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贫困所迫,钱总在不知不觉中用完了……是前世造了哪种业?
不与取就是偷盗,意思是别人没有给自己,但自己却私自取走他的财物。如果别人开许了,自己拿对方的钱财就不算偷盗,如果别人没有开许或者受到欺骗而开许,在这些情况下占有别人的财物都属于偷盗。
《大智度论》云:“不与取者,知他物,生盗心,取物去,离本处,物属我,是名盗。”这里讲到了不与取的五个条件:
一、知道是别人的财物;
二、产生了偷盗的念头;
三、把财物取出来;
四、使财物离开原来的地方;
五、心中生起“这个财物已经属于我”的心态。
凡具足这五点的行为都属偷盗。
这跟盗窃根本罪是一致的,从基、意乐、加行、究竟来说,知道是别人的财物就是基,产生了偷到的念头就是意乐,把财物取出来就是加行,使财物离开原来的地方以及心中生起“这个财物已经属于我”的心态这两者就是究竟。
大多数不与取是以贪心引起的;也有些不与取是以嗔心引起的,比如两个人关系不好,一个人就以嗔恨心偷走对方的财物;还有些不与取是以痴心引起的,如有些外道的教义认为偷东西没有过失,他们的教徒常以痴心而偷盗。
不与取的异熟果
堕入三恶趣。具体而言,根据动机大小不同,不与取者将分别转生于地狱、饿鬼、旁生:以上品烦恼偷盗会转生于地狱,以中品烦恼偷盗会转生于饿鬼,以下品烦恼偷盗会转生于旁生。
不与取的感受等流果
即便得到人身也转为乞丐、佣工等贫穷之人;或者虽然有微量财物,也遭到强者抢夺、弱者盗窃,最终遗失亏损、毁尽无余;或者自己的钱财不得不与天人鬼共享而无有自主权。
有些人前世造了不与取业,即生中钱财经常被人偷盗、掠夺,甚至非人鬼神也会损耗他的钱财。有的道友到色达县办事,回来后怎么也算不清账:我出去时带了三百块钱,好像没买什么东西,怎么只剩五十块钱了?我到底是怎么花的?其实,这很可能是非人把钱偷走了,当然你算不清楚了。
如今很多人为贫困所迫,这都是在承受不与取的感受等流果报。有些牧民虽然有很多牦牛,但却不产牛奶、乳酪和酥油,他们的饮食也不具有营养。有些农民的庄稼遭受锈病、霜雹或者被虫害所毁。还有些人在学校读书时就很穷,长大后到社会上还是很穷,乃至临死之前从来没有富裕过。总之,如果往昔做过不与取,即生再怎么努力都摆脱不了贫穷。
因此,为了来世的安乐,今后千万不能再偷盗了,这一点至关重要。可惜的是,现在很多人对偷盗根本不在乎,甚至有些佛教徒也是如此。我接触过一些居士,从言谈举止就能感觉到他根本不懂佛法,造的业非常可怕,可他还大言不惭地炫耀:“我偷东西如何厉害”、“我如何用公款装修自己的房子”……甚至还自以为证悟了大圆满。大圆满的证悟者怎么会偷别人的东西呢?
不与取的同行等流果
生生世世喜欢行窃、诈骗,若转生为旁生也会变成爱偷盗的老鼠、狗等。
人们有一种说法:一个人喜不喜欢偷东西,只要看他的眼睛就知道,如果他的眼睛像老鼠那样骨碌碌乱转,就一定要对他小心警惕。大家看老鼠,一出洞就东张西望,它的眼睛跟其它动物完全不同。所以,从一个人的眼睛也能看出他的习气。我见过有的小孩就是这样,一看他的眼神就感觉不对头,好像天生就有偷盗的习气。大家见到这样的人一定要注意。
不与取的增上果
转生于土地贫瘠、饥荒频发的地区。
敬摘录于《藏传净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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