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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司法警官医院招聘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西藏司法警官医院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辅助工作人员12名。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公平公正、竞争择优;(三)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职责(一)招聘人数:12名辅助工作人员(其中:男性9名、女性3名);(二)岗位及职责:司法警官医院辅助岗位。三、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4.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5.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58cm,无传染性疾病,无残疾、无文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7.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对专业技能有特殊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当符合相关要求。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在职人民警察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西藏籍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编造、散布有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信息或者言论的;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的;4.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聘的;6.从事其他工作合同期未满离职的;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8.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辅助工作的。四、招聘方式及流程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公示等程序实施,具体流程内容如下:(一)报名(现场报名)1.时间:2023年6月8日-6月14日(不含节假日);2.地点:西藏司法警官医院大门口(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扎基路10号);3.流程:应聘者需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蓝底1寸证件照1张,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个人征信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陆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4.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招聘条件报名,自身条件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2)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二)资格审查1.时间:2023年6月15日;2.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所有应聘材料概不退还。(三)笔试1.时间:2023年6月19日;2.地点:西藏司法警官医院门诊楼六楼会议室(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扎基路10号);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题内容包含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四)面试1.时间:2023年6月21日;2.地点:西藏司法警官医院(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扎基路10号);3.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顺序现场抽签,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占总成绩的40%。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五)体检1.时间:2023年6月26日;2.地点:西藏司法警官医院(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扎基路10号);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4.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注意事项:体检当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近期免冠蓝底1寸证件照2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生应着便装参加体检,不得穿制式服装或特殊样式服装,体检前勿食辛辣油腻食品,体检前一天晚20时后不进食水,体检当天不吃早餐、不饮水。(六)体能测试1.时间:2023年6月28日;2.地点:拟定西藏司法警官医院(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扎基路10号),具体地址以后期通知为准;3.体能测试作为本次招聘的参考依据,不作为硬性指标,测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4.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女子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七)政审经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发放政审表,应聘人员须在7个工作日完成政审,并提交政审表。如政审不合格(含无法获得政审结论),不予聘用。(八)公示政审结束后,对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西藏司法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中出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相应岗位可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高至低依次进行递补。五、管理和待遇(一)岗前培训岗前培训采取集中封闭培训和随岗实践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对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二)聘用岗前培训合格被聘用的,我院与新聘用辅助工作人员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签订固定劳动合同,固定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考核不合格的,自行解聘。(三)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