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十年中国社会广泛流传着一些说法,比如“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才有钱”,“男人通过权力征服世界,女人通过征服男人征服世界”等等。这些说法是平常人在日常生活中的真实感受,至少反映出,性别关系与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同时,传统男权文化也继续在享受着它的现代生活。
顾名思义,“性别”就是两性之间的差别。自从1903年《女界钟》问世以来,一个多世纪里,不少人纷纷以“性别平等”为理想,做出了各种努力。他们认为性别平等就是要让男女就业平等,机会平等,收入平等,要女性性解放,婚姻自由,等等。然而很多年过去了,这一理想却好像依旧遥不可及。《2020年全球性别差距报告》显示,目前全球仅有55%的成年女性参加工作,而男性的比例为78%。在收入上,女性比男性在同等情况下要少40%,而且这个差距正在扩大。全球范围内,想要消除性别差距还需要近一个世纪(99.5年)。但是同时,这样的倡导在逻辑上似乎也有缺陷:这些单个的衡量标准似乎适用于多数的社会不平等范畴,比如阶层、贫富、城乡,它们能否作为理解和解决性别问题的根本途径?我持质疑态度。将性别平等直接归入社会诸多不平等之一,某种程度上是一种男权视角下机械的分类,缺乏对本土社会结构的深刻认识,也缺乏对女性这一性别弱势群体的真正关怀。性别问题的关键也许还在“别”字上(见何殷震提出的“男女有别”概念)。本文不是讨论如何理解性别差异,而希望由此提出一个问题:如果性别差异是如此根本,如苹果与梨,何谈平等?从非西方世界的历史和现实情况来看,提倡“性别平等”是局限的。我们既不能在传统的“男权社会”原地踏步,也不能不顾现实,牵强附会地讲男女平等。跳出这个框架,也许可以考虑如“男责社会”这样的价值概念,以更好地服务于过渡阶段的社会性别正义。在非西方世界里,存在很多各式各样的男权社会,如穆斯林国家、非洲诸部落以及太平洋群岛。一夫多妻制是这些社会里常见的婚姻制度;在经济领域,多见以女性为主的内部劳作和以男性为主的外部交换。以西方视角看来,这些现象是“男女不平等”的表现。但仔细阅读民族志的记录,会发现当地妇女常常否认自身被剥削或压迫的状态。
▲ 穆斯林国家,戴面纱是传统之一,西方国家常常视这为性别不平等体现。© thespec.com
一开始,不少西方学者,比如马克思主义女性研究者,认为这是由于当地妇女的“错误意识”——虽然她们处于被压迫的状态,但由于没有被启蒙,于是认识不到自己水深火热的性别生态环境。这样的认识在西方男性主导的人类学界长期占据主流。直到后来一些敏感睿智的女性主义人类学家提出,妇女们的否定不完全是由于无意识,而是由于当地存在其他的性别公正机制。比如“责任”(Responsibility)就是一个重要词汇。在一些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文化里,作为家长的“一夫”或者“一妻”需要承担起对大家庭的责任。家长拥有更多资源,同时负有与之相匹配的义务。这里的“匹配”是不同于西方式“平等”的另一种性别公正机制。英国女性主义人类学家玛丽琳·斯特雷森对西太平洋美拉尼西亚海亘山区的田野研究发现,用基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平等”概念去理解性别关系,其背后隐含西方的“劳动异化论”预设。而劳动异化论的前提是,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完全分离,而人必须占有自己的劳动成果才没有剥削。但这个前提不适用于海亘山区的经济生活。在这里,劳动产品一直没有从劳动者自身完全脱离出去,而是作为生产者(包括男女)的一部分在交换圈中流通。产品流通产生了更多社会关系,生产者也随之建立了更丰富的社会连接。同时,外部仪式交换虽以男性为主体,交换所得却会回归家庭内部。交换的价值至此得以实现,公私领域生产交换也作为整体循环圈得以完成。这样的经济活动系统,准确地说可能是一个“社会性系统”。很难简单地说女性在这样的系统中受到了剥削。“自由”与“平等”作为西方文化输出中最家喻户晓的概念,与英美古典自由主义相关。英国工业革命前后发育出了相对极端的“个人主义”社会。这里的“个人”指一个从生计到行为到兴趣爱好都自我负责的个体,每个人都为自己的成就及过失负责。二十世纪以来,各国家和地区先后进入了以英美为目标的现代化进程,但路径各不相同。自由平等概念成为“现代化”的表征符号,也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不少中国人的价值追求。有意思的是,很多研究表明,虽然人们的职业技能有所提高,收入水平渐涨,个人空间增大,但多数人的日常生活实践逻辑仍然体现着以亲属系统为中心的等级结构。这种状态下的“个人”,也许可以用法国人类学家路易·杜蒙基于印度研究提出的“阶层人”来看:个人之间相互牵连的程度很高;不同层面的人被赋予不同的道德标准,比如在性别问题上女权主义者常常抗议的“男女双重标准”。这些都与西方的“平面个人”不同。既然不同文化里关于“个人”的实践逻辑相异,那么对“人”的理想状态的认识也难一概而论。最近几十年中国社会广泛流传着一些说法,比如“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才有钱”,“男人通过权力征服世界,女人通过征服男人征服世界”等等。这些说法是平常人在日常生活中的真实感受,至少反映出,性别关系与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同时,传统男权文化也继续在享受着它的现代生活。放眼世界各地的转型现状,这样的“文化惯性”并不是中国独有,实践价值的改变在文化同质性相对高的社会通常需要更长的时间。而文化惯性与经济快速增长并存的现实下,产生了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匹配的生活体验。
▲ 图为1957年在意大利里米尼海滩,一个警察给一个身穿比基尼的女人开罚单。© Akg-Image
▌东西文化的草率拼接和作为乌托邦理想的“性别平等”由于二十世纪西方文化霸权的建立,“自由平等”作为进步的符号匆匆进入了其它地区的性别系统,这使得原本的男权社会呈现出一种混合状态,我称之为“男权”的文化背景加上“自由平等”的表层涂料。例如,建国后推行的一夫一妻制,是对“男女平等”这一新理想的法制及文化表达。然而,新制度可以在一夜之间建立,文化实践不会在任何一个历史节点突然中止。制度断裂与文化延续并存,“合法”的一夫一妻制成为表象和道德高点,传统男权文化里的诸多价值隐蔽于实践领域,并成为道德低点。人们挣扎于二者的间隙里,被抛起,摔下,碾碎。某种意义上说,隐蔽的传统男权价值与理想的性别平等口号并存,比单一的传统男权社会状态更糟——自相矛盾的社会符号使很多人不得不在实践中说一套做一套,在理想与现实的冲突中迷失,加剧了社会内部张力,人们在追求平等自由道路上感到茫然与不幸福。因此,在这样一个从观念到资源结构都错综复杂的不平等的社会,要一步到位说性别平等、女性独立,常常会流于表面。有女性主义学者尖锐地指出,在转型社会作这样的倡导,与其说是对女性的关怀,不如说是倡导者对自身道德高度的炫耀。纵观历史记录,在男权社会因性别结构而受益的女性,多是以服务于男性需求为代价,常常并不是真正实践性别平等的女性。用西方女权主义的话语来说,在社会性别失衡的状态下,男性主导公领域和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源,公领域侵蚀私领域,同时社会的诸多二元等级都显示出更明显的性别分化,女性的主体性也因此失去了得以发育的土壤。于是,越来越多的女性不得不选择臣服于“次级状态”,在第二级空间里享受剩余的自由,失衡的性别关系得以固化和恶化,这对于人类整体的发展是一个极大的障碍。越来越多的主流社会学者开始关注性别问题,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最近来华时就提出,性别问题是全球,包括中国,发展议题中的一个瓶颈问题。我始终关心如何才能建立一个真正对女性(或者说对男女)友善的社会环境。人类学家考察地球上各种文化里的性别关系,也是希望通过实证比较获得取长补短的洞见。这样一个宏伟的目标不是简单的作为理想型的“性别平等”所能一蹴而就的。我认为一个可以尝试的途径是让现代制度服务于传统价值中的精华。具体而言,在男权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等级结构没有得到基本改变的情况下,与其要求性别关系平等,不如先直面男性掌握更多的社会资源这一现实。我们需要提倡一种等级社会转型时期的性别公正价值。我认为鼓励等级之上的人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并将此作为社会崇尚的价值是一个可能有效的途径。这不一定指男性,但在男权社会的性别问题上,常常实际上多指男性。据此我想提出一个“男责社会”的概念,用责任感这一内化价值指导实践,让强势群体的社会担当匹配其占有优势资源的状态。在儒家文化主导的中国社会里提这一概念,绝不是简单的“复古主义”。在政治哲学里,“责任”既是对“他者”的关怀,也是对个人意志力的锤炼。它不同于作为外部规范的社会道德,而更多的是指人类自身存在的一种平衡自我和他者,以及获得和给予的认知能力。对这样的一种认知能力的体现和由此而产生的正向互惠交往,应该是人类拯救自身“平庸的恶”的一个重要方式。在这个意义上,世界各主要信仰是相通的。对于现代社会而言,强势群体承担责任的方式也有更多选择,比如法律便是对公共责任和个人自由的一个重要平衡机制,在德国的一些州有这样的规定:对于离异夫妻,若女方没有工作,男方需要继续承担女方及小孩的费用直到女方再婚。因此,我认为文化转型和新价值建立,是现在以及将来中国社会所要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文化转型不能靠简单照搬西方概念,也不能一味抵制,因为我们的社会经济生活早已成为世界大家庭中的一部分了。我们需要直面现实来思考切实可行的方案。对于性别问题而言,我认为“责任”可能是一个比“自由”更具弱势关怀感的概念,而“男责社会”也许是通向男女平等这一理想的一个必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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