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山佳 | “光棍”与“女光棍”“男光棍”
《汉语大词典》收“光棍”,义项有三:①地痞,流氓。②单身汉;没有妻子的成年人。③方言。好汉;聪明人。
据现有的材料可知,到了清代,出现了“女光棍”。如:“谭绍闻笑道:‘我是输怕了,不敢见你这女光棍。’”(《歧路灯》第五十七回)“日日出外打猎,若有人惹着他一句话便打得他半死,所以人人惧怕,叫他做‘女光棍’,亦有人叫他做‘女强盗’,所以长成至十八岁尚未配亲。”(《天豹图》第三十一回)“华鼎山方才明白,笑结了肚肠:‘我道是谁,原来是女光棍扮做贼腔。’”(《八美图》第十五回)“女光棍”贬义居多,如有“女强盗”“扮做贼腔”义的产生,贬义色彩愈加明显。相比于“光棍”,“女光棍”中的“女”是标记。
明代白话文献还有“雌光棍”,如:“女巫术能降神,走熟大家内阃。置符求媚转人嗔,一心待骗金银,人称我雌光棍。”(《西楼记》第二十七出)“烟花队里神帮衬,迷魂阵内雌光棍。”(《禅真逸史》第五回)“雌光棍”也应是贬义。“雌”也是标记。
古代白话文献的“女光棍”多为贬义,这可能与“光棍”有“地痞,流氓”义有关。本来“单身汉;没有妻子的成年人”并未有贬义色彩。另外,“女光棍”并非一定是未婚的,这可能又与“地痞,流氓”义有关,因“地痞,流氓”也有已婚的。如:“可是,责备自己便是失去自信,而她向来是一步一个脚印儿的女光棍;光棍是绝对不能下‘罪己诏’的!”(老舍《四世同堂》)“这个妖妇从许大马棒覆灭后,成了一个女光棍,在大锅盔这段时间里,每天尽是用两条干干的大腿找靠主。”(曲波《林海雪原》)《四世同堂》的“大赤包”是已婚之人,《林海雪原》的“女光棍”也是已婚的。
英语中也有类似的说法,如“spinster”,虽然《朗文当代高级英语辞典》注释是:“[通常已不再年轻的]未婚女人。”但好多人都把它译作“女光棍”。
近几年“女光棍”的使用频率大大提高了,语义上也有显著变化,一般指未婚的女青年,表“单身女子;没有丈夫的成年女子”义,无贬义色彩,是中性词,有时甚至是女性的自嘲。如:“石晓华一点也不怕苦,她还当上了女光棍团长。”(罗君《“儿女情长”石晓华》)“另外,人物关系一律净剔为‘敌’‘友’两种,血缘亲情、爱情、友谊等统统被剪掉,以至于塑造出了方海珍、江水英、柯湘、阿庆嫂等一批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光棍’形象。”(王鸿卿《小说〈沙家浜〉争议的背后》)
甚至有“女光棍”与“男光棍”并用的说法,如:“但是问题是,有那么多女光棍让我来介绍我的男光棍朋友们吗?这个世界上究竟是男光棍多还是女光棍多呢?”(翁佳黎《男光棍与女光棍》)这“男光棍”的说法,就是王希杰《词汇发展演变的内因和外因》所说的那样,是词汇系统的平衡问题。“女光棍”的出现,引起了词汇系统的不平衡,语言的自我调节机制追求新的平衡,于是出现了“男光棍”。“男光棍”导致了词汇新的平衡。“男”也是标记。
“女光棍”已有一段历史,但“男光棍”却要晚得多,据目前所知,白先勇的早期作品《玉卿嫂》较早出现“男光棍”。我们既要承认“女光棍”说法的合理性,必要性,也要承认“男光棍”说法的合理性,必要性。
有人认为,“女光棍”的说法是超常搭配,属于修辞用法,这种用法因为能收到较好的表达效果,有一定的生命力,也有一定的能产性。我们认为,“女光棍”有一定的使用历史,又有一定的使用频率,它应该已从修辞用法逐渐演变成为词汇用法了,是词汇化的结果。
总之,“光棍”的词义有一个发展过程,“女光棍”的词义由贬义到中性,同样有一个发展过程,受“女光棍”的“感染”,又出现了“男光棍”。
本期作者:崔山佳,浙江财经大学教授
本期微信:原文见第1770号《语言文字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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