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一、《考異》與《通鑑》的關係説到北宋著名史學家司馬光的《資治通鑑》,人們往往以爲這是一部爲皇帝治理天下提供歷史借鑑的書,即注重其政治功效。這種理解當然不錯,也“名副其實”。但由此也容易産生另一種傾向:沖淡和忽視《通鑑》一書最基本的性質,正在於嚴謹的歷史敘事。司馬光不是道學家,也不會以空洞的理論説教來啓迪帝王。他是史學家,其肩負的使命是向帝王講述歷史上各王朝之成敗興亡,以總結其中的經驗教訓。毋庸贅言,這些總結是否能有效地用來指導政治實踐,取決於對歷史的理解是否準確,即《通鑑》把握史實的精準度。通過史料來確定史實,是古代史學家最基本的工作,也是其最高準的。《通鑑》一書撰成,前後凡易十九寒暑,何其慎重其事。司馬光與其助手如何能保證該書的品質,充分占有史料自然是第一步。但史料多有多的麻煩,少又有少的苦惱,且真僞夾雜,信疑兩難,如何從中鑑别提煉出可信的史實,這是任何高明的史學家都會遭遇到的困擾。能否找到出路,從繁化簡,由晦轉明,史家的高下優劣,由此判然而分。《資治通鑑考異》三十卷,正是司馬光記述如何處理紛繁複雜的史料,通過考訂鑑别史實,從而纂成信史的一部專書。《考異》是《通鑑》的輔翼之作,也是《通鑑》的直接副産品之一。它的編纂,是與《通鑑》同時間、同步驟進行的。北宋治平三年(一〇六六)四月,英宗詔司馬光自選助手,設立書局於崇文院,開始正式編修《資治通鑑》。其助手先後有劉恕、劉攽、范祖禹三人。《通鑑》編修的方法是,先標列事目,排比史料,以爲《叢目》;繼而就史料異同詳略,考訂抉擇,以成《長編》;這些都由助手分任,最後由司馬光删正定稿。編次《叢目》,是對史料搜集整理列目編年的過程。司馬光要求助手先取一部較爲原始可信的正史或編年史爲綱(如唐史則用《實録》),將史事依年月日標目列出,然後把所有參考書籍中凡與史事相關涉的材料,皆依年月日添附在提綱中,作成一部編年體的資料事目彙編。這部《叢目》中既有相同、相似的記載,也包含大量互相違戾的史料。因此,編次《叢目》的過程,就已經藴含了《考異》資料的搜集整理。撰修《長編》,則是在《叢目》的基礎上,對搜集整理好的史料進行取捨鑑别,並寫成《通鑑》草稿的過程。司馬光要求將《叢目》所録關於一時一事的史料全部檢出:“其中事同文異者,則請擇一明白詳備者録之。彼此互有詳略,則請左右采獲,錯綜銓次,自用文辭修正之,一如《左傳》敘事之體也。此并作大字寫出。若彼此年月事迹有相違戾不同者,則請選擇一證據分明、情理近於得實者,修入正文,餘者註於其下,仍爲敘述所以取此捨彼之意。”即以考訂爲正確的史料撰成《長編》正文,而相違戾抵牾的史料以及編纂者的取捨緣由,則以《長編》附註的形式加以保存,這就不僅爲《通鑑》删修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同時也爲《考異》的纂輯準備了素材。《資治通鑑》定稿,由司馬光親自捉刀。他審核《長編》中已備的考證鑑别,以凝練爲《通鑑》,另將附註中的材料編纂成《考異》。簡而言之,纂輯《叢目》,是廣泛搜集史料並進行編年整理的過程;撰寫《長編》和附註,是鑑别各種史料之異同真僞,以供取捨,確定信史;而提出考訂的理由和結論,則是爲取信於時人後世。司馬光在《與范内翰論修書帖》的夾註中,曾經對如何在《長編》附註中保存不同的史料和取捨緣由,作出嚴格的規定:“先註所捨者,云某書云云,今按某書證驗云云;或無證驗,則以事理推之云云,今從某書爲定。若無以考其虚實是非者,則云今兩存之。”《考異》的各條,也正是按照這樣的體例編寫起來的。然而,司馬光對於《考異》,絶非僅有編次之功。首先,《考異》這種史書體裁,是司馬光首創的。《考異》有著完整的系統,全書三十卷,二千九百七十七個條目,依據《通鑑》編年的次序,上起戰國,下迄五代,分屬於周、漢、魏、晉、宋、齊、梁、陳、隋、唐、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十五紀(秦無考異),與《通鑑》的編年體各紀相輔相成。《考異》的體例嚴整劃一,每個條目必先取《通鑑》文句標明所考訂的事目,然後逐一列舉各種文獻的不同記載,最後説明自己的考訂意見和取捨依據。其次,對於助手在《長編》中鑑别處理過的史料,司馬光並非一味承襲,而是做了認真的審核訂正。若《長編》的考訂正確,便取之直接編入《考異》。如《考異》卷二淮陽王更始二年“刁子都”:“范《書》作‘力子都’。同編修劉攽曰:力當作刁,音彫。”又如《考異》卷三十後漢隱帝乾祐三年“帝爲亂兵所弑”條,先註明張昭《漢隱帝實録》、薛居正《舊五代史》《漢隱帝紀》、《周太祖紀》都記載隱帝爲郭允明殺;接著引劉恕曰:“允明帝所親信,何由弑逆!蓋郭威兵殺帝,事成之後諱之,因允明自殺歸罪耳。”最後司馬光按:“弑帝者未必是允明,但莫知爲誰,故止云亂兵。”這裏司馬光不僅采納了劉恕的後漢隱帝非郭允明所殺的考證,而且進一步解釋了《通鑑》正文“亂兵”一語的意涵。若司馬光不同意《長編》的考訂,就選取自己認爲正確的史料收入《通鑑》,並在《考異》中加以説明。如《考異》卷二十九後唐莊宗同光元年“吴越王鏐始建國置百官”條,先舉劉恕《十國紀年》載錢鏐如何奢靡荒恣,再列《吴越備史》、錢易《家話》記錢鏐如何節儉,然後曰:“劉恕以爲,錢元瓘子信撰《吴越備史》、《備史遺事》、《忠懿王勳業志》、《戊申英政録》,弘倧子易撰《家話》,俶子惟演撰《錢氏慶系圖譜》、《家王故事》、《秦國王貢奉録》,故吴越五王行事失實尤多,虚美隱惡,甚於他國。”最後司馬光加按語云:“錢鏐起於貧賤,知民疾苦,必不至窮極侈靡,其奢汰暴歛之事,蓋其子孫所爲也。今從《家話》。”對於吴越王錢鏐的行事,司馬光不同意劉恕的考證,於是改取錢易《家話》的記載修入《通鑑》,並在《考異》中對劉恕的意見作了辨析。經過十九年的不懈努力,宋神宗元豐七年(一〇八四),《資治通鑑考異》與《資治通鑑》、《資治通鑑目録》成書。十一月,司馬光上《進書表》,將三書同時上呈。二、《考異》的獨特價值元祐元年(一○八六),宋哲宗下旨,《資治通鑑考異》與《資治通鑑》、《資治通鑑目録》三書於杭州鏤版刊刻,《考異》單行本開始流傳於世。宋末元初,胡三省註釋《資治通鑑》,將《考異》各條散入《通鑑音註》之中,《考異》出現第二種形式的傳本。然而由於它本身具有的獨立的學術價值,《考異》單行本並未湮滅,明清兩代皆有刊刻、鈔録,流傳不絶。《考異》是我國現存最早的一部説明修史時如何取捨鑑别史料以考訂史實的專書。自古史家著述,都必定對史料下過一番辨證取捨的工夫,但自創一書,把修史時利用的書籍資料以及對史料的整理考訂情況記録下來的卻幾乎没有。東晉孫盛作《魏氏春秋》三十卷與《魏陽秋異同》八卷,似爲《通鑑》之有《考異》之濫觴。惜兩書久佚,僅於裴松之《三國志註》存録片斷,《考異》所采均出自裴《註》,已無法窺見孫氏二書之全貌。劉宋裴註《三國志》,“博引載籍,增廣異聞,是是非非,使天下後世讀者昭然共見”。但其註的主要目的還是博采衆書以補闕疑、備異聞,雖有所辨正補訂,卻並未形成考訂史料的完整體系。司馬光首創《考異》體裁,將浩如煙海、種類繁多且真僞夾雜的原始材料逐一列出,並完備地記録《通鑑》如何進行史料的甄别考訂,判斷真僞,取信存疑,從而成爲一部具有嚴密系統和統一體例的專書。《考異》的内容極爲豐富,包括對史時、史地、史事、歷史人物、典章制度等多方面的考訂辨正。故《四庫全書總目》指出:“修史之家,未有自撰一書,明所以去取之故者。有之,實自光始。”當是公允之論。《考異》又是探究《通鑑》史料來源的主要途徑。爲了編撰《資治通鑑》這部編年史巨著,司馬光及助手們“遍閲舊史,旁采小説,簡牘盈積,浩如煙海”。可惜司馬光並未留下完整的參考書目,告訴後世《通鑑》修撰究竟憑藉了哪些書籍,只能通過《考異》以略窺其涯涘。《考異》引證書籍資料凡三百四十八種,除了從《史記》、《漢書》到《舊五代史》、《新五代史》的十九部紀傳體正史外,還有種類豐富數量繁多的編年史、實録、起居註、雜史、霸史、文集、奏議、譜録、行狀、别傳、墓誌、碑銘、地志、小説、政書、類書等等。這些雖非《通鑑》參考書籍之全部,但已經充分顯示《通鑑》史料來源的廣博。分析《考異》對於這些書籍資料的引證考訂和采擇情況,不僅可以瞭解《通鑑》在編寫各朝各代歷史時史料的主要來源和基本依據,還能知曉《通鑑》在記述某一具體史事時根據的是哪些文獻資料。《考異》還是研究司馬光及其助手的考史方法和治史態度的最好依據。《考異》對於史料的考訂形成了一套完備的體系,其中運用了諸如推曆、反證、推理、溯源、常識判斷、文字校訂、存疑等方法,對史料進行嚴格精確的審核,以辨析真僞,決定棄取。有時爲了辨正一條史料,引書多至十數種,並綜合運用多種方法進行考證。這對於考察和借鑑司馬光甄别史料的方法和特點,有著極大的幫助。司馬光編纂《考異》的宗旨,是要“參考羣書,評其同異,俾歸一塗”,“使讀者曉然於記載之得失是非,而不復有所歧惑”,以免後世學人在研讀《通鑑》時,把司馬光捨棄的材料再用作糾正《通鑑》不足的根據。但是司馬光敢於自創《考異》一體,“既著采摭所自,又明去取之由”,正反映了他治史的嚴謹態度和坦蕩胸懷,充分自信對史料的考訂精審可靠,故不懼後人利用《考異》的材料來訂正自己的錯誤,或者説這正是他的意圖。惟其如此,《考異》與《通鑑》並行九百多年,雖有人指出過司馬光取材考證的某些不足,但《通鑑》作爲一部既取材宏富又事實詳覈的信史而享譽後世,《考異》之功實不可没。《考異》考訂史料的諸多方法,對後世史學的發展影響深遠。譬如司馬光非常重視史書源流的考察,並由此確定史料的真僞與取捨。南北朝時期,南北分裂,政權興替頻仍,因此,這一時期多部紀傳體正史並存,既有斷朝爲史的《宋書》、《齊書》、《梁書》、《陳書》、《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等八書,又有通代爲史的《南史》、《北史》。司馬光對南北二史評價頗高:“敘事簡徑,比於南北正史(指八書),無煩冗蕪穢之辭。”然而就史源言,李延壽根據八書纂成二史,故當八書與二史抵牾時,《通鑑》往往多取八書而少采二史。又如《考異》指出《唐懿宗實録》、《新唐書》因誤讀林恩《補國史》,而錯載段文楚“更改舊制”的時間,也是通過考察三書的史料淵源,既辨明史事真僞,又釐清致誤之由。對於同樣記述五代前蜀、後蜀史事的張與句延慶兩部《錦里耆舊傳》,司馬光雖對張《傳》評價不高,卻也肯定其“敘事甚詳,苟無此書,則仁厚功業悉沈没矣”。而“句延慶《耆舊傳》止於鈔改張《傳》爲之”,史料源於張《傳》,卻又胡亂改移年歲,故對句《傳》不甚引取。二十世紀三四十年代,史學大師陳垣先生在北京大學、輔仁大學創設史源學實習(又名清代史學考證法)課程,以《廿二史劄記》、《鮚埼亭集》、《日知録》等清代典籍爲讀本,教授學生“追尋其史源,考證其訛誤,以練習讀史之能力,儆惕著論之輕心”,陳垣先生注重史源以考證史事,無疑是受到司馬光《考異》的影響。年歲月日的確定,是記載歷史不可或缺的元素,編年體史書尤其如此。根據氣朔閏月與干支紀年、紀日等方法推定年歲月日,是考訂歷史時間的有效方法。《考異》開篇第一條,即運用推曆法據北宋劉羲叟《長曆》考訂戰國紀年,指出《漢書·律曆志》與《史記·魯世家》集解引皇甫謐所紀“歲次皆合”,而《史記·六國年表》則“差繆,難可盡據”。至於根據歷史上的朔閏結合干支紀日法考證史籍記載的日月舛誤,《考異》中更是多見。司馬光還將《長曆》的氣朔閏月載入《通鑑目録》。一九二五年,陳垣先生創製《二十史朔閏表》,其中漢代至五代的朔閏,即依據《通鑑目録》所載劉氏《長曆》。這是對前代史學家運用推曆法考證歷史時間的發展,成爲歷史年代學的經典之作,爲治史者不可或缺之工具書。上世紀三十年代,陳垣先生在《元典章校補釋例》中歸納出“校法四例”,對校、本校、他校、理校,儼然成爲校勘古籍的四種基本方法。夷考其實,這些方法正是司馬光考訂鑑别史料的常用法,亦可稱之爲對證、本證、他證、理證法。對證是以同書的不同版本對勘,以查找諸本之異同,糾正記載的訛誤。《考異》徵引班固《漢書》,就使用了《漢書》、《漢書》舊本、兩浙錢王寫本《漢書》三種版本。對於韓愈等修撰的《唐順宗實録》,更參考了七個版本,其中‘五本略而二本詳’,《考異》引用時“以詳、略爲别”。本證乃是以同書的相關部分互證,抉摘異同,訂正謬誤。其運用在《考異》中俯拾皆是,特别是紀傳體正史,如以《史記》的本紀、世家、表、志、傳記相勘,《晉書》的本紀、傳記與載記互證等等。他證則比他校的範圍寬泛得多。他校法,是以他書校本書,主要指其書有采自前人者,可以後人之書校之;其史料有爲同時之書所並載者,可以同時之書校之。而《考異》中,凡一史事有多種記載,皆可以諸書互證,考訂真僞。不僅紀傳體正史之間,《史記》與《漢書》、《後漢書》與《三國志》、八書與二史、《隋書》與新舊《唐書》、新舊《唐書》與新舊《五代史》等可以相互訂正;紀傳史與編年史之間,《漢書》與《漢紀》、《後漢書》與《後漢紀》、新舊《唐書》與《唐實録》等亦可參據考證;甚至文集奏議、譜録行狀、墓誌碑銘、地理小説、政書類書等,皆可援據以訂正史書之記載。陳垣之所謂理校,是凡無古本可據,或數本互異而無所適從之時使用的校勘法。司馬光之理證法同樣如此。此法既爲迫不得已之法,故風險必多,然亦最見史家之眼光識力。凡一史事記載各異難於判定之時,《考異》多用理證之法。例如根據張九齡《白羽扇賦序》和敕報,説明唐玄宗是“以盛夏遍賜宰臣扇,非以秋日獨賜九齡”,從而駁正《明皇雜録》與《新唐書》記述張九齡獻賦是惶恐棄捐的錯誤。又如《大業雜記》載隋煬帝欲殺楊素,毒酒誤飲元德太子致死。《考異》則據理指出:“它書皆無此説,蓋時人見太子與素相繼薨,妄有此論耳。”還須指出,上述諸法非止單獨運用,《考異》常常諸法並用,故其分析史料,辨識真僞,爲後世所服膺。可以説,司馬光考訂鑑别史料的方法,經後世史學大師的傳承光大,方有近代史學和文獻學的巨大進步。《考異》還保存了大量豐富的史料。在它引據的近三百五十種書籍資料中,很大部分已經湮没無聞。有些文獻在目録書中雖有著録,但因久已散佚,其形式内容已不可曉。還有些書籍甚至目録書亦不見著録。然而由於《考異》保存了這些書籍的片斷材料,使後世得以窺其大略。如唐代原有各朝實録二十三種,除韓愈《順宗實録》外,其他均已亡佚。然而《考異》的隋、唐、五代各紀中,摭引唐代實録尤多,甚至超過《舊唐書》與《新唐書》,既展示了唐代各朝實録的大致情況,也爲唐史的研究保存了大量原始資料,成爲後世輯佚家憑依的重要書籍。由是可見,《考異》的價值不僅在於可以深入探討《通鑑》本身的許多問題,而且對研究中國傳統史學的基本思想和方法,對史源學和文獻學史,也都具有他書無法取代的作用。司馬光於《通鑑》修成時,不將《考異》作爲《通鑑》的附註,而與《通鑑目録》一併以單行本刊刻,正是考慮到《考異》獨立成書的重要價值。這也正是白壽彝先生堅持以《考異》獨立出版之緣由。三、《考異》的整理《資治通鑑考異》的整理,比勘了傳世的六種單行版本,即南宋紹興二年(一一三二)兩浙東路提舉茶鹽司公使庫刻宋元遞修本(卷二十七至三十配清影宋鈔本,簡稱兩浙本)、宋刻本(卷二十七、二十九、三十配宋刻元修本,簡稱宋刻本)、明嘉靖二十三年(一五四四)孔天胤刻本(簡稱孔本)、臺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清乾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簡稱《四庫》本)、清光緒十四年(一八八八)胡元常校長沙楊氏刻本(簡稱胡本)、清光緒十九年(一八九三)廣雅書局刻本(簡稱廣雅本)。其中兩浙本是現今存世的《考異》最早版本,但書中有數處缺頁,且文字訛誤頗多,不宜用作底本。宋刻本據傅增湘《藏園羣書經眼録》考訂爲南宋刊本,與宋大字建本《通鑑》行款相似,年代較早。在大陸現存四種宋刻本中,保存最爲完整而又錯誤最少,且是上海商務印書館《四部叢刊》本的影印底本。因此,《考異》的整理,選取宋刻本作爲底本(校勘記簡稱原本)。整理本對《考異》的格式略做調整。底本《考異》,事目爲單行大字,頂格排列;考異文爲雙行小字,連接於事目之下。整理本《考異》,事目仍頂格排列,用黑色加粗字體;考異文另起,低兩字排列;校勘記則附於每頁之左,以使條理清晰,開卷朗然。《考異》的校勘,主要采用對校與他校兩種方法。對校是校勘古籍應當首先采用的基本方法。《考異》的對校注意選用單行本與胡註本兩種形式的傳本,既據兩浙本、孔本、《四庫》本、胡本、廣雅本等五種單行本,通校宋刻底本的全文;又取現今最具代表性的中華書局點校本《資治通鑑》(一九五六年版、一九七六年第四次印刷本),以胡三省《音註》中收録的《考異》文校正底本(簡稱《通鑑》胡註)。凡胡註中説明、訂補、辨正《考異》的條目,亦録入校勘記,以備參考。他校法是校訂古籍訛誤的重要方法,凡書中有采録前人文獻處,即可用他書校本書。《考異》的他校,分事目勘正與考異引文校訂兩步進行。根據《考異》編纂體例,《考異》的每條事目,都是摘取所需考訂的《通鑑》文句標明,本應與《通鑑》正文相互符合。但是由於編纂中的疏失及後世流傳中難以避免的衍奪,《考異》事目與《通鑑》正文實際上並不能完全合若符節,而存在較多差異不合之處:或年月時日的參差,或人名、地名、官爵等的乖異,或文字的不同,或編排順序的顛倒。更有甚者,有些《考異》本已考訂爲正確的記載,《通鑑》正文卻没有采納,反而采用《考異》認爲是錯誤的説法。有鑑於此,《考異》他校的第一步,是取中華書局點校本《資治通鑑》正文與《考異》事目對勘,校出兩者的不同竟多至七百六十餘處,並參引相關的書籍資料,説明導致差異的緣由,加以訂正。其次,如前所述,司馬光編撰《資治通鑑》時,參考了大量的書籍資料,僅《考異》徵引的文獻,即有近三百五十種。這些文獻雖大部分已經散佚,但現今存世或大部存世及有較完整輯佚本者,尚有百種之多。因而,據《考異》徵引原書,與《考異》的引文進行比勘,是《考異》他校的第二步,也是《考異》校勘中極爲重要的部分。如《史記》、《漢書》至《新唐書》、《新五代史》等紀傳史,荀悦《漢紀》、袁宏《後漢紀》等編年史,均流傳至今。又如馬總《通曆》、孫光憲《續通曆》等史鈔,卷帙雖有闕失,仍有大部或部分存世。至於薛居正《舊五代史》,原本雖已不傳,但有較完整的《永樂大典》輯佚本。故凡引用文獻今仍傳世或有較完整輯佚本者,整理時均取原書與《考異》引文作他校,以考察《考異》引文與所引原書的差别,訂正《考異》的訛謬。《考異》的標點遵循古籍整理的通則。但是作爲一部考證鑑別史料的專書,《考異》標點又必不可免地具有如下特點:其一,徵引文獻均加引號。《考異》每一條目都引用若干文獻並對之進行考訂,其中有全引,也有大量的節引,以減省篇幅並突出考辨的主題。凡徵引之史料,無論全引或節引,整理本一律加引號,以便清晰標識徵引文獻與司馬光辨證之間的區別。其二,書名、篇名的簡稱亦使用書名號。《考異》徵引文獻,通常會在首次出現時介紹作者和書名,其後則經常使用簡稱以節約篇幅,如《史(記)》、《漢(書)》、范(曄)《(後漢)書》、陳(壽)《(三國)志》、《晉(書)》、《宋(書)》、《齊(書)》、《梁(書)》、《陳(書)》、《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南(史)》、《北(史)》、《新(唐書)》、《舊(唐書)》、薛(居正)《(五代)史》、歐陽(脩)《(五代)史(記)》、荀(悦)《(漢)紀》、袁(宏)《(後漢)紀》,甚至《(唐太宗)實録》、《(梁太祖)實録》、《(後唐太祖)紀年録》等。这些“實録”、“紀年録”並非泛稱,而是根據《考異》條目的時間和考證内容,指代特定的書籍。因此,即便是文獻的簡稱,整理本亦使用書名號。同樣,《考異》引用書籍中的篇名,也常常使用簡稱。如《考異》卷第四:(晉)惠帝元康四年,正月,安昌公石鑒薨。《本傳》“鑒封昌安縣侯”。今從《帝紀》。根據《考異》此條的時間和内容可知,這裏的“本傳”、“帝紀”並非泛稱,而是特指《晉書》的《石鑒傳》和《惠帝紀》,因此整理本加書名號。又如《考異》卷第五:(晉成帝)咸康三年,趙庭燎油灌下盤,死者二十餘人。《載記》云‘七人’。今從《三十國春秋》。“載記”於此也非泛稱,而是特指《晉書·石季龍載記》,應加書名號。凡是意指特定篇目的簡稱,如紀、世家、表、志、傳、載記等,整理本均使用書名號。其三,涉及書名與篇名的關係時標點的運用。由於《考異》的性質,書中大量涉及書名與篇名之間的關係。當書名直接對應書中的某一篇目時,整理本用間隔符標明書名與篇名的關係,如《史記·高祖紀》、《舊唐書·房玄齡傳》等。這是古籍標點的通則。但是,當一部史書對應多個篇名,或者多部史書對應同一篇名時,間隔符就難以顯示書名與篇名之間複雜的對應關係。《考異》中經常出現多個篇名隸屬於同一書名的情況。這是因爲對比紀傳體史書中紀、傳、表、志、世家、載記等不同篇章的記載,來鑒別取舍史料,是司馬光常用的方法之一。如《考異》卷第一:(漢武帝元狩二年)渾邪王降,發車二萬乘迎之。《漢書·食貨志》云“三萬兩”。今從《史記》《平準書》、《汲黯傳》。司馬光於此比較了兩部史書的志、書、傳三篇,來辨析裁定史料。其中《食貨志》是《漢書》的篇名,可以直接用間隔符表示書名與篇名的對應關係。而《平準書》和《汲黯傳》同爲《史記》的篇章,如果單獨在《史記》與《平準書》之間加間隔符,則難以顯示《汲黯傳》與《史記》的隸屬關係。所以,整理本對《史記》單獨加書名號,其後不加頓號,以説明《書》、《傳》是同屬於《史記》的篇名,與《史記》是隸屬關係而非並列關係;而在《書》與《傳》之間加頓號,以表示兩個篇名纔是並列關係。又如《考異》卷第一:(漢武帝元鼎)五年,三月,封樛廣德爲龍亢侯。《漢書》《功臣表》作“龍侯”,《南越傳》作“龒侯”。晉灼曰:“龒,古龍字。”《史記》《建元以來侯者表》及《南越傳》皆作“龍亢侯”,今從之。同理,整理本對《漢書》、《史記》單獨加書名號,之後不加頓號,表示《功臣表》、《南越傳》是隸屬於《漢書》的並列篇名,《建元以來侯者表》、《南越傳》是隸屬於《史記》的並列篇名。《考異》中還經常出現多部史書對應同一篇名的情况。這是由於同一時期的歷史往往有多部史書同時記載,如《史記》與《漢書》,《宋書》、《魏書》等八書與《南史》、《北史》,《舊唐書》與《新唐書》,《舊五代史》與《新五代史》,尤其在朝代交替及分裂割据時期,這種情况更爲普遍。如《考異》卷第一:(漢太祖)五年,九月,壬子,立盧綰爲燕王。《史記》、《漢書》《高紀》於此皆云:“使丞相樊噲將兵平代地。”按《樊噲傳》,從平韓王信,乃遷左丞相,是時未爲丞相;又代地無反者,《噲傳》亦無此事,疑《紀》誤。此處的“《高紀》”,既指《史記》的《高祖本紀》,又指《漢書》的《高帝紀》,與《史》、《漢》皆存在隸屬關係。如果只在《漢書》與《高紀》之間使用間隔符,則《高紀》隸屬於《史記》的關係就難以明晰。所以,整理本在《史記》和《漢書》之間加頓號,説明兩書的並列關係;而《高紀》前不加頓號,且單獨加書名號,以表示《高紀》與《史》、《漢》非並列關係,而是兩部史書所屬的篇名。實際上,“《樊噲傳》”也是《史》、《漢》的共有篇章。又如《考異》卷第九:(唐高祖武德)八年,四月,西突厥可汗請昏,裴矩謂宜許之。《新》、《舊》《傳》皆云封德彝之謀。今從《實録》。此條《考異》的“《新》、《舊》《傳》”,特指《新唐書》和《舊唐書》的《西突厥傳》,而“《實録》”指《唐高祖實録》。整理本在《新》《舊》之間加頓號,説明兩書的並列關係;而《傳》前不加頓號,且單獨加書名號,説明《西突厥傳》與《新唐書》、《舊唐書》非並列關係,而是兩部史書同屬的篇名。與此類似的還有“《隋書》、《北史》《李密傳》”、“薛《史》、歐陽《史》《末帝紀》”等等。《資治通鑑考異》徵引書籍文獻近三百五十種,絶大部分是直接引用,亦有約四十四種轉引自它書或裴松之《三國志註》等註釋之作。整理本編次《資治通鑑考異徵引書目》附於書末,分始見卷、作者、徵引書目、徵引註釋、存佚輯佚等欄目,以展示《考異》參考文獻之廣博,並備研究者檢索之需。《徵引書目》按照各書在《考異》中的始見順序排列;所列作者、書名,皆依據《考異》爲準。凡《考異》不註明作者姓氏,或作者、書名有疑異者,則參考《漢書·藝文志》、《隋書·經籍志》、《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王堯臣《崇文總目》、尤袤《遂初堂書目》、晁公武《郡齋讀書志》、趙希弁《郡齋讀書後志》、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鄭樵《通志·藝文略》、馬端臨《文獻通考·經籍考》、《宋史·藝文志》等重要的目録典籍,於校勘記中補充説明。凡《考異》對徵引各書的評述,亦録入校勘記,以供研習者參考。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