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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3月起,全国40岁以内本科生可直接在南京落户买房

哥们买房 2019-06-24


综合南京日报整理

发稿平台 | 哥们买房


重磅消息!下月起,南京人才落户将有重大变化:40岁以下本科可以直接落户南京,先落户后就业。研究生落户南京不受年龄限制!


今天上午11点,南京市委“一号文”配套文件新闻发布会在南京市政府举行,消息指出:


1、南京降低落户门槛,直接落户的学历要求放宽了;

2、40岁以下本科可以直接落户南京,先落户后就业;

3、研究生落户南京不受年龄限制;

4、3月1日将发布实施落户新政细则,3月开始执行。


超链接:南京人才买房全流程

南京高层次人才的买房政策


2018年1月7日,南京市政府发文,针对人才安居工作进一步实施再发补充意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高层次人才首套房不限购,公积金最多可贷120万!


市委一号文补充文件出台,划重点:


1、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住房标准放宽4倍,即120万元,支付房租的标准放宽到现有标准的2倍,而南京目前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购买人个人贷款限额是30万。


2,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证书,技术凭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落户手续后,即可申请享受相应的住房政策。


3、A、B、C三大类人才以及政府重点引进企业中的核心团队成员,新型研发机构中的核心团队成员、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相当于A、B、C类高层次人才的人员购房,在本市无住房,购买首套房的,将不再受户籍限制。


4,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由2年延长至3年,人才安居办法认定的企业中新就业高校毕业生,拿补贴租房的时限长达5年


5,扩大高校企业自建人才公寓规模,加快租赁住房与共有产权房等保障房建设力度。





在这一次的1号文件中

还有一大波关于“人才大战”的福利!


1月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南京市创新名城建设动员大会,并发布2018年市委1号文件《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


时隔一个月,市委市政府推出1号文件的45个配套细则,列出了清单,明确了流程,使各类主体都能清晰、便捷地从中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实惠。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


滑动屏幕查看详细内容▼

       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


政策第一条:

1.南京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专项实施办法(试行)

2.南京市关于支持在宁单位参与国际大科学 计划或大科学工程的实施细则(试行)

3.南京市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办法(试行)

政策第二条:

4.南京市关于支持高校院所与国际名校合作 举办特色学院和高端服务机构、设立紧缺专业的实施细则(试行)

5.南京市支持研发机构开放创新实施细则(试行)

政策第三条:

6.南京市关于新型研发机构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7.南京市关于连锁经营科技服务企业办理工商登记便利化的实施办法(试行)

8.南京市支持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在宁设立分中心的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9.南京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经济贡献奖励 实施办法(试行)

10.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交易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政策第四条:

11.南京市对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的奖补实施细则(试行)

12.南京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

13.南京市关于对标志性重大项目、关键核心技术等进行“一事一议”激励的实施办法(试行)

政策第五条:

14.南京市创新企业培育实施办法(试行)

15.南京市初创期科技企业经济发展贡献奖励 实施细则(试行)

16.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17.南京市关于对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拟上市企业等进行“一企一策”激励的实施办法(试行)

18.南京市支持研发服务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

19.南京市关于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134

20.南京市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

21.南京市支持创新产品推广示范实施办法(试行)

政策第六条:

22.南京市高新区(园)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23.南京市关于对省级众创社区给予资助的实施办法(试行)

24.南京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25.南京市科创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第七条:

26.南京市关于创新名城建设土地保障政策实施办法(试行)

27.南京市创新名城建设规划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政策第八条:

28.南京市关于优化升级“创业南京”英才计划实施细则

29.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宁聚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30.南京市科技产业高层次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31.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实施办法(试行)

32.南京市“345”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

33.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办法(试行)

34.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政策第九条

35.南京市关于扶持股权投资机构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实施细则(试行)

36.南京市国有创投企业创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政策第十条:

37.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教育国际化实施办法(试行)

38.南京市国际社区建设规划(2018—2025年)

39.南京市人才健康服务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40.南京市关于激励举办国际创新创业活动的实施办法(试行)

41.南京市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实施办法(试行)

42.南京市关于对科技创新类国际组织在宁设立总部、分支机构奖励的实施细则(试行) 354

43.南京市关于高水平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的实施办法(试行)

44.南京市科学技术创新奖实施办法(试行)

45.南京市加强信用管理与信息应用促进创新名城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一大波福利来了!


南京将大规模选拔人才,给予资助




从2018年起,以三年为一个周期,以区(园区)为主体,在我市相关领域选拔300名中青年优秀人才级层面从中择优选拔100名中青年拔尖人才。通过培养支持,到2021年,推动他们在相关专业行业领域达到国际国内一流水平,力争培养20名左右入选国家“万人计划”。


滑动屏幕查看详细内容▼

     

科技创新拔尖人才。选拔20人左右,重点支持瞄准行业和市场需求开展技术研发的企业青年工程师。

科技创业拔尖人才。选拔20人左右,重点支持近5年内创办(或领办)科技企业的人才,企业年度销售收入超5000万元或纳税超500万元或吸引风创投资金超1000万元。

金融拔尖人才。选拔10人左右,重点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科技金融服务领域的领军人才。

文化拔尖人才。选拔10人左右,重点支持哲学、社科、文艺、新闻等领域的领军人才。

教学拔尖人才。选拔10人左右,重点支持教育领域的领军人才(名师)。

卫生拔尖人才。选拔10人左右,重点支持医药卫生领域的领军人才(名医)。

高技能拔尖人才。选拔10人左右,重点支持工程应用技术领域的领军人才(名匠)。

乡土拔尖人才。选拔10人左右,重点支持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领群众致富“三带”作用发挥显著的乡土人才。


对培养对象主持的国家级、省级重大项目和课题,分别给予10万元和8万元的配套资助,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负责受理,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


培养期内,给予中青年拔尖人才(不含科技创业拔尖人才)每人每年发放津贴6000元,由市财政负担。


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办法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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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可看大图)


外地毕业生到南京面试享受1000元补贴


对非市域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的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来我市市域范围内登记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求职面试的,经核定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面试(交通和住宿)补贴


如何申领,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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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看大图)

一、提交材料清单

1、 毕业证书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书面认证证明或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网上上传,原件备查);2、《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网上上传,原件备查);3、本人身份证(台港澳人员提供身份证明)(网上上传,原件备查);4、单位面试证明(统一格式,网上上传)


二、办理地点: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办理部门:(1)市人社局;(2)网上申报受理。符合条件者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扫描二维码完成身份认证,在网上填报申请或直接在“我的南京”手机APP完成申请。


联系电话:12333、85625282、83151840、83151905、83151908


四、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为大学生提供实训平台,给予生活补贴


运用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企业培训中心等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每年提供不少于10万人次的青年大学生职业技能训练机会。


对参加见习实训的青年大学生按规定给予3—6个月见习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提高到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实训期满留岗就业率高的基地或单位,经核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见习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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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看大图)

一、提交材料清单:就业见习提供身份证或劳动保障卡复印件;创业见习还需提交《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证》和在本市注册登记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许可证等。

二、办理地点:区人社部门

三、办理部门:市人社局,联系电话:12333、84787137

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基层岗位向大学生定向招录


鼓励青年大学生到基层社区(村)就业,加大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性岗位力度,吸纳青年大学生到街道、社区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时,在基层岗位服务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大学生可定向招录。


企业招毕业1年内毕业生有补贴


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企业实际缴费金额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按每人20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


大学生首次创业给予开业补贴


青年大学生在我市实现首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开业补贴;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的,再给予一次性4000元的创业成功奖励;吸纳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


对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的创业者,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照其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从就业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补贴用于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青年大学生开业补贴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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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看大图)

一、提交材料清单:1、身份证;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3、学历(在读)证明。

二、办理地点:网上受理

三、办理部门:市人社局,联系电话:83151906

四、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为大学生初创企业提供免费场地


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初创企业,入驻政府举办或认定创业载体的,可提供30平方米免费场地或给予场租补贴。


在创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给予每月不超过800元的场租补贴;利用自有房产创业的,给予每月300元的基本运营综合补贴。所需经费由创业实体纳税所在区负责。


对创业服务功能强,创业孵化企业多,孵化成功率高,带动就业明显的大学生创业载体经评审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点击看大图


创业担保绿色通道覆盖到中职院校


将创业担保绿色通道范围覆盖到我市中职院校,符合规定经授权的免除反担保要求。初创项目3年内获得风险投资的,可按单个项目融资总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给予配套支持。


加大对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的遴选资助,在现有20-50万元的资助等次基础上,向下增设10万元的资助等次,扩大优秀项目遴选资助范围和覆盖面。


对获得国家、省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并落地我市发展的,按赛事层级及获得奖项给予配套奖励。


南京打造7个国际社区


国际社区是指以一定地域为基础,包容各类文化和生活方式,不同国家、种族、民族背景的人能够和谐共处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此次,文件中还公布了南京国际社区建设规划,2018年,开展国际社区建设试点探索,首批国际社区试点名单曝光。

玄武区孝陵卫街道银城东苑社区

建邺区双闸街道青奥社区(筹)

鼓楼区湖南路街道青岛路社区

雨花台区雨花街道翠竹园社区

栖霞区仙林街道仙鹤社区

江宁区淳化街道大学城社区

江北新区沿江街道水城社区

到2020年底,形成一批国际社区建设示范点。


今年在重点产业园区提供免费WiFi


尽快在南京启动5G试验网建设,力争在全国首批部署5G商用。


推进免费WiFi建设。2018-2020年,进一步推动电信、广电网络运营商及相关企业在重点公共场所建设免费、优质、安全的WiFi网络,对已免费开放的WiFi热点进一步优化,提升用户上网体验。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稳步推进高校和科技、产业园区免费WiFi网络建设,2018年首先在重点科技、产业园区开展WiFi网络建设和免费开放工作。


本公众号已受邀强势入驻今日头条、一点资讯、企鹅号、搜狐、房产圈等社交化媒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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