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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神话是“美丽的谎言”



最简单的说法,就是“神的故事”。
神话,西文作myth,或mythos,有人很形象地“音义两译”为“迷思”。它源出希腊文μθos(转写为mythos),原意就是关于神、关于神奇事物的故事。中国人从日本人那里“转译”过来,就是“神话”;所谓“话”,就是“说话”“话说”“话本”“评话”的话,还是“故事”的意思。myth的希腊语根为υμ(mu),意为“用嘴发出声音”。而据哈里森《忒米斯》一书介绍,希腊语里,神话是神或神巫“在仪式行为中所说的东西”(ta legomena epi tois dromenois)。
人类学派的朗格(Adrew Lang,或译为“兰”)强调,神话是一种“故事”,是与历史相关的,述及宇宙(万物)起源以及祖灵英雄的“故事”(参见“神话的研究·历史学派”一节)。芬兰的劳里·杭柯的“描述性定义”,大抵也是这个意思。
神话,是个关于神祇们的故事,是种宗教性的叙述,它涉及宇宙起源、创世,重大的事件,以及神祇们典型性的行为,其结果则是那些至今仍在的宇宙、自然、文化及一切由此而来的东西被创造出来并被赋予了秩序。
主要的意思是有关神圣事物的故事,这“故事”为宇宙和宇宙万物设想出了“原因”或“秩序”。但他更重视神话与仪式不可分割的关系(参见“神话的研究·神话与仪式的关系”一节),强调:“神话传达并认定社会的宗教价值规范,它提供应遵循的行为模式,确认宗教仪式及其实际结果的功效,树立神圣物的崇拜。”

现代一般的说法,“神话”是古老的神奇事件的“象征讲述”;或者,“神话”是有关人与自然古老关系的“幻想故事”。作为原始性、民间性的一种文学样式,它仍然重在“讲”和“述”,重在“话”或“故事”。但它与一般的民间故事、民间传说又不一样,因为它是“象征”讲述,是“幻想”故事,是“神”的“话”。

所以,霍普金斯和罗威说,神话是“关于自然界的历程或宇宙起源、宗教、风俗等的史谈”,强调它是关于过程、关于事件的一种有趣讲谈。林惠祥《神话论》则更明白地说,神话首先应该是“叙述的”(narrative),“神话像历史或故事一样叙述一件事情的始末”。

杜而未为《社会科学大辞典》撰写的词条“神话”,其定义也是:
神话是叙述神录或超自然物的事迹,所有叙述,往往是用原始的思想方式,讲述人类与大自然的关系,其主要内容,有一种宗教的价值。
有关“神话”的主要方面都点到了,但其重心仍在象征讲述神奇事迹。卡西尔(Ernst Cassirer)说:“神话像诗和艺术一样,是一种‘[象征]符号形式’(symbolic form),而‘符号形式’的共同特征就是可以适用于任何客体。”任何“对象”——事物或客体,无论是现实的还是超现实的,是存有的还是虚拟的,是经验的还是假想的,神话都要加以“象征讲述”,亦即“幻想(式)反映”。像爱德华·泰勒(E.B.Tylor)很早就说的那样,“神话是人类智慧的有趣的产物。这是想象的历史,是关于任何时候也没发生过的事件的虚构故事”。

原始人对神话“谎言”深信不疑

神话是原初的文学。文学艺术本来就是“假定性”的东西,是对“现实”的审美把握、摹写和“改造”——所谓 “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一句话,是“虚构”,是“镜像”。而神话文学更加是“虚构”,是最大程度的幻想“假定”,是对事件的“象征讲述”,是“美丽的谎言”。就好像最古老的神话学家赫西俄德(Hesiod)在《神谱》里说的那样:

我们会把许多谎言说得好似真理,然而,如果愿意,也会把真理宣告。

另一种平实的译法是:

我们知道如何把许多虚构的故事说得像真的,但是如果我们愿意,我们也知道如何述说真事。

“把许多谎言说得好似真理”,好似真相,就是神话讲述的重要特征(这与一般的浪漫主义不一样,有人特称为“神话浪漫主义”,而把神话性极强的现实描写叫作“魔幻现实主义”)。

然而在民众中口口相传的神话,传者听者,当然更有“创作者”,却极少把它当作谎言。对于原始期或“准原始期”的民众而言,神话完全是活生生的存在,不但是美、是善,而且是“真”,对于他们,神话就是历史,就是现在。这就是“神话幻想”与一般文学想象的基本不同点。对于作家而言,想象不过是一种手段、技巧或方法,想象也许能更加精彩地表现作家心目中的世界或想法;对于初民而言,幻想却是真实的,神话便是信史,不然神话就不会在他们生活中起太大作用。有如功能主义者马林诺夫斯基(B.Malinowski)所说:

这绝不是近世小说所谓“虚构”,“乃是认为在荒古的时候发生的实事,而在那时以后便继续影响世界,影响人类命运的”。

所以,极而言之,“对于初民无幻想”。幻想,在他们那里,绝不是什么技巧、手段、方法;甚至不仅是兴之所至的“游戏”,也不仅是茶余酒后的“消遣”。幻想,对于他们就是严肃的科学,真实的历史,神圣的哲学(在这个前提下当然可以同时是“优美的文学”)。这也正如费尔巴哈所说,艺术知道自己不过是“制造品”,不过是艺术家再造或幻想的产物;而原始宗教和神话则不同,它们自以为“它[们]幻想出来的东西乃是实实在在的东西”(列宁《哲学笔记》非常注意这段话)。“真实”的神话与“胡闹”的故事在初民往往是有严格区别的,神话的这种“真实性”保证了它的“神圣性”(参见下节)。

这一点“区别”,中外神话学家都不断加以强调。例如,茅盾说:“神话,乃指一种流行于上古民间的故事,所叙述者,是超乎人类能力以上的神们的行事,虽然荒唐无稽,但是古代人民互相传述,却信以为真。”茅盾:《神话研究;神话杂论》,百花文艺出版社1981年版,第3页。换言之,神话就是被初民深信不疑的却超出现实可能的神的故事,“在我们文明人看来,诚然是怪诞荒唐,不合理性的”;但是,在初民那里,却完全是真人实事,“绝不觉得有半点虚妄”黄石:《神话研究》,开明书店1931年版,第4页。神话就是初民的新闻报道或报告文学、传记文学。就此而言,如林惠祥所指出的,神话是“实在的”(substantially true),“在民众中神话是被信为确实的纪事,不像寓言或小说的属于假托”林惠祥:《林惠祥人类学论著》,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81页。亦如杜而未所点明的,“至少是在起始传诵神话的人们,以为神话是真实的,所以神话与譬喻或虚构的小说不同”。

现代田野作业也证明,初民心目中的“神话”或“神话幻想”,都是“真实”无疑的。罗伊·巴顿(Roy F. Barton) 报告,菲律宾伊富高人那些按照“仪式”讲述的神话,“深入于文化的结构、制度以及人们的世界观之中,它们被严肃对待,从来没有被作为消遣而讲述过”。因为人们深信它是“纯粹真实”的叙述,称之为“乌瓦”(Uwa) 或“埃布瓦博”(Abuwab),带着神圣的意味。西非人居然也“区别”传说与神话:前者不过是讲讲“来源”或“禁忌”的带虚构性的故事,神话和编年史则是神圣而又“真实”的“关于诸神和自然现象、[部落重大经历]的故事”。一般说来,各地区的原始(性)群团,“他们都把关于诸神行为、万物起源、人类出现、祖先功绩等故事当作是真实的存在,至少在远古时代是真实的存在”。

现在我们往往把文学作品分做两种;虚构和非虚构。对于初民却只有一种:一切故事都非虚构。声明为“虚构”者将为他们所拒绝。我们以为“最虚构”的神话,他们却以为“最真实”,而且神圣无比(当然他们也听传言,听故事来“消遣”,但对于自己或本族的神话,一般是坚信不疑的)。

这种神话的幻想或超强形式的幻想,显然是一种“非自觉幻想”(或称“非创作幻想”),是所谓“集体无意识”的重要存在形式。

所以,神话或“神话幻想”,与一般“文学想象”不同的是:

它是原始或原始性的,却被认为是“真实”或“实有”;因而,具有无比的神圣性。

这也是神话的一个重要特征。这就与目前的一种时兴理论——“神话历史”暗合:最古老的历史是神话,最离奇的神话却往往是最真实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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