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7.20-7.26)| 法宝盘点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中央重大政策立法
一、国办发文:明确应急救援央地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方案》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充分发挥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特色和优势,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二、国办出台20条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税务部门将落实三项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企业困难凸显,亟需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二十条政策措施。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任务》指出,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人民健康状况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持续改善。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医药卫生体系经受住了考验,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下半年要统筹推进深化医改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相关工作,把预防为主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继续着力推动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继续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四、两部门: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营造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加快完善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五、中央政法委印发意见强调 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运用好执法司法政策,以稳市场主体推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和侵害经营主体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落实“少捕慎诉”的司法政策,依法减少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慎重适用财产强制措施,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民事纠纷,依法合理采取民事执行措施,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共担风险,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
六、最高检:依法从严从快追诉妨害复工复产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意见强调,落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要求,依法惩治破坏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刑事犯罪,为“六稳”“六保”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对妨害复工复产、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意见要求,依法从严从快追诉,最大程度帮助企业挽回损失。突出惩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阻工、破坏交通等扰乱复工复产秩序的犯罪,以及利用提供虚假就业、兼职信息,虚假订立公司企业合同,虚假提供中小企业贷款等手段实施的诈骗犯罪。
七、最高法、发改委联合发布意见 加强对网络虚拟财产等新型权益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发布《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要求加强对数字货币、网络虚拟财产、数据等新型权益的保护,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产权保护的价值引领作用。《意见》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保障不同市场主体平等获取生产要素,明确要求废除按照所有制类型区分市场主体和对民营企业不平等保护的司法裁判规则。加强对新型市场主体的保护,推动形成有利于创新和发展的现代法人制度。
八、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从三个方面对助学贷款有关政策作出调整。通知明确,为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减轻贷款学生经济负担,经国务院同意,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调整完善如下:一是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年。二是助学贷款期限从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调整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三是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九、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引导保险资金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积极发挥保险机构作为资本市场重要机构投资者的作用,提升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自主决策空间,银保监会制定了《关于优化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通知》共有十二条。
十、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的通知》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的通知》,该《通知》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通知》重点围绕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工作职责分工和非现场监管流程,在信息收集与核实、风险监测与评估、信息报送与使用、监管措施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完善了融资担保公司监管报表和指标解释,实现了监管指标统计与监管制度要求相统一,有利于监督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行为,促进监管制度要求的落实和执行,更好支持普惠金融发展。
十一、工信部:加强车辆检验检测管理 保证结果客观公正准确
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告》检验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车辆产品检验检测结果是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的重要依据,为保障《公告》检验工作质量,保证检验结果客观性、公正性、准确性,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诚信自律;完善内部管理,提升检验工作质量;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意识。
十二、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的通知》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统筹财险监管资源,完善财险公司监管工作体制机制,提高监管有效性,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的通知》。《方案》共五部分,确立了改革目标,明确了基本原则,对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监管主体职责进行了划分,厘清了银保监会和属地监管局的监管职责分工,明确了监管横向、纵向联动的主要工作内容。
十三、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
据自然资源官网消息,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发挥标准化对自然资源事业的支撑保障作用,促进自然资源标准化工作高效、协调有序发展,自然资源部印发施行《自然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原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国土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等9项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地方重大政策立法
一、北京:企业职工三险缴费下限不变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2020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明确了2020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调整的有关问题。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不变,仍为上年标准。
二、北京提高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放宽申请门槛
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明确放宽市场租房补贴申请门槛,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调整为不高于4200元;提高市场租房补贴标准,3人及以上家庭最高补贴每月3500元。
三、天津:市场主体住所登记出新规
天津市印发《天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活动,合理释放各类市场主体场地资源,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优化市场主体营商环境。《天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自2015年7月20日开始实施,五年来释放了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资源,降低了市场主体登记成本,促进了市场主体便利准入。但随着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对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又提出新要求,市场主体也有更多需求,为保持制度延续性,持续释放场地资源,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我市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市政府决定修订完善,重新发布。
四、稳就业 天津市再出组合拳
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发布《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社会保险费减免期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相应顺延。顺延期间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补贴,对于免征的企业,按照顺延期间单位缴费比例及最低缴费基数给予补贴;对于减半征收的企业,减半给予补贴。顺延期间的医疗保险补贴,按照顺延期间单位医疗保险大病统筹缴费比例及最低缴费基数减半予以补贴。企业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在补贴期满前或顺延补贴期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补贴期限不再延长。
五、进一步加大司法人员履职保障力度 上海高院发布法官权益保障白皮书
在第四个“上海法院法官权益保障日”来临之际,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首份《上海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工作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16年以来,上海法院先后制定出台《关于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意见》等10余项制度文件;与市公安局共同制定相关意见,明确对侵害法官依法履职行为快速出警、依法打击;与市律协共同签订全国首份律师支持法官依法履职倡议书,提出律师应当引导当事人充分尊重司法权威,逐步形成了具有上海特色的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机制。
六、贵州8方面30条举措稳就业
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贵州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措施》包含8个方面30条举措,旨在确保全省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七、吉林延吉:出台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细则
吉林省延吉市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规定,为更好地落实2019年州检察院印发的《延边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方法》,继而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切实帮助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制定了《延吉市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细则》。
八、广西自贸试验区再推跨境贸易便利化29条新举措
广西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政策措施》,对标国内国际先进通关监管体系,出台5方面29条新举措,以此打造更有活力、更富效率、更加开放、更为便利的跨境贸易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广西自贸试验区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九、《青海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参考基准》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发布《青海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参考基准》,并于2020年8月1日起施行。“基准”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纳税人容错纠错空间,在法定范围内将首违不罚与不予处罚的裁量阶次由11项提高到25项,比例由22%提高到5二、08%,凸显了宽严相济和惩教结合的行政处罚原则。
十、重庆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市政府办公厅于印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对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通知》结合重庆实际,按照“可操作、可量化、能落地”的原则,把国务院办公厅明确的19条工作任务逐一细化为60条具体工作举措,并落实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十一、厦门推出181项改革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厦门市政府连续出台两批共181项突破性、引领性改革举措。181项改革举措“干货”十足,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全面评估城市营商环境、聚焦市场主体关切,顺应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期待,以更优环境聚要素、强招商、促发展,确保营商环境水平继续保持在全国前列。
十二、广州海关出台十二条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措施
为全力支持加工贸易发展,促进内销便利化,广州海关制定十二条措施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这十二条措施主要包括优化出口产品转内销业务办理流程、落实加工贸易便利优惠政策、提供配套支持服务、拓展出口产品转内销渠道等方面。
典型案例、大案、要案
一、最高检发布第二十批指导性案例 剑指职务犯罪
1.浙江省某县图书馆及赵某、徐某某单位受贿、私分国有资产、贪污案(检例第73号)
2.李华波贪污案(检例第74号)
3.金某某受贿案(检例第75号)
4.张某受贿,郭某行贿、职务侵占、诈骗案(检例第76号)
二、2019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发布
1.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检察院诉睢宁县生态环境局行政公益诉讼案
2.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检察院诉赤壁市水利局怠于履行饮用水安全监管职责案
3.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督促琼海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对海南省上溪、尖岭自然保护区林地所有权依法履职案
4.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检察院诉庆云县水利局案
5.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检察院诉钟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怠于履行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法定职责案
6.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宽甸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对“中华蜜蜂资源保护”依法履职案
7.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对十家企业违规申请环保退税依法履职案
8.江西省龙南县人民检察院督促龙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依法完全履行客家围屋保护监管职责案
9.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支持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诉袁某某等三人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10.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三人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三、人社部公布2020年第二批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
1.北京市查处北京远成物流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2.山西省查处吕梁市佳兴煤焦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3.安徽省查处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阜阳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4.江西省查处抚州市亿佰伴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5.山东省查处青岛筑一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6.湖北省查处湖北渝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7.湖南省查处茶陵县建发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8.广东省查处北京燕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9.四川省查处成都乐当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都分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0.青海省查处河南宝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责任编辑 | 华铭章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一周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7.6-7.12)| 法宝盘点
一周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6.29-7.5)| 法宝盘点
一周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6.22-6.28)| 法宝盘点
一周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6.15-6.21)| 法宝盘点2020年5月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 | 法宝盘点
点击相应图片识别二维码
获取更多信息
北大法宝
北大法律信息网
法宝学堂
法宝智能
点击「在看」,就是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