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在各省(区、市)(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积极申报的基础上,经综合研究,确定了50个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名单,现予以公布。
编审 | 时光
编辑 | 半岛
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文化和旅游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自然资源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文旅产业发〔2022〕123号),在各省(区、市)(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积极申报的基础上,经综合研究,确定了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单位”)名单,现予以公布。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要会同本省(区、市)自然资源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加强对示范区建设单位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制定出台省级层面支持措施,加强督促指导,定期评估建设成效。示范区建设单位所在的地级行政区人民政府要落实政策、资金支持,引导资源要素合理集聚,协调解决示范区建设单位建设发展中遇到的相关重大问题。各示范区建设单位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各项建设举措的贯彻落实,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用好用足资金、用地、金融等各类扶持政策,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和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文化和旅游部将会同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适时开展验收工作。
行业窗口与顶尖新媒体【文化产业评论】已维近4000期(持续10年有余,跨越近4000天),推送文化、旅游、体育领域专业优质文章8000多篇。【文化产业评论】始终秉承权威、专业、准确、及时、实用的特点,聚焦文化、旅游、体育等行业前沿动态、发展思考,直面新时代行业发展重大问题,融汇行业内外精英的观察和理解,得到了全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精英从业者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亦架设起沟通各方的畅通渠道,是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文物局、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各地市政府,以及全国各文化、旅游、体育企业的重要助手。欢迎订阅关注!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加入「文化产业评论」,这里,是你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