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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正郁 朱庆育:民商辛说改版暨法典评注开篇|民商辛说

辛正郁 朱庆育 天同诉讼圈 2022-03-20


编辑按语:天同律师事务所与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典评注研究中心商定,在“天同诉讼圈”开辟“法典评注”栏目,由朱庆育教授主持。“法典评注”与“民商辛说”隔周交替。今日推出辛正郁律师与朱庆育教授两篇短文,以备周详。


本文共计3,297字,建议阅读时间6分钟


辛正郁

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前段,往返家与幼儿园途中,听的聊的,都是儿歌。有首“The 7 Days of the Week”,词儿尤其简单,孩子们都能和唱。于是随口问,你们最喜欢哪天啊,瞬间,乱糟糟极穿透的一堆“day”,此起彼伏,竟无“friday”。也是,幼儿园里才玩耍得更尽兴,还不要说,小家伙们的假休,多到让你怕。

 

问我的话,自然是周二。只是,“心生欢喜”这层,“民商辛说”几个字,就远远不够。那么多人勤瘁专注,经旬浃月得来的一派宁静,方终使然。

 

从前熟悉的,鲜有问津,常接触的,几乎都陌生。遭遇“请教”场合,定先声明“这一块儿我不懂”,若略晓一二,则说“我不太熟”。起先,有点故作弢潜,旋即叫苦,言之不虚。对面的人,估计先在想“辛老师挺谦虚”,继而便发愁“这家伙原来真不懂”。

 

小伙伴居然都忍下。若非仅出于礼貌,大概耐心使我听懂问题,“请教者”亦可体会教学之乐;“施教者”忙着即食速消,或也能相互搀扶着撞出生门。此间趣,其幻无穷。不由暗揣,若论长进,魁居天同者,或非在下莫属?

 

迷恋独处,始自附庸“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其实,不听不言不见而听而言而见,才是养精蓄气凝神的正道,动中不动的玄机。因此屡屡想象,有日,天同人言可辨;再日,不言而言。格局小则小矣,也艰难无比。

 

交流的巅峰隙藏于文字,佛圣境界以下,大抵默认,最值信服的思考,惟文可彰。文不可轻慢,字不可随意,敬畏每一次落笔,是道理也是法门。

 

耳目所及,妙不可述。浅易、深奥,基础、尖端,简单、繁复,细微、宏大,边缘、核心,枝节、整体,实在、抽象……,随你拎出一对儿,假辨诸共识之有无,往往瞬间合一、立无不同。一加一等于二、何以等于二,几乎一体两面。

 

来日,新且奇的,不知不清不明,陈并沉者,不全不深不准,必愈凸显。本就资赋下中、视界狭隘,加之补充有限、惰性日深,是以,惧心顿起。三两人对坐侃侃,勉强凑合,至于授业解惑,实在是力有不逮。

 

天同的年轻人,长大了、更强了,未知的也更多了。此次改版后,一半周二,“法典评注”将递次推出。在我看来,“评注”容错度更低,实在性更强,边际效更高。天同的脱胎换骨,希望能从研读“评注”开始。何时拔宅飞升,徒思无益。

 

周年纪中曾经谈过,Emma、Allan、Olivia“都是帮助爸爸妈妈成长的小菩萨”。他们心无旁骛,不念昨日、不忧明朝,心识当在无所不住之处。一把年纪,处在至纯至真无杂无染中,福报不浅了。妈妈精诚集中、防恶修善,爸爸熏习果微,歉然悔咎,自当惕励不退。

 

人生首轮家长会,虽晚不迟。为充少壮,选了件鲜红运动衣,一众年轻人却满身素朴,总归不能混迹,权当各擅一美吧。家长手册的封面,印着一句话,大意是,幼儿教育,不为他的学校,而是他的人生。感触至深。

 

若有所谓法律共同体,皆奉法治为信仰,当为魂髓。遐迩一体,洗濯磨淬,不迷不佚。无相修行刹那间,当知信为功德母。让我们,深信不疑:

 

一切必会向好,直至恰如其分!

 

2019年10月22日



朱庆育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沙皇保罗一世的次子康斯坦丁大公以注重军容军纪著称。士兵经其训练后,以满斟水杯置于军帽行军,而滴水不洒。但大公痛恨战争,原因是,严整的军容、齐整的正步、整洁的军服以及锃亮的纽扣,所有这一切的美好,均为可恶的战争所摧毁。

 

这是耶林在《法学的概念天国》里讲的一个故事,用以讽刺法学理论之痛恨实践。此处所谓法学理论,特指概念法学。

 

在法学的概念天国里,概念自足存在,作为绝对真理,只接受逻辑的检验,不容许与现实世界有任何接触。与之相应,法学论题亦仅具逻辑意义,对此展开讨论,目的是锻炼智力,而不在解决实践问题。事实上,“实践”所代表的思维方向,与天国根本就是水火不容。

 

为了维持概念纯净,天国是一个真空世界。诸如阳光、空气等等这些生命所需要的一切条件,都必须隔绝在外,以确保天国的秩序不受任何侵扰。

 

有资格进入概念天国的法学家并不多,甚至萨维尼这样的法学巨擘,也因为没有能力正确理解概念建构而几乎落选。考试委员会之所以网开一面允其入驻,是考虑到,毕竟其成名作《占有法》是在久远原始文献基础上展开的纯粹概念想象,对于任何实践性的现实意义均未作丝毫考虑,算是勉强符合天国的基本要求。

 

众多法学家中,唯有一心致力于自上而下建构概念金字塔的普赫塔,才是概念天国的完美人选。

 

因为耶林这部极尽嘲讽之能事的作品,在以后很多年里,普赫塔成为一个符号,一个可以和概念法学置换的符号,一个只顾逻辑推演不管生活现实的学究符号。

 

可是,普赫塔曾经是耶林的学术灯塔。

 

当耶林在《罗马法精神》中深信法学存在高低两级、概念建构系其高级阶段时,所追随的,正是普赫塔的脚步。

 

还有更直接的表现。1852年,34岁的耶林出版《罗马法精神》第一卷,扉页题献六年前英年早逝的普赫塔。献词是“缅怀大师——格奥尔格·弗里德里希·普赫塔”。1857年,耶林创办《当代罗马与德意志私法教义学年刊》。创刊词《我们的任务》中提及普赫塔时,依然不吝溢美之词,赞其具有“最上乘的特殊法学天赋,集历史学家的敏锐与学识于一身。

 

耶林态度为何如此前恭后倨?

 

如果不是耶林自白,很难相信,这个近乎一百八十度的态度回转,竟然是由一则案例引发,同样很难相信,由超一流高手萨维尼、普赫塔亲手为之打造的法学自信,会因为一则案例而轰然崩塌。

 

1858年冬,一份案件卷宗送到吉森大学法学院,法院请求在此任教的耶林就该案作出司法鉴定意见。该案涉及一物二卖风险负担,一审法院引用耶林发表于1844年的一项见解作出裁判,但二审法院对于裁判结论并不认可。出于对耶林的尊重,法院决定呈送耶林再予考量。

 

案卷阅毕,耶林一身冷汗。他说:“在我的生命中,从未像这次一样,因为一个法律案件而心绪不宁——甚至可以说是狼狈不堪。”耶林发现,自己之前看似逻辑严密无懈可击的见解,在实际案例面前竟然一触即溃。

 

反复思考后,耶林壮士断腕,“以今日之我否定昨日之我”,将新的见解写入鉴定意见,日期则签署为“1859年1月1日”。也许,在耶林的意识里,这份鉴定书象征着新的开始。

 

这确实是一个新的开始。

 

自此以后,耶林告别一度奉为信仰的概念建构方法,把曾经最为崇拜的老师请进概念天国,转身擎起目的方法大旗。

 

德国波澜壮阔的法学方法更新运动就此拉开帷幕。

 

不过,这些都只是别人的故事。

 

作为后来者,对于概念法学无妨引以为戒,却大可不必过于代入,错把杭州作汴州,尤其是,万勿以为,但凡讲求概念精准,即属概念法学,从而举着反对概念法学的旗号,心安理得任由概念混乱不堪。

 

利益法学创始人黑克说得很清楚:“科学的秩序概念是法学者必不可少的工具。”所不同者,仅在功能设定:概念法学以概念建构为规范体系之源泉,利益法学则视概念为表达规范体系之工具。

 

实际情形是,西法东渐以来,我国从未经历过概念法学阶段。毕竟,概念天国里的法学家,至少对概念的逻辑自洽是讲究的。

 

困扰我们的问题,从来都不是因为过分追求概念而凌空蹈虚,而是相反,缺乏概念意识并且凌空蹈虚。

 

“我们现阶段的执法官,无论其为司法官或行政官,不患其不能自由,唯恐其不知科学,不患其拘泥逻辑,唯恐其没有概念。”王伯琦先生半个世纪前的棒喝,放在当下,恐怕依然值得认真对待,更让人尴尬的是,这段话的适用对象,又何止是“执法官”。

 

这不是说,我们需要补“概念法学”的课,重走一遍那条被放弃之路。

 

矫枉不必过正。

 

法律规范必借助概念而表述,生命力则在司法适用。因而,检验规范是否科学,两条线路如鸟翼车轮,不可偏废:一是概念使用是否精准融贯,二是规范适用是否合乎正义。前者主要是学术论著尤其是体系化教科书的任务,后者则体现于司法裁判。

 

如果说存在直接沟通学术论著与司法裁判的方式,也许可以是评注。

 

中国民法典呼之欲出,法典评注工作亦已启动。为了让法典评注信息的发布更为集中,“民商辛说”分出一半,另辟“法典评注”专栏,与“民商辛说”隔周推送。

 

希望法典评注是一个新的开始,也希望“法典评注”专栏能记录这个新开始的一些点滴。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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