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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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全文)

【提要】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要加强党中央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做好统筹规划,避免盲目无序。此外,会议指出,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已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个环节,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我国具有数据规模和数据应用优势,我们推动出台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探索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加快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取得了积极进展。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强调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李克强王沪宁韩正出席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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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中央深改委:将平台企业支付和其他金融活动纳入监管 服务实体经济

【提要】要依法依规将平台企业支付和其他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本,坚持金融业务持牌经营,健全支付领域规则制度和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强调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李克强王沪宁韩正出席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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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国家广电总局、文旅部《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全文)

网络安全治理前沿系列:美国网络安全禁令生效,限制向中国等国家共享网络漏洞重磅|欧盟委员会2022年《网络安全条例》提案(全文)重磅|欧盟委员会2022年《信息安全条例》提案(全文)数字治理全球洞察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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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中央深改委通过《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

【提要】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要加强党中央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做好统筹规划,避免盲目无序。此外,会议指出,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已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个环节,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我国具有数据规模和数据应用优势,我们推动出台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探索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加快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取得了积极进展。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强调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李克强王沪宁韩正出席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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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英国公布2022年《数据改革法案》具体计划 称为“脱欧后的胜利”

【按语】英国政府已公布该国2022年《数据改革法案》的具体计划,将从五大方面重构英国脱欧后的数据法治新体系,进而实现相对欧盟GDPR的制度分离。随着英国《数据改革法案》的面貌日益清晰,全球数据治理的生态多样化将更为显著,进入全面、快速的国家制度博弈新时期。——
2022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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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国家网信办修订发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全文)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6月14日发布新修订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新《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发布新《规定》旨在进一步依法监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促进应用程序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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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吴沈括 李涛:数字经济语境下流量劫持的刑事治理

数字经济语境下流量劫持的刑事治理吴沈括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发展研究院院长助理、博导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涛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本文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刊载于2022年5月30日《检察日报》。在法治环境下,数字经济参与主体围绕着数据要素展开商业竞争,通过丰富多彩的信息内容和服务手段,吸引用户,进而获取数据要素。但随着用户数量红利逐渐消失,数据要素获取成本也在不断提高。在巨额利益的诱惑下,部分参与主体试图通过“搭便车”的方式博取利润,甚至催生了与之相关的犯罪产业链。这其中,危害最大的莫过于流量劫持行为:不法分子通过技术手段,在数据通信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对数据通信过程施加影响,增加、修改、删除或控制数据传输的内容或路径,非法干预、控制用户的自主选择权。如果将视角从用户个体拓展到数字经济领域,流量劫持行为不仅破坏网络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甚至可能危害到网络安全乃至国家安全。近年来,立法者通过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增设条款,对流量劫持引发的不正当竞争问题进行了正面的回应,该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的,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的行为.而今年3月20日正式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进一步明确:“未经其他经营者和用户同意而直接发生的目标跳转,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强制进行目标跳转”。上述法律条款及司法解释的出台,为民商事领域处理此类行为提供了指引。而前置法律规范的完善,也有助于司法人员审视行为人的技术措施是否构成了流量劫持行为,明确犯罪边界。对网络犯罪行为的规制离不开对行为技术底色的观察。从技术角度而言,流量劫持行为既可以在本地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也可以实施于网络传输关键节点。在本地计算机信息系统上,行为人可以借助计算机病毒、木马程序或者其他恶意程序,干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应用程序的正常运行,导致用户在不知情或被迫的情况下实施数据通信行为。而网络关键节点作为一种面向大众的、不特定对象的网络服务,在数据通信过程中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如果对其进行服务功能进行干预、控制,往往可以实现“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效果。行为人实施流量劫持行为往往有着特点的需求,这种需求与具体的商业模式直接相关.观察的流量劫持盈利方式,大体可以分为“引流”、“展示”、“替换”三种不同类型流量劫持行为。所谓的“引流”是指,行为人使用技术手段,通过替换域名解析地址或重定向url的方式,致使用户无论输入的网站地址如何,其最后都会被跳转至特定网站;而随着互联网商业广告的充分发展,流量劫持的核心逻辑也从“引流”发展为“强制展示”,方式多以弹窗广告、附加网页等方式体现。行为人通过技术手段,在用户正常访问网络的情况下,非法修改或增加数据通信信息,从而达到强迫用户接收广告信息的目的,这种展示型流量劫持行为极易误导用户,不易暴露,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用户可能并未意识到自己的流量已经被劫持,而是会误以为相关广告或网页是属于其所访问的网站提供的内容;而“替换”型流量劫持则瞄准了企业营销、推广费用。以APP推广为例,APP厂商会在提供推广商的APP中附加唯一可识别ID,当用户从某推广厂商下载、使用APP后,APP厂商可以通过收集可以识别ID判断用户下载的渠道,以此作为计算推广厂商奖励分成的依据。而替换型流量劫持的主要逻辑则是通过技术手段,对用户点击的下载链接进行替换,从而达到“张冠李戴”的效果。审视刑事司法实践,对于流量劫持行为罪名适用主要集中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笔者选取了两例间隔时间较长的而又各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试图通过裁判文书的解读,总结司法机关罪名适用的内在逻辑及发展趋势。第一个案例是最高法102号指导案例,也是我国的首例DNS流量劫持为例。2013年底至2014年10月,被告人付某某、黄某某等人租赁多台服务器,使用恶意代码修改互联网用户路由器的DNS设置,进而使用户登录“2345.com”等导航网站时跳转至其设置的“5w.com”导航网站,被告人付某某、黄某某等人再将获取的互联网用户流量出售给其他公司,违法所得合计人民币754,762.34元。在适用具体的法律条款时,审判法院和指导性案例出现了些许矛盾之处.原审判决认为:“本院认为,被告人付某某、黄某某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进行修改,后果特别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均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作为首例流量劫持指导案例,该案的判决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因为从数据通信过程和互联网架构来看,以DNS为代表性的关键节点有着无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其重要性不言自喻,通过适用重罪进一步强调对这一类型对象的保护本无可厚非。但司法机关显然不能忽视一个问题: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与数据安全互相交织却又具有各自独立的价值,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没有遭受破坏的情况下,将修改、删除、增加数据引发的结果评价为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整体的非正常运行,逻辑上并不周密。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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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视野 | 吴沈括 S. Boutillier:网络空间国际规则与《巴黎倡议》

吴沈括网络法治国际中心执行主任、博导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Siane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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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译文:美国算法正义和在线平台透明度法案

翻译人员:陈慧、黄博、陈瑞庭、王玉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0级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指导教师:张欣(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案要点提示】2021年5月27日,美国参议员Edward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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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沈括副教授应邀出席联合国犯罪预防与刑事司法项目网络工作会议

简称PNI)工作会议。会议议程涉及成员单位年度项目、多哈大会决议工作安排、年度理事会以及PNI协调人等多项工作事宜。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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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将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 加大对证券期货领域新型犯罪打击力度

最高检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央要求,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位置,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洗钱、地下钱庄、网络传销等犯罪,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2017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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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递丨国家网信办《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

【按语】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今晨发布了关于《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征求截止日期2017年3月4日。征求意见稿全文摘录如下——
2017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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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工作坊恭祝您新年如意!

以贴近把握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势作为逻辑的脉络,深化经济犯罪的系统研究:透视经济,聚焦犯罪。
2017年1月27日
自由知乎 自由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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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递|美国《波特曼-慕菲反宣传法案》(Portman-Murphy Counter-Propaganda Bill)

以贴近把握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势作为逻辑的脉络,深化经济犯罪的系统研究:透视经济,聚焦犯罪。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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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工作坊|国家网信办启动互联网应用商店备案工作

以贴近把握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势作为逻辑的脉络,深化经济犯罪的系统研究:透视经济,聚焦犯罪。
2017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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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沈括| 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电信网络诈骗治理的新进路——评两高一部电信网络诈骗《意见》

总体而言,网络犯罪的演进变异与信息技术的更新换代如影随行,以技术智能化、行为复杂化以及人员组织化为主要发展趋向,在此基础上,网络犯罪的治理也呈现技术先行、风控为重以及多方合作的机制特色。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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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伟 吴沈括 | 新技术环境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全链条惩治

第二,为了横向确保各种共同犯罪样态的精准惩处,《意见》再次明确了犯罪集团以及犯罪团伙等情形中不同参与人(如首要分子、骨干分子、主犯以及从犯,等等)根据其角色权重的轻重处罚规则。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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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西班牙警方开展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联合行动

北京时间12月13日14时许,中国公安部联合西班牙国家警察总局在西班牙境内多个城市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行动,成功捣毁十余个诈骗窝点,抓获一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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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士渠防骗讲堂|谨防犯罪分子虚构色情服务诈骗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陈士渠防骗讲堂》开讲,防骗讲师、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巡视员陈士渠今天为大家揭示的诈骗手法是,犯罪分子虚构色情服务诈骗。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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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士渠防骗讲堂| 谨防犯罪分子网上商城刷信誉诈骗

正式刷单,买的并不是商品,而是游戏点卡。刷完第一单,小龚发现货款并没有像练手时那样打回到自己银行卡上,她警惕地赶紧询问客服。客服解释,要刷完10单才能将本金跟佣金一并返还。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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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英对照版全文-上)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2016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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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英对照版全文-下)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2016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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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英对照版全文-中)

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016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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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工作坊|商务部:外企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商务主管部门已受理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未完成审批且属于备案范围的,审批程序终止,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应按照本办法办理备案手续。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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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工作坊|近期典型职务犯罪裁判要旨

本案要旨:高考监考老师身为负有招收学生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高考过程中基于共同故意徇私舞弊的,为考生传递答案,影响恶劣的,参与犯罪行为的监考老师均构成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系共同犯罪。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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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工作坊|检察官眼中的金融犯罪

此外,有些犯罪在较长时间内以特定犯罪方式、特定事由、在特定人群范围内重复发生,如非法集资中投资返利性情况多发,且针对中老年人群的集资情况尤为突出;非法金融活动中黄金、白银期货类犯罪屡禁不止。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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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工作坊|国务院发文促进规范医疗大数据应用

坚持规范有序、安全可控。建立健全健康医疗大数据开放、保护等法规制度,强化标准和安全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妥善处理应用发展与保障安全的关系,增强安全技术支撑能力,有效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201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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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工作坊|中美再启打击网络犯罪高级别联合对话

中美双方决定继续加强在网络保护方面的合作。双方决定于2016年8月在中国举行网络安全保护工作层面专家研讨会。今后专家将继续定期会晤并在高级别对话中向部长们报告。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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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工作坊|上海检方发布涉自贸区刑事检察白皮书

“白皮书”透露,在办案中发现,犯罪分子利用部分互联网平台提供商对当事人资质审核不严而乘虚实施犯罪。2015年共有8起通过租车平台,采取名借实骗的方式取得车辆,再将车辆出卖以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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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经济犯罪工作坊受邀入驻“一点资讯”平台

经济犯罪工作坊受邀入驻“一点资讯”平台。我们的宗旨是——以贴近把握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势作为逻辑的脉络,深化经济犯罪的系统研究:透视经济,聚焦犯罪。
201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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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工作坊恭祝大家猴年吉祥!

以贴近把握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势作为逻辑的脉络,深化经济犯罪的系统研究:透视经济,聚焦犯罪。
2016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