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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殿元 | 技术·权力·结构:网络新媒体时代公共领域的嬗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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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张殿元教授


摘要

在中国大陆,与公私不分的政治大一统时代的“代表型公共领域”相比,改革开放后出现的“类公共领域”既部分还原了概念本身所具有的“自主权”属性,也表现出了与西方自17世纪开始持续近300年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不尽相同的复杂性。一方面,在推进公民信息获取、议题参与和理性交往上,网络新媒体有着巨大的潜能,技术的赋权无疑让更多的人在网络新媒体中进行传播活动,过去被动的视听众变成了如今意见表达的参与者、政治对话的贡献者和公共舞台的行动者,颠覆了少数人的话语霸权;另一方面,网络新媒体的巨大影响力让它自身成为一种权力场域,对它的窥视、占有和利用必将改变其中的话语空间和交流方式,“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随之发生。对网络新媒体时代公共领域变迁的考察,要坚持传播政治经济学的分析路径,不把技术看成是完全中立和价值无涉,权力因素对传播技术具有明显的控制作用和确定性影响。公共领域的独特品性和自身逻辑在网络新媒体的推动下,超越了原本狭隘的阶级利益,成为现代社会的一种结构形态。


关键词

网络新媒体;公共领域;社会结构;传播政治经济学


在中国大陆,与公私不分的政治大一统时代的“代表型公共领域”相比,改革开放后出现的“类公共领域”既部分还原了概念本身所具有的“自主权”属性,也表现出了与西方自十七世纪开始持续近300年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不尽相同的复杂性。近40年来,自下而上的“拉”和自上而下的“推”两种力量让中国的社会生产和政治权力分开,在国家和个人之间出现了一个“公共空间”。推动中国公共空间形成的是经济的发展和市场机制的引入,加上国家公权力有选择性的释放,让商业意识形态取代了政治意识形态,主宰了中国公共领域,它培养的也只能是关心经济的市民而非关心政治的公民,缺少一种以批判和监督公共政策为己任的自觉。在国家逐渐让渡政治权利给公共空间的过程中,最为关键的是如何确保公共领域中的每个公民都能获得私人自律,以便平等地参与意见的形成过程,尽量避免少数利益集团趁机和公权力勾结,霸占公共领域,出现“越是与富人有关的政策,落实的就越快;越是与穷人有关的政策,落实的就越慢”的局面。实现这一目标是靠民主控制在整个社会领域的不断扩展,还是应该由国家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值得密切关注和深入研究。


一、多元权力关系:经典公共领域理论的当代解读


作为一种学术思想,今天的学者在谈及公共领域这一概念时,早已经不是哈贝马斯当年所指称的狭义上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了,而是在更宽泛的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指涉一种现代社会日益扩张的公共生活领域,它在以不同的形式呈现国家与社会之间各种不同的权力关系。的确,我们今天不能再拘泥于本质上具有对话性质的公共领域的概念了,不断发展的现代传媒所营造的公共领域已经把时间和空间“虚空化”和“抽象化”,传统的“本地生活在场的有效性”已经失去作用,这种公共性越来越与媒介制造的不同类型的事件密切相关,处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地点的人们在媒介提供的虚拟空间里互动交流。然而,是不是只要把当年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中的主体由资产阶级扩展到社会上的所有群众,由新兴媒介通过传播信息影响公共利益,促进一种自由公开而理性的公共对话来引导一个社会的公共方向,就可以称为现代的公共领域了?不是的,传播的过程从生产、流通、消费到再生产都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不同权力场之间形成盘根错节的复杂结构,传媒只有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中才有可能通过信息传播实现社会性的沟通和交流,也才有可能建构为社会的公共领域。


哈贝马斯看到了这种简单改造他所描述的18世纪的公共领域概念的不足———缺少了现代民主政体的各种中间结构。他在之后修订了对公共领域的认识,不再把公共领域看成是私人个体作为单个的公众走到一起,而是“作为一种用来交流信息和观点的网络”,各种公共利益集团以及各类激进的专业人士,是公共领域内主要的积极分子,他们代表弱势群体的利益,关注那些被忽视的社会问题,并在现代媒体的帮助下,使批判性的辩论形成各种“有关特定话题的公共意见”,持续地对政治系统构成压力并迫使其做出谨慎的回应。哈贝马斯对公共领域的重新认识明显更富于变化、更多元化也更组织化了。更为重要的是,他将这种认识放到了民主政体运行的大环境中,在他看来,民主政体的核心是政府、内政部门、司法系统、议会、政党、选举和党派竞争,外层是国家授权的各种机构,再外层是作为“主顾”的各种商业协会、工会以及私人组织和作为“供应者”的各种志愿者协会、教堂、新社会运动以及公共利益集团,作为公共领域的最外层如果能被有效激活的话,影响力就会从民主政体的边缘传递到位于核心的行政权力和社会权力[1](p130)。


哈贝马斯对公共领域的重新认识的确少了理想化的设计,更接近于现代民主社会复杂的运作现实,但这里仍旧留下了太多的问题需要探讨,如媒体究竟是公共领域的有机组成部分,还是仅仅作为公共领域可以利用的一个工具而存在,媒体在公共领域中到底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应该怎样组织媒体才能最有利于民主的各种需求?还有哈贝马斯关于“新兴的全球公共领域”的提法所引发的一系列论争,都还在持续进行中。作为历史范畴的概念,也许我们永远都找不到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关于公共领域的定义。其实,最重要的也不是要找到这样的定义,而是要把握这一概念的核心本质。


作为民主化进程的一种机制,公共领域寻求权力平衡,追求自由平等。不管是哈贝马斯致力于“社会和政治系统之间的权力平衡”[1](p130),还是传播政治经济学者莫斯可奉劝“我们应该把公共的内涵界定为实行民主的一系列社会过程”[2](p165),公共领域概念产生至今最核心的理念就是通过开放的、多样的和可接近的空间,推动平等参与和自由讨论,促进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决策过程中最大程度的公开、公正和公平。从专制时代的大一统到现代的整合社会,虽然表面上看都是为了建构太平盛世,但前者是通过一言堂式的代表型公共领域,采用自上而下的强制手段,是一种机械平衡,难以持久;后者则是通过基于平等对话之上的互动型公共领域,采用自下而上的沟通手段,是动态平衡,持久性强。只有国家和社会让公共领域这个权力平衡的舞台日益活跃,使它作为社会民主化进程的调节机制充分发挥作用,让尽可能多的市民参与到社会整合中来,一个繁荣稳定、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才能实现。


媒介在建构公共领域的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不容忽视。公众要想参与社会公共生活,发表意见,做出选择,首先必须充分占有信息,当代传媒技术能够穿越时空界限,让最广大的受众以最便捷的方式获得最大量的信息,在引导公众参与公共讨论、形成公共舆论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一点几乎所有论者都没有异议,而我们这里需要讨论的问题是,当我们在现代传媒语境中重新检视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的时候,几乎一边倒地认为哈贝马斯所强调的“以阅读为中介,以交流为核心的公共交往”[3](p4)的论证前提已经过时了,因为“且不说电视提供的公共领域,凡拥有电视的人皆可自由进入,互联网的出现,尤其是电子告示板、电子信件和网上聊天,为‘地球村’提供的公共讨论场所———电子广场(electronic agora),是足以叫昔日的雅典广场和18世纪的咖啡馆们相形见绌了”[4](p107)。的确,无论是传播的信息量还是传播方式的多样性上,今天的传媒都是当年单纯的印刷媒介和有限的交流空间所无法比拟的,但问题是,传媒公共领域的有效性不在于提供多少信息而在于提供什么信息,哈贝马斯论及的自由资本主义阶段的公共领域单就面上的影响和热闹程度来看,不可能和今天的传媒公共空间相提并论,但前者对社会改造的力量无疑要比后者强大,除了今天的社会结构变得越来越复杂以外,主要原因在于当年由精英阶层参与构成的公共领域,作为辩论基础的信息多是事关社会前进发展的硬新闻,由此形成了推动社会变革的强大的公共舆论。如果我们还是在哈贝马斯的意义上来探讨公共领域,而不是简单地将公共领域等同于由多数人参与的公共生活,我们就该重新理解哈贝马斯“以阅读为中介,以交流为核心的公共交往”这句话了。当今世界并不缺少交流,但缺少真正的“阅读”,导致缺少以“阅读”为中介的高质量的交往,也就缺少有力量的公共空间来影响环境。当然,这里的阅读对象并不限于印刷媒介,还包括影响更大范围的各类电子媒介,我们说缺少真正的阅读,也并非指缺少阅读对象,而是指缺少对于建构公共领域而言有意义的阅读对象,难以想象一个被低俗的、娱乐的内容充斥的,只是满足人们感官刺激的传播体系可以让人们充分地认识他们的权利并有效地追求,人们只会对名人隐私和网络红人感兴趣,这种阐释争论和表达异议不可能达到约束和抑制各种政治经济利益集团对公共利益进行侵犯的目的,传媒的娱乐化让公共领域变成了一个浮华的、轻飘飘的摆设。



二、“民主化技术”:网络新媒体拓展公共领域的时代契机


新媒体的影响范围和传播力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使公共领域自身得到了极大的扩展。网络新媒体技术对图文影像信息的数字化处理特性,使得信息可以大规模、跨媒介、个性化传播,信息处理成本的降低将广泛的大众纳入到现代的沟通系统中,“窄播式”、多样性的个人间传播成为可能。在推进公民信息获取、议题参与和理性交往上,网络新媒体有着巨大的潜能。它“在整个公民社会和国家中不断扩大的应用性使公民以不可想象的方式进行交流。它们可能是一种‘民主技术’(蒙福德(Mumford)),它们的工作性能尚未完全开发”[5](p328)。从意见表达的可能性、信息接收的多元性和政治参与的对话性来看,技术的赋权无疑让更多的人在网络新媒体中进行传播活动,过去的被动的视听众变成了如今意见表达的参与者、政治对话的贡献者和公共舞台的行动者,颠覆了少数人的话语霸权。而且,因为网络上的信息和意见的传播模式是圈层化的,即先从兴趣社区开始慢慢向外部和更大集群扩散的,注意力的分布是基于共同兴趣,而非资本投资基础上的大数法则。相对而言,网络新媒体上的注意力资源更难用金钱购买,更难以压制不同意见。


社会力量一直是国家治理双轮驱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囿于媒介沟通技术的落后,由社会力量参与、主导的公共服务模式的探索一直在理想和现实之间的纠结中踯躅不前,而新兴的网络新媒体技术的诞生,给非市场、非国家的媒介传播平台的搭建提供了重要条件。智能移动网络设备、云端巨量存储能力、大数据分析技术、超时空信息处理,让“范围传播”打破了“规模传播”的传统模式,强大的人际协作和组织控制能力,赋予了社区类的非营利性媒介相当的灵活性和影响力,多元主义公民社会的基础不断得到夯实。中国的公共服务主要依托国家的力量操办,现代的治理理念使政府对公共领域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特别是对汇聚民意、集中民智、引导舆论来说意义重大的信息传播产业非常关注。随着网络新媒体对公共生活介入的日渐深入,国家逐渐加大了对通讯基础设施、新型传播技术、互联网产业经济的政策扶持和财政投入力度,希图达成对全体公民特别是边缘群体的信息接入的全覆盖,这给广大民众带来生活便利和经济实惠的同时,也在客观上支持了意见在不同群体的公民中传播。


的确,网络新媒体给公共领域的强化提供了诸多想象空间,本雅明的思想中就有这样的种子,“他认为借助可复制的大众传播媒介,艺术摆脱了传统‘韵味’的限制,进入寻常百姓之中,这就改变了艺术和大众的政治关系。他为这样的转变大声喝彩,并期望着通过这样的手段来颠覆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6](p163)。虽说当初是拿大众媒介和艺术说事,但如果转换为网络新媒体和公共领域的语境,本雅明的逻辑仍旧清晰而明确,那就是网络新媒体带来的文化共享性突破了公共领域限于特定空间和身份的窠臼,超越了地位群体或集团文化上的对称性,公共领域不再执拗于曲高和寡的“韵味”,但在降格以求的同时,也改变了大众和“公事”的政治关系,整体提升了大众的政治规格和权利意识,为公共领域在新时代拓展铺就坦途。



三、被觊觎的场域:网络新媒体重构公共领域的现实危机


网络新媒体技术之于公共领域影响的复杂性也从未被忽视过。就技术本身而言,网络新媒体设计的初衷是去中心化和反控制的,也就是说,网络新媒体具有推进民主和构建公共空间的巨大潜能。表面看起来,网络新媒体技术凭借着移动智能终端让网民随时随地都可以保持和这个世界的连通,无时无刻不可以参与到公共讨论和意见表达中,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的界限被抹平,似乎公共领域成功完成了对私人领域的重整,可以无远弗届,放心坐等平等、自由、民主理想的实现了。但事实远比这要复杂得多,网路新媒体技术在为公共领域的强化提供诸多契机的同时,也制造了公共领域发展的不少危机。


网络新媒体是介入性媒介,而非伴生性媒介,与此前出现的大众媒介一样,只能嵌入到既定的社会结构中,受到已有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力量的规约,尽管它也在拼命改变这个世界,但作为一个工具,处于优势地位的阶层、集团和个人对它的利用明显更好。况且,即便被技术赋权的普罗大众成为“大V”、“网红”有了话语权之后,又有几个能保持独立性,而不被传统势力压制或收编?毋庸置疑,网络新媒体的巨大影响力让它自身成为一种权力场域,难免被各种利益集团撕扯和争夺,对它的窥视、占有和利用必将改变其中的话语空间和交流方式,在公共领域最为看重的自由主义精神被严重侵蚀以后,“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随之发生。网络新媒体到底是能够削平权力等差的解放力量,还是成为权力帮凶而加剧和强化社会不公平的压迫力量,至少现在给出答案还为时尚早。


网络新媒体模糊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界限,既可以说是前者对后者的扩张,也可以说是后者对前者的渗透,乐观者看到了私人领域的公共化,而悲观者则看到了公共领域的私人化。移动互联网制造的超越时空的“游离机制”还有另一层含义,即在虚拟公共空间中保证“超视距参与”的同时,也能够在真实的公共空间中“近距离抽身”,“在场有效性”以另一种方式消失了。智能手机及其他可穿戴设备强化了“肉身”和“灵魂”的分离,技术成就人类真正实现了“精骛八极、心游万仞”。对于公共领域来说,其结果是喜忧参半。喜的是公众可以摆脱时空限制,随时随地参与到公共领域;忧的是公众也可以“身在曹营心在汉”,让公共领域名存实亡。在场却未尽责,固然令人担忧,但即便是远距离参与的“喜”,也会由于手机等智能设备的私人属性而降低公共领域参与的质量。从这个意义上说,空间的限制未必都不好,特定的场景附带的“韵味”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公共领域的纯度,而更多时间用于处理私人事务的智能手机却缺少这种专注,对公共问题最常见的态度要么是漠不关心,要么是漫不经心,公共事务参与的随机性和对话互动的随意性致使公共领域的成色不足。


网络新媒体技术强大的信息获取、信息编码和社会交往能力在为人们生活提供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在培养、唤醒、激发和强化潜藏在内心深处的种种欲望,以至于在信息传受互动的往复循环中,形成了感性诉求对理性诉求的碾压式胜利,“读图时代”、“屏时代”、“视觉传播”、“悦读”等等概念的流行就是最好的表征。互联网为年轻人而生,也由年轻人主宰,对于网络新媒体时代主流的信息接收人群而言,人世间所有的议题表述必须遵循这样的法则:有“刺激”才会有“反应”,否则就只能被“象征性歼灭”。在这种隐性压力之下,我们看到了一系列“崭新”的公共表达,“渐冻人”的公益宣传中出现穿三点式搔首弄姿的男人,王老吉在向灾区捐款一个亿之后要靠“封杀王老吉”的噱头博关注,柴静用“TED”的形式讲述《穹顶之下》等等。而这一切的直接后果是,严肃的社会命题和理性交往面临着严重的情感失重和“被泄力”的窘境,人们只对感官刺激记忆深刻,而对其中的核心议题则印象模糊。更严重的是,这种表达手法混淆了公共和私人的边界,“重话题轻操作”很容易被利益集团逆向模仿,即“轻话题重操作”。表面看起来抹平了差异和区隔的所谓共享文化,隐藏着软权力和巧控制的秘密,这其实是一个操纵大众意识形态的手段,正是在文化工业的运作中,大众将丧失自我意识,变成为被操纵之物。


与哈贝马斯当年对大众传媒的判断一样,新媒体正越来越远离公共领域,“重新集中到过去的商品交换的私人领域,它们的传播效率越高,它们也越容易受某些个人或集体的利益的影响。”[3](p225)从意见声音的平等性、传播机会的公平性和话语基础的共同性来看,在信息爆炸的网络新媒体中,并不是所有人的意见表达都能平均地被听到,政治资本、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将成为背后的决定性力量。另外,在层级化的网络信息传播中,并非所有的兴趣社区和网站都能被大量链接,在传播结构上并不比传统媒体优越,不同的意见信息并没有受到公平对待。同时,在网络新媒体平台,每个人、每个社区、每个集群都从自己的定制化窗口观看世界,参与对话和开展行动,缺乏共同的话语基础,这种碎片化将导致群体极化,使网络新媒体并不具备真正的民主价值。


此外,与传统媒体和经典公共领域相比,在网络新媒体中,网民不需要面对面交流,虚拟空间的进入门槛很低,任何人都可以平等地表达意见和看法,新技术似乎真的将所有人带到了罗尔斯的无知之幕后面,任何事、任何人、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任何意见,都不受限制,但这种民主自由的氛围并没有让公共领域尽享其利,因为这些驳杂的意见难以达成一致,认同无法实现,网络新媒体只是给公共领域画了一张大饼。可见,新技术和新媒体并没有给公共领域中一直存在的问题以答案,反而增添了更多的问题。



四、传播政治经济学:网络新媒体影响公共领域的分析路径


公共领域的概念本质是西方的权力平衡术,当它进入到中国的语境时,是有些水土不服的,因此,很长一段时间,由传统媒体支撑的公共领域一直波澜不惊,似有若无。但当互联网这个标榜“赋权”的新媒体出现时,犹如投向湖面的一粒石子,平静的湖水霎时掀起阵阵涟漪,牵涉其中的各方力量纷纷做出自己的反应。互联网新媒体技术吸引了人们太多的注意力,但需要明白的是,互联网新媒体本身并不能构成公共领域,如果新媒体不能被采纳、使用和嵌入到社会结构中,是不会产生改变社会的力量的。马克思说:“机器正像拖犁的牛一样,并不是一个经济范畴。机器只是一种生产力。以应用机器为基础的现代工厂才是生产商的社会关系,才是经济范畴。”[7](p108)同样,只有考虑到网络新媒体是否以及如何被使用,它与政经结构、社会意识、文化传统的关系的时候,我们才真正触及并进入到公共领域的范畴。


网络新媒体给公共领域带来的影响可以从多个视角考察,给出的结论也千差万别,但分析框架是不变的,即传播政治经济学的分析理路贯彻始终。这种分析方法最大的特点是从不把技术看成是完全中立和价值无涉,坚持认为不管是什么年代的新技术和新媒体都置身于宏大的政治经济的网络系统中,权力因素对传播技术具有明显的控制作用和确定性影响。这种观察公共领域的方式避免了狭隘视角带来的解读偏颇。传播政治经济学批判学派的著名学者斯迈思(达拉斯思迈兹)的自身经历很能说明问题,他“在1971年12月到1972年1月访问中国,他非常欣赏中国当时正在进行的‘文化大革命’,特别是大字报的批判方式,认为它为所有人开辟了平等表达观点的渠道。尽管他从一个左翼传播学者的角度看待问题,但由于他并不了解中国当时的特殊历史环境和政治气氛,他对‘文化大革命’的看法明显有失偏颇”[8](p151)。对任何传播技术及其社会影响的分析如果离开了整体的、宏观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背景,都有可能进入到认知误区。


就技术本身而言,网络新媒体设计的初衷是去中心化和反控制的,也就说,网络新媒体具有推进民主和构建公共空间的巨大潜能,但网络新媒体并非存在于真空中,而是镶嵌在全球资本主义的体系之中,新的传播技术的所有权归属于私人,为私人利益所操纵,除了盈利,资本并没有义务要把网络新媒体变为公共领域,表面上的使用和满足无法遮蔽实质上的控制和利用,这成为社会分化和不平等的根源。自由参与、平等表达和理性讨论是有前提的,即需要一个真正民主的社会制度和去霸权的社会结构。正向马特拉所说,“没有一个非中心化的社会组织网络,电视等技术本身或依靠自身并不能带来非中心化的传播”[9](p75-79)。新媒体为强化公共领域提供了机会,但能否利用这个机会取决于社会自身的改造程度,只有改变社会组织,才能利用这些机会带来的好处。历史学家林怀特说:“一项新的技术只是打开了一扇门;它并不强迫人们走进去。”[10](p28)在新媒体的萌芽期,媒体技术主要为社会特征、历史和文化环境所决定,是社会及其价值体系驱使新媒体的发展走向。新媒体在中国出现时,正是阶层塑成期,多元利益诉求、底层的意见表达需要彰显了新媒体强大的社会功能,与公共领域保持密切的关系,比如早年的BBS、博客及后来的微博等。随着媒介技术的不断进步,影响不断增强,一方面,政府开始对此保持警惕,并加强管制。另一方面,新媒体的应用领域日益成熟,互联网公司的掌控力更大,经济的运作空间和运作能力更强,主要受网络用户的限制更多,新媒体与公共领域的关系开始松散。此时,新媒体对公共领域的影响将偏向两端,即新媒体有可能彻底回归社会,成为娱乐、休闲、购物的生活空间,完全脱离公共领域;同时,新媒体也有可能成为公众解决公共问题的重要手段,进而重构公共领域。何去何从,主要取决于公共问题的紧迫性,当时的社会思潮和意识形态取向等。


五、结 语


哈贝马斯的经典公共领域理论的核心是政治参与,表现特征是自由表达和公共交往。限于传统大众传媒的传播特性,尽管公共领域的声音和吁求也会一定程度引发现实社会的政治行动,但总体而言,单向度的信息传播,缺少意见表达和相互呼应,往往造成公共领域流于政治清谈和舆情空转。而网络新媒体的社交、圈层以及兼具私人和公共的属性,不但可以让诉求快速扩散,舆情迅速发酵,而且意见的表达主体可以利用网络的超强链接能力,充分发挥公共领域的社会组织功能。在社会转型、政治变革的动荡时期,网络新媒体可能表现出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美国奥巴马和特朗普两届总统的成功竞选都与新媒体的这种现实动员能力分不开;在社会稳定、国家发展的平静期,在网络新媒体的统领下,整个社会的泛政治化倾向明显,公共领域原本的政治属性削弱,一般公共性凸显,它的公共治理能力被进一步强化。无论如何,公共领域的独特品性和自身逻辑在网络新媒体的推动下,发生了结构性转型和体系性变革,它超越了原本狭隘的阶级利益,成为现代社会的一种结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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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英]詹姆斯·库兰,[美]米切尔·古尔维奇·大众媒介与社会[M],杨击,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

[2][加]文森特·莫斯可.传播政治经济学[M].胡正荣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

[3][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曹卫东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

[4] 陆扬,王毅.大众文化与传媒[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

[5] 约翰·基恩.民主与媒介:缺乏根据[A].媒介研究的进路:经典文献读本[C].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

[6] 周宪.中国当代审美文化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8] 刘晓红.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9] Michele,M.,M.Armand.“Small”technologies:The case of mozambique [J].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1982, (2).

[10] White, L. J. Medieval Technology and Social Change [M].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8.


本文原载于《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11月第17卷第6期。

作者简介:张殿元,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广告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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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    柏

校对:刘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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