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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4.13-4.19) | 法宝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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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中央重大政策立法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三、退役军人事务部修订《光荣院管理办法》四、国资委发文推进央企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五、外汇局:优化外汇业务管理 便利外汇业务使用电子单证六、发改委:促进枢纽机场联通轨道交通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进一步加大八、商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九、剑指预付消费乱象 商务部将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十、鼓励社会资本改造传统小商业 参与数字乡村建设十一、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三级综合医院应能独立检测新冠病毒十二、六部委:精准做好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十三、两部门:批准建设国家人类疾病动物模型资源库十四、四部委:对外籍新冠肺炎患者实行先救治后收费十五、两部委联合发文:社区疫情防控不得“一封了之”十六、两部门:低风险地区社区建立快递员、配送员准入机制十七、卫健委、教育部:将学校聚集性风险降到最低十八、将建32个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十九、住建部:逐步实现网签系统自动核验买房人婚姻信息等二十、五部门:推行差异化收费与付费机制 促进排污企业减排二十一、五部门:加快储气基础设施建设 提升天然气储备能力二十二、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5月实施二十三、民航局下发通知要求国际机票全部采取直销模式 杜绝倒票、炒票行为二十四、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征意见 拟7月起施行二十五、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地方重大政策立法一、北京431项行政执法权下放街乡,严禁辅助人员独立执法二、北京明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时间表和路线图三、北京市划定约132平方公里战略留白用地四、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优化营商环境五、天津海关与京津多部门联手推出18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六、在天津创业可享房租补贴人群“扩容”七、山东出台两个“反垄断合规指引” 防范打击垄断行为八、江苏出台“外贸十条” 引金融“活水”助企业渡难关九、重庆法院全面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十、江西省出台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十一、黑龙江强化国际道路货运驾驶员闭环管控十二、陕西推动营造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及周边安全食品消费环境十三、四川环保两个“正面清单”落地 部分民生项目豁免环评审批十四、《广东省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事项划分意见》正式印发十五、广东出台全链条措施遏制违法用地十六、《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出台十七、海南省印发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通知典型案例、大案、要案一、最高法发布第三批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二、最高检发布第十批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典型案例三、最高检发布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依法处理涉疫典型案例四、公安部公布打击倒卖生产口罩核心原材料犯罪六大案例五、最高检、公安部联合督导鲍某某涉嫌性侵案


中央重大政策立法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通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精准施治、靶向治疗,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

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明确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设立综合统计机构,负责电视行业统计相关工作,并进一步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和广播电视行业各单位履行的职责。同时,《规定》指出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扰、破坏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的收视收听率(点击率)统计工作。

三、退役军人事务部修订《光荣院管理办法》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布新修订的《光荣院管理办法》,新修订的《光荣院管理办法》自6月1日起实施,其优待新举措主要体现在取消“集中供养对象的定期抚恤金、补助金由光荣院统一管理使用”的规定,明确“光荣院应当重点服务保障好集中供养对象,并结合实际视情免除相关费用”,确保集中供养对象能够享受更加优惠的服务保障等四个方面。

四、国资委发文推进央企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

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围绕央企进一步加强追责职能部门建设、严肃查处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等作出具体安排。根据通知,各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相关职能部门建设,配备与本企业资产、业务经营规模以及工作量等相适应的责任追究专职人员,按照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等要求,逐步形成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立案、核查、复核等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追究工作独立性和客观性。

五、外汇局:优化外汇业务管理 便利外汇业务使用电子单证

4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 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简化外汇业务办理流程,优化外汇业务服务,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积极支持复工复产,推动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发改委:促进枢纽机场联通轨道交通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促进枢纽机场联通轨道交通的意见》,要求聚焦当前枢纽机场联通轨道交通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当地机场和轨道交通规划建设情况,做好机场与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方式有效衔接,充分挖掘机场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潜力。做到机场与轨道交通硬件、软件设施的全方位联通,提高机场轨道交通系统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进一步加大

财政部、人社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全力支持创业就业和复工复产。通知称,自通知印发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新发放贷款,应将下列群体纳入支持范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八、商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

商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试点城市要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和精准复工复产要求,加快推动和帮助供应链龙头企业和在全球供应链中有重要影响的企业复工复产;试点企业要勇担社会责任,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加强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协助配套企业解决技术、设备、资金、原辅料等实际困难。

九、剑指预付消费乱象 商务部将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商务部办公厅4月16日印发《关于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将进一步加强对发卡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并将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异常发卡企业名单制度。高度关注停止经营、消费纠纷频发、大幅折扣发卡、存管资金异常变动、停止报送业务数据、重大负面舆情等各类风险信息。

十、鼓励社会资本改造传统小商业 参与数字乡村建设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指引》明确了十二个投资的重点产业和领域,其中包括乡村新型服务业,鼓励社会资本改造传统小商业、小门店、小集市等商业网点,积极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文化教育、环境卫生等生活性服务业,为乡村居民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指引》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数字农业、数字乡村建设,推进农业遥感、物联网、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应用,提高农业生产、乡村治理、社会服务等信息化水平。

十一、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三级综合医院应能独立检测新冠病毒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新冠病毒检测有关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新冠病毒检测工作,《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检测能力。各地要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和检测需求,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建设。三级综合医院均应当建立符合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标准的临床检验实验室,具备独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能力。

十二、六部委:精准做好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月13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和国家邮政局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精准做好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提出对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实施严格封闭管理。《通知》明确,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下机休息后继续执飞国际航线的,海关登临检疫无异常后,按照不入境、不检测、指定地点集中休息的方式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实行封闭管理。

十三、两部门:批准建设国家人类疾病动物模型资源库

科技部、财政部14日发布《关于批准建设国家人类疾病动物模型资源库的通知》,通知称,为进一步推动人类疾病动物模型资源利用和开放共享,依据《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经研究,科技部、财政部决定批准建设国家人类疾病动物模型资源库,纳入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

十四、四部委:对外籍新冠肺炎患者实行先救治后收费

就外籍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支付有关问题,国家医疗保障局、外交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外籍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未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医疗机构应当先救治后收费,确保应收尽收;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

十五、两部委联合发文:社区疫情防控不得“一封了之”

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指导方案》,强调不得采取对社区管理“一封了之”、对居民出行“一禁了之”、对外来人口“一拒了之”等简单化防控手段。方案强调,推进社区防控工作要依法有序进行,各地应探索建立过度防控行为警示通报机制,不得提出超出分区分级社区防控工作要求的防控措施,不得以疫情防控为名侵害群众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合法权益。

十六、两部门:低风险地区社区建立快递员、配送员准入机制

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指导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低风险地区和未发现病例社区,聚焦恢复秩序提供服务,解除社区封闭式管理措施,允许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继续实施人员和车辆出入登记、体温监测,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快递员、配送员准入机制。

十七、卫健委、教育部:将学校聚集性风险降到最低

国家卫健委、教育部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对学生返校前、返校过程中、返校后需要落实的全方位防控技术措施提出要求,明确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学校责任和学生个人责任,将聚集性风险降到最低。

十八、将建32个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

教育部发布《关于遴选建立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校的通知》,《通知》决定,从2020年开始,教育部将在全国遴选建立32个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96所国家级示范校,每省份设立1个国家级示范区和3所国家级示范校(示范校原则上在示范区内),建设周期为3年。

十九、住建部:逐步实现网签系统自动核验买房人婚姻信息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提出,提供自动核验服务,自动核验交易主体。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推动房屋网签备案系统与公安、民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法院等部门和单位相关信息系统联网,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自动核验交易主体的身份、婚姻状况、税收、社会保障、市场主体登记、不动产登记、失信被执行人等信息,逐步实现当事人仅凭身份证件即可完成交易主体核验。

二十、五部门:推行差异化收费与付费机制 促进排污企业减排

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将推行差异化收费与付费机制,建立污水处理服务费奖惩机制,促进排污企业污水预处理和污染物减排。

二十一、五部门:加快储气基础设施建设 提升天然气储备能力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称,近年来,我国天然气行业迅速发展,天然气消费持续快速增长,在国家能源体系中重要性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储气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储备能力不足等问题凸显,成为制约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和行业健康发展的突出短板。要加快储气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储备能力。

二十二、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5月实施

公安部发布了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以进一步规范执法、推进便民利民为立足点,《程序规定》重点对6个方面内容作了修改:一是交通违法行为人可以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二是进一步明确了交通违法信息通知要求;三是增加了电子送达和公告送达程序;四是完善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五是规定了信息转移制度;六是增加了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定。

二十三、民航局下发通知要求国际机票全部采取直销模式 杜绝倒票、炒票行为

民航局于4月16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期间国际机票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航空公司对国际机票全部采取直销模式,确保公开透明、明码标价,杜绝中间环节倒票、炒票行为。航空公司要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际运价政策,确保公开透明、明码标价。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杜绝内部员工的违规操作行为。

二十四、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征意见 拟7月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在对《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修订的基础上,起草了《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到,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注册,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未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一律不得开展或变向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工作。

二十五、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2020年4月14日起至2020年5月13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征求意见稿依法完善了养老机构发现老年人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的应对措施。征求意见稿明确,养老机构发现老年人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代理人或者紧急联系人,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配合实施卫生处理、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

地方重大政策立法

一、北京431项行政执法权下放街乡,严禁辅助人员独立执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向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的决定》4月16日发布。《决定》明确,今年7月1日起,原由城管执法、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行使的431项权限,正式下放至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并以其名义相对集中行使。《决定》明确,将统一基层执法文书、服装、装备等,各街乡要及时补充执法队伍,严禁辅助人员独立执法。

二、北京明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时间表和路线图

《北京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其中勾画出北京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时间表和路线图:到2022年,全市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基本建成,政府信息底数清晰,公开属性界定明确。按照路线图,北京将建立区政府常务会议网络直播、区政府定期向市民报告工作等制度,并在今年8月底前,26个领域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全清单。

三、北京市划定约132平方公里战略留白用地

北京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了《北京市战略留白用地管理办法》。北京市结合各区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在全市2760平方公里城乡建设用地范围内统筹划定了约132平方公里战略留白用地,已在分区规划数据库落图落位,并在各级各类规划编制及规划实施管理规则中细化落实,实施城乡建设用地与建筑规模双控,原则上2035年前不予启用。

四、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优化营商环境

《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经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此次通过的《条例》共八章八十条,从市场环境、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五个主要方面作了多项规定。《条例》规定,要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在企业开办、融资信贷、纠纷解决、企业退出等方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五、天津海关与京津多部门联手推出18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

天津海关与京津两地商务、港口等部门联合推出第七批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创新措施,发布了《关于深化京津口岸营商环境改革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措施的公告》(京津联合公告第7号),将从五个方面推出18项改革措施。

六、在天津创业可享房租补贴人群“扩容”

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天津市创业房租补贴管理办法》,对在天津创业申请房租补贴的人员范围、标准和经办流程进行了规范。在补贴标准方面,天津将根据创业企业场地租赁情况和带动就业情况,将补贴标准与带动就业人数挂钩。在优化经办流程方面,天津此次取消了房租补贴人员备案花名册等要件,下放管理权限,创业企业申请房租补贴统一到租赁房屋所在地人社部门就近申报。

七、山东出台两个“反垄断合规指引” 防范打击垄断行为

山东省出台《山东省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和《山东省行业协会反垄断合规指引》,防范打击在当前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企业可能出现的垄断市场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进一步提升经营者和行业协会对垄断行为的认知、风险防范及处置能力,培育市场竞争文化,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助力企业全面复工复产。

八、江苏出台“外贸十条” 引金融“活水”助企业渡难关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省商务厅等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外贸行业降低疫情影响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出台了金融支持外贸企业的十条举措。根据通知,江苏将于今年4-6月组织开展“万户外贸企业金融帮扶专项行动”,并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有困难的外贸企业获得有效的金融帮扶。全省各地市累计帮扶外贸企业不少于1万户,帮助一大批有市场、有前景、有订单的外贸企业渡过难关,平稳发展。

九、重庆法院全面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排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的办法(试行)》。《办法》以“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根据,立足重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阶段,结合全市法院开展专项斗争两年以来审判实践中凸显的新特点、新问题,对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十、江西省出台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该《办法》共7章36条,包括总则、队伍建设、队伍管理、指挥调度、队伍保障、奖惩、附则等7个方面,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和相关要求。

十一、黑龙江强化国际道路货运驾驶员闭环管控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下发《黑龙江省国际道路运输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1版)》,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加强黑龙江省国际道路运输领域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指南要求,口岸地交通运输部门在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的领导下和卫健疾控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与海关、边检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入境人员转运工作。强化国际道路货运驾驶员闭环管控,指导督促货运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十二、陕西推动营造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及周边安全食品消费环境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校园有序复学,营造学校及周边安全可靠的食品消费环境。《通知》强调,各地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完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严格就餐管理,落实分时、错峰就餐管理,落实陪餐制度,做好就餐环节防控措施,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落实每周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十三、四川环保两个“正面清单”落地 部分民生项目豁免环评审批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实行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对10大类30小类行业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办理,对17大类44小类行业项目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对部分诚信企业原则上不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十四、《广东省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事项划分意见》正式印发

广东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印发《广东省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事项划分意见》。《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东省林业局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职责事项。《意见》共三十五条内容,规定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侧重于监测预警、森林火灾扑救等工作,广东省林业局侧重于森林火灾预防、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同时进一步规范广东省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的共建共享机制。

十五、广东出台全链条措施遏制违法用地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全链条”遏制违法用地的通知,出台“前端疏导、中段提速、末端查处”等全程监管措施,着力从空间规划、用地审批、查处整改、考核约束、严格问责等多个环节遏制违法用地,并切实保障合法用地需求。

十六、《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出台

《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在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获通过,将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开通绿色通道,在就医方面提供优先便利服务。同时对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陪护假也进行了规定。

十七、海南省印发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通知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下发《关于做好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以海南省“多规合一”为基础,完善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合并管理,推进“多验合一”改革。

典型案例、大案、要案

一、最高法发布第三批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8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此次案例发布聚焦疫情期间因故意隐瞒出入境或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又拒不执行隔离规定,造成疫情扩散重大风险的刑事案件。
1.郭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境外回国隐瞒出境史且不执行隔离规定,致43人被隔离
2.常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武汉来京人员不执行居家隔离规定出入公共场所,致28人被隔离
3.吴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从湖北返粤后继续经营餐饮店,致173人被隔离
4.苟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隐瞒武汉旅居史,共计900余人被隔离
5.冯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就诊时隐瞒武汉旅居史,致1人感染、8名医护人员被隔离
6.章某某、季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故意隐瞒密切接触史,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
7.王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确诊患者不如实告知活动轨迹,致38人未被及时隔离
8.吴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村卫生室负责人违规收治发热病人,致457人被隔离

二、最高检发布第十批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4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批5个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如何坚持依法办案,同时最大限度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公开听证和法律监督的作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本次发布的5个典型案例分别是江苏省某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案,上海市某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案,上海市闵行区王某某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江苏省常州市王某某妨害公务案和贵州省平塘县张某发、张某华涉嫌妨害公务案。

三、最高检发布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依法处理涉疫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依法妥善处理涉疫典型案(事)例,聚焦检察机关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线索,以及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推动解决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实际困难等工作:
1.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依法妥善处理销售假冒口罩举报线索
2.安徽省检察机关依法建议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口罩案举报线索
3.河南省检察院依法妥善处理聚众赌博举报线索
4.江西省乐平市检察院依法协调解决村民通行问题
5.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处理涉疫线索
6.天津市检察机关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7.江苏省检察机关助力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
8.湖北省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处理涉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线索
9.湖南省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处理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问题线索
10.陕西省检察机关发现并妥善处理涉疫案件线索
11.浙江省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处理涉野生动物保护问题线索

四、公安部公布打击倒卖生产口罩核心原材料犯罪六大案例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活动,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近日,针对倒卖生产口罩核心原材料熔喷布犯罪活动增多的情况,公安部部署开展专案打击行动。
1.广东省东莞市姜某岭、胡某林非法经营案
2.广东省东莞市饶某、文某东非法经营案
3.广东省深圳市郑某金生产销售伪劣熔喷布案
4.浙江东阳孔某、赵某新等人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5.山东滨州赵某非法经营案
6.河南新乡李某栓、张某平非法经营案

五、最高检、公安部联合督导鲍某某涉嫌性侵案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养女四年”,引起广泛关注。山东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官方微博9日晚通报称,2019年4月8日,一女子到该局报案称,其三年多来被“养父”鲍某某多次性侵,该局于次日立案,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经侦查,综合各种证据,认为鲍某某不构成犯罪,遂于2019年4月26日决定撤销此案,并通知了当事人。针对鲍某某涉嫌性侵一案,最高检、公安部已派出联合督导组赴山东,对该案办理工作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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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郇雯倩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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