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驴友太疯狂,景区很受伤,是时候为“任性出游”买单了!

黄艳如 文化产业评论 2021-07-16


第2515期文化产业评论


今年6月初,安徽黄山风景区对一名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被困的游客进行了历时7个多小时的救援,在施救成功后要求该游客承担部分有偿救援的费用。此次救援也成为了《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实施以来的首例有偿救援行动。从“缓解景区救援成本压力”和“警示违规探险者”的角度出发,国内景区推行“有偿救援”的初衷是良善的。但在具体操作环节,建立科学合理的有偿救援机制还需打好制度补丁,避免陷入道德困境。那么,“有偿救援”制度究竟有哪些现实意义?有哪些争议焦点?首例有偿救援案例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价值吗?值得我们观察和思考。



作者 | 黄艳如

来源 | 文化产业评论

 

正文共3078字 | 预计阅读10分钟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旅游莫任性,探险需谨慎。近年来,随着户外探险渐成“时尚”,总有“驴友”枉顾景区的安全警示,屡屡穿越红线、以身犯险,致使遇险寻求救援的案例频频出现,这也让有偿救援成为文旅产业“大热”下必要的“冷思考”。

 

今年6月初,安徽黄山风景区对一名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被困的游客进行了历时7个多小时的救援,在施救成功后要求该游客承担3206元的有偿救援费用,占总救援费用15227元的两成左右,剩余部分由景区承担。此次救援也成为了《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实施以来的首例有偿救援行动。

 


事实上,“有偿救援”的话题并非新鲜事。除了黄山景区外,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四姑娘山景区在近年将“有偿救援”制度列入了景区的管理办法中。然而,每每涉及相关话题,大众舆论依旧纷扰。此次黄山风景区首例有偿救援行动的实施,能否将有偿救援就此带出争议的泥淖?下面,文化产业评论(id:whcypl) 将从有偿救援的制度和案例为切入点,剖析其实施背景、争议焦点、推行效果和完善空间。

 

为违规探险者设“有偿”门槛

 

国内景区为何推行“有偿救援”?原因大抵有二,一是缓解景区救援的成本压力,二是警示违规探险者。

 


我们知道,景区救援,尤其是山地、雪川、峡谷等高危地区的救援工作,具有搜救时间长、危险系数高、人力成本大、物资消耗重等特点。据中国登山协会登山户外运动事故研讨小组的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共发生348起事故,其中,受伤事故115起,受伤人数123人;死亡事故40起,死亡人数45人;失踪事故4起,失踪人数4人;无人员伤亡事故189起。其中,绝大多数出事者属于违规进入事故多发地和险情多发的未开放区域,而施救难度最大、危险系数最高、费用最多的正是对“擅自进入景区末开发升放区域的旅游者”的救援。


△数据来源:中国登山协会登山户外运动事故研讨小组

 

在“有偿救援”制度推行之前,景区的救援工作基本是以政府和景区展开的公共救援方式进行的,是一种无偿救援。每当安全事故发生,便有大量的救援人员、警察进入危险区域搜寻驴友,消耗了大量的救援物资。据不完全统计,“有偿救援”推行前,稻城亚丁景区每年投入在搜救上的人力为200至300人次,救援费用在百万元以上。四姑娘山景区每年在搜救上的投入达60万至80万元。黄山景区每年的救援数量在400起左右。其中,对违规探险者的救援费用约占所有救援费用的三分之一,皆由政府和景区承担,而违规探险者一度几无“违规成本”。

 


这也带出了“有偿救援制度”推行的另一个原因——警示违规探险者从目前推行“有偿救援”制度的景区来看,该制度的适用对象具有特定性,仅适用于不遵守游览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的违规探险者。对于那些遵守景区管理、按照正常旅游秩序进行游览而遭遇险情的的游客,景区依旧实行无偿的公共救援。这就意味着,游客违规与否是景区考量采用“有偿救援”还是“公共救援”的重要分水岭

 

救援可以有偿,生命本就无价。对违规探险者实行适当的有偿救援。一方面可以减轻政府和景区在救援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成本,有利于缓解景区日益增多的成本压力。另一方面也通过设置 “有偿”门槛的刚性约束,对违规探险者敲响警钟,让他们意识到违规探险不再有公共部门的无偿兜底,强化自身的“成本意识”,同时也彰显出了对遵守规则者的公平,以及对救援人员价值的尊重

 

避免陷入“道德困境”

 

设置安全红线,减轻财政压力。“有偿救援”制度的初衷是良善的。但在具体操作环节,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有偿救援机制还需要景区的摸索和政府的引导,需要打好制度补丁,避免陷入“道德困境”。


当下,关于“有偿救援”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有偿救援应当“先救援后追偿”还是“先支付后搜救”?第二,实践中有偿救援与公共救援的边界如何界定?第三,费用标准由哪个部门来制定和审核?

对此,不同景区的实行标准不一,公众对此的观点也不一。


设置“有偿救援制度”的风景区规定对照表

(*在《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有偿搜救制度》中并未明确“有偿搜救”中支付和搜救的先后顺序。景区管理局法规科相关负责人接受《成都商报》采访时表示:“有偿搜救采取先支付再搜救的方式,但如果在对方放弃有偿搜救的情况下,出于对生命的尊重,景区还是会对违规穿越者进行搜救,但范围仅限于自然保护区内。”)

 

在诸多“有偿救援”的热议话题中,争议最大的是“先支付、再搜救”的救援原则。调查显示,很多游客可以接受“有偿救援”,但不接受“先给钱才救人”,普遍认为救援有价、生命无价,应该将救人放在第一位。至于搜救成功后可能遇到的“追偿难”问题,可以通过设立信用黑名单等方式来解决。

 


关于有偿救援和公共救援边界的界定标准,普遍观点认为应区分景区已开发开放区域与未开发开放区域。游客在已开发开放区域发生险情,景区理应实施无偿的公共救援。顾客擅自进入明确标示的未开发开放区域,景区可以实施有偿救援。至于如何对有偿救援和公共救援的费用进行合理界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公开各方承担的额度,经过多方讨论、公示后,以制度形式确定下来。

 

同时,对于部分景区设置最低救援费用标准的现象,不少游客也认为有偿救援的收费标准不宜由景区制定,应经过物价部门的核算和审批,做到公开、合理和透明



有偿救援应体现“权责合一”

 

说到底,大部分公众对“有偿救援”制度本身持支持态度,并且认为“有偿救援”制度的内核应是人道主义原则,应秉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推行公开化、制度化、透明化的“有偿救援”制度条款。

 

从这个意义上而言,此次黄山景区首例有偿救援行动,可以算作是一次成功的范例。据公开资料显示,此次救援遵循的是“先救援后追偿”和“公共救援和有偿救援相结合”的原则,经过7个多小时的紧急救援,被困游客和救援小组平安返回安全地带。黄山风景区管委在成功救援后,及时向游客告知了有关管理制度和有偿救援规定,向其追偿“有偿救援”部分的费用。救援共组织公安、消防、医疗急救人员27人,以及4名环卫、旅游服务人员参与被困游客方位研判、搜寻、救援、医疗急救、后勤保障等工作。包括公共救援和有偿救援两部分共计15227元。其中有偿救援费用3206元,占全部救援费用的两成左右。具体包括:非管委会工作人员4人的劳务费用1632元;交通费用1024元,交通费用包括车辆费用304元,索道费用720元;另外还有后勤保障费用550元。


整个有偿救援过程体现权责一致的法治理念,做到了有理、有据、有节,不仅减少公共资源浪费,也实现了对违规效仿者的直接警示,对企图进入黄山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据统计,自《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2018年7月1日实施以来,与前一年相比,试图进入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旅游者批次下降了一半、人数下降了45%,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探险的游客明显减少。

 


无独有偶,稻城亚丁作为国内第一个实施有偿救援的景区,景区负责人曾公开透露,该制度实施一年多后接到的险情减少了九成。

 

由此可见,“有偿救援”制度的推行,意义有三:一是警示作用明显,违规探险者明显减少。二是搜救行动统一,有统一的搜救方案、搜救指挥中心、搜救后勤保障。三是能利用搜救费用对搜救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配备专业搜救装备,降低搜救风险,也大大提高搜救成功率

 

随着我国文旅产业的步伐越来越快,“有偿救援”制度不仅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救援从而节约公共资源,缓解景区救援的经济成本压力,更能够增强游客的安全意识,减少违规行为。当然,好的制度关键在于落实。有明确制度保障,有具体实施路径,有高效落实机制,相信“有偿救援”的体制机制一定会不断健全完善,为文旅产业的融合发展保驾护航。



//主题阅读//

//推荐阅读//

点击“阅读原文” 报名北大官方文旅培训课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