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暴雷】百亿平台人人爱家金融清盘:兑付周期两年 投资人恐慌拟报警

金融虎 反传联盟 2018-08-27



近年来互联网出现越来越多的传销理财庞氏骗局,都是换汤不换药,使得很多受害者自身和朋友倾家荡产,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因此呼吁更多的反传销人士加入反传队列,帮助更多受害者,尽自己一份力量。打击传销人人有责。(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反传销网7月8日发布:百亿级P2P平台“人人爱家金融”今日发布清盘公告称,平台代偿出现重大困难,将全面停止网贷业务运营,并承诺将会在2年内完成兑付工作。






百亿级P2P平台“人人爱家金融”今日发布清盘公告称,平台代偿出现重大困难,将全面停止网贷业务运营,并承诺将会在2年内完成兑付工作:以40天为一期,逐期兑付,首期兑付金额为存量金额的4%,后续每期兑付金额为存量金额的6%。官网数据显示,该平台累计投资232亿元,累计注册约173.6万人。据金融虎了解,虽然该平台发布了“良性”清盘的公告,但大量投资人仍处于恐慌之中,不少人表示要报警维权。


公告显示,因近期行业环境的持续动荡,人人爱家金融平台自2018年6月起开始出现借款企业大规模逾期,平台代偿出现重大困难,最终于2018年7月4日对投资人逾期。经公司股东、高管共同审慎决定:自2018年7月5日起“人人爱家金融”全面停止网贷业务运营并开始良性清盘。


在兑付问题上,人人爱家金融称:“平台以债权受让方式受让存量债权人的全额债权,并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平台所有存量资产的盘点、统计工作,盘点工作完成后的次日正式按如下方案启动代为兑付工作:兑付周期两年,以40天为一期,逐期兑付。首期兑付金额为存量金额的4%,后续每期兑付金额为存量金额的6%,直至全额兑付完毕。”


人人爱家金融公司、股东及高管还承诺:“1) 存量全额兑付完毕前不关闭平台网址、服务器,系统维护正常进行;2) 不隐匿、毁灭项目资料、证据,项目全部资料、证据妥善保存并备份;3) 平台股东、高管不失联不出走,积极主动配合监管部门各项工作。”



资料显示,“人人爱家金融”于2015年11月正式上线运营,隶属于杭州孔明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恒丰银行存管。根据其融资历史纪录显示,2017年3月曾获中欧国际集团1亿人民币B轮融资;2016年7月获得万中资本3000万元Pre-A轮融资,同年10月获得上海中和世纪贸易发展中心和中科光电数千万元A轮融资。



官网数据显示,该平台累计投资金额已达232亿元,平台累计注册用户173万元。据了解,人人爱平台主打 “爱家宝理财” 和 “定期稳赚计划” 两款产品。稳赚计划是定期理财产品,100元起投,预期年化收益大多在7%至15%之间,期限灵活,资金主要投向企业信贷和供应链金融。车贷计划是以车辆处置权为保障的投资项目,预期年化收益为8.5%-9%。



值得一提的是,金融虎发现,就在宣布清盘前的两天,人人爱家金融平台还推出了“投资满额送礼品”的活动。此外,该平台的运营数据,当前均已显示为0。特别是待还金额和逾期数据,也变得无从知晓。



金融虎注意到,在7月5日晚间,即有投资者在第三方论坛称该平台“早上APP打不开,显示网络环境异常,也没有标的”的消息。在人人爱家投资人组成的多个QQ维权群人数已达500人,有的群简介显示:“有投资人多日提现不到账,去总部则发现人去楼空...”。而另一个近500人现场群公告则无奈的称:“已经逾期,雷友们,只能抱团了...”。在贴吧里,有投资人则曝出一张与人人爱家客服对话的截图。截图显示,客服让她报警维权。截至目前,仍有不少的投资人们纷纷涌入维权群,某个群中,1小时内即加入100多人。“平台跑了、赶紧报案”,似乎已成为他们当下最主要的话题。



另值一提的是,人人爱家金融的股东还曾闪现“和平系”的身影。据工商纪录显示,杭州孔明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曾多次变动,2017年6月,上海熠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取代原有的中和世纪,注册资本也随之增加至1亿元,而中和世纪背后的控股股东即是上海和平影视艺术中心。和平影视此前曾控股多家P2P平台,业内统计最多时曾有17家,但其承认直接运营或直接控股的平台有8家,包括中鼎国服、牛伯伯、小狗钱钱、中科金服、聚胜财富、中星财行、金储宝、鱼米金服、钱妈妈等。在与其关联的平台中,有多家平台都已出现兑付或被质疑涉嫌自融的问题。



不过,就在“和平系”身陷舆论风暴的2017年3月,人人爱家曾公开发布过一份声明称:“人人爱家金融是独立于和平系其他平台运营的,隶属于不同公司,与其他平台没有任何的关系,同时公司针对这些污蔑的情况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 文章来源:金融虎,特此鸣谢!点击☛反传销网投稿撤稿说明

    编辑校对弘毅、任重、蓝梦

    转载声明:请遵守CC协议,转载不注明来源上黑名单!

  • 总编辑:凌云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