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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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选手展风采!肇庆市第一届“肇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复赛举行

11月13日上午,肇庆市第一届“肇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复赛在肇庆新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举行。大赛组委会成员单位,各地人社部门、肇庆新区科创中心、广发银行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等单位代表,专家评委、复赛全体选手等参加开赛仪式。会上,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晓兰讲话,肇庆新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鼎湖区委常委张莉致辞,大赛组委会通报大赛整体推进工作情况。​肇庆市第一届“肇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以“肇创梦想、融耀湾区”为主题大赛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由市人社局、肇庆新区管委会联合主办,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金融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市直部门协办,肇庆新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承办。本次大赛设置创意组、创业组、创富组三组赛道,赛程分初评、复赛、决赛3个环节进行。本次大赛全市共收到104份参赛申请,经过专家初评和网络投票、现共有50个项目进入复赛专家议审阶段,其中创意组17个、创业组19个、创富组14个。通过本场复赛后,各赛道将有10个项目进入决赛。“肇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为我市创业者们搭建交流学习的平台,为优质创业项目提供更加优良服务和机制保障,让肇庆更多更优的创业项目驶入发展快车道,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促进更加充分的高质量就业,营造千里马竞相奔腾的创业新气象,共同谱写纵情创意、激情创新、全情创业的奋斗华章。编辑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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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夜市,找工作!“肇就业·夜招聘”专场招聘打造肇庆劳动者就业港湾

周六的晚上,肇庆的年轻人最喜欢去哪里逛?当然是端州区的紫荆西堤啦!△西江日报记者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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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肇庆家政日 | 深入实施“南粤家政”工程,全力打造“肇庆管家”品牌

“肇庆市家政日”,你关注了吗?为推动“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打造“肇庆管家”“肇庆家嫂”特色品牌,自2021年开始,5月16日被设定为“肇庆市家政日”。今年,是“5·16肇庆家政日”的第三个年头,在这个专属于肇庆市家政从业人的重要节日里,我们采用“1+N”模式,即1个主会场、N个分会场,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家政活动,让家政深入人心,营造重视家政服务人才、关心支持家政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家政服务业不断壮大和健康发展。5月16日上午,举办2023年肇庆市“5·16家政日”活动暨怀集县首届育婴员职业技能大赛开幕式今年“5·16肇庆家政日”主会场设在怀集县。当天上午,市人社局局长张晓兰、副局长谭景全,怀集县委常委梁丽芬,市民政局三级调研员冯锦文,市卫健局四级调研员陈伟雄,市商务局服贸科负责人吴嘉斌等同志出席2023年肇庆市“5·16家政日”活动暨怀集县首届育婴员职业技能大赛开幕式。开幕式上,张晓兰就下一步深入实施“南粤家政·肇庆管家”行动提出三点希望,一要以竞赛引领技能成才的新风尚,二要以实效擦亮“肇庆管家”的金字招牌,三要以示范推动家政服务业的高质量发展。市人社局局长张晓兰致开幕词随后,领导及嘉宾参观调研了怀集县文理职业培训学校、怀集县诚意家政有限公司。市人社局局长张晓兰一行到怀集县文理职业培训学校参观调研市人社局局长张晓兰一行到怀集县诚意家政有限公司参观调研当天下午,2023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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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HR,肇庆5月现场招聘会开始报名了!

定了定了5月的招聘会来啦~有人才招聘需要的各大企业HR们你不能错过的现场招聘会2023年5月招聘活动预告1➤活动主题2023年肇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现场招聘会(第六期)➤举办时间2023年5月13日➤举办单位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58-268118218948666731➤举办地点肇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2➤活动主题肇庆高新区2023年“残疾人专场”线上+线下招聘会➤举办时间2023年5月14日➤举办单位肇庆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肇庆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8-3103863➤举办地点肇庆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3➤活动主题“春风送岗稳就业,家政服务惠民生”——家政专场招聘暨零工市场招聘会➤举办时间2023年5月16日➤举办单位肇庆市家政园➤联系电话电话:0758-2239193微信:13229010993➤举办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五路19号肇庆市家政园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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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超10亿! 肇庆木格镇9大项目签约动工

签约项目6个、开工项目3个,总投资超10亿元!3月29日上午,肇庆市广宁县木格镇举行产业项目集中签约动工暨文化广场落成仪式。肇庆市广宁县木格镇产业项目集中签约动工仪式现场。据了解,这是木格镇坚决贯彻落实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率先在广宁县举办的镇级产业项目集中签约、动工仪式,正式吹响了木格镇跨越发展的号角。“促使项目引得进、落得下、建得好、快投产”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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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台比武强本领,实干担当助振兴!

3月29日,肇庆市广宁县举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暨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乡村产业振兴擂台赛。视频来源:广宁县融媒体中心☛关于印发《肇庆市保障企业用工十条措施》的通知☛《肇庆市保障企业用工十条措施》政策解读☛落实肇庆市保障企业用工十条措施工作指引☛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企业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告☛2022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额到账啦!☛关于开展肇庆市个人账户(死亡人员)沉淀资金清退专项行动的通告☛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告☛关于市直企业退休人员因逾期认证停发养老金如何办理续发的通告☛临时工转为合同制工人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业务指南☛【人社小知识】社保卡快到期了,怎么办理新社保卡?☛【人社小知识】实体社保卡挂失、锁定后,电子社保卡能否继续使用?☛【人社小知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是多长?☛【人社小知识】技能提升补贴谁能领?☛【人社小知识】离职后养老保险这样处理可以不中断!☛【反欺诈骗保】注意!社保“挂靠”,不靠谱!☛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实用问答关注肇庆人社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最快人社信息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来都来了,点个在看再走吧~~~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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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共建促振兴!肇庆市技师学院到木格镇种下“黄金果”

三月是春耕春播的关键时节,近日,肇庆市技师学院党委副书记李颂带队一行50多名党员干部到肇庆市广宁县木格镇与册田村党支部开展党建共建活动,落实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协助木格镇推动发展种植黄金百香果特色产业,争取产业发展向品牌化、集约化转型升级。一果富民!木格镇种植黄金百香果约1000亩活动中,木格镇党委书记陈善诚介绍,今年木格镇为推进当地农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成立黄金百香果种植发展战略团队,大力鼓励当地农户大面积种植黄金百香果,实现党建为保障、政府为引导“合作社+投资商+农户”的产业链,打造木格镇黄金百香果专属品牌,实现“一果富民”目标,目前木格镇种植黄金百香果约1000亩,预计年总产值达1500万元。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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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3〕2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广东省人民政府2023年2月28日广东省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企业活力,扎实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制定本政策措施。一、加大财税金融支持(一)落实落细国家减税降费措施。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减按1%预缴增值税。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按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负责)(二)落实落细增值税行业支持政策。对国家规定的特定行业或小微企业继续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省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省财政厅负责)(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其中,失业保险基准费率延续按1%实施,继续实施浮动费率政策;工伤保险在执行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统一阶段性下调单位缴费费率20%。(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省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负责)(四)对2022年阶段性缓缴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省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负责)(五)鼓励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运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引导小微企业贷款继续扩面、增量、降价。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六)减轻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负担,对江门、惠州、肇庆市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今年新增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含)1.5%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业务发生额的0.5%给予补助。(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负责)(七)优化融资再担保代偿补偿机制和降费补助机制,对今年省融资再担保机构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授信范围内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际代偿损失给予50%分担补偿,再担保费给予适当补助。(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负责)(八)对符合条件的,通过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发放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一定的利率贴息支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负责)(九)优化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政策,逐步扩大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的范围和规模,对银行机构为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开展科研活动提供的债务性金融支持产生的不良贷款本金给予一定的补偿。(省科技厅、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负责)(十)指导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2023年6月30日前,对符合条件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按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年化金额不超过1%的额度给予奖励。(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二、加快恢复和提振消费(十一)落实好阶段性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等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市出台支持汽车以旧换新、汽车下乡、新能源汽车购置等政策,举办全省性汽车主题促消费活动,鼓励汽车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惠民活动。广州、深圳优化小汽车总量调控管理,阶段性放宽小汽车指标申请资格。(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生态环境厅、公安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负责)(十二)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出台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地方标准,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免予办理规划、用地、建设许可手续,逐步实现有条件的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区域充电桩(站)和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新增建成公共充电桩超过2.1万个。(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能源局、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负责)(十三)全面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政策在2023年6月30日到期后继续执行。支持广州、深圳、东莞开展汽车整车平行进口业务。(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公安厅,省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负责)(十四)优化二手车市场流通管理,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全面落实符合要求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交易增值税由2%下调至0.5%减税政策,落实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政策。广州市、深圳市汽车销售企业购入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不占用号牌指标。(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省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负责)(十五)鼓励各市组织家电等生产、销售企业推出惠民让利促消费活动,支持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等的促销力度。对综合消费情况较好的地市给予奖励。(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负责)(十六)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不断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工具箱,及时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政策。落实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重点支持职工首次购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省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省自然资源厅、财政厅负责)(十七)支持房地产业合理融资需求,重点推进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公司债券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政策落地见效,支持房地产企业用好股权融资政策措施。用足用好国家专项借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配套融资力度,全力以赴保交楼,切实维护购房者利益。(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十八)指导并督促各地根据国家要求,优化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加强监管额度内的资金监管,保障资金专款专用,超出监管额度的资金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取使用,补充企业资金流动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负责)(十九)用好文化、旅游、体育发展等专项资金,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加快恢复。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2024年3月31日前继续按照100%比例暂退、缓交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促进出入境旅游有序恢复。(省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商务厅负责)(二十)加快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推动“一个上行(农产品上行)”和“三个下沉(供应链下沉、物流配送下沉、商品和服务下沉)”。支持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布局建设农产品综合服务站。引导零售企业拓展县域市场、下沉品质商品和服务。(省商务厅、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负责)三、着力扩大有效投资(二十一)充分发挥省重大项目专项指挥部统筹协调作用,制定省重大项目专项指挥部重大项目清单,细化分解落实全年重点项目1万亿元的投资任务,强化项目建设督导和跟踪服务。(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二十二)谋划储备一批战略性的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盘子”,积极争取国家土地、资金等政策支持。衔接推进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涉粤项目的建设实施工作,力争更多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库。(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二十三)印发实施水利、交通、能源、生态环境、市政、民用建筑、新型基础设施等七大领域项目前期工作标准化指引,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前延”服务试点,切实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二十四)强化省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专班机制,优化项目审批环节和时序,依法依规实施建设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告知承诺制审批、简化环评编制内容等措施;探索扩大“承诺制”适用范围,“一项目一策”商议可容缺事项,全面提高审批效率。(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负责)(二十五)依托省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用林资源要素支撑联席会议,制定年度重大项目自然资源服务保障清单,统筹保障重大项目所需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林地定额等自然资源要素。(省自然资源厅负责)(二十六)有序实施重大项目能耗单列,保障国家和省布局重大项目合理用能需求。对新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优于全省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水平的项目,全力保障项目用能需求。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术改造和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等方式保障强链补链延链项目用能需求。(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负责)(二十七)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中央政策,加大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持,按照“一项目一方案”制订资金筹措方案,全力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确保项目资金形成闭环。(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二十八)完善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支撑体系,制定我省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实施方案,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优质投资项目,通过政府投资和政府激励有效带动民间投资。(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二十九)围绕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半导体及集成电路、高端装备、新型储能、海上风电、氢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梳理一批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应用场景和创新需求,打造一批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投资标的,提振民间投资信心。(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三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四、全力稳住外贸外资(三十一)推动粤港陆路运输全面恢复常态,清理取消一切限制性措施,进一步简化流程、便利通行。鼓励各地新增或加密以广东为始发地或目的地的国际海、空货运航线,直通欧美、日韩、东盟、金砖国家等重点市场。(省商务厅、交通运输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负责)(三十二)支持企业参加广交会等重要展会线下展,办好超100场“粤贸全球”境外展,支持超1万家企业出海拓市场,重点开拓出口超千亿的重点市场。为企业赴境外参展、国际采购商入境采购提供便利化服务,助力企业抢抓海外订单。(省商务厅、财政厅、贸促会、工商联负责)(三十三)优化进口贴息产品目录,做到应贴尽贴,促进先进技术和设备进口。制定落实六大进口基地实施方案,有效扩大大宗商品、电子元器件、飞机、汽车、农副产品、中高端消费品进口。(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负责)(三十四)省市联动打造一批“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培育15个跨境电商产业园、15家超10亿级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出台海外仓专项支持政策。做好全省加工贸易200强企业“一对一”服务,进一步优化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省商务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负责)(三十五)优化重点产业、重点市场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和保单融资业务,2023年支持承保规模不低于1000亿美元。支持有意愿、经备案的保险公司依法开展短期出口保险业务。(省商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中国信保广东分公司负责)(三十六)加快推进埃克森美孚惠州乙烯项目、巴斯夫(广东)一体化基地项目、中海壳牌三期等重大外资项目,充分发挥省领导联系跨国公司直通车机制作用,建立完善与在粤外国商协会、外资企业常态化交流机制。(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商务厅负责)(三十七)全面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外资企业可凭在发展改革、商务等部门获得的鼓励类项目信息确认结果到海关办理相关减免税手续。支持外商投资设立高科技研发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符合规定的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负责)(三十八)进一步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外汇局深圳市分局负责)(三十九)建立外资制造业领域标志性项目清单,对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上的在谈、在建和已投产制造业项目,纳入省利用外资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协调,重点解决用海、物流、用工用能、环评以及外籍员工入境等方面问题。及时推荐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列入国家重大外资项目。(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五、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四十)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和行业龙头企业建立的研发机构被认定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省财政按规定给予支持。(省科技厅、财政厅负责)(四十一)实施工业投资跃升计划,推动2023年全省工业投资实现两位数增长。建立省领导同志牵头联系重大项目工作机制,优化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全流程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负责)(四十二)实施广东工业技术改造“双增”行动,2023年推动9000家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推动5000家规上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落实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四十三)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累计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300个以上,高质量建成100万亩高标准农田。推进百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和渔港建设。出台专项措施大力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和深远海养殖,培育一批现代化海洋牧场企业。(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四十四)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服务、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数字贸易、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等,实施工业设计赋能广东专项行动,新增培育建设30家以上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办好“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负责)(四十五)推进产业有序转移,高标准建设15个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和7个大型产业集聚区,提升省产业园承载能力,配套完善园区功能。制定实施全省高新区、经开区、产业转移园等平台差异化支持政策,通过评价监测、定向考核落实正向激励、末位淘汰等奖惩措施,倒逼各园区提升建设质量。(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商务厅负责)(四十六)建立健全招商引资“一把手”负责制,实施全球招商顾问计划,打造品牌化招商引资活动,机制化办好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世界粤商大会、珠三角与粤东西北经贸合作招商会等重大招商活动。建设招商引资对接平台,动态更新招商数据库和招商地图,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效率。(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工商联负责)(四十七)加大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专项计划,重点遴选40家以上省级“链主”企业、200家以上省级“单项冠军”企业、25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00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各项政策资源要素倾斜。推动7000家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四十八)出台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若干措施,优化企业创新生态。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大力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实施企业基础研究补助,引导高校、科研机构、省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向企业开放共享仪器设备,新培育一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优化科技风投、信贷、保险、多层次资本市场助力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措施。(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负责)(四十九)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省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省科技厅、财政厅负责)(五十)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省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负责)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十一)出台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各类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能力。及时了解反映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合理诉求,切实保护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商联负责)(五十二)积极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完善政府企业沟通协调机制,完善省级跨部门涉企政策“一站式”网上发布平台,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诉求响应平台服务,健全中小企业维权工作体系,畅通中小企业诉求表达渠道,统筹解决企业发展相关问题。(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工商联负责)(五十三)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工程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五十四)全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出台建设高标准信用服务市场的政策措施。制定涉企轻罚免罚清单,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无明显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省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厅负责)(五十五)紧密结合整治涉企违规收费与落实助企纾困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逾期未支付中小微企业账款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协同治理和失信惩戒机制。(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财政厅、民政厅负责)(五十六)降低企业运输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地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针对辖区内高速公路实施多种方式的通行费优惠措施;支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为上限实行差异化下浮。(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五十七)深入开展“千名就业服务专员助万家重点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见习组织、余缺调剂、专场招聘、招才引智、技能培训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支持重点用工企业招工用工的激励措施。推进新粤商培训工程,每年免费培训中小企业和服务机构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5000人次以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五十八)支持广州、深圳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建设,开展省级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建立营商环境对口帮扶机制,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城市对标珠三角先进城市提升营商环境量化指标。(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五十九)加快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省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支撑能力,推动与各级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面实现涉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实施细则,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要强化实施督导,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跟踪服务,推动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最大程度释放稳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决心。以上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有明确执行期限或国家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关于印发《肇庆市保障企业用工十条措施》的通知☛《肇庆市保障企业用工十条措施》政策解读☛落实肇庆市保障企业用工十条措施工作指引☛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企业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告☛2022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额到账啦!☛关于开展肇庆市个人账户(死亡人员)沉淀资金清退专项行动的通告☛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告☛关于市直企业退休人员因逾期认证停发养老金如何办理续发的通告☛临时工转为合同制工人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业务指南☛【人社小知识】社保卡快到期了,怎么办理新社保卡?☛【人社小知识】实体社保卡挂失、锁定后,电子社保卡能否继续使用?☛【人社小知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是多长?☛【人社小知识】技能提升补贴谁能领?☛【人社小知识】离职后养老保险这样处理可以不中断!☛【反欺诈骗保】注意!社保“挂靠”,不靠谱!☛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实用问答关注肇庆人社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最快人社信息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来都来了,点个在看再走吧~~~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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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广东技工”系列平台建设,肇庆着力打造数字技能人才培养高地!

3月1日上午,广东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人才培养基地暨公共实训中心、肇庆市数字技能创新实践中心、腾讯肇庆市技能培训认定中心揭牌仪式分别在肇庆高新区和肇庆市技师学院隆重举行。省人社厅副厅长杨红山、肇庆市政府副市长管伟出席活动并讲话。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高新区党工委负责同志以及全市大中专(技工)院校代表、肇庆高新区重点企业代表参加仪式。▲广东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人才培养基地暨公共实训中心揭牌。肇庆高新区采编中心记者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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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2023年2月2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23年2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203人,候补中央委员170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在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反复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提出的拟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和拟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决定将这两个建议名单分别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审议通过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习近平就《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草案)》向全会作了说明。全会同意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全会充分肯定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中央政治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隆重悼念江泽民同志,做好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换届准备工作,动态优化调整新冠疫情防控措施,着力推动经济稳步回升、促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开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新征程,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迈出新的步伐。全会强调,开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对进一步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具有重大意义。全会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党和国家机构职能实现系统性、整体性重构,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继续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全会指出,党的二十大对深化机构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意义重大而深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统领,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党中央机构、全国人大机构、国务院机构、全国政协机构,统筹中央和地方,深化重点领域机构改革,推动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在机构设置上更加科学、在职能配置上更加优化、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善、在运行管理上更加高效。全会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维护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定改革信心和决心,加强组织领导,不折不扣把机构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全会认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要丰富载体、创新手段,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各类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网站,使党的二十大精神真正深入人心。领导干部要继续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作表率,深刻认识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重大意义,熟练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整体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战略部署、重大举措,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具体实际制定好、实施好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具体举措,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位。全会强调,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必须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依然面临不少深层次矛盾,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各种超预期因素随时可能发生。全党同志必须坚定信心,保持战略清醒,发扬斗争精神,做到“三个更好统筹”,努力实现今年各项目标任务。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新阶段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落实好“乙类乙管”各项措施。要努力扩大内需,切实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进一步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要着力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扎牢社会保障网,补齐医疗卫生特别是城乡基层医疗卫生公共服务的短板,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全会指出,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推出一批战略性、创造性、引领性改革举措,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统筹谋划好各领域的改革。注重完善改革落实机制,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力和活力,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全会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党的建设作出的战略部署,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强化理论学习和运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抓好换届后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团结协作、敢于担当、善作善成的生动局面。要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真正做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全会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三个务必”,自信自强、守正创新,锐意进取、顽强拼搏,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共同奋斗。来源:新华社☛关于印发《肇庆市保障企业用工十条措施》的通知☛《肇庆市保障企业用工十条措施》政策解读☛落实肇庆市保障企业用工十条措施工作指引☛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企业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告☛2022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额到账啦!☛关于开展肇庆市个人账户(死亡人员)沉淀资金清退专项行动的通告☛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告☛关于市直企业退休人员因逾期认证停发养老金如何办理续发的通告☛临时工转为合同制工人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业务指南☛【人社小知识】社保卡快到期了,怎么办理新社保卡?☛【人社小知识】实体社保卡挂失、锁定后,电子社保卡能否继续使用?☛【人社小知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是多长?☛【人社小知识】技能提升补贴谁能领?☛【人社小知识】离职后养老保险这样处理可以不中断!☛【反欺诈骗保】注意!社保“挂靠”,不靠谱!☛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实用问答关注肇庆人社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最快人社信息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来都来了,点个在看再走吧~~~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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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企撑伞,预防工伤”!肇庆市人社局开展工伤预防进企业宣传培训服务

节后复工复产期间各类情形的工伤事故易发、多发,为切实提升广大企业职工的工伤预防意识,最大限度降低用人单位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企业平稳生产、顺利运行,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特点,专门立项组织机构带领导师入企,现场开展互动式的宣传培训服务活动。本次活动契合我市经济工作十大行动,深入风华高科、金晟新能源、金鼎高新材料、松涛宾馆(生态旅游)、登月气门、焕发生物、粤隆纺织等主导产业企业。活动现场▲宣传培训服务活动走进企业,参训人员踊跃签到领取资料。根据各业的不同特点,通过两次风险评估、一场培训、几份问卷、多部宣传片、若干组宣传册等,开展宣传培训的精准服务。▲讲师悉心传导,学员认真学习。▲学员认真作答调查问卷。开课仅仅几天,已为489名企业员工传导工伤保险、安全作业、上下班途中等工伤事故预防知识;通过有奖问答、案例分享等方式同时派发书籍、宣传手册、雨衣、帽子、手机支架等宣传物品带动气氛,扩大影响,宣传覆盖超22000人以上。▲培训现场学习氛围浓厚▲增强课堂互动,派发小礼品。工伤预防关系用人单位、广大职工切身利益,与千万个家庭的长远幸福相连,做好工伤预防工作,将保障窗口前移,正当其时、意义深远。下一步,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持续面向企业管理岗位、重点岗位和一线员工,通过线下互动培训、线上普及宣传、高标培养导师、引导企业建立工伤预防委员会等多种形式,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强化用人单位和职工预防工伤事故的主体责任,化解企业用工风险同时正面影响员工和家庭,实现从“要我预防”到“我要预防、我会预防”转变,为进一步完善预防、补偿和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更多效益。↓肇庆市工伤预防综合性服务平台二维码↓编辑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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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转为合同制工人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业务指南

近日,我市不少退休群众咨询临时工转为合同制工人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事宜。下面,一起来了解相关政策肇庆市市直实施《广东省临时工养老保险办法》时间为1989年6月,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21号)的指导意见,我市市直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招用的临时工,在本企业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在1989年6月前的临时工工作年限,应当按照劳社厅函〔2002〕323号文的规定,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案例说明01案例一张同志在1984年3月被我市A企业招用临时工,A企业是市直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在1990年5月被A企业录用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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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告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从上年度最后一次认证时间计算,十二个月为一个认证周期)内要办理一次资格认证手续。如超过12个月未认证为逾期认证,系统将自动暂停发放待遇。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未逾期资格认证方式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可全年申办,本市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办理。方式一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自助方式办理资格认证(社保服务模块--养老保障--养老资格认证--(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二通过“粤智助”自助终端机(分布在全市各行政村)可查询最后一次认证时间,并进行自助认证(在搜索栏输入“城乡”,点击“我要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资格认证”,按提示操作即可进行资格认证)。方式三待遇领取人员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各县、镇级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或合作银行网点办理资格认证。二逾期资格认证方式因超期未认证停发了待遇的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待遇恢复。方式一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自助方式办理“恢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社保服务模块--养老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恢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按照操作提示上传有效身份证件及恢复待遇发放的证明材料即可进行待遇恢复申请,实现待遇恢复指尖办。方式二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县区、镇级或合作银行网点)申请办理“养老待遇恢复发放”,恢复待遇后此前暂停发放的待遇一并予以补发。同时请核对本人联系方式(联系手机、固定电话号码、联系地址等),确保联系方式正确有效,以便业务办理手机提醒短信可精准推送,如有变更请及时办理修改。如对城乡居保政策或相关业务办理有疑问,可致电参保地城乡居保经办机构详细咨询。(工作日8:30-12:00,14:30-17:30)端州区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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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直企业退休人员因逾期认证停发养老金如何办理续发的通告

从今年3月起,市社保局每月常态化采取推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向市直即将逾期的企业退休人员进行提醒认证的精准宣传。从今年6月起,我市坚持每季度发布通告提醒广大企业退休人员及时办理认证手续。最近一次为2022年8月18日,肇庆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企业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告》(详情回顾→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企业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告)。近日,仍有个别市直企业退休人员因逾期未认证停发了养老金。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应一年至少进行一次认证,每次认证时间间隔不超过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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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小知识】技能提升补贴谁能领?

技能提升补贴谁能领?能领几次?关于技能提升补贴申领你关心这些问题都有答案01哪些人能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02申请条件是什么?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03每年都能申领吗?一个人最多可以申领几次?自2017年起,每年均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2022年阶段性规定每人每年最多申领3次。04企业职工异地缴纳社保,是在参保地还是户籍地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在参保地申请。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05事业单位职工可以申领吗?目前政策明确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事业单位职工暂未纳入。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关于印发《肇庆市保障企业用工十条措施》的通知☛《肇庆市保障企业用工十条措施》政策解读☛落实肇庆市保障企业用工十条措施工作指引☛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企业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告☛2022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额到账啦!☛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时间的通告☛关于印发《肇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网上公开规则(试行)》的通知☛【人社小知识】社保卡快到期了,怎么办理新社保卡?☛【人社小知识】实体社保卡挂失、锁定后,电子社保卡能否继续使用?☛【人社小知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是多长?☛【反欺诈骗保】注意!社保“挂靠”,不靠谱!☛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实用问答关注肇庆人社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最快人社信息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来都来了,点个在看再走吧~~~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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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肇庆市个人账户(死亡人员)沉淀资金清退专项行动的通告

关于开展肇庆市个人账户(死亡人员)沉淀资金清退专项行动的通告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关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遗属可以继承其个人账户余额。为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充分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我市正在开展肇庆市个人账户(死亡人员)沉淀资金清退专项行动,请已死亡但未清退个人账户的肇庆市企业参保人(名单详见附表1)遗属,尽快携带相关办事材料到我市最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见附表2)办理清退个人账户的后续业务。申领对象和所需材料如下:一、申领对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拥有法定继承权的遗属有:(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所需材料1.申领人签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2.参保人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等死亡证明材料或《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其中在境外死亡的,须提供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出具的死亡材料或经公证的当地医院出具的死亡材料中文译本。3.申报死亡待遇遗属的有效身份证件、与参保人关系材料(户口本或经公证的关系材料等)。4.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或借记卡。5.参保人银行账户全部注销且有经公证的遗嘱指定继承人的,提供遗嘱、公证文书及指定继承人名字的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或借记卡;参保人银行账户全部注销且没有指定继承人的,提供申报死亡待遇的遗属名字的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或借记卡。6.申报死亡待遇的遗属不是参保人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的,提供参保人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公证材料。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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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企业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告

位身份证号码人员、或居住地(包括境外)缺少可信比对数据源等原因,未能通过信息比对认证,须个人办理认证。请广大待遇领取人员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和“广东人社”APP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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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时间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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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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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小知识】实体社保卡挂失、锁定后,电子社保卡能否继续使用?

问实体社保卡挂失、锁定后,电子社保卡能否继续使用?答实体卡正常时,电子社保卡服务均可使用;实体卡临时挂失、挂失时,电子社保卡服务经本人授权可使用;实体卡注销后,电子社保卡中与个人业务相关的服务不可用。编辑
202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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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额到账啦!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0号)精神,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2022年7月底前发放到位。一调整范围、办法参加肇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一)定额调整。每人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定额增加28元。(二)挂钩调整。1.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1%加发。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超过20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三)倾斜调整。1.对符合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高龄退休人员,再按以下办法进行倾斜调整。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0元;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6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200元。对上述高龄人员再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纳入以后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2.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如果未达到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待所在市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确定后予以补齐。二发放办法(一)在2021年12月前(含当月)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其调整补发额于7月底前发放到账。2022年8月当月基本养老金按调整后标准发放。(二)因暂停发放待遇而未参与2022年养老金调整的退休人员,在申请办理养老待遇续发时一并补发2022年调整额,调整补发额将与恢复发放的养老金补发额一并发放。举个例子张姨今年75岁,累计缴费年限28年,2021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2900元。按照文件规定,张姨本次调整后每月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为144.9元。其中,定额调整28元,挂钩调整96.9元(2900×2.1%+28+(28-20)),每月高龄倾斜调整20元(纳入以后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单位和个人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rss.gd.gov.cn)社保公共服务网上平台登录单位或个人社保服务用户查询、下载《2022年度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通知单》。2022年度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通知单查询打印功能操作指引浏览器建议:建议使用IE10以上浏览器、360浏览器(选择极速模式)、chrome浏览器和Firefox火狐浏览器。01登陆网站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rss.gd.gov.cn),点击下方【社会保障】,进入明细页面后点击【广东社保服务】办理相关业务。02社会保险网上个人服务个人本人应用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点击“社会保险网上个人服务”菜单;单位经办人应用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点击“社会保险网上单位服务”菜单。个人本人应用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点击“社会保险网上个人服务”菜单。应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用户,根据“个人注册登录指引”进行个人注册、登录。登录成功后,可选择相应的网办服务功能。应用广东省政务网用户,点击“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后,建议通过“粤省事认证”手机扫描二维码人脸识别进行个人实名注册认证登陆。03社会保险网上单位服务办理单位业务,访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点击页面右侧“广东社保服务”专栏,点击进入“社会保险网上单位服务”,登录单位经办人账号。登录成功后,办理社保业务由入口【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进入。进入后,可选择相应的网办服务功能。04查询打印通知单参保人进入【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后,点击“查询打印-报表打印”,选择“2022年度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通知单”进行查询打印。参保单位进入【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后,点击“查询打印-报表打印”,选择“2022年度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通知单”进行查询打印。编辑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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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实用问答

2021年12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用问答,详见如下:Q什么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A: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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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小知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是多长?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什么情形仲裁时效中断?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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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名技能好手齐聚德庆,激烈角逐“肇庆管家”

李晓宇关注肇庆人社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最快人社信息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来都来了,点个在看再走吧~~~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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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小知识】社保卡快到期了,怎么办理新社保卡?

问社保卡快到期了,怎么办理新社保卡?持卡人可在社保卡有效期满前六十日申请换领,申请人可以自行通过服务网点或者网上服务平台申请换领。社保卡管理服务机构或者社保卡服务银行经持卡人同意后制发新卡。各地目前已经普遍实现了“立等可取”的换卡服务,针对异地居住人员,开通了包括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粤省事小程序、广东人社APP、肇庆市社保卡服务小程序等统一的线上服务渠道,具体服务方式可咨询发卡地的12333服务热线。编辑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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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欺诈骗保】注意!社保“挂靠”,不靠谱!

近期有群众反映有中介推销说挂靠他们公司就可以缴社保,也有中介推出的APP违规收取代理费后参保。在此提醒大家:别听他们忽悠!当心被套路!所谓社保“挂靠”,就是需要参加养老保险的人与一家公司虚构劳动关系,然后由这家公司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这种虚构劳动关系代缴社保是违法的!社保“挂靠”风险大纠纷多,挂靠企业不肯续保缴费,甚至有中介直接卷款跑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是社会保险费缴纳的法定单位主体。现实中一些人会委托中介冒充用人单位缴费,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社会保险法》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刑法》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一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冒用他人证件、虚构劳动关系等手段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办理,将有关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处涉案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劳动关系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已骗取的社会保险待遇,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通过单位挂靠社保存在多种风险让我们来一一揭晓影响个人征信,可能会被纳入失信名单《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违规参加社会保险、违规办理社会保险、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严重失信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其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多付钱还没保障,多缴费、无福利找公司“挂靠”,自己要多交一份“挂靠费”(美其名曰“服务费”)。由于和“挂靠”公司并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不仅享受不了工资、福利等待遇,如果真出事,《劳动法》也保护不了你。小心社保没交起,“挂靠”公司还跑路了打着社保“挂靠”的幌子实际实施诈骗行为,收钱后出具假的社保缴费凭据,实际并没有办理社保,或是先交几个月社保费获取信任,最后卷款跑路的事经常有新闻曝光,小心竹篮打水一场空!@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请通过线上和线下等官方渠道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根本无需挂靠、代办!讲了这么多只想强调一句话一定要以合法途径参保!如有发现欺诈骗保,欢迎知情群众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758-12345,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可查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指引:社保“挂靠”属违法欺诈骗保必被抓社保意识要增强合法参保有保障编辑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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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肇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网上公开规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肇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网上公开规则(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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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肇庆市保障企业用工十条措施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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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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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保障企业用工十条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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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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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肇庆市保障企业用工十条措施》的通知

关于印发《肇庆市保障企业用工十条措施》的通知肇人社规〔202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肇庆市保障企业用工十条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社局反映。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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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粤家政”技能大赛肇庆选拔赛启动啦!赶紧来报名!

号外!号外!为扩大“南粤家政”的影响力、引领力和知晓度,激励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提升职业技能我市将举办2021年肇庆市“南粤家政”职业技能选拔赛暨第二届“南粤家政·肇庆管家”职业技能大赛。主办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肇庆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肇庆市民政局、肇庆市商务局、肇庆市卫生健康局目前大赛火热报名中怎么参与呢?大赛主题铸南粤匠心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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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湛江市职位考生面试公告

温馨提示:请考生注意了解面试期间的天气状况和面试考场的交通状况,前往党校必须经过三茂铁路线道口,请各位考生留意火车经过的时间合理安排出行计划,预备足够时间,注意安全,提前到达,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