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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拟增“离婚冷静期”,为何遭大量反对?
近日,一则#民法典草案拟引入离婚冷静期#的消息,上了微博热搜。民法典草案打算引入“离婚冷静期”,自离婚登记申请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举目的是为了减少冲动离婚。评论清一色地反对。大部分网友的反对意见都认为,这是限制离婚自由。也有网友指出,这会加重家暴受害女性的离婚难度。离婚已经对女性很不友好了请不要再人为增加难度即使是今天,一部分社会文化仍然认为,女性的主要任务是相夫教子、勤俭持家。这种观念会导致女性在面临婚姻不幸时,更倾向于忍受。女性面对离婚的难度更大。即使想离婚,女性要考虑的社会因素也会更复杂:1、有些女性经济没有独立,要依靠丈夫。社会并没有为女性,尤其是育有子女的女性,创造独立生产的良好条件(这里的条件指可负担得起的家政费用、带薪产假和探亲假、儿童保健补贴、最低工资标准、与工作等价的薪资等)。2、如果真要考虑分手或离婚,女性就要承受巨大的社会压力。她们很担心流言蜚语。在中国文化里,人们也倾向于认可“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女性的离婚可能很难得到社会的支持。有的女性担心离婚后会变得居无定所,或者失去孩子的抚养权。3、孩子也是女性离婚的一个难题。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