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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正式发布(附与公开征求意见稿智能比对)

北大法宝 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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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大法宝法律法规库

9月13日,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工作推进会,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翁杰明强调,合规管理是企业切实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的关键制度性措施,是新形势下持续健全公司治理,确保企业良性循环、稳健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一件“必须要做、并且一定要做好”的事。

中央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着力抓好“五个关键”,确保“五个到位”:

  • 将首席合规官作为关键人物,全面参与重大决策,确保管理职责到位;
  • 把合规审查作为关键环节,加快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流程管控到位;
  • 聚焦关键领域,扎实做好“三张清单”,确保风险防范到位;
  • 将风险排查作为关键举措,坚持查改并举,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 把强化子企业合规作为关键任务,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动态监测,确保要求落实到位。


2022年4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通知,经过历时数月的反复讨论修改《》最终定稿,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相比征求意见稿,发布版都有哪些调整和变化,了解这些信息有助于国有企业法务人员进一步洞察国资委在合规管理要求上的调整倾向,对于指导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内部开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们运用北大法宝智能文本比对功能,将发布版与征求意见稿作了比对,以下为比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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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相似度

1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1

2

(少)

  (公开征求意见稿)

0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1

4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化法治央企建设,推动中央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切实防控风险,有力保障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切实加强合规管理,着力打造法治央企,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有力保障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0.762

5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

第二条 【适用范围】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

0.684

6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

第三条 【相关概念】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中央企业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标准,以及企业章程、规章制度等要求。

0.7

7

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者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中央企业及其员工因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受到相关处罚、造成经济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及其后果

0.69

8

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企业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为对象,开展的包括建立合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企业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处置合法合规性审查、合规风险应对、合规报告、合规评价违规责任追究、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0.667

9

第四条 国资委负责指导监督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对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考核评价,依据相关规定违规行为开展责任追究

第四条 【国资委职责】国资委负责指导监督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对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开展评价

0.609

10

第五条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第五条 【基本原则】中央企业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

0.6

11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委(党组)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有关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

(多)

0

12

坚持全面覆盖。

)全面覆盖。

0.667

13

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实现多方联动上下贯通

坚持将合规要求覆盖生产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落实到各部门、各级子企业分支机构和全体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

0.68

14

(少)

(三)专业有效。制定符合监管要求的合规管理制度,建立与企业实际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并根据发展需要持续改进完善,不断提升人员队伍专业化水平,确保合规管理发挥实效。(四)实时精准。

0

15

(少)

(二)客观公正。

0

16

(三)坚持权责清晰。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要求,明确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员工合规责任,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四)坚持务实高效。

(多)

0

17

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合规管理体系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管理效能

通过信息化手段合规要求全面融入经营管理活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对重点领域、关键节点开展实时动态监测加快提升合规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0.31

18

第六条 中央企业应当在机构人员、经费、技术等方面为合规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十九条 【经费保障】中央企业应当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经费纳入预算,保障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0.5

19

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

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

1

20

第七条 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合规要求企业得到严格遵循和落实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第六条 【党委(党组)作用】党委(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在职责范围内积极推进合规管理工作保障党中央关于深化法治建设加强合规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在企业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0.441

21

中央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企业党建工作机构在党委(党组)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推动相关党内法规制度有效贯彻落实。

(多)

0

22

第八条 中央企业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第七条 【董事会职责】董事会充分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能,履行以下合规管理职责:

0.667

23

(一)审议批准合规管理基本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和年度报告

(一)审议批准企业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和体系建设方案等

0.846

24

(二)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

(二)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审议批准合规管理年度报告

0.455

25

(少)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首席合规官;

0

26

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

第四条 【国资委职责】国资委负责指导监督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并对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开展评价。

0.312

27

(四)决定合规管理部门设置及职责

(四)决定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的设置和职能

0.333

28

(少)

(五)按照权限决定有关违规人员的处理事项;(六)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0

29

第九条 中央企业经理层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作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第八条 【经理层职责】经理层切实履行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职能,履行以下合规管理职责:

0.667

30

(一)拟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一)拟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0.917

31

(二)拟订合规管理基本制度,批准年度计划等,组织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

(二)拟订合规管理基本制度,批准合规管理具体制度年度计划等

0.818

32

(少)

(三)制定合规管理工作流程,确保合规要求融入业务领域;(四)及时制止并纠正不合规的经营管理行为,按照权限对违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或提出处理建议;

0

33

(三)组织应对重大合规风险事件

(三)组织开展合规风险识别和预警,组织做好重大合规风险应对

0.455

34

)指导监督各部门和所属单位合规管理工作

)指导监督和评价各部门、各子企业合规管理工作

0.545

35

(少)

(七)提名首席合规官人选;(八)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0

36

第十条 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合规经营管理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积极推进合规管理各项工作。

第九条 【第一责任人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合规经营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职责,积极推动合规管理各项工作。

0.815

37

第十一条 中央企业设立合规委员会,可以与法治建设领导机构等合署办公,统筹协调合规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第十条 【合规委员会职责】中央企业设立合规委员会,可以与企业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或风险控制委员会等合署,履行合规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合规管理重点工作向经理层提出意见和建议

0.417

38

(少)

中央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合规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由首席合规官或合规管理牵头部门负责人担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0

39

第十二条 中央企业应当结合实际设立首席合规官,不新增领导岗位和职数,由总法律顾问兼任,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领导合规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加强合规管理

第十一条 【首席合规官职责】中央企业设立首席合规官,由总法律顾问担任并主要负责人负责,履行以下合规管理职责

0.406

40

(少)

(三)对本领域内制度、文件、合同及经营管理行为等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

0

41

(少)

(一)按照合规要求完善本领域业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制定本领域合规管理指引及有关清单;

0

42

(少)

(六)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0

43

(少)

(一)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合法合规性审核意见;  

(二)领导合规管理牵头部门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三)向董事会、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合规管理重大事项;  (四)指导业务部门合规管理工作,对合规管理职责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0

44

第十三条 中央企业业务及职能部门承担合规管理主体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第十一条 【首席合规官职责】中央企业设立首席合规由总法律顾问担任并对主要负责人负责,履行以下合规管理职责:

0.4

45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合规管理制度和流程,开展合规风险识别评估,编制风险清单和应对预案。

(多)

0

46

定期梳理重点岗位合规风险,将合规要求纳入岗位职责。

第十九条 岗位职责清单】全面梳理各部门岗位合规风险,制定岗位合规职责清单依据风险水平等进行分级管理,将合规要求纳入岗位职责。

0.4

47

(三)负责本部门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审查。

(多)

0

48

(四)及时报告合规风险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应对处置

(四)及时合规管理牵头部门通报风险事项,组织配合开展合规风险事件应对处置

0.471

49

(少)

(五)做好本领域合规培训和商业伙伴合规调查等工作;

0

50

)组织或者配合开展违规问题调查整改

)组织配合进行本领域合规评估、违规问题调查并及时整改

0.4

51

(少)

(七)向合规管理牵头部门报送本领域合规管理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八)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0

52

中央企业应当在业务及职能部门设置合规管理员,由业务骨干担任,接受合规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和培训。

业务部门应当设置合规管理员,由部门或处室负责人兼任负责本部门合规风险识别评估处置等工作,接受合规管理牵头部门业务指导和培训。

0.37

53

(少)

第十三条 【牵头部门职责】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组织开展日常工作,履行“第二道防线”职责:

0

54

第十四条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部门牵头负责企业合规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第十一条 【首席合规官职责】中央企业设立首席合规由总法律顾问担任并对主要负责人负责履行以下合规管理职责:

0.4

55

(一)组织起草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具体制度、年度计划和工作报告等

(一)起草合规管理年度计划及工作报告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规定

0.571

56

(少)

(二)参与企业重大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提出意见和建议;

0

57

(二)负责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合规审查。

(多)

0

58

(三)组织开展合规风险识别预警和应对处置根据董事会授权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

(三)组织开展合规风险识别和预警组织做好重大合规风险应对

0.533

59

)受理职责范围内的违规举报,提出分类处置意见,组织或者参与对违规行为的调查

)受理职责范围内的违规举报,组织参与对违规事件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0.562

60

)组织或者协助业务及职能部门开展合规培训,受理合规咨询推进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

)组织协助业务部门人事部门开展合规培训

0.333

61

(少)

(八)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0

62

中央企业应当配备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水平相适应的专职合规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

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应当配备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水平相适应的专职人员持续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合规管理队伍专业化水平。

0.682

63

(少)

境外重要子企业及重点项目应当明确合规管理牵头部门,配备合规管理人员,落实全程参与机制,强化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核把关,切实防控境外合规风险。

0

64

第十五条 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审计、巡视巡察监督追责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对合规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按照规定开展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监督部门职责】纪检监察机构和审计、巡视等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履行第三道防线职责

0.333

65

(少)

(五)对完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0

66

(少)

(一)对企业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为违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

(二)会同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相关业务部门对合规管理工作开展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三)对企业和相关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0

67

第三章 制度建设

第三章 制度建设

1

68

第十六条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根据适用范围、效力层级等,构建分级分类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

第十六条 【建立制度体系】中央企业全面梳理本系统内合规管理制度文件,根据适用范围、效力层级等,建立以基本制度重点领域合规指南操作手册为主体的分级分类合规管理制度体系。

0.379

69

第十七条 中央企业应当制定合规管理基本制度,明确总体目标、机构职责、运行机制、考核评价、监督问责等内容

第十七条 【基本制度】中央企业应当制定合规管理基本制度,明确合规管理总体目标、机构职责、管理流程、考核监督、奖惩问责等

0.842

70

第十八条 中央企业应当针对反垄断反商业贿赂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税务管理、数据保护等重点领域,以及合规风险较高的业务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或者专项指南

第十八条 重点领域制度】在合规管理基本制度的基础上,针对合规风险较高的业务领域制定专项合规管理指南,强化重点领域合规风险防范

0.355

71

中央企业应当针对涉外业务重要领域,根据所在国家 (地区)法律法规等,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合规管理制度

涉外业务较多的中央企业可以针对特定业务领域或国别(地区)的合规要求,结合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涉外业务合规管理办法

0.45

72

第十九条 中央企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变化情况,及时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条 【制度修订完善】定期对企业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结合法律法规修订政策变化监管动态及时将外部合规要求转化为内部规章制度

0.5

73

第四章 运行机制

第四章 运行机制

1

74

第二十条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合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机制,全面梳理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合规风险,建立并定期更新合规风险数据库,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潜在后果等进行分析,对典型性、普遍性或者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风险及时预警

  第二十二条 【合规风险识别预警】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合规风险识别预警机制,全面系统梳理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合规风险,建立合规风险,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潜在后果等进行系统分析对于典型性、普遍性可能产生较严重后果的风险及时发布预警。

0.692

75

(少)

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归口管理合规风险库,组织业务部门定期更新完善。

0

76

第二十一条 中央企业应当合规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嵌入经营管理流程重大决策事项的合规审查意见应当由首席合规官签字对决策事项的合规性提出明确意见

第二十四条 【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建立健全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将作为经营管理行为的必经前置程序

0.304

77

(少)

业务部门加强对本领域日常经营管理行为的审核把关,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加大对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合同签订、重大项目运营等合法合规性审查力度,必要时可以对业务部门审核结果进行复审,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企业规章制度的一票否决。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法合规性审查后评估机制,及时掌握审查意见采纳情况,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0

78

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依据职责权限完善审查标准、流程、 重点等,定期对审查情况开展后评估。第二十二条 中央企业发生合规风险,相关业务及职能部门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按照规定向合规管理部门报告。

(多)

0

79

中央企业因违规行为引发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重大行政处罚刑事案件或者被国际组织制裁等重大合规风险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企业重大资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应当首席合规官牵头,合规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发生重大合规风险事件,合规委员会应当统筹领导,首席合规官牵头,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采取措施妥善应对,最大限度化解风险、降低损失

0.41

80

(少)

中央企业应当定期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日常演练,不断提升重大合规风险应对处置能力。

0

81

中央企业发生重大合规风险事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国资委报告

第二十七条 合规报告】完善合规报告制度,发生合规风险事件,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当第一时间首席合规官报告,重大合规风险事件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向国资委和有关部门报告,后续有关进展和处置情况要及时报告

0.312

82

(少)

合规管理牵头部门于每年年底全面总结合规管理工作情况,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报送国资委。

0

83

第二十三条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违规问题整改机制通过健全规章制度、优化业务流程等堵塞管理漏洞,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十五条 问题整改】对合规风险应对及合法合规性审查中暴露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通过健全制度机制优化业务流程等方式,堵塞管理漏洞,形成长效机制

0.429

84

(少)

定期对合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根据需要将其纳入对部门及子企业的考核。第二十六条 【合规举报】健全合规举报制度,设立违规举报平台,对外公布首席合规官及职责、举报电话、邮箱和信箱。

0

85

第二十四条 中央企业应当设立违规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邮箱或者信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受理违规举报,并就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对造成资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后果的,移交责任追究部门

合规管理牵头部门按照职责受理违规举报,并就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相关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0.4

86

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规定移交纪检监察相关部门或者机构

合规管理牵头部门按照职责受理违规举报并就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相关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0.391

87

中央企业应当对举报人的身份和举报事项严格保密,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进行调查的部门相关人员应当对举报人的身份和举报事项严格保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0.429

88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何形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进行调查的部门相关人员应当对举报人的身份举报事项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0.476

89

第二十五条 中央企业应当完善违规行为追责问责机制,明确责任范围,细化问责标准针对问题和线索及时开展调查,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违规人员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规追责】完善违规行为追责问责机制,进一步明确违规责任范围,细化惩处标准,针对反映的问题和线索及时开展调查,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违规人员责任。

0.852

90

(少)

对于符合企业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内情形的行为,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免于责任追究。

0

91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所属单位经营管理和员工履职违规行为记录制度,将违规行为性质发生次数、危害程度等 为考核评价职级评定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 【违规行为记录制度】建立个人违规行为记录制度,根据行为性质、发生次数、危害程度等作为个人年度考评评优评先的依据。

0.481

92

第二十六条 中央企业应当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与法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协同运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避免交叉重复,提高管理效能。

第二十八条 【协同机制】中央企业应当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构建法治框架下合规管理与法律、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协同运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提高管理效能。

0.68

93

第二十七条 中央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针对重点业务合规管理情况适时开展专项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第三十条 合规评价】建立合规管理评价机制,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定期合规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针对重点业务合规情况可以适时开展专项评价,合规风险和违规问题组织整改

0.429

94

第二十八条 中央企业应当将合规管理作为法治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对所属单位的考核评价

第三十一条 【纳入考核】将合规管理情况作为法治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对各部门和子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综合考核,细化评价指标

0.545

95

(少)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合规职责履行情况作为员工考核、干部任用、评优评先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0

96

第五章 合规文化

第六章 合规文化建设

0.5

97

第二十九条 中央企业应当将合规管理纳入党委(党组)法治专题学习推动企业领导人员强化合规意识,带头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十四条 【领导专题学习】将合规管理作为法治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定期专题学法内容不断提升企业领导人员合规意识,带头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0.667

98

第三十条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常态化合规培训机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将合规管理作为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和新入职人员培训必修内容

第三十六条 【合规培训】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合规培训机制,制定年度合规培训计划,加大对企业员工的培训力度,将合规管理作为领导干部初任、重点合规风险岗位人员业务培训新员工入职必修内容,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合规意识

0.529

99

第三十一条 中央企业应当加强合规宣传教育,及时发布合规手册,组织签订合规承诺强化全员守法诚信、合规经营意识。

第三十五条 【法治宣传教育】将合规管理作为法治宣传教育重要内容通过制定合规手册签订合规承诺、开展合规宣誓等方式将合规理念传达给全体员工,强化全员守法诚信、合规经营意识。

0.393

100

第三十二条 中央企业应当引导全体员工自觉践行合规理念,遵守合规要求,接受合规培训,对自身行为合规性负责培育具有企业特色的合规文化

第十五条 【全员合规责任】全体员工应当熟悉并遵守与本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内部制度和合规义务依法合规履行岗位职责,接受合规培训,对自身行为的合法合规性承担责任

0.357

101

第六章 信息化建设

第七章 信息化建设

1

102

第三十三条 中央企业应当加强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结合实际将合规制度典型案例合规培训、违规行为记录等纳入信息系统

第三十七条 【功能设置】加快建立合规管理信息系统规章制度重点领域合规指南、合规人员管理合规案例合规培训、违规行为记录等作为重要内容

0.474

103

(少)

中央企业可以根据需要,结合重点业务领域拓展信息系统内容,不断提升合规管理信息化水平。

0

104

第三十四条 中央企业应当定期梳理业务流程,查找合规风险点,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合规要求和防控措施嵌入流程,针对关键节点加强合规审查强化过程管控。

第三十八条 嵌入流程】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查找经营管理合规风险点,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明确相关条件责任主体,针对关键节点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强化过程管控。

0.688

105

第三十五条 中央企业应当加强合规管理信息系统与财务投资采购等其他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用共享。

第三十九条 加强互联互通】加快推动合规管理信息系统与企业其他管理信息系统、国资委国资监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基本数据共通共享。

0.526

106

(少)

加大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力度,实现本企业内全覆盖。

0

107

第三十六条 中央企业应当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节点的实时动态监测,实现合规风险即时预警、快速处置

第四十条 动态监测】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重点领域、关键节点开展实时动态监测,实现合规风险即时预警违规行为主动截停

0.625

108

第七章 监督问责第三十七条 中央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因合规管理不到位引发违规行为的,国资委可以约谈相关企业并责成整改;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国资委根据相关规定开展责任追究。

(多)

0

109

第三十八条 中央企业应当履职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应当发现而未发现违规问题,或者发现违规问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给企业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单位人开展责任追究

相关部门人员合法合规性审查中,存在应当发现而未发现违规问题发现后敷衍不追隐匿不报查处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0.375

110

第八章 附则

第八章 附则

1

111

第三十九条 中央企业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合规管理制度,推动所属单位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

第四十一条 【细化要求】中央企业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本企业合规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

0.8

112

第四十条 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参照本办法,指导所出资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工作

第四十二条 【地方国资委要求】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参照本办法,指导所出资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0.75

113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资委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解释权】本办法由国资委负责解释。

0.857

114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 2022  10  1 日起施行。

第四十四条 【生效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0.375

115

(少)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国资发法规〔2018〕106号)同时废止。

0

按照“合规管理强化年”工作部署会要求,《合规管理办法》将信息化建设明确在“务实高效”原则中,并在第六章进行专门规定,体现了合规管理信息化的趋势。其中,该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央企应当通过信息化建设将合规制度、典型案例、合规培训、违规行为记录等保存;第三十六条 中央企业应当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节点的实时动态监测,实现合规风险即时预警、快速处置

北大法宝长期专注于法律合规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产品研发,深耕中国企业合规管理、法务管理领域,充分了解中国企业法务合规管理中的实际业务需求,在企业合规领域积极开拓技术创新,与企业客户一道研发智能合规场景应用,帮助国有企业打造知识化、智能化的合规管理信息化平台。

在满足基本管理流程及大数据共享的基础之上,基于统一知识中心平台,整合企业内外部数据资源,搭建智能中台,拓展智能化应用场景,建设以知识化、智能化、场景化为目标的学习型、交互型新平台。

1.知识化

为充分响应国资委管理办法的要求,北大法宝结合企业实际,于今年全新打造一款服务于企业的合规数据库产品-北大法宝合规智库,囊括符合企业业务的法律法规库、合规清单库、司法案例库、行政处罚库、合规实操库和合规风险库六大功能。

法律法规库:收录重点合规领域中央法规及地方法规,实时更新数据,为企业提供可对照的监管要求;

合规清单库:整理完成市场交易、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劳动用工、财务税收等13个重点业务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从合规义务、违规责任维度对法律条款进行标记,形成外部合规义务清单,2万+合规义务清单数据,同时可结合企业业务特性、岗位职责进行义务清单的快速配置,第一时间进行法律法规变更提醒,预警合规风险;

司法案例库:提供重点领域司法案例,多维度聚类查询,辅助企业识别自身合规风险;

行政处罚库:基于专项合规领域提供行政处罚数据,设置多种聚类维度,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专业信息服务;

合规实操库:为企业提供丰富权威的合规实操相关资料,内含政策专家解读、合规实务指引、合规审查指引等资料;

合规风险库:收录合规重点业务领域风险清单,划分合规风险等级,提供各风险点与知识体系关联,及具体风险行为智能综合测评。

2.智能化

大力提升数据灵活应用能力,基于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模型训练、机器学习,提供智能知识推送、智能辅助起草、智能辅助审核等业务辅助应用,提高合规业务在线化水平和智能处置水平,全面提升风险感知能力,部分智能化能力如下:

智能推送:通过收集内外部知识库使用情况配合智能化算法分析不同维度数据模型,依据集团各级次工作人员同类型、同业务岗位,匹配高频内外规信息向相同岗位、相同业务线人员智能推送。

智能辅助起草:在线起草时,可搜索并快捷引用外部或内部已有制度或制度条款,系统可推荐相似条款,辅助制度起草人员高效完成起草。

智能文本比对:通过智能比对与相似度算法寻找制度之间差异点与重点关注点,可比对两个单位制度匹配情况,也可支持单个制度不同版本及类似制度之间的详细比对。

风险感知(外规内化):外部知识变化会影响内部制度修订,通过及时自动识别外部法规的变化,系统自动告知制度编制人变化具体情况,辅助制度发布人判断是否需要对制度进行修订。

智能问答:支持线上智能问答,通过问题识别,快速推荐问题答案及相似问题,解决线下合规咨询排队问题,特殊咨询可人工干预、典型问答留存复用。

智能检索支持全库检索,在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词,可获所有知识子库内相对应的数据条数,点击子库名称即可跳转至该库。支持同义、精确、模糊、同篇、同条、同段、同句等智能检索功能。

3.场景化

全面梳理公司合规业务场景,为决策层、合规人员、业务人员提供针对性的管理功能。丰富平台应用场景,根据用户岗位和工作情境的不同,运用辅助决策、流程支持、统计分析等场景模式,探索服务于不同类型用户的在线合规应用,为不同岗位的用户赋能。

管理决策层:从合规角度辅助决策层进行科学决策,需要为决策层全面展示企业合规管理相关工作成果,展示规章制度管理、领导者责任、合规检查数据及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对比分析变化趋势,提示重大合规风险。

事务管理层:通过平台支撑企业合规工作者日常管理,实现工作流程标准化、信息化;通过合规风险指标及模型设置,监控一线业务执行情况,及时干预,预防合规风险。

业务执行层:为一线员工提供便捷的合规信息化服务,例如:外规及制度查询、风险预警提示、合规引导、行为指引、智能问答、合规义务及责任智能推送、全库智能检索等服务,便于一线员工及时了解合规要求,促进合规与业务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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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吴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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