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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指南)

关注文产发展的 三川汇文化产业 2024-04-14
第4137期三川汇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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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化和旅游部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即将开始申报。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同时设立西部项目,对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研究项目给予一定倾斜。西部项目不专门申报,从西部地区研究人员申报的项目中评审产生。项目资助额度参考标准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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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 | 时光
编辑 | 半岛
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


经文化和旅游部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即将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艺术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着力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促进新时代文化艺术高质量发展,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二、《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聚焦事关党和国家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聚焦促进新时代艺术高质量发展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文化艺术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9年3月15日后出生)。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文化和旅游部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五、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担信誉保证。
  
六、《课题指南》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七、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同时设立西部项目,对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研究项目给予一定倾斜。西部项目不专门申报,从西部地区研究人员申报的项目中评审产生。项目资助额度参考标准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万元。最终确定的资助额度在适当范围内上下浮动,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八、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各省(区、市)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中级管理单位、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及共建院校可直接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s://yskx.mct.gov.cn)查看本地区(本单位)限额指标。各中级管理单位可根据申请单位近年来项目申报、立项及科研管理等情况,核定其申报名额,同时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管理,按照下达的限额申报数审核上报。申请单位要从严控制申报数量,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特别是要加大对青年项目的支持力度。
  
九、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十、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3月15日之前的,或在3月15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中级管理单位提交结项材料时间为准)。(3)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4)申请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8)不得以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10)预期成果需达到国家级项目应有体量。
  
十一、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项目管理平台,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十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内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十三、所有申报项目将通过资格审查、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和复评等程序。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及本公告的规定进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项目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评审结果在文化和旅游部门户网站及相关媒体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项目下达立项通知书。
  
十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如课题获准立项,项目管理平台生成的《申报书》视为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请在填报论证材料中予以说明。
  
十五、除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及共建院校外,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实行3级申报制度。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作为初级管理单位,要做好申报组织及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根据本公告及有关规定严格审核《申报书》的所有栏目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通过申报管理平台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
  
各省(区、市)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文化和旅游厅(局)艺术科研管理部门作为中级管理单位,受理本行政辖区内的课题申报。中级管理单位要加强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帐号管理、项目审核提交、名单报送等工作,确保网上申报按期完成。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承担申报材料的受理工作。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申报。
  
十六、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及共建院校实行2级申报制度,申报课题经本单位审核后,通过申报管理平台直接提交至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十七、课题申报相关文件材料,包括《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历年立项课题汇编》等,可在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或申报管理平台主页上查询、下载。 
  
十八、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含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及共建院校)网上集中申报和审核提交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至3月15日,逾期项目管理平台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申报单位完成本级资格审查及项目提交后,要同时将生成的本单位项目汇总表打印盖章后报送至各省(区、市)中级管理单位;中级管理单位网上审核提交时间为3月16日至4月3日,中级管理单位、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及共建院校完成本级资格审查及项目提交后,要同时将项目管理平台生成的本地区(本单位)项目汇总表打印盖章后报送至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中心。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要求进行申报、审核,因错过受理时间、未按要求操作造成的责任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戏楼胡同1号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100007
咨询电话:010-87930753 姚宇航
邮箱:qgyskxghb@163.com(请优先通过邮箱咨询申报问题)
  
特此公告。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7日

附件:

1. 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doc
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
3. 各省(区、市)中级管理部门联络表.xlsx
4.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历年立项项目汇编(2013-2023).xlsx

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


一、艺术基础理论


1.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

2.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研究

3.马克思主义艺术理论继承与发展研究

4.艺术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研究

5.中国传统艺术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研究

6.文化自信与新时代文艺发展研究

7.新时代文艺评论研究

8.中国艺术批评史研究

9.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研究

10.艺术跨门类、跨学科研究

11.中外艺术观念研究

12.艺术图像研究*

13.艺术哲学研究*

14.艺术管理的知识谱系研究*

15.艺术传播研究*

16.艺术与科技融合研究*

17.艺术心理学研究*

18.艺术地理学研究*

19.海外中国艺术文献研究*


二、戏曲与曲艺


1.中国戏曲与曲艺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研究

2.戏曲、曲艺史论研究

3.当代戏曲表、导演研究

4.戏曲音乐研究

5.戏曲文物研究

6.戏曲经典剧目研究

7.戏曲与地域文化关系研究

8.少数民族戏曲研究

9.木偶戏、皮影戏研究

10.曲艺文献研究

11.曲艺创作研究

12.曲艺音乐研究

13.少数民族曲艺研究

14.曲艺表演艺术家研究*

15.戏曲演艺新空间研究*

16.戏曲、曲艺新媒体传播与受众研究*

17.戏曲海外传播研究*


三、戏剧与影视


1.中国戏剧与影视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研究

2.新时代中国戏剧与影视发展创新研究

3.中国戏剧、影视专题史、专业史、学术史研究

4.中国戏剧、影视批评研究

5.中国戏剧、影视艺术家研究

6.国别戏剧、影视研究

7.新时代戏剧传播研究

8.中国少数民族影视研究

9.网络视听节目研究

10.电视剧创作研究

11.中国影视动画创作及理论研究

12.中国戏剧、影视跨学科研究

13.新媒体艺术发展研究

14.新时代中国戏剧与影视人才培养现状及发展研究*

15.动画电影东方审美研究*

16.新时代戏剧、影视产业与市场研究*

17.中国纪录片现状与发展研究*

18.人工智能时代戏剧影视理论创新与发展研究*

19.数智时代优秀传统文化的视听创新研究*


四、音乐


1.中国音乐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研究

2.中国音乐断代史、专题史研究

3.中国传统音乐研究

4.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研究

5.中国声乐研究

6.中国器乐研究

7.中国现当代歌曲创作研究

8.中国音乐基础理论研究

9.中国音乐创作研究

10.中国音乐表演理论与实践研究

11.音乐科技研究

12.西方音乐研究

13.世界民族音乐研究

14.音乐文化产业研究

15.中国优秀传统音乐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研究*

16.红色音乐文化研究*

17.音乐评论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8.中国歌剧音乐创作研究*

19.音乐文化传播与管理研究*


五、舞蹈


1.中国舞蹈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研究
2.舞蹈史论研究
3.舞蹈文化研究
4.舞蹈批评研究
5.舞蹈创作实践研究
6.舞蹈表演实践研究
7.中国舞剧研究
8.舞蹈科学研究
9.中外舞蹈交流研究
10.群众舞蹈文化研究
11.杂技史论与实践研究
12.“一带一路”舞蹈文化交流研究*
13.传统舞蹈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研究*
14.舞蹈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研究*
15.舞蹈文化市场研究*
16.数字技术与舞蹈创新研究*
17.融媒体与舞蹈传播研究*
18.舞蹈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19.舞蹈训练科学研究*


六、美术与书法


1.中国美术与书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研究

2.美术与书法史论研究

3.中国印学研究

4.中国造型艺术创作研究

5.民族民间美术研究

6.插画漫画艺术研究

7.美术馆研究

8.中国美术与书法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研究

9.新时代美术与书法创作研究

10.艺术策展机制与人才培养研究*

11.中外美术赞助与收藏研究*

12.文明互鉴与世界美术研究*

13.“一带一路”中国美术传播研究*

14.儿童美术教育研究*

15.美术与科技跨界融合研究*

16.乡村振兴与新时代美术社会实践研究*

17.中国美术的数字化研究*

18.中国历代砚文献整理与研究*


七、艺术设计


1.中国艺术设计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研究

2.中国艺术设计史论研究

3.中国传统设计文化、伦理与实践研究

4.国家文化形象设计研究

5.中国艺术设计产业发展研究

6.中国工艺美术及创新研究

7.数字化创新设计研究

8.中外设计比较研究

9.红色文化创新设计研究*

10.艺术设计助力乡村振兴研究*

11.新时代服饰文化与时尚设计研究*

12.中国动漫游戏产品设计研究*

13.中国工艺美术海外传播研究*

14.品牌设计与传播研究*

15.健康产品与弱势人群通用设计研究*

16.城市更新与公共环境设计研究*

17.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设计研究*


八、文化艺术综合


1.中华文明标识和文化精髓研究

2.文化艺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研究

3.艺术资源数字化转化利用研究

4.新时代艺术管理政策研究

5.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研究

6.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研究

7.着力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繁荣发展研究

8.国家文化安全研究

9.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研究

10.文化产业赋能城乡发展研究

11.文化遗产活化研究

12.国家文化公园研究

13.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研究

14.中国民族民间文艺现状调查与研究*

15.数字艺术品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16.新时代文艺人才培养机制研究*

17.国有文艺院团管理运营机制研究*

18.民营表演艺术团体和新文艺群体研究*

19.中国舞台艺术演剧模式与评价体系研究*

20.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发展研究*

21.文化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研究*

22.提振文化消费研究*

23.以文旅融合为重点助推乡村旅游集聚发展研究*

24.新质生产力与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研究*

25.中华文化传承的数字风险及治理研究*

26.黄河文化、长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研究*


各省(区、市)中级管理部门联络表(2024年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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