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福家庭灵修系列(24)——神特选的家庭
蒙福家庭灵修系列(24)
神特选的家庭
“亚伯兰年九十九岁的时候,耶和华向他显现,对他说,我是全能的神。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与你立约,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亚伯兰俯伏在地。神又对他说,我与你立约,你要作多国的父。从此以后,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要叫亚伯拉罕,因为我已立你作多国的父。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国度从你而立,君王从你而出。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我也必作他们的神。”(创17:1-8)
经文默想:
为什么识字不多的母亲会对自己四个孩子说:“我们跟别人不一样”?是因为她不单看到自己的丈夫是教会的传道人,更用信心看见这个家庭是神特别所拣选的,也很期待自己的孩子个个都能被神验中,使他们的人生能够与众不同。虽然,她没有更多的理论来支持,但她用单纯的信心与期待,鼓励与鞭策儿女们能够走上正道,切望他们都能够走在合神心意的道路上。
亚伯兰在86岁的时候,生了以实玛利。从此,圣经作者略过他人生的13年时间,没有记载他与神交往的记录。到他年99岁的时候,神再一次对他说话。这一次说话,就是要跟他与他的家立永远的约。但在立约之前,神向亚伯兰提出了唯一立约的条件,就是“作完全人”。神说:“我是全能的神,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与你立约”。这可译为“你要在我面前行事为人,你要作完全人,好让我与你立约”。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第一,在此之前,神从来不用亚伯兰的行为作为立约的条件,也显示之前亚伯兰的信心还是很软弱的;第二,在此之后,故事的情节发展至少部分将由亚伯兰的行为来决定,因为神将“作完全人”的要求成为立约的条件。“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这一要求等同于亚伯兰的先祖中以诺和挪亚的生命要求,即“与神同行”。在此,神要求亚伯兰要向先祖以诺和挪亚看齐,成为与神同行的“完全人”。
接着,神以割礼为记号,与亚伯兰立下永远的约,也成为后来神与他的后裔永远的约。再后来,神才给亚伯兰改名字,且更详细具体地赐下后裔的应许、土地的应许、国度的应许。
从整个希伯来民族的历史看,亚伯拉罕的后裔,特别是后来以色列民族,实在是神特选的子民。这个民族的祖先就是亚伯拉罕,因着他被神拣选,因着他在神面前蒙恩,所以这福份就延续下来。因此,从后面的经文中,我们经常看到神在形容自己的身份时,会说:“我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我们知道,在新约中,每位基督徒都是神所特选的子民,因为彼得说:“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有君尊的祭司,……”(彼前2:9)因此,引申到我们今天的家庭,可以看到神特选的家庭,有几个重要的特征与追求:第一、被神特别的拣选,不是因为我们有多么特别,而是在于神特别的恩典;第二、神所拣选的子民,要追求学效神,学习成为一位完全人;第三、神所拣选的子民,需要活出与众不同的生命;第四、神所拣选的子民,所立的约要延续到子子孙孙。
最后,我想到小时候在家族里听到的一句话,与亚伯拉罕家族的状况相似,可作为特选家庭的勉励:“不怕单代人,只怕单代信!”这句话的意思是:在一个家庭里,不可以只传宗接代而不传递信仰。反过来就是,可以没有第二代的人,不可以没有第二代基督徒。今日一个蒙神赐福的家庭,重点不是家庭的人数有多少,也不在于家里是否富裕,而在于是否愿意追求成为完全人,是否能够将信仰传承给儿孙,是否带领家人一起敬畏神。
今日祷词:
天父,感谢你!从亚伯拉罕的身上,看到他被你拣选实在不在于他有多么特别,而在于你要将特别的恩典临到他。在他被拣选的时候,曾因为软弱而生下不是你所应许的儿子,他也没有比常人更多的信心,反而很真实地表达了他信心的不足。但你却愿意将恩典临到他,且要求他追求成为一位完全人。今天我们所有基督徒都被称为“被拣选的族类”,也并不是因为我们有多少优点或长处,而在乎你的恩典。我们实在需要祈求你使我们清楚自己所得的恩典,追求成为完全人,使我们成为你赐福的管道,将福份带给家人、儿孙,以及他人。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阿们!
注:封面图片取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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