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所有的秘密都隐藏在土地里
5月22日,浙江嘉兴成为吸睛之地。来自全国400家房企,浩浩荡荡“杀”入容纳千人的嘉兴大剧院,共同竞拍8宗宅地。一些资金实力雄厚的房企甚至动用了几十家“马甲”,并准备了上百亿元的保证金。
截止2017年4月25日,中骏置业已在漳州、济南、徐州、南京、青岛、惠州6个城市连落12子,总金额超过50亿元,占地面积超59.11万平方米,总建面逾120.6万平方米。其中以10.3亿元、332轮报价、溢价率763%曲线进入青岛。
据统计,截至目前,今年拿地最多的25家企业合计拿地达到了4942.56亿元,相比2016年同期拿地最多的25家房企合计拿地2549亿元上涨了94%。
对2016年“地王凶猛”依然记忆犹新,如今土地市场再次火爆,房企又开启了“抢地”之旅,令人难免怀疑房调的真实效果。
有人认为,楼市是在非常特殊的行政手段干预下被短时间控制住了,但由于过去近20年形成的上涨——调控——再上涨——再调控已经近乎固化了社会这样一种循环预期,因此,风险并未远去,而是被雪藏,一旦时机成熟还可能被引爆。
”一个最简单的逻辑是,面粉不可能贵过面包。既然土地溢价率这么高,说明未来房价依然有上涨空间。如在4月份50个城市土地溢价率排名中,嘉兴的溢价率最高,为199%。
地价绑架房价,房价拉动地价;高地价支撑土地财政,土地财政又催生高地价,形成高房价←高地价→高土地出让金的“三高”联动循环状态,进而容易得出“土地财政就是高房价的罪魁祸首”结论。
而舆论也屡屡将批判的矛头直指土地财政,如新华社曾连发6篇“新华时评”,痛批土地财政及腐败推高地价、房价,更有专家宣称“土地财政不除,房价下不来”。
诚然,目前地方政府还处在经营型、经济型政府阶段,离公共型、规则型政府尚有距离,作为经济人,地方政府追求财政收入最大化,难以遏制抬高土地出让金的冲动则是必然。
尽管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的发展模式存在诸多弊端,但一边倒向否定土地财政,也有失偏颇。
从制度层面上看,基于一级土地市场垄断的土地财政制度是人类经济史上独有的,是中国的制度创新之一。
如果有中国模式,首先就是“共产”后的国家土地模式,即确立“城市土地为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的土地公有制,使土地财产归零,在一开始就避免了如同印度土地私有化那样造成的贫富差距。
既然土地公有制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通过土地出让获取所谓的土地财政,也并非地方政府的投资收益,而是向人民融资,作为70年公共服务的贴现,这一点与西方国家征收财产税,提供相应公共服务的方式殊途同归。
由此可见,基本国情决定了中国特色的土地财政的客观存在,并没有对错之分,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取消土地财政就是自毁长城”。
事实上,中国经济奇迹最隐秘的部分就藏在土地里。
300多年前,英国大地主威廉•配弟的名言——“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被马克思引用后在中国广泛流传。
从中国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看,在土地革命时期,用“打土豪,分田地”发动农民以我党为中心革命的积极性。
在建国之后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土地收归国有,快速实现国家原始资本积累。在改革开放初期,“分田到户”实行联产承包制,极大释放农村活力。
上世纪90年代,开启住房市场化改革,从土地中兑现出巨量财富,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中国改革自下而上开展,地方政府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土地出让金归地方,为工业化与城市化提供支撑,极大激发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带来诸侯经济百舸争流、万马奔腾的景象。
过去30年,中国经济速度以及城市化高速发展很大程度是建立在现实的土地基础上,这与美国建立在虚拟货币、击鼓传花上截然不同。
如今,在货币泛滥之时,土地又成为吸纳天量货币,避免通货膨胀的“海绵”。土地既是中国不发生经典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又是中国社会的稳定之锚,还扮演着沉淀社会财富的“池子”。
市场过剩“原罪”所形成的巨量货币消化在房地产中,仅住房市场化改革以来,55亿平方米商品房已经吸纳27万亿元货币。“新土改”将集体土地货币化,还将激活大半个中国的土地财富。
因此,土地对中国政治经济的意义重大,意识到这一点,即可理解国人及企业对土地的热忱追逐,甚至富人到海外置业。
从更深层次看,即便目前社会多种文明并存,但中国始终无法摆脱几千年根深蒂固的农耕文明影响,一切问题都集中表现在土地上。
建国前
革命的核心问题是土地。无论历代农民起义打着“均田地”、“等贵贱”口号,还是红色革命时期轰轰烈烈的“打土豪”、“分田地”,都是紧紧围绕土地,把量大面广的农民团结在一起,从而奠定胜利的基础,这是许多书呆子没有认清楚的。建国后,围绕土地产出物不同,形成工农剪刀差。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实现非均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造成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改革后
土地剪刀差其实是经济文明意义上的代际差,使农民无法享受要素资源市场化的好处,以及农业文明与工业文明、金融文明等不同文明之间产生的土地级差。
由此可见,土地对于房地产业,乃至中国的意义不容小觑。但目前还有很多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对土地及其价格的认识还存在误区。
一是从打压高房价倒推打压高地价,进而反对市场化竞拍,以及“价高者得”的竞价模式;
二是以供求关系理论线性推导,呼吁增加土地供应,从而降低地价,如潘石屹称“房价高的根本原因是土地供应不足”;
还有就是以行政手段围堵高价地,如国土部要求上报溢价超过50%或“地王”等。
就第一种误区而言
要素价格市场确认,是市场经济深化的必然逻辑,价格发现需要开放市场,把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分离出来并推向市场,从土地无偿占有、使用到实行有偿占有、使用,是传统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巨大进步,何况市场化30年来不可能再重走计划经济的回头路。
土地“招拍挂”公开竞标,不但可以提高土地交易的透明度,避免腐败,而且用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以“价高者得”为标准,更能体现公平,可见,第一种误区只吻合形式逻辑,不吻合历史逻辑。
就第二种误区而言
单纯地增加供地,让企业充分囤地进而充分竞争,把地价压下来,不过是房企商人玩的切换魔术,毕竟许多房企心存贪婪之念,即卖房不如倒地。
这实质上是,把共产党打下来的天下让资本家化作己有,在占有土地和房产后,再占有更大的话语权,从而影响政策。垄断土地一级市场一旦松动,贫富分化将急剧上升。
就第三种误区
国土部关于“地王”上报等规定的实际意义不大,反而使地方政府“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大幅提高土地起拍价,一旦起拍价被拔高,又势必助长市场对高房价的预期。
鉴此,把打压房价作为调控主要目标,进而打压地价是犯了方向性的错。
但进一步来看,在中国土地交易公正性或价格发现,并不主要体现在市场,而是在阶层之间、历史进程间的补偿。
毕竟市场的公正性仅仅体现在,开发商在一个土地竞标,而实现社会的公正性还在于补偿与托底,一是对失地农民的合理补偿,二是对市场失灵进行社会托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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