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做好对广大考生的服务工作,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天津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现场确认和审查调整为网上提交材料审查。已进行网上报名并已缴费成功的考生(其中报考教育专博和专项计划的博士考生须已按照我校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经我校审核通过),均须在网上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完成资格审查手续。请注意,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我校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考生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考试和录取。一、网上资格审查材料提交依托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系统登录页面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材料上传时间为6月8日10:00—6月19日24:00。二、请考生在系统完成提交相关个人材料后,点击“进入考场”(虚拟考场)完成系统实人认证,系统提示“实人验证成功”方表示已完成实人认证工作。我校将于6月15至20日(每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3:00-17:00)审核考生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系统中对审核结果的反馈提示。若提示“审核通过”,说明考生已经完成2020年博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若提示“已退回,请重新上传”,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补充修改材料,若提示“审核不通过”,则表示考生不符合我校博士生报名要求。1. 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参见下方图例所示)。拍摄时,本人持证由他人拍摄,不得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自拍。本人手持自己的身份证(带头像照片一面面向镜头),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五官或造成阴影;确保脸部及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身份证信息不能被遮挡。
2. 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参见下方图例所示)。特别提醒:证件照片要按照上述要求上传,严禁拍摄时或拍摄后对照片进行美颜或修图处理。3.《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确认后打印)照片,在职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须有本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意见;A.《专家推荐书》2份。按照要求请两位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上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B.《2020年天津师范大学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照片(加盖研究生院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1.已获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硕士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照片;2.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照片及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照片;3.获境外研究生学位(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及学位(学历)证书原件照片;1.已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本科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 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照片;2.无本科学习经历的考生提交专科层次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 专科毕业证书原件照片;考生无法提交以上硕士或本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提交相应层次学历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照片。考生不按时提交学历、学位相关材料或者提交虚假认证报告所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如遇以下特殊情况,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照片:(1)身份证丢失,应提供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居民户口页(含曾用名)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一)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经核查属实后影响到考试和录取结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考虑到考生上传个人材料后我校方可进行审核,个别上传材料不合格的考生需重新上传材料等因素,请广大考生尽早上传材料,以保证我校能及时审核,避免影响考试资格审查结果。(三)上传材料依托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仅作为采集考生资格审查材料使用,请各位博士研究生考生忽略系统当中关于“面试”、“硕士”、“序号”等字样信息。系统当中设置有《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点击“同意”方能进行后续操作,此操作为系统需要,不作为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签署的承诺。(四)请考生保存好所有提交材料的原件,如考生被我校录取,需按我校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原件。黑龙江大学法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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