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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赔100万元!这伙“网络水军”栽了

黄莎 冷美霞 方圆
2024-11-15

7月4日,由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提起的网络虚假信息治理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


本文为《方圆》杂志原创稿件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奔着高评分
去电影院看某部电影
却发现大失所望
想买某个品牌的化妆品
打开用户评价
却发现海量信息让人真假难辨
……
网络水军
正在无孔不入地侵犯消费者的
知情权和选择权
损害消费者对网络消费环境的
信任度和安全感
刚刚
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了

一起涉“网络水军”民事公益诉讼案

并依法作出了判决——
删除已发布的虚假信息
注销“网络水军”的虚假账号1200余个
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并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共计100万元

3家公司,3款产品

杨明是个“95后”,曾在一家“网络水军”公司里上班,非常熟悉如何利用水军来牟利。

2017年11月,杨明离开这家水军公司,自己成立了杰锐传媒公司,并且拉上了前同事李星,让她担任公司商务负责人,负责拓展客户、催款工作。

杰锐传媒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帮影视剧作品、网络游戏等在新媒体平台进行舆情监测和公关处理。公司根据客户委托,在各个社交平台搜集相关新闻信息并形成舆情总结,再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相应的操作。

比如,对正面消息加大宣传力度,包括提供“转评赞”“直发”“养号”等服务;对负面事件进行处理,包括投诉、举报类业务。

随着业务的增长,为便于以不同公司的名义与客户洽谈价格,杨明又开了另外两家公司,但这三家公司本质上没有区别,服务内容相似,员工也是同一批。

杨明名下的公司共开发了3款产品,分别负责舆情监测,向“金V”发布任务,以及向“素人”发布任务。公司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对互联网上各平台的舆论情况进行监测,监测后,根据客户需求,公司会在分发任务的平台上招募“素人”提供“转评赞”“直发”“养号”等服务增加热度。

有时,客户会选择购买各平台里粉丝较多、有一定号召力的“金V”们的直发服务,“金V”接单后,会发布相关内容,增加话题热议度。如果出现了负面舆论,则会招募“素人”进行投诉、举报。

所谓“素人”,也就是各个平台普通的账号,粉丝较少,单个账号未必有很强的影响力,但只要投诉的用户足够多,负面舆论能被平台关注到,平台也会对这些负面舆论进行删除、屏蔽、限制流量等操作。

杰锐传媒公司也提供“养号”服务,单单在一个网络平台,他们便有1000余个账号,以方便依据客户需求进行公关处理。

购买水军服务,热度造假

杨明等人对接的客户里,不少都与影视作品相关。

有的时候,“差评”是一场“心知肚明”的拉扯。例如,有博主发了某部影视作品的负面评价,客户希望杨明他们能“处理”一下。通过杨明等人的联系,不久博主就会一改对作品的“吐槽”,转而“安利”起来。

有个经常与杨明合作的影视文化公司宣传负责人称,他们一般会要求杨明检测某一部影视剧的舆情情况,如若发现有构成侵权的帖子,则会通过发律师函以及让杨明他们投诉举报两种方式来处理。发律师函的成功率比较高,但是平台反馈的时间比较长,直接投诉举报的话处理的速度相较而言更快。

杰锐传媒公司承接的业务也不仅仅是面向影视作品相关,还有游戏、直播、网红,只要是想购买流量,都可以找他们。

在杨明承接的网络水军业务越来越红火时,他曾经工作过的那家水军公司被公安机关查处了。杨明听到了风声,短暂地暂停过公司的业务,但后来他还是心存侥幸,仍然选择继续。但“顶风作案”的杨明没能躲过去。公安机关在“清朗行动”工作中发现了杰锐传媒公司开展有偿删帖,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情况。经立案侦查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杨明。

2022年5月12日,杨明在杭州住所被抓获归案。同日,李星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至案发时,杨明名下公司已有40余名员工。2023年2月23日,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至滨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滨江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汤秋静告诉《方圆》记者:“在审查案件中的聊天记录时,我们发现,市面上存在影视作品购买水军服务的情况,这种竞争几乎已经成为行业的内卷常态。”

2023年6月13日,滨江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向滨江区法院对杨明、李星等提起公诉。同年7月14日,此案公开开庭审理。9月20日,滨江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对杰锐传媒公司、杨明、李星定罪。

提起虚假信息治理民事公益诉讼

刑事案件之外,滨江区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审查认为:杨明一案中,被告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开展有偿“转评赞”“直发”“投诉举报”等业务,系流量造假,通过发布、删除信息以及其他干预信息呈现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属于传播网络虚假信息的行为。刑事案件对所证实的19.3万余元“投诉举报”任务进行了评判,但上述平台还完成“转评赞”“直发”任务24万余条,任务金额合计896万余元,行为同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滨江区检察院认为,网络信息是社会大众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之一,网络信息的真实、可信是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的重要内容。杨明及相关公司的行为破坏了网络生态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了广大网络用户的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之规定,应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汤秋静表示,被告杨明及相关公司,在未对信息真实性进行甄别的情况下,采用操纵数量庞大的网络水军干预网络信息呈现,其评论或删除的信息均非网络用户的真实体验,但却达到虚增客户指定作品或产品的影响力、曝光度、好评度,人为降低负面消息影响等作用,破坏健康、良性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环境。

再者,杨明等人通过操纵网络水军引导评价方向,营造虚假热度,对网络消费者造成误导,使其不能获悉产品、服务的市场评价等真实信息,侵犯了不特定网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损害消费者对网络消费环境的信任度和安全感。

2024年4月17日,滨江区检察院对杨明及其所开的3家公司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依法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由于此类案件尚无先例,滨江区检察院邀请业内多名专家学者开展专家论证会进行讨论,综合考虑四被告发布任务的数量和金额、主观过错和恶意程度、侵权持续时间、社会影响、已受刑事处罚等因素,根据网络生态破坏的情况和程度,考虑治理和修复相关损害所需的费用,确定损害赔偿金100万元。同时,相关责任人应当删除已发布的虚假信息,注销“网络水军”的虚假账号。

2024年7月4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判令四被告删除已发布的虚假信息,注销“网络水军”的虚假账号1200余个,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共计100万元。

(文中涉案人员、公司均为化名)

编辑丨肖玲燕  设计丨刘岩记者丨黄莎通讯员丨冷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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