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刊】正确的吃“法”
作为一个法律从业者,小编的社交平台的画风,通常是这样的;
这样的;
还有这样的……
而作为长年混迹于京城美食圈的法律人,我决定将法律和美食做成一道特色法律甜点!众卿且吞下这颗安利吧。
德国联邦法院2013年设立一项法律规定:在不经厨师同意的情况下,将食物照片分享到社交网络属于侵权行为,该规定涉及范围不仅限于成品,而是烹调过程中所有涉及个人创造的步骤。当然被起诉的前提是盘中餐确是一件艺术品,才在著作权保护范围内。
如果食客不能确定是否触犯这条法律,最好在拍照前先征得厨师同意。
法国国会于2015年5月通过一项新法,禁止大型超市浪费食物,特别是禁止销毁未售出的食品。
而法国之前对食品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监管是十分严格的。超市的工作人员每天晚上关门前都会把第二天将要过期的食品扔掉。判断食品是否过期的唯一标准就是看标签上的保质期,而一旦店内有过期食品被检查部门发现,商店就得关门。
因此在新的法律规范下,超市必须采取措施来预防浪费食物,也将强制捐赠未售出但还能吃的食品给慈善机构、用来喂食动物,或用来制作肥料。
必须用手吃炸鸡——盖恩斯维尔,佐治亚州
早在1961年前,盖恩斯维尔通过法律,禁止食客们在吃炸鸡时用手以外的任何工具。
基于该条法律,警方甚至在2009年逮捕了一位用叉子吃炸鸡的91岁老妇,在赦免老人无罪之前,送了她一个封号“佐治亚州家禽名誉公主”。
送给吃货的美食可能会犯罪——新奥尔良,路易斯安那州
该州法律规定,不经他人授权私自为他人点食物或服务是违法的,因为此法认为这是对他人的骚扰。——但目前为止还未有人因此被起诉。
制作奶酪时禁止打嗜睡——田纳西州
田纳西州规定禁止在面包房、厨房、餐厅、糖果厂、乳品厂、奶酪厂,或其他出售、供应、推销食品的地方睡觉。为安全起见,甚至在路过餐厅前也不能打哈欠。
所谓好马配好鞍,作为一个有追求、有格调的美食爱好者,虽然不能做到低调奢华去一家米其林餐厅,拿出自带的Founders,挑眼看一下侍者说:用我的酒!
但好歹也会想在吃铁板烧时候,配一杯奶盖饮品啊。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你遇到店家告知禁止自带酒水、禁止携带外来食物,该怎么办呢?
【机智的小律】:遇到这种情况,先要冷静分清情况:首先,要将其适用范围锁定在餐饮行业,这就排除了影院为保障观影效果禁止携带食物等情况;其次,我们还要刨去一些餐饮业的特殊情况,比如在少数民族餐馆或有特殊饮食文化的地区,这些地方可能设有禁止携带外食的规定,毕竟在此面前,法律大义就显得太过突兀了。
现在,可以进入正题啦。禁止自带酒水、禁止携带外来食物的规定,在法律上统称为 “格式条款”。格式条款的设置是否合法、权责是否统一、内容是否公平,是衡量商家是自主经营还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标准。一旦确认商家设置的规定侵权,消费者可以主张该格式条款无效。
餐厅禁止自带酒水、禁止携带外来食物的规定属于餐厅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规定,消费者可以向人们法院请求确认该条款无效。此说的法律依据为:
当然,除了上述法律的明确规定,商家这种行为不合法也是受到多地政府的行政监管。
比如,2013年12月,北京市工商局发布了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要求各餐饮企业根据这次发布的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表述,在1个月内开展自查自纠,逾期不改正的,工商部门将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这6种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包括:
1、禁止自带酒水。
2、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或“消毒餐具另收费。
3、包间最低消费xx元。
4、如甲方需减少订席数,须提前十五天告知乙方,否则乙方将按原订席数全额收费。
5、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谨防被盗,丢失本店概不负责。或公共场所请您携带好您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自负。
6、餐厅有权接受或拒绝顾客自带酒水和食品。如果顾客不接受餐厅建议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食品卫生投诉权利。
所以,如果遇到商家上述情况,大可流利地甩出具体法条规定+各地的行政规定,相信商家也不敢加以阻拦。
这就是所谓的法律在手,美食跟我走。
【机智的小律】:遇此情况当然第一反应毫无疑问是保命要紧啦。但今天我们要讨论的只是财务损失的情况。
Step 1,食客肯定要妥善放置好自己的财务。当然突然奇想把财产抛出自己的控制范围内的情形也是有的:比如漫天撒钞票的土豪行为、生气丢手机的霸道行为等,鉴于此等情况比较复杂,只好课后另行讨论。
如果食客自己妥善放置财务,那就可以进入Step2,回忆餐厅是否在合理限度内尽到提醒、安保义务。比如:在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志、口头告知注意财产安全、配备保安、设置摄像头……当然这些都是按照餐厅量级而选择相应的措施,毕竟我们也不能要求沙县小吃店配一个安保人员。
Step3,接下来我们需要与餐厅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时,就可抛出以下法律规定:
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要求。”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饭菜中有异物
【机智的小律】:《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如果食客吃用有问题食品后,对健康造成严重后果,还可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进行索赔。
2.衣物被服务员端送的汤汁弄脏
【机智的小律】:一般情况下,餐厅都会为客人紧急处理下污渍处,而后进行赔礼道歉、赠送菜品、买单优惠、支付干洗费等方式进行处理,这些稍微争取协商下,商家都能做到。但如果被弄脏的衣物比较名贵、或者污渍按照常理难以去除、会留下印记。那么就可以根据以下规定,向商家协商主张赔偿:
一般向商家而非雇员主张赔偿,赔付的成功率也更大点。
(2)《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3)《物权法》第三十七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上述三个场景是我们在外出就餐时最常遇到的与商家纠纷的Top3。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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