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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校生持械聚众斗殴 需防患于未然

2017-07-22 王立杰 职教圈

编者按

校园安全是每所学校的重中之重,为了更好的宣传和预防校园安全,职教圈特邀请学校安全教育专家王立杰老师给我们带来安全教育案例集,每周六准时给大家带来有关安全教育的案例,敬请关注!

说明:本系列案例均为真实事件,希望给读者以警示。


案例回放:

张某、马某、赵某和孙某都是某职业学院学生,2015年2月某日,赵某与孙某因琐事发生矛盾,遂纠集被张某和马某等人伺机报复,后马某又纠集梁某、王某,而孙某也纠集了孙某某等,双方相约周五课外活动时间,在学校学食堂附近的操场上持刀、棍等械具互殴,双方多人受伤。经鉴定,张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孙某、马某、梁某、孙某某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缓刑三年;马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缓刑三年;


事故分析:

本案是一起由琐事引发矛盾,双方纠集多人约架,持刀具、器械进行校园殴斗的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和马某等积极参与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依法均构成聚众斗殴罪。鉴于实施犯罪行为时均未满十八周岁,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


随着未成年人独立意识的觉醒,喜欢交友、群聚,表现自己,又容易受网络、电视、电影中的不良内容影响。在校园内外与他人产生纠纷,容易选择用纠集人“约架”打“群架”的方式解决,纠集人数众多,容易造成多人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社会影响极坏。当事人也很容易触犯法律,实施犯罪行为,受到法律的惩罚。因此,一定要学校、家长和学生重视,远离危险和伤害。


案例启示: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职校学生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的成长阶段,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差,但模仿力强,好冲动,讲义气。学校要加强管理,监督学生遵守校园纪律和法纪,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爱心,加强心理疏导,引导学生用理智、健康的方式解决矛盾,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家长要对注意孩子的影响和引导,家长的言行对孩子的影响很大,学生家长要有明确是非的观念,教育孩子,有事情要和教师同学沟通,通过正当程序反映解决,而不是一味的耍横打架,不能纵容孩子的不良行为,毁了自己,也毁了孩子,还伤害了他人。家长身为成年人,一定要给孩子一个正确的引导,交给他们正确处理同学间矛盾的方法。


学生一定要养成遵守纪律,听从老师和家长教育的好习惯。未成年人认知能力相对较差,无法意识到很多危险的存在,要想避免受到伤害,就要严格按照学校老师和家长的要求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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