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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毒杀6岁女童,男子被羁押10年后取保25年未审未判 太原中院称将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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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逗号就得有个句号,我总不能到了棺材里还在取保候审吧?”说这话的是张和平,山西太原市尖草坪区马头水村人,今年66岁。
1986年4月8日,马头水村发生一起命案,6岁女童王红梅被人捆绑灌下农药遇害。9天后的傍晚,时年31岁的张和平在家门口被警方带走调查。
1993年8月3日,太原市检察院以张和平犯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9月11日,太原中院一审判处其死缓。张和平以“没有杀人”上诉后,同年12月17日,山西高院认为“原判认定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但张和平没能等来重审,自1996年12月27日被取保候审之后,至今他仍顶着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数年来,张和平为了讨个说法,曾向多部门申诉但都无下文。2018年,二儿子张鹏宇接过父亲的接力棒,继续申诉,但一样四处碰壁。

▲张和平在自家院子里
2021年5月14日,在红星新闻记者的陪同下,太原中院相关负责人在诉讼大厅接待了张鹏宇,答应调查核实此事,并承诺20天内给出答复。

6岁女童被人捆绑喂药毒死
同村31岁男子被控故意杀人
太原市中心以西20公里的西山一处山顶,有一棵“龙松”,据专家考证已有3700年历史。“龙松”往下100米,有一处小院,院内有四孔老旧窑洞和东西两栋旧平房,便是张和平的家。
1978年4月,张和平从部队退役,回到家乡。那一年,他和同村的孟培云成婚,后来生下两个儿子,小名唤作大朋、二朋。在农村,只要肯吃苦,就不担心没收成。张和平跟父亲种着十几亩土地,他自己又承包了五六亩果园,几年下来,手头有了些余钱。

▲张和平的退伍军人证明书
1986年春天,他开始筹划砌三孔新窑洞,便是在这选址建设过程中,村里发生一起惨案——4月8日中午,村民王四货6岁的女儿王红梅在家后面的“西炮台”防空洞下,被人捆绑住手脚、灌下农药。
当日16时许,路过的同村学生看到后,立即通知其家人。王红梅的外婆高奴闻讯赶到现场,和外孙女简单对话后,王红梅不幸死亡。经鉴定,王红梅系“一六O五”有机磷农药中毒死亡。17时许,太原市北郊区公安分局(现为尖草坪公安分局)接到报警。
事发地点距王红梅家约两三百米。王红梅家在山顶,垂直向下50米左右,就是张和平家,两家步行距离也就5分钟。据张和平称,他与王四货家并无矛盾,在他开山采石时,王四货还借给他炸药。

▲路的下方即为张和平家的房子
事发后三四天,王四货路过他家时,两人还谈起此事。“王四货说,活着比死了还难受。末了,还递给我家二朋两个油饼吃。”
然而在案发后的第9天,即1986年4月17日晚上,在张和平出门送拉石头的货车司机时,三名警察将其带走,“到了公安局后,我才知道,警方怀疑我杀害了小女孩。”
1988年2月3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经北郊区检察院批准,张和平被逮捕。1993年8月3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以张和平犯故意杀人罪向太原中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显示,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被告人张和平为了达到占据本村炮台上的基地,使他人不敢再要的目的,利用制造恐怖的手段,于1986年4月8日中午趁王红梅独自玩耍之机,将王红梅骗到炮台的防空洞内,携带铁丝和一六O五农药等作案工具,强行将王的手、腿捆住,尔后将一六O五农药灌进王红梅的嘴里,后逃离现场。王红梅被发现后抢救无效死亡。

▲起诉书
自称没有作案动机
收审后一度表示“很绝望”
“我没有杀人。”张和平说。因为时间久远,前几年又因脑梗入院,当年案发期间的一些细节,张和平已记不太清了,也不大能精准描述出来。得益于在部队养成的记笔记的习惯,他在受审期间将当时的情况都记录了下来,取保后又进行了誊抄。
一本绿皮发旧的笔记本,记录了他从被抓被取保后申诉的过程。
1986年4月1日,因为妻子奶奶病故,张和平一直在参与办理丧事。时值春忙时节,8日上午他去一公里外的地里耙磨土地,午饭后去村支书家商量砌窑的事,从去苗圃地扛苹果树枝回来途中,去了铁匠郭根基家,让其打一把铲子,随后又去了育苗地耙磨土地,“此时下午3点钟左右。”

▲张和平的笔记
“当时我正坐在土堰上休息,看到这边马路上乱哄哄的。”张和平回忆,待到天色不早,自己便回家了,妻子告诉他,“不知是谁把王四货家娃害死了”。他本想去看看,但妻子劝他挑完水再去。
据其称,在下山挑水路过卫生院的时候,他从村民的七嘴八舌中听到了一些细节。“孩子是被细的铁丝捆绑,死在公路上,是孩子姥姥先看见,时间16时左右。孩子说是二妮家娃娃把她捆住的。”
担完水后,张和平去到案发现场,但现场圈上白灰线保护起来。“同村电工孟二货跟我说‘没啥看头’,我也就回家了。”此后9天内,张和平又忙于联系推土机、汽车,进行他的新房建造工程了。

▲张和平的笔记
张和平称,他并没有作案动机,一开始他确实想在西炮台砌窑,但一是地基需公社领导审批同意,二是实地观察发现成本过高,三是后来他与同村许国伟达成对换土地协议,他便着手在家旁边的土地上砌窑了。及至案件发生时,他已在打地基,并拉来了不少的石头和土方。
对于收审,张和平坚称没有杀人。在他看来,两个人如果有矛盾,大不了吵一顿,甚至打一架。将大人的矛盾转嫁到小孩身上,是他所不齿的。
张和平在笔记中写道,在他被收审当晚,北郊区公安分局即对他进行了四天四夜的审讯,一个月后又进行了三个四天四夜、四个三天三夜的审讯,“使我在痛苦中感到了极大的失望。”最极端时,他曾想到自杀。
后来,适逢政府出台针对犯罪分子的宽大处理政策,张和平称自己转换策略,开始认罪,又编造了一些犯罪细节。“殊不知这给自己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尔后先供后翻、几供几翻,反反复复中,该案经历北郊区公安分局、北郊区检察院、太原市公安局,最终由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提出起诉。

一审死缓二审发回重审
辩护人提出多项疑点
1993年9月11日,太原中院判决被告人张和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张和平辩称:“案发当天没有去炮台的防空洞。”经查,现场勘察笔录及提取的相关物证与张和平供述作案时遗留的相同。
村民蔡某刚证实,张和平当天中午两点左右,在路上叫王红梅,将其抱到防空洞里。邻村马吉掌村村民高喜寿证实,当天中午两点半左右,他骑车路经防空洞时,突然从防空洞跳出一个人撞到他的自行车车把上,判断肯定是张和平。
王红梅被他人发现后,其外祖母高奴闻讯赶来,当问其被人捆绑经过后王红梅死亡。高奴证实:当时王红梅说是“二朋的爸(即张和平)捆的。”

▲一审判决书所载相关内容
一审宣判后,张和平表示不服并上诉。其辩护律师提交的二审辩护词显示,律师指出,张和平没有杀人动机,且一审以村民蔡某刚、高喜寿、高奴的证言作为定案证据不能成立。
辩护律师称,蔡某刚出生于1980年10月,案发时年仅6岁,属于年幼的人,同时也是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一审开庭前,辩护人到马吉掌村向高喜寿做了调查,高说:“我确实没有看清,名字是他们(辩护人注:他们是指公安局)提出来的,到现在我还坚持不能肯定是谁,我确实没有看清。”
辩护人查阅案卷证实,王红梅的外祖母高奴向公安机关提供过两次证词。第一次是案发次日在北郊公安分局;第二次是在1986年12月22日,向公安递交的一封揭发信。“问孩子是谁捆的,第一次称是二妮子家的娃娃,第二次则变成二朋的爸(即张和平)。”
辩护人称,他们认为高奴第一次的证言较为可信。且村民张全友(蔡某刚父亲,与王红梅家前后邻院)案发次日证词显示,案发后他曾问高奴,高奴说,“孩子只说了一个二妮子家的娃娃捆的。”
辩护人称,案卷资料显示,1987年8月,北郊区公安分局根据高奴听到说是“二妮子家娃娃害的”证言,在马头水村对三个叫二妮子的情况进行了排查后,作出“关于侦破1986年4.8二妮子家娃娃的调查情况”。也进一步佐证高奴的第一次证言。
经查阅案卷,辩护人发现一份太原市公安局九处技术科1987年11月14日给北郊区公安分局的材料,材料显示,王红梅被杀案现场提取的足迹及嫌疑人张和平足迹样式要求鉴定。将两者足迹对比检验,现场足迹小于张和平足迹样本,两者种类不同……因此不具备检验条件,所以无法得出结论。该份材料法庭认为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故未当庭宣读。“一审对这一可证明被告人无罪的重大疏漏,不能不被认为是判定本案的重大疏漏。”辩护人称。
1993年12月17日,山西高院认为“原判认定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山西高院发回重审
取保后12年获20万救济款
是否有罪至今仍无说法
张和平在看守所又等了三年,1996年12月27日,他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现年61岁的张石大向红星新闻记者回忆,彼时他曾担任马头水村村支书,张和平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就是他签的字,但因何取保候审,他称记不清了。
张石大称,在张和平取保候审之前,王红梅父亲王四货曾来找过他,要求不要签字,“我跟他说这个是公安机关决定的,我们接到通知也只能照做。而且张和平被抓后,妻子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也甚是辛苦。”

▲图片右方电线杆处即为此前王红梅的家
“张和平回家前后一段时间,王四货一家就从村里搬到山下的杨村还是什么村住了。”据张石大介绍,王四货一家也非常可怜,“大女儿死后,他夫妻俩又生下一儿一女,小女儿身患癌症,王四货七八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现在就剩下母子俩。”红星新闻记者通过微信联系王四货妻子,但截至发稿,未获通过。
张和平回到家时,两个儿子已经成人高了。二儿子张鹏宇回忆,父亲自他4岁就离开家,他几乎已经忘记父亲是什么样子,“当时还是我奶奶、妈妈、大姨跟我说,这是我爸爸。”
张和平望着眼前的旧窑洞和堆在马路边的石头,不禁泪流满面。在收审期间,他就盘算着什么时候能出来,“心里很急,我想着砌我的新窑洞,想着还有十几亩地和果园,我还有很多事要做。”
取保后,张和平又像被抓前一样早出晚归,后来又做起了卖炭的生意,赚了些钱在旧的四孔窑洞两边修了两栋平房。再后来,两个儿子结婚生子,日子也算幸福。

▲张和平家的院子
但他始终没有忘记申诉。2005年7月,山西晚报以《“杀人嫌犯”帽20年摘不掉》为题报道此事。报道显示,出来一年后,张和平找到公安局,要求给个结果。公安局说案子是法院判的,让他找法院。法院说是政法委协调下的,让找政法委。他找政法委,几次都没见到领导。

▲张和平手拿2005年刊载关于此事报道的那份山西晚报
张和平的一二审辩护律师卫华称,该案发回重审后,太原中院将案件退到太原市检察院要求补侦。之后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太原市公安局再次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要求就现有证据进行审判,检察院又将案件退回了公安局。
2003年,张和平找了全国人大、最高法。那一次他只拿了自己写的资料,没拿判决书。最高法让他把判决书拿过去,可惜他回来后已没有路费进京。
张和平告诉红星新闻记者,2008年,相关部门曾向他转款20万救济金,“好像是一份息诉罢访协议,具体内容忘了,我们没有留原本。”
2018年,因为年老体衰,高血压、低血糖、脑梗等多种老年病侵袭,张和平不得不把申诉的任务交给张鹏宇来完成。张鹏宇像父亲一样,继续辗转于法院、检察院、公安、纪委监委等多部门。

▲张鹏宇在太原中院门口
“法院说发回重审后,案子退回给公安了。公安说,案子进入审判程序,肯定在法院。有时候信访部门收了材料让我等,一等就没有信了。”张鹏宇说。
2021年5月13日、14日,红星新闻记者跟张鹏宇一起陆续前往公检法相关部门,证实确如其所说。最终在记者表明身份的情况下,太原中院相关负责人在诉讼大厅进行了接待,并答应张鹏宇调查此事,并承诺20天内给出答复。
红星新闻记者走访调查期间,了解到该案关键证人高喜寿、高奴都早已故去,曾为张和平案件奔波的姐夫也去世六七年了,该案一审法官退休多年。蔡某刚则只记得当年派出所民警曾到他家调查,至于说过什么也没有任何记忆。
“我都是快入土的人了,难道在棺材里还在取保候审?我有罪或是无罪,希望有关部门给个说法。”说罢,满头白发的张和平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用打火机打了几次,烟卷终于现出一丝火星。
来源:红星新闻记者 李文滔 山西太原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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