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北大新媒体研究院334真题解析 | 结合大数据在网络营销中的应用,谈谈如何平衡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之间的矛盾
北大胡师姐
北大新传院研究生
专业从事新传考研辅导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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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江CCtalk年度TOP10名师
18北大新媒体研究院334论述第三题:结合大数据在网络营销中的应用,谈谈如何平衡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之间的矛盾
答题思路
首先介绍大数据及网络营销的基本概念,再分析大数据在网络营销中的几点应用,大数据为信息共享提供了可能,为企业带来了丰厚的利润,但同时隐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两者之间存在矛盾,针对如何平衡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之间的矛盾发表意见。
大数据已经成为重要的战略资源,在新的互联网时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基于大数据的网络营销已经成为营销的重要手段。大数据促进信息共享,为企业带来利润,与此同时,隐私等关乎人们权益的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一
大数据与网络营销的基本概念
根据中文互联网数据研究资讯中心的定义:大数据是指那些用现代常规处理技术不能处理的海量数据,这些数据将成为传统计算可望而不可及的无用资源。业界对“网络营销”的定义很多,本文认为网络营销模式是借助网络、通信技术以及数字交互式媒体等进行的市场营销活动。
二
大数据在网络营销中的应用
1、商品关联挖掘营销。
大数据挖掘的基础是发现各个数据之间的关联、关系。在大数据环境中单独的碎片数据再多也难以实现其价值。网络营销中的经典案例——啤酒与尿布。当啤酒和尿布摆在一起时,会使尿布和啤酒的销量大幅上升。
2、商品地理营销。
分析网站交易数据,通过地理位置分析每个地方的人的爱好。北方人和南方人的居住、饮食习惯都有很大不同,展开差异化营销。
3、用户行为分析营销。
根据用户的在网上的浏览记录,进行预测与分析,并进行精准推送和营销。
三
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之间存在矛盾
(一)信息共享提升用户体验
个体用户通过上网会留下痕迹与相关数据,企业通过大数据信息共享,可以将用户的碎片化信息黏合起来,分析用户行为规律,更准确地描绘其个体轮廓,进行商品关联挖掘、商品地理营销、社会网络营销、用户行为分析营销、预测,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个性化产品和服务,以及更准确的广告推荐,提升用户体验。
(二)信息共享侵犯用户隐私
1. 个人隐私数据被利用
有些公司一方面对用户信息进行二次利用,开辟新的商业模式,从中获取经济利益。另一方面,一些公司内部人员会把用户的个人数据卖给第三方、政府机构或者其他公司,甚至与他们共享数据。整个操作过程在没有获得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就可以完成,这无疑增加了用户个人隐私泄露的可能性,给用户带来不必要的问题。
2.个人隐私被推测
用户上网会在网络上留下数据痕迹,对用户进行精准推送,推荐内容就是自己最近购买或者关注的同类商品或者符合用户自身行为的个性化广告。也就是说通过大数据的使用,我们的个人隐私是可以被推测的。
3.个人隐私数据不断被挖掘
通过对用户个人数据的收集与分析,公司可以从中得到用户的反馈,提升自身竞争力;也可以进行精准营销,赚取经济利益。基于此,网络公司凭借自身的技术优势,运用各种方式来挖掘用户的个人数据。
四
如何平衡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之间的矛盾
(一)加强数据主体的知情权和控制权
我国网络服务商在获取用户同意时,可以根据数据敏感程度的不同实施要求明示或模式的同意,比如收集和处理个人敏感信息,需要用户使用“选择加入”的方式表示,而非敏感个人信息,则可以使用“选择退出”的方式表示。可以实施增强性告知、实时告知等方式,在个人数据需要进一步处理或者共享给第三方时征得用户新的同意,赋予数据主体数据可携权或许是当前平衡数据主体和数据控制者利益的可行方式。
(二)企业应增强社会责任意识
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对用户数据和隐私制定相关规制,提高加密技术避免用户数据泄露,在用户的同意下进行进一步操作等。
(三)设立专门机构和组织
设立专门的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对相关企业进行技术、管理的监管与规制。
(四)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
几年来我国陆续制定了《网络安全法》、《民法总则》,确立了个人数据保护的基本规范,《个人数据保护法》也在紧锣密鼓地制定过程中,但是制度构建的速度远远跟不上企业不断拓展大数据应用,数据利用场景不断更新带来的制度规范需求,相关法律体系的构建需要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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