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了!一则900多字的消息摘得中国新闻奖一等奖,来看看它背后的性价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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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日,第二十九届中国新闻奖评选结果正式揭晓,浙江日报2018年12月1日刊发的报道《浙江为“最多跑一次”改革立法 审议通过全国“放管服”改革领域首部综合性地方法规》(以下简称《浙江为“最多跑一次”改革立法》)荣获文字消息类一等奖。纵观本届中国新闻奖获奖篇目,一等奖作品共60件,其中文字消息仅有两件,《浙江为“最多跑一次”改革立法》能够上榜实属不易。
这是一条从会议上“挖”出来的好新闻。虽然全文只有960余字,但我们前后“跟”了近一年时间。虽然署名作者是我和部门同事何双伶,但浙报集团和我们所在的浙报全媒体政治新闻部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全程指导,全媒体编辑中心要闻编辑部、数字编辑部积极联动,预先制定了报、网、端齐发的报道方案。从确定选题,到持续跟踪采写,再到编辑、版面呈现,层层相应、环环相扣,全链条运作,最终如愿以偿地捧回“大奖”。这充分印证了一个道理:全媒体时代,纸媒仍然具有不可替代性。其核心竞争力就在于秉持内容为王理念,做有思想“含金量”、题材“新鲜度”、受众“代入感”的精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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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哪里来?
一条线索跟了近一年
古人云,“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浙江为“最多跑一次”改革立法》报道,“厚积薄发”再贴切不过。
我们最早得知浙江要为“最多跑一次”改革立法,是在2018年初。当时,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初定,《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位列其中。作为省人大和原省法制办的跑线记者,我们立刻觉得这部法规不一般,随即将这一新闻线索向报社部门领导作了汇报。大家一致认为,这条新闻具备“冲奖气质”。为什么这么说?从新闻理论上讲,新闻价值大小的判定标准,主要包括创新性、重要性、接近性、显著性等。我们当时逐一作了分析判断。
首先,《规定》一旦出台,将开创省级层面为国家重大改革立法的先河,属于全国首创。它是浙江“三个地”使命担当最生动的体现,创新性显而易见;
其次,“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浙江全面深化改革的“金名片”。2018年1月,中央深化改革办公室建议向全国推广浙江经验,后来在3月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最多跑一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针对为“最多跑一次”改革立法,省委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第三,“最多跑一次”改革与民生息息相关,立法后将惠及更多企业和群众,绝对“自带流量”,接近性自不必说。
这样的新闻可遇不可求!浙报集团领导和部门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并专门作出采写部署。这让我们深切感受到,我们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做好报道的信心值和决心值立刻升到了顶格。在原省法制办起草《规定(草案)》过程中,记者时时关注立法进程,并参与立法听证会,采访、收集相关素材。2018年6月26日,十四届省委深改小组会议对《规定(草案)》作了审议并原则通过;两天后,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规定(草案)》。记者采访了原省法制办相关负责人,首次全面梳理《规定(草案)》的特点、重点、亮点。而当《规定(草案)》以省政府议案形式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我们也同步转移“阵地”,及时采访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
我们采访了解到,立法过程中,仅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征集到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中介机构、人大代表、专家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就超过千条。公众关注热度之高,为我们做好报道注入了新动能。2018年7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初审《规定(草案)》,我们到会全程旁听并采访专家,掌握立法的最新动态,边跟进边学习边积累,自己也成了立法的“半个专家”。
在人们印象中,深度报道往往动辄数千字。但实际上,千字之内的消息报道也可以成为深度报道,即不仅告知公众“发生了什么”,还要阐明“为啥会这样”“今后会怎样”,用深入的思考和浅出的表达赢得受众。这种深度报道,要求记者必须具备两方面能力:一是对新闻事件本身的把握要相当精准;二是对新闻事件相关领域的认知有相当水准。《浙江为“最多跑一次”改革立法》报道能够在中国新闻奖评选中脱颖而出,持续不断的积累成为一把“取胜之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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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度”如何提?
抓准关键处和关键人
2018年11月初,我们得知《规定(草案)》计划在当月底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通过。此时,距离会议召开还有两周多时间。法规通过的消息,不仅省内媒体关注,中央媒体同样关注。各级各类媒体机会均等、同台竞技,谁工夫花得多、功课做得深,谁就能更胜一筹。
进入“冲刺阶段”,之前报社制定并不断完善的报道方案有序推进,各部门信息共享、各司其职。我们的工作也紧锣密鼓展开——深入采访参与立法调研、法规草案拟定的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和专家。但这些只是基础分,还必须拿到“附加分”:跳出浙江、立足全国,进一步提升这条时效性很强的新闻的“鲜度”。这就要求我们抓住关键处、找准关键人。
于是,我们主动联系采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把握立法的重大意义和突出亮点。当时,我们一半以上的“脑细胞”,都消耗在了怎样用一句话来定义立法的开创性地位。2018年11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第一天,我们经过采访得到了一种定义:这是一部创制性立法,率先在省级层面为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实现“最多跑一次”提供了制度样本。
这样表述本身没有问题,但过于专业并不是新闻语言,总感觉最后一层窗户纸还没有捅破。“能不能精准、通俗地阐明立法的开创性地位,这才是这篇报道成败的关键。”报社领导态度鲜明:要求我们再与全国人大、省人大相关专家沟通探讨。随着2018年11月30日法规通过日子的临近,我们逐渐嗅到了紧张的气息,但大家没有放弃,一次沟通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与此同时,已成为立法“半个专家”的我们,也多次给人大相关负责人和专家提供自己建议的表述。30日下午,省人民大会堂会议厅内,《规定(草案)》即将进行表决。此时,我们还在会场外作最后的沟通,终于得到了一个新表述:这是全国“放管服”改革领域首部综合性地方法规,在省级层面率先为实现“最多跑一次”提供了制度样本。
这一表述具备全国格局,且一目了然,在各大媒体中“独树一帜”。浙报记者的钻研精神,也收获了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的肯定。与此同时,我们对报道的谋篇布局和内容表达,都作了细致研究和精心雕琢。值得一提的是,我们选择了会场内外互动的表现形式采写报道,分别选择了桐庐、庆元、衢州三个采访地点,每个点都有深意。选择桐庐县,是因为此前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推进和保障桐庐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定》,作了立法的先行探索;选择浙西南偏远的庆元县,能够体现“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广泛性;而衢州,是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先行试点市,具有标杆意义。
采访对象也十分讲究,记者分别选择专家、企业负责人、普通群众、政府办事窗口工作人员。他们每个人侧重讲什么,我们在采访前都作了统筹安排,确保语言精炼、内涵丰富,展示立法将给企业和群众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使报道更接“地气”、添生气。
3
精度怎么炼?
众人拾柴火焰才能高
2018年11月30日下午4时多,《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几乎同一时间,浙江新闻客户端和浙江在线发出消息《第一次!浙江为“最多跑一次”改革立法》并进行推送,其中客户端点击量达33.9万;由数字编辑部制作的新媒体产品《小浙漫评丨“最多跑一次”改革 浙江立法了》以漫画和述评相结合的方式在客户端呈现。按照移动优先策略,让主流媒体借助移动传播,迅速形成了立体声。
但此时,我们的“战斗”还远远没有结束。如果把一篇新闻报道比作是一件工艺品,那么,新闻策划、采写、编排、传播等各方面做出“艺术性”,这就需要有一种工匠精神。至今,我们难忘2018年11月30日的深夜。窗外夜深人静,位于报社22楼的全媒体指挥监测中心仍然灯火通明。集团领导、部门领导、版面编辑、相关记者全神贯注、全情投入,从标题到文字、从细节到标点逐个推敲,力求万无一失、精益求精,一直到第二天凌晨时分才最终定稿。
2018年12月1日的浙江日报,“最多跑一次”的元素特别醒目。除刊发消息,我们还配发评论《立法,为重大改革保驾护航》,立体化报道这一我省乃至我国立法进程中的里程碑事件。《浙江为“最多跑一次”改革立法》报道刊发后,人民网、新华网、央广网、新浪网、搜狐网、今日头条、凤凰新闻、腾讯新闻等59个门户网站、微信公号及微博进行转载,有效点击量近百万。2019年3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代表通道”上,浙江为“最多跑一次”立法再次受到中外媒体关注。浙江为“最多跑一次”立法,开启了省级层面为国家重大改革立法的新路径。同样,《浙江为“最多跑一次”改革立法》报道,为省级党报如何做好重大事件报道提供了成功经验,也为全媒体时代纸媒如何打造新闻精品做出了新的探索。
(《浙江为“最多跑一次”改革立法 审议通过全国“放管服”改革领域首部综合性地方法规》系第29届中国新闻奖文字消息类一等奖作品。)
原创:翁浩浩 浙江日报
来源:传媒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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