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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涉案10亿元!湖南日出东方涉“非法集资”案开庭

晨讯直销邦 反传联盟 2018-07-01

近年来互联网出现越来越多的传销理财庞氏骗局,都是换汤不换药,使得很多受害者自身和朋友倾家荡产,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因此呼吁更多的反传销人士加入反传队列,帮助更多受害者,尽自己一份力量。打击传销人人有责。(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反传销网5月28日发布:5月21日,20多名原湖南日出东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东方”)会员代表起诉该公司非法集资案在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法院首次开庭。据悉,该案涉案金额约10亿元,涉案会员约10万人。目前,开福区法院在第一次开庭审理时,双方均提供了相关证据资料,案件正待下次开庭进一步审理。本次开庭结束后,该案部分受害者曾表示,会员在维权的过程中,日出东方公司曾雇打手阻止会员上访,并恐吓部分会员,声称“谁要是上访,公司后台都有你们的电话和家庭住址,会找上门算账”等。

 

湖南日出东方科技有限公司源于2008年成立的湖南向日葵花商贸有限公司,旗下拥有互联网开发运营公司、商贸公司等多家子公司,2016年11月升级为“实体+互联网+生态圈”的跨界公司,其重金打造的东方合伙人商城是“东方合伙人新实体促销联盟”的异业联盟购物平台。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宣称打造了国内首个“互联网+跨界生态圈联盟”的平台,其真实的盈利方式是什么呢?

 

一、“入门费”代理制下的“四级分销”

 

爆料者称,日出东方的运作方式,就是以东方合伙人商城为道具,利用高额返现机制来吸引大量的人员加入,并以省代、市代、区县代、个代四个等级来设置不同的推荐奖励。

 

(东方合伙人商城首页)

 

1.充值金额膨胀5倍,每天返现2‰

 

日出东方的运作方式,就是以东方合伙人商城为道具,代理商向东方合伙人商城的联盟商家充钱,商城允诺以代理商所充值金额的5倍为基数,每天返利2‰。以这种返利方式来运作,代理商3个多月就能回本。另外,东方合伙人商城设置了非常高的拨比的推荐奖励,每推荐一个新人,获得的推荐奖达到50%-70%。

 

例如,小张向平台充值5万元,平台将以小张充值的5万元的5倍为基数(也就是25万元),每天向小张返利25万元的2‰,也就是500元。100天后,小张的收益就可以达到5万元。


小张向平台充值5万元,则小张每天的收益就是:

小张每天收益=50000×5×2‰=500元

小张回本需要的时间=50000÷500=100天

 

2.有直推、间接推荐和开发奖等奖励名称

 

日出东方奖金制度有直接推荐奖、间接推荐奖、开发奖。

 

(湖南日出东方的奖金制度)



从上图佣金手续费可见,仅2017年6-7月,手续费用已经达到600万元。爆料者透露,该公司目前已收取代理费4000余万元。

 

3.多个代理级别,虚拟代理管辖区域


日出东方的代理一共4个级别:省代、市代、区县代、个代。公司会在系统上给每个代理划分“管辖区域”,但实际上这个所谓的“管辖区域”完全是一个虚拟的概念。

 

4.消费券1:1人民币提现


日出东方的计酬方式主要以线下虚假交易向平台充钱,按1:5的方式返还,每天返2‰。日出东方以消费券的方式返还,这类消费券的叫法有“小米”、“金米”、“大米”。


1大米/小米/金米=1元


返还的消费券,再通过线下虚假交易提现。


直销邦注意到,东方合伙人商城上的商家,如一家“XX商务酒店”提供的服务,既没有标明房型,也没有标明价格和酒店房间的任何信息。

 

二、“东方合伙人”最新动态:商城已转为“东方优选”,购物无服务无发货

 

本案开庭前,曾有群众向直销邦透露,湖南日出东方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已经跑路,原办公地址已经人去楼空。而日出东方董事长张玲玲已转移阵地,前往深圳并准备着手再重新启动一个新的资金盘。

 

爆料者告诉记者,目前,日出东方已经关闭了平台的提现功能,投资者通过消费返利获得的小米、金米、大米均无法提现。

 

整个湖南省仅有的两家东方商超每天的营业额也是非常低。爆料者称,这两家超市都是日出东方董事长张玲玲收购的,纯粹就是为了掩人耳目:通过收购超市,完成网上商城,然后再让人加盟东方商超,让各种“”只能去东方商超或网上商城去用,让所有“”从此一文不值——只能“现金+米”消费,现金部分必须保证够全部成本并盈利,加的“”全部蒸发干净。

 

5月23日,直销邦记者下载“东方合伙人”APP发现,该APP显示下载人次已经达到4万人次。记者下载“东方合伙人”APP后,APP上出现了一份“电子消费券切换至第三方合作平台须知”的协议,该协议中有条款:

 

1.“东方合伙人”米账户(小米、金米、银米、分期发放小米、待送小米、米仓),全部转换成“东方优选”的“消费米”(详见消费米使用规则),“米”转换成“东方优选”的“米”。


2.“东方合伙人”大米账户数据根据自愿原则转换成“东方优选”的“大米”数据。


3.“东方合伙人”的往来账、佣金、培训费、油卡、物料费、餐谋卡、贷款、提现已冻结的大米等个人累计在1000元以下的,经过协商可以转化为“东方优选”的“分期大米”


同时,协议中第四条:同意平移数据之后,“东方合伙人”会员与“东方合伙人”再无任何法律关系,并认可“东方优选”《用户注册协议》及其它相关规则。协议落款是2018年3月15日。

 

(东方优选上的“电子消费券切换至第三方合作平台须知”)

 

其实,日出东方网上商城在去年10月份准备上商品时,就在招纳供应商环节出现过问题。爆料者说,当时日出东方董事长张玲玲要求必须用“现金+米”的方式结账,且现金部分除了成本外,必须要有40%的利润。不少想合作的供应商认为太黑了,良心上过不去,拒绝合作,所以网上商城迟迟上不了几样商品。

 

5月23日,直销邦记者在“东方优选”APP上浏览发现,该商城上目前所有在售的商品是100款,有炒锅、空调被、拉箱、休闲包、芒果、四件套、臂包、双肩包等,商城目前还可以正常下单购物。但是,记者付款后联系商城的客服“东方合伙人客服”,发现并没有人回应,客服也不是在线状态。截至到25日,付款后的东西没有物流信息,也没有人来跟记者联系,没有像类似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的物流信息即时更新。

 

据悉,东方合伙人平台注册名称为“日出东方科技有限公司”,登记注册资金5000万元(实际未实缴资金),公开资料显示股东张玲玲占80%、张霞明10%、林荣华10%。

 

(商家维权现场)

(日出东方集团董事长张玲玲)

 

三、日出东方的高额返现难脱“庞氏骗局”嫌疑

 

据了解,东方合伙人还利用销售油卡分期返款来疯狂“吸金”。

 

其宣传资料称:


购买半年期的1000元油卡,可获赠200元;

购买3000元,可获赠960元;

购买5000元,可获赠1600元;

购买一年期的,返利更多——

一年期的10000元,可获赠3992元;

50000元,可获赠29992元;

100000元,可获赠68000元。

获赠金额和充值金额分期返还给购买者。

举例:小王充值了一年期的100000元油卡,获赠68000元油卡,分12个月返还,每月小王就能收到:(100000+68000)÷12=14000(元)

 


记者在爆料资料中看到,2017年1-9月,共9个月时间,油卡充值金额已将近700万元,充值金额3000元~100000元不等。

 

如果按宣传单上的返利来算,充值100000元,获利68000元,那这一年的利润就高达68%。一般经营性企业是很难赚取近70%的高额利润,即使有,投资风险也大。在这样的情况下,商家只可能利用后期收取的本金来贴补前期参与人员的高额返利。也就是说,当这类高额返利活动未对参与人员条件和数量进行限制时,就容易出现参与人数呈几何倍数的增长情况,返利金额也将以同等倍数快速增长,任何企业在没有高额利润点的情况下,都无法承担如此巨大的返利资金。

 

  • 假设1个人以100000元买到168000元的油卡,企业就要承担返利68000元;

  • 又有10个人加入买卡,企业就要承担680000元差价;

  • 100个人,企业承担6800000元;

  • 1000人,企业需承担68,000,000元……

 

  • 如果只有10人购买100000元的油卡,商家至少需17个人的本金来弥补这10人本金和返利;

  • 当100人购买100000元的油卡时,商家就需要168人的本金才能弥补;

  • 1000人同时购买100000元的油卡时,商家就需要1680人的本金才能弥补……


商家所获得的本金低于其必须支付的返利费用时,这种“寅吃卯粮”的状态就将会瞬间崩盘。而当企业资金链断裂时,将呈现雪崩式的瞬间崩盘,如果企业跑路,后期介入的绝大部分人员会瞬间损失所有本金。

 

湖南日出东方科技有限公司允诺,代理商充值的金额,东方合伙人商城以5倍的金额返利,每日返利2‰。另外,代理商拉下线的推荐奖高达50%-70%。而代理商向平台充值后,没有实体的产品和服务,商城和商城上的商家变成了整个庞氏骗局的道具。


 

四、湖南“日出东方”是典型的旁氏骗局和非法集资

 

湖南日出东方科技有限公司没有金融理财资质,也未经银监会、证监会批准,擅自以高额返利做诱饵,吸收公众存款,涉嫌非法集资。

 

1.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非法集资”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比较常见的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最新的变化是: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最近的变化: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常见的是: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例如,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从这份受害人名单,可知被骗群众多达75名,吸纳的金额达到了200多万元,被骗金额近117万元。当然,这份名单只是其中一部分,受骗人数和受骗金额也不止这些。

 

直销邦采访了部分会员,他们向记者表示,会继续团结在一起维权,也渴望法院能够加快审理的进度,因为大家从去年就开始维权,很多会员因为拖得太久已经投入了大量的精力。

 

今年4月底,央行联手银监会、保监会、最高法院等11部委,集中打击新型非法集资活动,而5月15日的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也提出要重点打击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在这个背景下,云联惠、麦点商城等违法平台已经遭到严厉查处,河南超越集团案主犯更是遭顶格从严判罚,由此可见国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的决心。多名起诉日出东方公司的会员表示,希望在国家严打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的当前形势下,本案能够及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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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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