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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12.2-12.8) | 法宝盘点

【编者按】北大法律信息网每周准时为您奉上过去一周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及热点案例梳理。带您一起快速回顾近期重大法治事件。点击阅读原文查阅新闻全文。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中央重大政策立法一、“两高”明确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应履行诉前公告程序二、最高法白皮书:互联网司法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四、关于《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五、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拟建立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六、银保监会修订发布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七、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八、国家医保局:防范药品恶意涨价“搭车涨价”九、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十一、根治欠薪!国务院常务会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十二、《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实施在即十三、四部门联合发布《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地方重大政策立法

一、明年1月1日起北京加大对欠缴道路停车费处罚力度 欠缴道路停车费最高罚千元

二、北京拟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新规:夜间施工需补偿受影响居民

三、天津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四、《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四大配套制度全部出台

五、《河北省禁毒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六、浙江出台《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

七、广东拟将散布隐私跟踪骚扰纳入“家暴”范围

八、山西以地方立法形式力促科技成果转化

典型案例、大案、要案

一、教育部公开曝光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对师德违规问题“零容忍”

二、全国妇联发布第三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三、公安部发布整治食品安全问题十大典型案例


中央重大政策立法


一、“两高”明确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应履行诉前公告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应否履行诉前公告程序问题的批复》,自2019年12月6日起施行。批复针对部分高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的请示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应履行诉前公告程序。对于未履行诉前公告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释明,告知人民检察院公告后再行提起诉讼。”


二、最高法白皮书:互联网司法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


最高人民法院12月4日发布的《中国法院的互联网司法》白皮书说,我国法院大力推进互联网司法,不断明确网络空间交易规则、行为规范和权利边界,完善互联网司法裁判规则体系,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白皮书显示,我国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和规则示范意义的案件。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暗刷流量案”,有力打击网络黑色产业,保护公平竞争的网络营商环境;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大数据权属案,确立了数据资源确权、流通、交易的行为规范;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网络游戏著作权案”,回应了计算机软件生成内容是否具有著作权及如何保护等问题。


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19年12月3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为深化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解决招投标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经过前期调研、专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1月1日前,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提意见建议。


四、关于《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电网公平开放监管,规范电网设施开放行为,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制订工作,形成了《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1月5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10-66023677,或将邮件发送至guotao@nea.gov.cn。


五、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拟建立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12月5日起至2020年1月5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建立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推进职业教育各类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鼓励发展多层次的职业教育,推进多元办学,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支持社会各种主体广泛参与职业教育。


六、银保监会修订发布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银保监会修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为保险业对外开放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据了解,落实关于放宽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比限制的开放举措,实施细则第三条相关规定修改为“外国保险公司与中国的公司、企业合资在中国境内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保险公司,其中外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1%”并增加“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为2020年适时全面取消外方股比限制预留制度空间。


七、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决策和部署,进一步加强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五章二十五条,主要包括总则、评估内容和方法、评估程序和分工、评估结果和运用、附则五部分,并附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评价表。《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和商业保险机构,包括: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社及自保公司。


八、国家医保局:防范药品恶意涨价“搭车涨价”


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防范短缺药品恶意涨价和非短缺药品“搭车涨价”。《意见》明确,衔接完善现行药品价格政策,坚持市场调节药品价格的总体方向。医疗保障部门管理价格的药品范围,包括化学药品、中成药、生化药品、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制剂等。其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药品经营者(含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等,下同)制定价格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使药品价格反映成本变化和市场供求,维护价格合理稳定。


九、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规范创建过程中的评价与管理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规定要求,国务院安委会研究制定了《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


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纲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的新形势新任务,对2019-2023年全国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作出全面规划,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新时代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十一、根治欠薪!国务院常务会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用法治手段治理欠薪顽疾等。会议强调,农民工为国家建设发展作出了重大而独特贡献,必须保证他们的辛劳获得及时足额的报酬。要在前期专项整治基础上,用法治手段推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十二、《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实施在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20号令,明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 "《处理办法》")已于2019年11月26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5月10 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十三、四部门联合发布《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自12月26日正式实施。《办法》明确了行业规范发展的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统一监管的制度框架。这意味着,信用评级行业正式进入统一监管时代,将推动中国金融市场向高质量发展。


地方重大政策立法


一、明年1月1日起北京加大对欠缴道路停车费处罚力度 欠缴道路停车费最高罚千元


随着第三批道路停车改革的实施,交通部门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道路停车费催缴及行政处罚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催缴处罚意见》)进行了修订,明年1月1日起,各区停车管理部门将加大对欠缴道路停车费违法行为的催缴处罚力度,欠缴道路停车费最高面临1000元罚款,但原有的30天缴费期不作调整。


二、北京拟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新规:夜间施工需补偿受影响居民


为落实施工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减少夜间施工扰民行为,《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建设单位应对夜间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内的实际居住人进行补偿。《征求意见稿》对夜间施工进行了规定。夜间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的施工作业行为均属于夜间施工,包括破碎、拆除、土方、打桩、浇筑混凝土、切割、钢筋加工等作业。


三、天津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12月1日起,天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提出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其中,对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取消审批后,企业持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生产经营,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变相保留审批,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取消的许可证件,也不得将取消的审批事项及证件作为办理其他政务服务事项的前提条件。在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不得将取消的审批事项及证件作为必要条件和评分依据。


四、《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四大配套制度全部出台


《浙江省小型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将自12月起施行,针对小型交通建设工程,“定制”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浙江标准”,适当简化管理程序及要求。《条例》配套制度立足行业管理新形势和浙江交通建设实际,规范优化了信用评价、竣(交)工验收、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等内容,并将“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贯穿始终。


五、《河北省禁毒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河北省禁毒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建立协作机制、普及宣传教育、加强行业监管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条例健全了“家庭—学校—社会”全覆盖的禁毒宣传教育体系。针对青少年等群体,条例提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禁毒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禁毒工作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要注重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家庭教育。乡村等基层组织要推进禁毒文化建设,加强对村民、居民和流动人口的禁毒宣传教育。


六、浙江出台《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妇联、省关工委、省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11家单位,共同出台《浙江省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据介绍,此次修订、出台的《办法》共20条,其中明确,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于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包括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中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治安管理处罚、收容教养等决定案件中的未成年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对犯罪记录、违法记录予以封存。封存的犯罪记录包括立案文书、侦查文书、检察文书、审判文书、刑罚执行文书等法律文书、电子信息以及其他案件材料。


七、广东拟将散布隐私跟踪骚扰纳入“家暴”范围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提请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拟在既有反家暴法的基础上,推出更多细致有效的举措。该《办法》是广东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自2019年1月成立以来,组织起草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办法》的亮点在于将精神暴力纳入家暴定义。据介绍,《办法》对“家庭暴力”的定义增加了包括侮辱、诽谤、散布隐私、威胁、跟踪、骚扰等属于精神暴力的家暴行为。据《办法》草案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地谩骂、恐吓、侮辱、诽谤、散布隐私、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包括利用网络等手段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八、山西以地方立法形式力促科技成果转化


《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明确,省人民政府应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科技成果转化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财政投入,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资金、补助资金、贷款贴息和风险投资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财政经费。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风险投资制度,可以设立风险补偿金,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对科技成果转化进行天使投资、风险投资。


典型案例、大案、要案

一、教育部公开曝光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对师德违规问题“零容忍”


教育部持续加大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问题查处力度,在今年4月和7月先后两批曝光10起教师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的基础上,又对近期督促地方和学校查处的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1.安徽省宿州市博雅实验学校教师许某某体罚学生问题。
2.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教师李某某性骚扰学生问题。
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小学教师焦某某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4.贵州省贵阳中加新世界国际学校(民办)教师刘某某猥亵学生问题。
5.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高台镇水口村小学校长王某某性侵学生问题。
6.安徽省六安市轻工中学(民办)从教人员袁某猥亵学生问题。
7.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红黄蓝万科城幼儿园某外籍教师猥亵幼童问题。

8.郑州大学某外籍教师违反教学纪律等问题。


二、全国妇联发布第三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本次发布的十大案例涉及强奸猥亵儿童、儿童监护、履行抚养未成年子女义务、公众场合性骚扰、家庭暴力、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等多方面热点难点问题,为今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相关案件的审理和问题的解决提供典型示范,为更多妇女依法维权提供指导。

1.福建司法机关依法严惩郑某某强奸养女案
2.河北田某某母子三人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学校发现报告案
3.上海李某诉沈某某离婚纠纷创设“儿童权益代表人”制度案
4.江苏司法机关依法严惩蒋某某网络猥亵儿童案
5.上海司法机关依法严惩王某某地铁“咸猪手”强制猥亵案
6.湖南刘某与宁乡县某村一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抗诉案
7.江苏撤销监护人资格后支付抚养费案
8.北京检察机关支持民政局申请撤销刘某某监护人资格案
9.宁夏李某某孕期被劝退仲裁维权案

10.依法纠正山东荣成某企业劳动合同限制生育案


三、公安部发布整治食品安全问题十大典型案例


2019年12月3日公安部发布整治食品安全问题十大典型案例。

1.山东烟台侦破“11.27”系列制售假酒案
2.四川南充侦破李某森等制售假劣饮料案
3.黑龙江齐齐哈尔侦破李某等制售有毒有害减肥食品案
4.上海宝山侦破“8.9”制售假冒品牌水产品案
5.河北衡水查处未经许可生产假冒橄榄油案
6.浙江金华查处有毒有害“悍马糖”案
7.湖南长沙查处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8.上海查处上海马利来实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9.甘肃金昌查处马某某在洋葱种植过程中违法使用甲拌磷案

10.青岛查处制售假农药“黑窝点”案


责任编辑:李泽鹏
审核人员: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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