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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即可落户!租售同权时代来了?

苏八月 楼市相对论 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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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海口租房即可落户!



据海口特区报,为落实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海口市公安局即日起实施海南省内外居民落户新政:


“明确租房居住在海口的省内外户籍居民可落户,取消办理夫妻投靠业务中“市外夫妻投靠需结婚登记满一年”的限制条件。”


同样的,云南省也实行了租房可申请落户。


云南省公安厅22日印发了《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服务指南》,自2019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其中关于租房落户有两种情况:


一是征得房主同意,在城镇地区租赁合法稳定住所实际居住并征得所租房屋产权人(或合法拥有人)同意落户的,可以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将户口登记在所租赁房屋。

二是未征得房主同意。在城镇地区租赁合法稳定住所实际居住的,可以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将户口登记在实际居住地社区集体(家庭)户。


02


这个举措,已有先例。


今年2月西安大幅放宽落户门槛,其中有一条“租住共有产权房屋并持有使用证明,可落户。


3月,石家庄宣布,“零门槛落户”!


全面取消在城区、城镇落户的“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基本迁入条件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任何条件,按户口迁入途径分类登记备案的“零门槛”准入政策。


这一轮降低落户门槛之风,还未结束。


2月22日,公安部宣布,加快建立新型户籍制度,探索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加快建立新型户籍制度。除落户超大、特大城市和跨省迁移户口实行审批制外,积极探索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超大城市有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特大城市包括:沈阳、天津、西安、南京、杭州、武汉、成都和重庆,这八个城市。


也就是说,除上述十二个城市外,“户口随人走,住哪户口就可以落在哪”,会在越来越多的城市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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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落户门槛,这些城市是为抢楼市接盘侠吗?


是,也不全是。


今年6月份,国家发改委表示,“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确保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应落尽落、便捷落户。”


这背后是新型户籍制度,取代二元户籍制度,是我国城镇化推进的必然选择。


也是实现“到2020年实现1亿人在城镇落户”新型城镇化重要目标要求。


从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到全面放宽落户条件,我国实行半个多世纪的二元户籍制度,渐渐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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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一张纸,曾经难倒多少英雄好汉。


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出台,标志着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条例规定,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城市和农村实行两种不同资源配置制度,户口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


图源:视觉中国


在改革前,行政性的资源分配中,城市和农村在教育和公共设施的投入是完全不平等的。城市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依赖国家财政投入,农村得到的国家投入有限,还要自己承担大部分。


这导致了农村和城市的地位割裂,形成了城市人歧视农村人鄙视链,也造成事实上不通婚。


改革后,人员的自由流通性加强,暂住证制度等弱化了城乡二元壁垒。

图源:视觉中国

但是,1991年国务院还发布《关于劝阻民工盲目去广东的通知》,将离开背井离乡、去城市务工,追求更富足生活的农民称为“盲流”。


同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收容遣送工作改革问题的意见》,将“身份证、 暂住证、 务工证”不全的流动人员进行收容遣返。

事实上,这些人就是进城务工农民工,他们建造着高楼大厦,收入却买不起一平米城市房屋,他们烹饪出美味佳肴,自己却省吃俭用。

图源:视觉中国


他们建设着这座城市,却不能和城市户籍人口一样,享受城市发展红利,也不能让子女接受城市的教育,无法得到城市医疗保障和社会福利。


甚至,还存在着被收容遣返的可能。


这个收容遣返制度现在已经废止。2003年南方周末报道《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曝光“政府执法机关收容拘禁公民孙志刚而致其被殴而死”后,换成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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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后,租房也能落户了!


这意味着,社会保障全覆盖和一体化,促进社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此前,住建委立法明确“租购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



这一天,终于到了!租房也可以落户,可以享受和户籍挂钩的社会资源和福利,落户不再是购房者的特权,租购同权的时代来临!

这对房地产市场有何影响呢?


第一,对于原本非户籍人口来说,能够享受到基本的社会公共服务,消除这一方面的不平等。


第二,对于不安分的年轻人来说,会有更多的人选择美国式租房生活。既然不想让一套房子绑架一生,租房过日子也未尝不可。


第三,学区房老破小炒作空间小了!租房就可以解决孩子学区问题,为什么还要买呢?

深圳市 图源:视觉中国


这对购房者来说,公平吗?


楼市相对论曾经分析过:租房,尤其是廉租房市场属于政府保障范畴。因此,租购并举设计很大程度是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居住和基本的城市公共服务。


租售不一定能同权,未来可预见的是“租售分权”——“租”有对应的权利与生活基本配套保障,而对于更高的配套资源,必然只能通过“买”而实现。


事实上,想要租到好地段,好配置的房子,也没有那么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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