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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安标 | 在新起点上深化立法学研究,更好服务立法实践

来源|立法学研究会


在新起点上深化立法学研究,更好服务立法实践

——在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换届选举结束后的讲话

许安标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立法学研究会会长 

(2021年11月20日,北京)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由于疫情影响,今年换届选举会议与年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举行。然而这丝毫没有影响大家的参会热情,我们云端聚会、线上交流,深入学习交流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新时代立法,推进立法学研究会事业持续发展。在开幕式上,中国法学会王其江副会长代表中国法学会致辞,充分肯定过去五年立法学研究会取得的突出成绩、积累的宝贵经验,并向本次年会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出席会议的专家学者表示诚挚问候,充分体现了对立法学研究事业和队伍的高度重视和关心肯定。


刚刚举行的研究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随后,理事会会议选举产生常务理事和负责人。我很荣幸,继续为大家服务,冯玉军教授当选为常务副会长并兼任秘书长,丁祖年等14名同志当选为副会长。在此,我代表所有当选的同志,感谢中国法学会的悉心指导,感谢会员代表的信任支持,感谢承办本次年会的郑州大学法学院全体师生、还有人民大学法学院师生的辛苦付出!


新一届理事会将在中国法学会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传承立法学研究会历届班子的好传统好作风,借鉴兄弟研究会的好做法好经验,继续团结带领广大立法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者,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践行者、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发展者、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培养者,推动立法学研究队伍新老交替、弘扬传承、生机勃发,推动立法学研究事业深化拓展、建功立业、提质增效,将立法学研究会打造成研究阐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阵地、服务国家和地方立法工作的高端智库、立法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者的交流平台,为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同志们,立法学研究是一项薪火相传的事业,一代又一代学人秉持学术报国的信念,开拓并推进立法理论研究,积极参与立法实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以张春生会长、朱景文教授、沈国明教授、周旺生教授等为代表的老领导和资深专家,以坚定的政治立场、深厚的理论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推进立法研究、培养立法人才、服务立法实践贡献了智慧、付出了心血,为研究会的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这里,我提议,大家以热烈的掌声,向他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老领导和资深专家是研究会的宝贵财富。诚挚期望他们以顾问或学术委员会成员等身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研究会工作,进一步发挥政治优势、专业优势、经验优势,继续发挥“传帮带”的重要作用,积极指导学术活动,推动提升研究水平,为推进新时代立法工作提供更多高质量成果、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


同志们,回顾过去,立法学研究会取得了显著成绩。面向未来,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对法治建设特别是立法工作提出新任务新要求。立法理论研究必须紧跟时代步伐、围绕中心工作,以高质量成果服务高质量立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下面,我就在新起点上深化立法学研究,更好服务立法实践、推动法治建设,谈几点想法,和大家共勉。


一是,传承红色基因,从百年辉煌党史中汲取滋养。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既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政治宣言,更是党团结带领人民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行动指南。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全面总结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为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再创伟业、续写荣光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于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100年来,党领导人民经过艰辛探索,逐步建立起符合国情实际、具有巨大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的新型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为创造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的两大奇迹夯实了制度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回看走过的路、比较别人的路、远眺前行的路,弄清楚我们从哪儿来、往哪儿去,很多问题才能看得深、把得准。”我们开展立法学研究,必须强化历史思维、传承红色基因,紧密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总结不同时期制度建设特别是立法工作的成功实践和有益经验,从中感悟法治精神、汲取法治力量、增强制度自信,更加奋发有为地投身法治实践,为中国共产党人的百年法治梦再续辉煌。


二是,坚持人民情怀,深入开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研究。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虹桥街道考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时,明确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今年10月,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全面阐述、提出明确要求。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再次强调,全党必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这鲜明展示了我们党始终高举人民民主旗帜的坚定立场,为新时代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民主的重要论述始于立法工作,始于基层立法联系点,对立法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来说是无上光荣、巨大激励。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必须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贯彻到立法各环节,使立法活动成为践行和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使法律制度充分体现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我们要系统学习、准确领会、全面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刻内涵,从理论上深入研究新时代立法工作如何更好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激发全体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深入研究如何不断完善民主立法的方式和机制,进一步夯实立法的实践基础和民意基础,深入研究如何充分发挥立法平衡、调整、规范各种利益关系的重要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一年前,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我们党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而且具有非常深刻的政治和法治价值,是我们党对法治认识的又一次飞跃。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出发,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一个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体系完备、博大精深的法治思想理论体系,是我们开展研究、推进工作的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开展立法学教学研究,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系统思维,善于将立法理论研究放在法治全局中思考、谋划和推动。一方面,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好传统,紧密结合立法工作、紧盯立法实践、聚焦立法需求,通过立法理论研究推动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的同步提升;另一方面,还要跳出立法看立法,密切关注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进展和动态,善于发现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以及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真正将法治建设各个环节打通,为加快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贡献立法学研究者的智慧和力量。


四是,紧扣法治实践,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献计献策。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赋予立法重要使命任务。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法律38件,修改法律97件次,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43件。截至2021年10月底,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288件、行政法规600余件、监察法规1件、地方性法规1.2万余件。奋进新征程、承担新使命,党中央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研究会专业人才汇聚、理论联系实际的优势,以高水平、有见地的研究成果为立法实践提供工作参考。一方面,要研究“立什么”的问题。要统筹各方力量、注重调查研究,跟踪研究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需求,及时提出立法建议,推动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另一方面,还要研究“怎么立”的问题。要加强立法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的沟通交流、协同配合,通过实证分析、立法例研究等方式,分析论证如何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如何将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如何丰富立法形式,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如何综合利用立改废释纂等多种方式,全面完善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


五是,坚定政治方向,牢牢守住立法学研究的底线。立法是为国家定规矩,为社会定方圆的神圣工作,政治性、专业性、理论性、实践性都很强。开展立法学研究,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用事实讲道理、用学术讲政治。要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广大立法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认真学习研究、全面准确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始终对标对表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立法理论研究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不偏。对于法治领域错误思想观点言论,要密切关注、及时研判、加强研究,区分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回应或驳斥,明辨是非,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立法学研究会和广大立法理论研究者、实务工作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中国法学会对立法学研究会寄予厚望。我们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动立法理论和实践与时俱进、再上新台阶,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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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刘卓知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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