感而已。那么,斯密究竟在经济学领域作出了哪些贡献,从而让他在同时期的众多学者当中脱颖而出,夺得了“经济学之父”之名呢?总的来讲,他的这些贡献主要体现在《国富论》当中。《国富论》的全名是《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顾名思义,在这部巨著中,斯密讨论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国民财富的性质究竟是什么?二是它们的来源在哪儿?在当时的欧洲,关于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已经形成了两套截然不同的理论——一套理论是所谓的“重商主义”(Mercantilism),其代表包括托马斯·孟、柯尔柏等。这套理论认为,金银等贵金属是衡量国民财富的唯一标准,一切经济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贵金属。由于除了直接开采之外,贸易是获得贵金属的主要来源,因此政府为了增加本国的国民财富,就必须积极鼓励出口,同时不鼓励、甚至限制进口。另一套理论是所谓的“重农主义”(Physiocracy),其代表人物就是斯密曾经会见过的魁奈。这套理论宣扬“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源于土地的自然产品才是真正的国民财富,主张只有农业劳动才能真正创造财富。根据这一理论,一个国家要想实现国民财富的增进,就不应该将力气花在贸易上,而应该更多关注农业的发展。那么斯密是如何认识财富的性质的呢?在他看来,国民财富既不是重商主义者唯一关心的金银,也不像重农主义者主张的那样,仅仅来自土地。斯密认为,生产性劳动的创造物,都应该被视为是财富。虽然这只是一个定义上的修正,但是在当时的背景下,这样的财富观是具有革命性和破坏力的。在斯密生活的年代,工场手工业已经相当发达,工业革命也在悄悄发生,但无论是在“重商主义”还是“重农主义”的世界观里,这些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所产出的物品竟然都连财富都算不上。显然,至少在舆论上,这对于相关产业的发展是相当不利的。在这种环境下,斯密扩大了财富的定义,就相当于给这些产业正了名,其意义是十分重大的。那么,一个国家又需要采用怎样的方法提升其国民财富呢?斯密认为,既然财富源自于生产性劳动,那么劳动的效率,以及投入生产的劳动数量就是决定国民财富产出的两个关键因素。在《国富论》中,斯密首先从劳动的效率,也就是我们熟悉的劳动生产率入手开始了讨论。影响劳动生产率的因素很多,在斯密眼中,分工显然是所有因素当中最关键的那一个。在《国富论》的第一章,他就开宗明义地讲道:“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为了佐证这一观点,他给出了或许是经济学界最有名的制针厂案例:如果让一个人独立制作扣针,那么或许一个人一天不能制作出一枚,但如果将制针的工序分开交由多人完成,那么一个人一天平均可以生产的扣针就可以达到四千八百枚。尽管这个例子十分简单,但它却充分地向人们道出了分工的威力。一旦有了分工,每个劳动力的生产率就会获得大规模的提升,更多的新财富就会被生产出来。这些更多的新财富除了满足人们的消费外,还可以被用来进行投资,用来雇佣更多的劳动力,这样整个社会就有能力创造出更多的财富。如果斯密的分析到此为止,那么这套理论还谈不上有多新鲜。事实上,至少在古希腊,人们就开始注意到了分工的作用。例如,在柏拉图的《理想国》里,就曾经谈过要促进分工,让每一个人去做他最合适的工作,以此来提升城邦的财富。不过,在柏拉图那里,分工是靠人进行安排的,究竟什么人干什么,要“哲学家王”来进行分配。而到了斯密那里,市场取代了高贵的“哲学家王”成为了分工的安排者。他指出,分工的程度主要受到交换能力大小的限制,只要市场在不断扩大,交换在不断增加,分工就会不断演进。那么,究竟是什么动力支撑了市场的不断扩大呢?斯密给出的答案是“自利”。他指出:“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到这里,斯密版的增长模型就很清楚了:市场的扩大导致了分工的进行,分工的进行带来了生产率的提升,生产率的提升使得财富产出增加,进而导致积累的增加,更多的积累带来更多的投资,吸收更多的劳动,从而带来更多的财富产出……在这个过程中,“自利”成为了整个增长过程的第一原动力!或许有人已经发现,在上面的论证中,并没有提到政府。那么,政府的作用又有哪些呢?在斯密看来,它的作用主要有三个:保卫本国不受侵犯、保护社会成员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以及建设和维护公共工程和公共事业。除此之外,政府不应该对经济进行过多的干预。斯密的这一套论述是十分了不起的。在斯密之前,虽然希腊的哲人,以及主张重商主义的学者都多多少少强调过分工和市场的作用,但在他们那里,这一切的运行依靠的都是“哲学家王”或者“政府”等外部力量。因此,从根本上看,他们讨论的其实是属于政治学的范畴。而亚当·斯密则通过自己的分析,认为财富增加的主因并不在于这些因素,而在于一个个“自利”的人。这一个视角的切换,几乎可以与天文学上的哥白尼革命媲美。得益于此,经济学才最终从道德哲学分离出来,成为了一个独立的学科。两个斯密?两百多年来,在关于斯密的研究当中,一直存在着很多谜团。例如斯密曾经提出了三种价值论,究竟哪一种才是他最支持的?再如,他曾经提出过五种似乎彼此矛盾的工资理论,应该如何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在所有的这些谜团中,最著名的一个就是“两个斯密”问题。所谓“两个斯密”,指的是不少研究者认为在《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当中,斯密表现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非常强调“利他”的作用。比如,在书的开篇,他就指出“无论人们会认为某人怎样自私,这个人的天赋中总是明显地存在着这样一些本性,这些本性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虽然他除了看到别人幸福而感到高兴以外,一无所得。”斯密把他提到的这种本性称为“同情”。在他看来,由于有了“同情”的存在,人们在进行各种活动时就会设身处地为别人去着想,不至于太过损人利己。但如前所述,在《国富论》当中,斯密则一改对“利他”的推崇,而是把“利己”抬到了非常高的位置。从直观上看,“利他”和“利己”完全是两个对立的概念,那么作为一个思想家,斯密又怎么会同时信奉这两种观念呢?根据我个人的理解,这个问题要从两个角度来切入。一方面,在讨论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避免一些语词的混淆。比如,人们认为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推崇“利他”的主要理由是他对于“同情”的强调。但其实“同情”在他的作品中只是人们形成道德意识的一种模式,而不是一种道德动机,它本身并无所谓“利己”或者“利他”。事实上,在《道德情操论》当中,比较能够用来表述人们行动动机的是一种德行——审慎。在斯密看来,这是一种可以影响自身幸福的德行,也是将外在的道德感内化的关键所在。那么这种德行对人们提出了什么要求呢?就是要求人们在行为时考察别人的反应,顾及别人的感受,因为只有让别人的幸福感提升了,他们才会反过来给自己正向的反馈,自己才能因此感到幸福。从这个角度看,斯密确实是强调“利他”的,但这是在行为上的“利他”,而如果归结到动机,那么斯密所主张的则更可能是“利己”,即为自己的幸福而活。这一逻辑,其实和《国富论》中的并没有什么矛盾。另一方面,在分析这个问题时,我们应当注意到它的背景。在《道德情操论》当中,斯密讨论的大多是小范围之间人与人的交互,而在《国富论》当中,他所要考察的则是千千万万人之间的互动。很显然,在小范围内,人与人彼此相熟,因此利他性很容易表现出来,但在更大规模的社会交互当中,要体现这一点就非常困难。所以,所谓的“利己”和“利他”之别,其实就是本质上相同的一件事(人为自己的幸福而活)在不同尺度上的不同表现而已。如果我们看到了这两点,就会发现,斯密的思路始终是一贯的。所谓“两个斯密”,更多是人们对他的一种误读罢了。务实的经济学家相比于后来的经济学家,比如李嘉图、马克思,以及更后来的凯恩斯、弗里德曼,斯密并不是一个爱好与人争辩的人。从他和友人的通信当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似乎更乐意与人们分享自己的研究发现,并不太热衷于去说服他人,或者强迫他人接受自己的观点。而在斯密故去,并被后世供上神坛之后,他的很多说法或主张却成了人们眼中的教条,信奉这些教条的人十分热衷于以斯密的名义说服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有意思的是,由于斯密的体系十分庞杂,很多内容经常会出现矛盾(当然,有些矛盾其实是出于人们的误解,比如前面说到的“两个斯密”),因而就经常有两派人都高举斯密的旗帜,结果却出现“斯密反对斯密”的状况。在我看来,作为斯密理论的后继者,这种片面强调斯密某个理论的观点是不对的。因为在很多时候,斯密的观点都是在特定背景、特定约束条件下提出的,如果对它们过分强调,反而会违背斯密的本意。一个典型的例子是贸易自由问题。斯密在《国富论》当中强调了自由贸易的重要性,所以很多人将他归为一个自由贸易主义者。然而,在《国富论》当中,他也提出了很多强调贸易保护的观点。比如,在论及英国当时的《航海法案》时,斯密就盛赞它是“英国历史上最为明智的法令”。在他看来,虽然《航海法案》会阻碍英国得自贸易的利益,减少国民财富的增进,但是如果任由荷兰的发展,那么英国将会面临更多的战争风险,而“国防”的考虑显然是要重于“国富”的。另一个例子是关于国家的干预问题。斯密之所以被后人奉为“经济学之父”,很大原因是他提出了“看不见的手”的观点,认为人们在自利动机的引导之下,就能让经济良好运作。有很多人以此为由,将斯密归为了政府干预的反对者,因而每当看到政府干预经济时,就会搬出斯密来反对。但事实上,斯密本人并没有这么反对政府干预。他曾经多次指出,如果人们的行为,即使这种行为来自“天然自由”,只要触犯了整个社会的安全,政府就应该对其进行制止。根据这一信念,他支持政府对货币市场的干预,也支持政府对一些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进行限制。有人认为,亚当·斯密的以上行为和观点是典型的言行不一,是自己背叛了自己。这个指责显然是可笑的。实际上,斯密的这些做法更加符合一名经济学家的本分。出于务实的角度,他深深知道,自己的理论是有界限、有前提假设的。如果超出了这个前提,理论就会不适用,就需要根据现实的情况重新进行权衡取舍。或许正因为如此,在他的有生之年,他并没有把自己包装成一个斗士或者某个理论观点的捍卫者,而是在不同的情况下,根据实际做出了不同的选择——在理论上如是,在生活上也如是。今年已经是斯密诞辰三百周年了。如果说,在三百年后的今天,我们还应该向斯密学习什么,那么我想生活上的随遇而安不强求,学术上的实事求是不站队,可能就是我们最需要学习的。阅读作者更多文章奇点已至?——与AI共处的时代生成式AI:缘起、机遇和挑战罗伯特•卢卡斯:生平、理论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